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说明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60号)文件精神現就我院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说明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18届大专畢业生。
按照每人8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9月30日前属于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畴的应届毕业生本人可通过关紸“长沙就业”微信公众号,进入“个人服务大厅”—“求职创业补贴”页面填报并提交申请(提交的申请信息将上传至长沙市就业专项資金网上申报系统对应的学校初审端无法使用微信提交申请的由学校受理纸质申请材料后从系统录入)。该项操作需要毕业生进行实名身份认证建议通过本人的手机进行操作。
(1)《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说明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通过微信端提交申請信息的毕业生须出具按提示打印的申请表(表上自动标注了“来源:微信”),以确保纸质信息与系统反映信息一致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3)以本人姓名开立的银行卡正面复印件复印件上除体现银行卡号外,同时须注明开户行具体支行名称、毕业生姓名忣身份证号
(4)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发放对象类别):
①城乡低保类: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者须提供户籍提供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样本见附件2)。
②孤儿类:提供《儿童福利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县級以上民政部门审批盖章的《孤儿入院审批表》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为其出具的孤儿情况证明(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
③残疾人类: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
④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类: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检查後退还)
3、班主任对毕业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严格把关,认真查验相关证件经学生部主管审查签字后提交至学院就业处。
申请补贴的毕業生要认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经通知后逾期不能补齐合格材料而导致审核无法通过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責。申请人已领取过求职创业补贴又重复申领或虚报冒领的,须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附件1:《湖南省应届畢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说明补贴申请表》
附件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样本)
附件3:《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说明补貼个人申请资料说明》
附件:4:《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说明补贴个人微信申报操作指南》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说明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