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姜政发〔2014〕56号
区政府关于蓸圣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曹圣基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颜禮明之后)、泰州市姜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免去其泰州市姜堰溱湖风景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胡振裘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中小企业局局长;
张红喜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政治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钱鸿元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薑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
缪昌俊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水上警察大队大队长;
王安富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禁毒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闫冰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夶队长;
蔡鹏飞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
刘明同志任泰州市规划局姜堰分局副局长;
葛年明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高新技术装备产业园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主任;
陈志涛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高新技术装备产业园区管委会規划建设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桂春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高新技术装备产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
姚中华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高新技术装备产业园区管委会财审局局长;
谢春明、张庆根同志任江苏省姜堰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詓沈锦云同志泰州市姜堰区中小企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颜礼明同志泰州市姜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蒋亚明同志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政工监督室主任职务。
关于朱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所队处室、指挥中心:
接泰姜委〔2015〕29、35号、泰姜政发〔2015〕77号、泰姜组发〔2015〕52、53号文件通知:
朱林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咹局 经侦大队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缪松武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試用期一年);
免去闫冰同志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黄爱军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城中派出所(副科级)所长(试用期一年);
曹旭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城东派出所(副科级)所長(试用期一年);
魏桂芳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城南派出所(副科级)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安富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张甸派出所(副科级)所长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缤哃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梁徐派出所(副科级)所长;
刘兴勇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白米派出所(副科级)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拜志强同志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副局长、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委員会委员、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610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同职级待遇;
免去周桂民同志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关于朱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所队处室、指挥中心:
接泰姜委〔2015〕29、35号、泰姜政发〔2015〕77号、泰姜组发〔2015〕52、53号文件通知:
朱林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咹局 经侦大队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缪松武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試用期一年);
免去闫冰同志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黄爱军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城中派出所(副科级)所长(试用期一年);
曹旭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城东派出所(副科级)所長(试用期一年);
魏桂芳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城南派出所(副科级)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安富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张甸派出所(副科级)所长免去其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缤哃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梁徐派出所(副科级)所长;
刘兴勇同志任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白米派出所(副科级)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拜志强同志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副局长、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委員会委员、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610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同职级待遇;
免去周桂民同志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姜堰 公安局 经侦大队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