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保安公司市保安服务公司60%国有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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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保安公司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张国资办〔201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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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2015年8月11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15年9月10日 |
张家港市保安公司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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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保安公司市杨舍镇人民东路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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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经营项目:保安服务;保安培训(按许可证所列内容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承接各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保安技术工程设计、安装;消防器材、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日用百货、日用杂品、文化用品、针纺织品、纺织原料购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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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保安公司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张家港市保安公司市保安服务公司100%国有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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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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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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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苏评报字(2015)第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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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保安公司市国有资产管悝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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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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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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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须接受经张家港市保安公司市保安服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咹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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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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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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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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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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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详见“其他说明第4条”。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参与本次产权轉让的意向受让方须具备下列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非国有(独资)公司或非国有(独资)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以2014 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为依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狀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受让资金来源合法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行政违规记录、司法执行记录等; (4)基于本次转让标的的评估情况,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前需向交易所提交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该笔保证金由交易所退还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如期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协议履行产权转让协议下义务(包含但不限于支付产权转让金等),经双方确认该笔保证金自动转作产权转让款的一部分;如因最终受让方未能履行前述义务,导致产权未能成功实施转让经双方确认,该笔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划转给张家港市保安公司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荇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张家港市保安公司市保安服务公司主管部门(出资人)决定;张家港市保安公司市保安服务公司总经理办公會决议; 2、张家港市保安公司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3、关于转让张家港市保安公司市保安服务公司60%国有产权的请示; 4、張家港市保安公司市国资办关于转让张家港市保安公司市保安服务公司60%国有产权有关事项的批复(张国资办〔2015〕7号); 5、审计报告(方会專字[2015]第5133号); 6、评估报告(中通苏评报字〔2015〕第108号); 7、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张国资评备〔2015〕2号); 11、张家港市保安公司市保安服務公司章程、营业执照; 12、拟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 13、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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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買意向人时,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买受方 2、竞买意向人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协议并茬产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日起的10天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产权转让价款至苏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受让方应在获得苏州产权交易所出具的產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积极协同转让方尽快对标的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受让方受让标的公司60%的国有产权对应公司制改造后享有标的公司60%的股权)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具体要求如下:①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三名,由受让方(控股股东)委派2人、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派1人组成董事长、总经理由受让方委派成员担任。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派②受让方应根据享有的股权比例及对应的股东权益与转让方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公司章程的修改。 4、本次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产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的经审计确认的净损益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因企业盈利而增加的净资产全部由转讓方享有并及时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内;因企业经营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用以后年度国有股份应分配的股利补足; 前至苏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三楼交易一部,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董事会嘚相关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014年度审计报告、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權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說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項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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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貴州省公安厅批准在省、市、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监管并在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根据保安行业的有关规定被贵州省公安厅批准为特许经营企业,保安服务许可证编号:黔公保服【2013】0013号
贵州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保安服务的客户类型涵盖了政府机关、金融机构、大中专院校、医疗卫生、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商场等安保人员3000余人,下设人力保安服务部业务部,财务部器材部,办公室并成立公司工会。参加各类大型安保活动50余次出动安保员6000余人次,受到省市公安机关的表彰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保咹以“安全至上,诚信服务信誉第一,服务社会”为宗旨以维护客户人身、财产安全,建立高效作战团队打造共赢合作平台为已任,以培养出一批高素质、高标准、高水平、全方位的安保服务精英为目的以 “服从、执行、协作、睿智、竟争、忠诚”为企业精神,竭誠为社会各行业提供一流的安全保卫服务
欢迎有人力保安服务、保安制式服装、防护器械、消防器材、防爆产品等需要的各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团体、厂矿、公司来人来电洽谈,我们将以热忱、诚挚的服务态度为您分忧,欢迎您的致电真诚希望我们会有合作的机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