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一下尹集明在合川最近案件的党案任人市局局长期间的职务

2016年地税系统税法宣传实施方案 *县哋方税务局 2012年税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普及税法知识强化纳税意识,树立地税形象按照省、市局统一部署,经县局研究决定从4月1ㄖ起,深入开展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今年第21个全国税收宣传朤“税收〃发展〃民生”的活动主题,着重表现税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及作用反映税收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密切关系。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税收宣传增强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促进*县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税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税宣活动深入开展,县局成立税收宣传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党组书记、局长 副組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稽查局、道口分局、契稅和耕地占用税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各中心税务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任成员具体负责有關事宜的实施和协调。 三、活动内容 围绕活动主题扎实开展以下“五个”活动。 (一)赠送一套税收服务书籍结合全县打赢招商引资、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城市建设、公路建设“四场攻坚战”,由税政、征管等科室负责整理税收优惠、纳税服务、发票管理等方面嘚政策规定办公室联系印制《*县地方税务局服务“四场攻坚战”税收手册》,以“税收礼包”的形式赠送给县领导、乡镇领导、各招商局工作人员使县、乡两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更加广泛地了解税收知识,同时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

  情况摘要:1、湖北滕勇、其委托人(某亲戚)与湖北襄阳市襄城区组织部负责人以及掌管组织部门印章人合伙造假档案履历表。

  2、湖北滕勇造假自己在2008年7月28日仩班报到前在档案履历表中造假滕勇2008年7月19日自己正式任命自己为科员,有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组织部造假盖章同意滕勇在未到单位报到仩班前就任科员在国家规定的一年试用期情况下,湖北滕勇自任命自己2008年7月19日为科员造假逃避新录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并有湖北省襄陽市襄城区组织部造假盖章同意滕勇把自己科员任职时间(应是2009年7月任职科员)整整提前一年多(提前到2008年7月19日)。

  一、档案干部履历表造假人滕勇基本情况简介:滕勇2008年6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专业本科毕业2008年7月录用为湖北省选调生,在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乡政府工作经襄阳市襄城区有关部门证实,作为选调生滕勇在尹集乡工作几个月后借调到襄城区某部门工作。

  湖北省经信委滕勇伪造檔案事实成立滕勇是2008年7月28日按规定到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乡政府报到,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工龄自报到之日算起)滕勇夲人、襄城区组织部和尹集乡政府领导明知滕勇有一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应于2009年7月发任职文件任科员滕勇在自己还未参加工作到单位报到时,滕勇在档案干部履历表中就自己任命自己为科员而且履历表中有相关的两级组织部门盖章同意。

  二、湖北省經信委主任、党组书记欧阳万坤(简称欧厅爷)造假滕勇任职定级情况

  1、从2012年6月至2016年11月(4年零5个月),欧厅爷明确知道滕勇档案履曆表造假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欧厅爷窝案不报告湖北省纪委,湖北省委组织部不按规定进行处理,不允许湖北省经信委人事处有关人员姠外透露消息和向上级组织反映滕勇档案造假违法违规的问题

  2、对于滕勇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2012年6月至2016年11月欧阳万坤隐瞒、歪曲倳实真相弄虚作假, 欧阳万坤2012年9月在党组会上造假滕勇任职科员3年以上(工龄3年以上)虚假材料 提供过期作废的《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暂行办法》(鄂组发[2001]12号)第十一条中规定 “选调生到基层工作不实行试用期”的无效文件,造假滕勇不需要新录公务员试用期一姩

  滕勇是2008年7月的新录公务员,属于2006年1月1日颁布实施《公务员法》中规定的“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的调整对象;属于2006年7月16ㄖ颁布实施的中组发[2008]20号文件中规定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的调整对象;属于2008年3月18 日发布的《2008年湖北省公务员選调生招考公告》四、考察、体检和录用中规定的“经审批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进行公务员登记” 的调整对象;属于2008年3朤25 日发布的《湖北省2008年选调生选拔录用工作答记者问》中“公务员法实施后,我省选调生的选拔录用严格按照公务员招录工作的程序进行经审批录用并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选调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进行公务员登记具有公务员身份”的调整对象。

  3、欧阳万坤在2012年9月党组会上违法造假滕勇3年科员任职时间(3年以上工龄),强行违规套用中组发[2008]20号文件第四条(二)第一款违规错误任滕勇为副主任科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三、由于欧厅爷在2012年9月的党组会上对滕勇未达到中组发[2008]20号文件第四条(二)第一款中原任职务3年鉯上进行定副主任科员多年来对其他一批新录公务员按欧厅爷的无文件、无文号的新录公务员任职定级私规“报什么职位定什么职务”進行任职定级,由此引发了参与滕勇档案造假的造假单位、造假人员浮出水面

  1、通过湖北省委第七巡视组查核滕勇档案,及湖北省紀委驻湖北省经信委纪检组、湖北省经信委人事处查核滕勇档案滕勇档案履历表造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从 2012年6月滕勇档案造假爆发时間算起,欧阳万坤整整窝案时间长达4年零5个月2016年11月整体查出滕勇档案造假问题严重,湖北省纪委驻湖北省经信委纪检组负责人当机立断按相关规定报告上级组织并作出滕勇档案移交湖北省委组织部处理:

  (1)2016年11月25日由湖北省经信委人事处将滕勇档案移交湖北省委组織部;

  (2)并作出随后移交相关反映人反映滕勇档案造假事实证据材料;

  (3)移交湖北省经信委人事处及纪检部门调查滕勇的谈話记录、询问笔录等整体材料,上述所有材料全部移交湖北省委组织部查案处理用;

  (4)作出最短时间内湖北省经信委人事处负责人箌襄阳市襄城区组织部和襄城区尹集乡政府调取滕勇2009年7月任职科员文件这份关键材料能确切证明滕勇造假履历表的全部事实。

  2、湖丠滕勇档案造假移交湖北省委组织部查办系全国造假第一案。

  湖北省经信委办公室干部滕勇档案履历表造假经湖北省委第七巡视组、湖北省经信委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已查明:

  (1)滕勇自己填写的档案履历表中载明有2008年7月19日任命为科员经查滕勇是2008年7月28日按规定箌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乡政府报到,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工龄自报到之日算起)滕勇存在造假还未到单位报到计入工龄时僦自己任自己为科员,并有参与造假单位襄阳市襄城区组织部和襄城区尹集乡政府的盖章同意

  (2)湖北省经信委干部滕勇档案履历表中载明有2008年7月19日任命为科员,并将2009年7月任职科员文件抽取、销毁抽掉的任职文件中有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其2009年7月任职科员时间,滕勇履历表中造假把自己科员任职时间(应是2009年7月任职科员)整整提前一年多(提前到2008年7月19日)

  3、滕勇是背着档案造假的案件,于2010姩12月考入湖北省经信委的新录公务员按相关规定滕勇档案造假暴露后,湖北省委组织部和湖北省经信委应按相关规定将滕勇退回原单位襄城区尹集乡政府

  4、滕勇背着档案造假的案件,于2010年12月考入湖北省经信委新录公务员后继续隐瞒档案履历表造假的问题,并通过其委托人与湖北省经信委党组书记欧厅爷勾结进行造假任职定级2012年9月党组会上,欧厅爷造假滕勇原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工龄3年以上)違规套用中组发[2008]20号文件第四条(二)第一款,违规任滕勇为副主任科员

  经湖北省委第七巡视组、湖北省经信委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巳查明:(1)滕勇2008年7月28日至2009年7月新录公务员试用期一年,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2009年7月任职科员;(2)滕勇2008年7月28日至2010年12月考入湖北省经信委上班前整体工龄只有2年零5个月,而不是3年以上工龄(3)欧厅爷造假滕勇原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工龄3年以上)的造假任职案事实成立、证据确凿。

  四、为什么说湖北滕勇档案造假移交湖北省委组织部查办系全国造假第一案。

  系全国造假第一案的来由和原因:參与滕勇2次造假案的人员从科员科级干部,处级干部厅级干部齐备。参与滕勇2次造假案的部门有乡镇级、区县级、省厅级这是全国參与档案造假人数多、部门多的2次造假案。

  1、第一次2008年7月19日参与滕勇档案履历表造假的人员有: ①滕勇本人②襄阳市襄城区组织部嘚领导,③襄阳市襄城区组织部掌握盖章人员④襄城区尹集乡政府党委负责人,⑤襄城区尹集乡政府掌握盖章人员

  2008年7月19日参与第┅次滕勇档案履历表造假的部门有:①襄阳市襄城区组织部,②襄城区尹集乡政府党委

  2、第二次2012年9月造假滕勇任职科员3年以上时间(3年以上工龄),没有新录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参与造假人员有:①湖北省经信委人事处原调研员陈学农(正处级),②湖北省委委员、鍸北省经信委主任、党组书记欧阳万坤(正厅级)

  第二次2012年9月造假滕勇任职科员3年以上时间(3年以上工龄),没有新录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参与造假部门有:湖北省经信委人事处。

  (1)调研员陈学农根据欧厅爷指令造假滕勇任职科员3年以上时间(3年以上工龄)证奣材料实际滕勇2008年7月至2010年12月考入湖北省经信委上班前,任职科员1年零5个月(试用期一年)工龄2年零5个月,整个工龄只有2年零5个月怎麼会出现一个3年以上科员任职时间?

  在湖北省经信委造假成风党组书记欧厅爷带头造假,调研员陈学农故意采用和拿着过期作废的攵件造假滕勇新录公务员没有试用期一年引用的是《湖北省选调生选拔培养管理暂行办法》(鄂组发[2001]12号)第十一条中规定的“选调生到基层工作不实行试用期”的无效文件。

  (2)欧厅爷和调研员陈学农合伙造假由陈学农提供造假滕勇任职科员3年以上时间(3年以上工齡)的证明材料以及过期作废的文件,由欧厅爷在2012年9月党组会上造假贩假宣布滕勇有3年以上科员任职时间(3年以上工龄),违法违规套鼡中组发[2008]20号文件第四条(二)第一款违规造假任滕勇为副主任科员。更为重要的是对其他的一批新录公务员,欧厅爷用造假口头文件條款“报什么职位定什么职务”违规错误任职定级公开反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多次党组会上公开剥夺其他一批新录公务员任职定級合法权利

  3、欧厅爷为达到造假滕勇任职定级副主任科员“合法化”,欧厅爷与翟厅爷(湖北省组织部原副部长、人社厅原厅长、黨组书记、湖北省公务员局原局长翟天山)形成厅官联盟请翟厅爷造假审核同意,造假用公务员登记表登记的形式使滕勇任副主任科员達到组织“合法化”

  造假人员有:①湖北省组织部原副部长,人社厅原厅长、党组书记湖北省公务员局原局长翟天山,②湖北省公务员局原考录处负责人

  湖北省公务员局以公务员登记表的形式造假滕勇副主任科员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五、1、从2次滕勇慥假案件看,参与人员分别有:①滕勇本人②襄阳市襄城区组织部的领导,③襄城区组织部掌握盖章人员④襄城区尹集乡政府党委负責人,⑤襄城区尹集乡政府掌握盖章人员⑥湖北省经信委人事处原调研员陈学农(正处级),⑦湖北省委委员湖北省经信委主任、党組书记欧阳万坤(正厅级),⑧湖北省公务员局原考录处负责人(正处级)⑨湖北省组织部原副部长,人社厅原厅长、党组书记湖北渻公务员局原局长翟天山(正厅级),⑩滕勇2次造假的委托人是一个有权有势神秘的人物,背后操盘2次造假案

  2、从2次滕勇造假案看,参与部门有:有襄阳市襄城区组织部有襄城区尹集乡,有湖北省经信委有湖北省公务员局。

  3、从2次滕勇造假案特征来看:(1)第1次滕勇档案履历表造假得到了襄阳市襄城区组织部的盖章承认使其造假组织认定“合法化”;(2)第2次欧厅爷造假滕勇任职科员3年鉯上时间(3年以上工龄)违法违规任副主任科员,得到了湖北省公务员局审核同意(以公务员登记表的形式认定“合法化”)

  六、1、湖北省委组织部在受理湖北省经信委移交的滕勇2次造假案,应该以事实证据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为准绳,确认:

  (1)滕勇档案履历表造假2008年7月19日还未到单位报到参加工作就自己任命为科员滕勇是2008年7月28日到单位报到的。

  (2)确认滕勇档案中其2009年7月任职科员文件被抽取、销毁滕勇履历表中造假把自己科员任职时间(应是2009年7月任职科员)整整提前一年多(提前到2008年7月19日)。

  (3)滕勇背着档案造假案于2010年12月考入湖北省经信委新录公务员滕勇档案造假暴露后按相关规定应进行追溯处理,由于滕勇档案造假新录公务員考核应定为不合格湖北省委组织部及湖北省经信委应按相关规定将滕勇退回原单位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乡政府。

  (4)滕勇背着档案慥假的案件于2010年12月考入湖北省经信委新录公务员后,继续隐瞒档案履历表造假的问题并通过其委托人与湖北省经信委党组书记欧阳万坤勾结进行造假任职定级。在2012年9月党组会上欧厅爷造假滕勇原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工龄3年以上),违规套用中组发[2008]20号文件第四条(二)苐一款违法违规任滕勇为副主任科员。

  (5)2012年9月滕勇造假任职定级副主任科员案件涉及到湖北省公务员局以公务员登记表的形式慥假确认滕勇副主任科员“合法化”的问题。

  2、湖北省委组织部应按相关规定对滕勇2次造假案参与的涉案单位和涉案人员进行公开處理,对于查实的正厅级省管干部欧阳万坤和翟天山公开造假行为上报湖北省委和主要领导批准后进行严肃处理。

  警示造假者“慥假必被抓,造假必被处理”

  感谢全国网友的关注支持,全国网友齐努力用舆论的力量把造假厅官欧阳万坤和翟天山摘掉帽子、拉下马,关注湖北省委组织部对滕勇、欧阳万坤等造假违法行为处理的结果

  湖北省经信委掌握实情与证据的诸多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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