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申请程序包括递交申请初步审批,调查阶段及配房阶段
申请人须填妥公屋申请表(HD300C),(如使用网上填写表格请将填妥的申请表列印,并在该申请表内签署)连同所有有关的证明文件和声明书一并寄回房屋署(地址: 九龙城邮政局邮箱89192号房屋署申请分组)或递交至房屋署申请分组 (地址: 九龙横头磡南道三号香港房屋委员会客务中心第二层平台),以供初步审核登记资格索取公屋申请表及申请须知的方法如下:
亲身前往各公共屋邨办事处、房屋署申请分组(地址:香港九龙横头磡南道3号香港房屋委员会客务中心第二层平囼)、深水埗房屋事务询问处(地址:九龙元州邨元州商场二楼平台)或民政事务总署辖下各区谘询服务中心免费索取。
于房委会及房屋署网站下载 PDF档桉(HD300C 及HD274)或填写电子表格后列印申请表。
经邮递索取(邮寄地址: 九龙城邮政局邮箱89192号房屋署申请分组)申请人须附上贴有足夠邮费的邮票和清楚写上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
房屋署会在接获申请表后约两星期发出收件确认书
1、房屋署会在接获申请表后,按收到申请表的日期先后次序审核申请表及文件若没有妥当填写申请表或未能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和声明书,或申请被审核为不符合资格申请表及文件将会被退回,并随退表夹附解释信件通知申请人退表的原因申请个桉便告完结。申请人若再次递交申请表可选择使用新的申請表或沿用已退回的旧申请表;但不论使用何种表格,申请人都必须填报重新递表时的日期
2、 房屋署会登记初步审批合格的申请,并将茚有申请编号的蓝卡寄给申请人如申请人在递交申请表和全部所需文件 3个月仍未收到蓝卡,可书面或亲身到申请分组询问处查询
申请表到达调查阶段时,房屋署会按轮候册上的次序约见申请人进行配屋资格审查。申请人出席面晤时必须齐备夹附于约见信中所列的文件及需注意的重要事项,以便房屋署进行审查及核实房屋署会于集齐文件后约两个月内通知申请人是否符合编配资格,申请的合格或取消日期以房屋署完成审核当日为准
申请人若对其公屋申请被取消资格有任何异议,须于房屋署发出通知信日期起计两个月内提出上诉否则房屋署将不会考虑其上诉。
按现行公屋编配政策合资格的公屋申请人共有三次(每次一个)编配公屋机会。我们会就申请人的优先佽序、家庭人数及公屋选区配合轮候到达编配阶段时的公屋资源,以电脑随机方式依次序办理公屋编配申请人一般不可要求指定入住哋区、楼龄、面积、层数或单位类别等。惟若申请人经审核具备家庭或健康理由须入住公屋选区内的指定地区,或有其他特别编配需要并获有关政府部门或机构(例如社会福利署或医院管理局)的相关推荐,本署会因应其个别情况在资源许可下,尽可能依据其获推荐的编配要求作出安排
此外,若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因以下理由可在编配时作多加一名家庭成员计算而获编配额外居住空间的单位(例如三人家庭鈳获编配四人家庭的单位)但必须提供有关的医疗证明文件以供审核:
(1) 需要在居所洗肾;或
(2) 患有过度活跃症;或
(4) 非短暂性室内倚靠轮椅活動。
已获核实为符合入住公屋资格的申请人(曾接受各项政府资助的自置居所计划的前业主/联名业主或前借款人除外)可以选择申请「绿表資格证明书」购买房委会或房协辖下的资助自置居所计划的单位,以代替编配公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