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政府协调的函事宜的函

关于请求紫阳县人民政府尽快批准重建城关清真寺的复函

浏览次数:3944发布时间: 09:46紫阳 黄超

尊敬的古新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紫阳县人民政府尽快批准重建城关清真寺》的提案已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县政协民宗委、县城建局、县民政局有关负责同志到现场进行了勘测结合紫阳县总体规划囿关规定和要求,现答复如下: 

    1.迅速将城关清真寺设计图纸送城建局审核如图纸设计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由城关清真寺管委会提供清真寺的土地证、设计图纸含电子版、四邻协议书报县城建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行现场勘查,若图纸与现场勘查均审核通过县城建局按规定办理相应的规划手续。 

    2.如果设计图纸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根据有关规定由县城建局报县规委会研究,县规委会审定批准后縣城建局按规定办理相应的规划手续。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紫阳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後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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