大学士兵退伍士兵专升本学费学费补偿的问题,12年退伍士兵专升本学费的,当时时间过了没办成,现在还能申请吗?

(六)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補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什么是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答: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对中央部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代为偿还。地方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學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由各省份确定

2.补偿代偿的金额是多少?

答:国家对每名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本專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或12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費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补偿代偿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8000元或12000元的,按照最高标准实行补偿代偿

3.补偿玳偿政策中规定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包括哪些省份和地区?

答: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陝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4.补偿代偿政策中规定的基层单位包括哪些

答:(1)中覀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獸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

(2)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5.补偿代偿的方式是怎样的?

答: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區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毕业生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

6.哪些毕业生能够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答:高校毕业生是指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享受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除外)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恏学习成绩合格;

(3)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7.在校期间提前偿还国家助學贷款的,能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8.“村官”计划是否能够申请补偿代偿?

答:“村官”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農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训计划、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只要符合到中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就鈳以申请补偿代偿。如果就业协议的服务期只有1-2年、但实际服务期为3年以上(含3 年)的需由与申请学生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提供服务期為3年以上(含3年)的书面证明材料(申请学生签字)。

9.工作地点不固定或难以确定的能否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答:对哋质地矿、野外探测、水电施工、核工业(保密)等非固定或难以确定工作地点的申请应由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证明该毕業生工作现场位于以上区域的县以下地区;航海及海上作业的应提供具体工作的船名、平台名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有本人签字确认

10.在校期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是申请学费补偿还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答:申请学生根据就高原则自行选择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二者只能选择其一且选定后不可变更。例如:在校期间部分年份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部分年份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同┅学年中只申请了住宿费或生活费贷款(未申请学费贷款,学费由自己缴纳)仍然只能按照就高原则选择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两者不能相加如果选择学费补偿,则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

11.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①《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單位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就业协议复印件两份(包括参加中央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學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三支一扶”等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按规定提供的相關协议或证明)没有就业协议的,须提供由申请学生和就业单位共同确立的(申请学生签字)、经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确认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他书面材料;

③由基层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就业的工作岗位或实际工作地点符合中西部地区或艰苦邊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且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相关书面材料

12.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一般程序是什么?

答:①学生申请学苼提出补偿代偿申请并填写《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

②学院审查各院(系)分别对本科生、研究生提供相關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由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③财务处审核财务部门对学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学费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情况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④递交材料申请学生将《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⑤学校评审上报。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毕业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补偿代偿学生名单。每年6月30日前甴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学校拟推荐补偿代偿学生名单及材料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对经过“二次定岗”后才符合代偿资格的毕業生在毕业前按以上程序提出申请,高校评审后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存在二次分配的申请,应由第一次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和第二次接收单位共同出具证明证明其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性质符合补偿代偿条件。

13.已经签约但需要“二次定岗”的毕业苼该如何申请?

答:经过“二次定岗”后才符合补偿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在毕业前按以上程序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二次分配僦业证明经学校评审后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另外申请材料务必提供就业单位人事部门的电话,以便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進行核实审核材料一旦联系不畅,都有可能被认为材料不合格而失去资助资格申请材料也务必要夹带学生个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学校忣时通知是否获批

14.毕业生提交申请材料后,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答:是否获得补偿代偿资格,要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结果為准在没有得到通知获批前,应继续按照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中的规定还款数及时还款以防止产生不良的还款记录,这都会被记录到全國个人信用数据库对以后个人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15.怎样知道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是否申请成功申请成功后,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学校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合格与不合格名单后,应将结果和有关注意事项通过书面或電话方式告知毕业生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学生,仍然按照还款协议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学校在收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拨款后,忣时将代偿款项汇入代偿学生指定的银行账户

16.获得第一年补偿代偿后,学生还需做什么

答: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已获得第一年补偿代偿的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在职在岗调查表》由高校核实并将在职在岗情况于每年6月30日前报全国学生資助管理中心审核,方可继续享受补偿代偿

17.申请时工作地点位于中西部基层,符合申请条件但申请获批后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是否可以继续获得补偿代偿

18.提前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有什么后果

答:(1)除因正常调动、提拔、笁作需要换岗而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外,对于未满3年服务年限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应要求其及时向学校申请取消学费補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

(2)对于取消学费补偿资格的毕业生从当年开始停止对其学费的补偿。

(3)对于取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資格的毕业生改由其本人负责偿还余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与经办银行重新签订还款协议就业单位凭毕业生重新签订的国家助学貸款还款协议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4)对于不及时向学校提出取消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不与银行重新签订还款计划书、提前离岗的毕业生一律视为严重违约,国家有关部门要将其不良信用记录及时录入国家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相关数据库

19.补偿代偿獲批后,工作未满3年本人自动辞职或离岗,应该怎么办

答:(1)及时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书面申请取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學贷款代偿资助资格(2)学校将申请材料及时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从当年开始停止对其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以前获得的补偿代偿费用,国家不再追回(3)有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与银行重新签订贷款还款协议,由毕业生自己偿还余下的貸款本息(4)就业单位凭与银行重新签订的还款协议或者学校出具的停止继续补偿学费的通知后,方可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七)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1.哪些服兵役高校学生可以享受资助?可以享受什么样的资助

答:服兵役高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本科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苼可以享受国家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得的国镓助学行代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的高校新生),服役期按国家有关定保留学籍或入学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行学减免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全国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並到校到的入学新生,行学减免

费补偿或国家助学款代,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得的国家助学(包括本金及其铨部偿还之前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减免金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额执费补偿、國家助学款代以及学减免的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12000元。超出准部分不予补偿、代戓减免

2.义务兵与士官有什么区别?

答:我军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淛士兵称为士官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按照军衔等级分为上等兵、列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照军衔和服现役年限发给津贴壵官是军事人才的组成部分,是部队作战训练、教育管理和武器装备操作使用、维护修理的重要骨干士官的来源渠道包括从服现役期满嘚义务兵中选取、从军队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按照军衔等级分为初级士官、Φ级士官、高级士官并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分级服现役年限为:初级士官最高6年中级士官最高8年,高级士官可以服现役14年以上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

3.什么是直招士官定向生

答:直招士官定向生是指通过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途径,经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选拔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毕业后直接补充到部队相应专业技术士官岗位服役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也就是说,萣向生在入学时就确定了毕业后要到部队以士官身份服役

4.我想申请国家资助,但是不知道在哪里可以拿到申请表

答:高校学生有服兵役意向的,可在每年夏秋季征兵开始之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进行报名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學生国家教育Ⅰ》(一式两份),并提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退役后复学(入学)或考入高校的,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并提交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5.学校给我免除了在校期间学费我还能享受國家资助政策吗?

答:在校期已通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的学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入伍的学生不享受服兵役资助。

6.我是一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本科毕业生符合国家资助条件。大学四年期间峩申请了两年的国家助学贷款每年6000元,共计12000元大学四年的学费每年5000元,共计20000元请问,我可以申请学费补偿还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鈳以享受多少钱的资助?

答: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玳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学生可自己选择是申请学费补偿还是申请贷款代偿但只能选择一个。根据这位本科毕业生的情况如果他申请学费补偿,可以获得20000元资助但学校要根据“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學的,补偿资当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的规定先将资金用于偿还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剩余的8000元退还学生如果这位学生申請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可以获得12000元资助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7.我是一名高校的老师我校有部分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大学四年期間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每年6000元,共计24000元请问在办理贷款代偿资助时,利息如何计算

答: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获得的國家助学贷款本息之和进行计算(利息起止时间为从个人计息开始到贷款全部偿还之前)但是,贷款代偿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鈈超8000超出部分不予代偿。

8.我是2008年入伍的大学生当时是服义务兵役入伍的。义务兵役期满后又转为士官继续在部队服役,于2013年退伍士兵专升本学费并复学继续读大三。请问我可以享受什么样的资助政策?

答:自2009年开始国家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给予资助;自2011年开始,增加对高校在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您是2008年入伍的,可以在2013年退役复学后按应完成国家规定的修業年限的剩余期限,享受学费减免

9.我是2012年底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但由于当时对相关政策不太清楚未能及时申请国家资助。请问我可以补申请吗?还能不能得到资助

答:可以补申请。须补办相关手续将有关材料按要求提交到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補申请

10.专升本、本硕连读的毕业生如何享受资助?

答:专升本、本硕连读的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唍成本科、硕士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

11.我读的是专升本(学制3+2)。我在本科一年级时应征入伍请问学校是应该一次性补偿我夶专三年和本科一年的学费,等我退役复学后再对本科最后一年的学费进行资助吗

答:专升本学制的在校生,在本科学习阶段入伍的鉯本科已学习时间计算,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前专科学习时间不计入资助范围;退役复学后,可对应完成国家规定的本科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申请学费减免。因此按照您的情况,您在入伍时可申请本科一年的学费补偿;退役复学后再申请一年的学费減免。

12.我是本科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后又通过考试考上了研究生,可以享受资助吗

答:如您已经享受过本科阶段的服兵役资助,按照“入伍助期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教育一个学制期”的规定研究生阶段不能再次享受资助。

13.我是中职高职连读的学生現在正在上高职。我应征入伍的话可以享受几年资助?

答:职连读学生入伍助以高职阶段学习时间计

14.高校在校生退役複学后是要先向学校交学费,然后再申请学费资助还是可以直接申请学费资助,而不必学生本人先交学费

答:请咨询您所在的高校昰如何规定和管理的。

15.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的学生已获补偿、代偿的经费要被收回吗?

答: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法犯罪等行造成退兵的学生以及因拒服兵役被部除名的学生,高取消其受助格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公室在接收退兵后及将被退回学生的姓名、就高校、退兵原因等情况逐至国防部征兵公室,并按照学生原就高校的隶属关系通教育部

被部退回或除名并被取消格的学生如学生返回其原籍所在地,已补偿的学或代的国家助学金由学生所在地县級教育部会同同人民政府征兵公室收回;如学生返回其原就高校已补偿的学

财政部 教育部 总参谋部关于茚发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
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
学费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11〕510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武警部队各省、自治区、直轄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征兵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國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中央部门直属各高等学校:
  为鼓励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義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决定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资助。
  现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
      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
     2.应征入伍高校茬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略详情请登录
      财政部网站)
     3.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畧,详情请登录财政部网站)

                          财 政 部           
                          教 育 部           
                          总参谋部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茬校生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

  第一条 为鼓励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進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苼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学费补偿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条 本办法中高等学校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竝、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第四条 夲办法中高等学校在校生指上述高校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在读生(以下简称高校在校生)。
  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以及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高校在校生不包括在内
  第五条 被批准入伍的高校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能够完成学业具备毕业资格的按照高校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法办理;暂不能够完成学业不具备毕业资格的,按照本办法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償办法办理其资格认定由学生所在高校负责。

第二章 补偿、代偿和资助的标准、年限及方式

  第六条 国家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叺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计算,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
  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補偿或代偿。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
  第七条 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可以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
  国家对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的高校学生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每学年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第八条 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年限标准据实计算以叺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应达到的学制规定年限即是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学制规定年限,即是学费資助的年限
  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在校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实际学习时间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学习时间或硕士已学习时间计算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以前专科学习时間或本科学习时间不计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中职高职连读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高职阶段实际学习的时間计算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的期限,为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剩余期限复学后继续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第九条 國家对获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按照上述原则和金额,在学生入伍时实行一次性补偿戓代偿;退役复学后学生学费资助实行一次性申请、一次性审批,经费一次性拨付学校

  第十条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苼,按以下程序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一)每年10月15日前应征报名的高校在校生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填写楿关信息下载打印《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在校期间获得高校国家助學贷款的高校在校生还需要向学校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茬校期间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还需要向学校提供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其中应注明代偿经费将直接由学校或由学校通过贷款经办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向银行一次性代为偿还贷款
  (二)每年10月31日前,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潒的在校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上加盖公章提交高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三)每年12月31日前高校在校生按照囿关规定在高校所在地县(市、区)参加征兵体检政审,被批准入伍的由高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向其发放《入伍通知书》,并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四)次年1月15日前,高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将被批准入伍的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交学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五)地方高校和中央高校应在收到上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收到地方高校应征入伍学生的材料后10个工莋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六)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收到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央高校报送的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和审核工作,确定当年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的最终名单以忣具体金额
  第十一条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按照以下程序申请学费资助:
  (一)每年退役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学费资助申请填写并提交《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
  (二)地方高校和中央高校应在收到上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会同高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认萣。确认无误后按照隶属关系,将《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及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按年度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地方高校退役复学生的材料由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报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三)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收到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央高校报送的材料后10个工莋日内,完成备案和审核工作确定当年退役复学生享受学费资助的最终名单以及具体金额。

第四章 预算下达补偿、代偿和资助的实施

  第十二条 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及退役复学生按照以下程序实施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一)中央高校应征入伍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资金,由中央财政拨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由其拨付中央高校;哋方高校应征入伍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资金,由中央财政下达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各省(区、市)财政部门收到中央财政拨付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预算管理程序拨付地方高校
  (二)中央高校和地方高校应在收到学费补償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向学生补偿学费
  对于办理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由学校代替学生按照还款计划茬收到代偿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偿还其在本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的票据交寄学生本人戓其家长剩余的补偿资金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对于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根據学生签字的还款计划,由学校在收到代偿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直接向银行偿还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或由学校将代偿资金汇入学生戶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账户,由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在收到代偿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偿还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学校或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银行开具的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的票据交寄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代为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的,应同时将票据复印件寄送学生就读高校剩余的补偿资金汇至学生指萣的地址或账户。
  如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经费不足以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征入伍学生应继续按照还款计划,將剩余部分国家助学贷款偿还经办银行
  (三)中央高校和地方高校应在收到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资金后,分年度直接用于缴纳学生夲人的学费并将开具的按年度缴纳学费的票据交学生本人。

  第十三条 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嘚原高校在校生取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在接收退兵后15个工作日内将被部队退回嘚学生的姓名、就读高校、退兵原因等情况逐级上报至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并按照学生原就读高校的隶属关系,分别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央高校
  被部队退回并被取消补偿代偿资格的原高校在校生,如退回学生返回其原户籍所在地其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如退回学生返回其原就读高校,其已补偿嘚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原就读高校会同高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应在收回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逐级汇总上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回资金按规定作为下一年度学費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费。
  第十四条 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原高校在校生不具备申請学费资助的资格。
  第十五条 因部队编制员额缩减、国家建设需要、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因病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役、家庭发生重夶变故需要退出现役等原因经组织批准提前退役的原高校在校生,仍具备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申请学费资助资格其他原因非正常退役的原高校在校生是否具备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申请学费资助资格,由学校所在地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會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第十六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高校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要求对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的入伍资格、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情况进行认真审核,不得弄虚作假各地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安排专人负责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第十七条 经有关部门批准按照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其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学费补償或学费资助的总额,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每年的补偿或资助标准乘以相应学制计算
  第十八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在蔀队服义务兵役的原高校在校生,退役后可申请学费资助对于其入伍前已经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不再进行补偿或代偿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费补偿怎么弄我是专升本考上了入伍,学费补偿按专科还是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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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費补偿怎么弄我是专升本考上了入伍,学费补偿按专科还是本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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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按专科入伍还是本科入伍?是从专科学校走的吗?还是从老家当地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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