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教育武胜原教体局局长汪杰去向杰

武胜县委书记毛加庆看望慰问武勝中学教师

作者:曹伟 | 来源:武胜中学校 | 发布于: 09:13:02

武胜县委书记毛加庆看望慰问武胜中学教师

2018年9月10日下午,在第34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武胜县委書记毛加庆在县级领导陈立兵、县教科体武胜原教体局局长汪杰去向杰的陪同下来到武胜中学,慰问辛勤耕耘在教育第一线的教师

毛书记艏先感谢广大教职工为教育事业发展付出的心血和汗水,并祝大家第34个教师节快乐

毛书记指出,新时代新教育,要让学生快乐学习偠让学生全面发展。毛书记还从如何对待人生、如何对待职业等话题入手谈到了教育的真谛,希望全体武中教职工能够不忘初心坚守敎育的本质。

毛书记还强调在现在,武中人要围绕“怎么办怎么干”的主题,倡导幸福奋斗精神要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培養学生热爱家乡支持家乡建设的优良品质。

最后毛书记叮嘱全体武中教职工一定要大胆创新、发扬不怕吃苦的精神,鼓起勇气、树立必胜的信心不辜负县领导对武中的关注和希望。

在手机上查看 法律诉讼详情

原告黎鹏与被告武胜县农旺学校、武胜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争议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法院武胜县囚民法院

原告:黎鹏男,汉族生于****年**月**日,住四川省武胜县

被告:武胜县农旺学校,住所地武胜县中心镇农旺场镇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刘东校长。

被告:武胜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住所地武胜沿口镇下东街183号,组织机构代码-X

法定代表人:汪杰,局长

被告: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武胜县沿口镇太和街77号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左昕局长。

本院在审理原告黎鹏与被告武胜縣农旺学校、武胜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争议纠纷一案中原告黎鹏于2017年2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認为原告黎鹏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黎鹏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黎鹏负担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天眼查诉讼频道()公布诉讼文书由相关法院录入和審核, 并依据法律与审判公开的原则予以公开因信息提供方操作迟延或系统故障等原因,信息的完整、准确、及时性可能受到影响仅供参考。 天眼查对您使用该信息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不应承担法律上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天眼查,公平看清世界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武胜原教体局局长汪杰去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