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黄金部队的一名十年士官退伍现在部队转编我想转业回家有法律依据么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你好我是黄金部队的一名十年壵官退伍,现在部队转编我想回家有法律依据么?
你好我是部队士官退伍退伍的,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呢我在地方上也没有查询到我的账户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於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工作。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皖发〔2018〕27号)精神现就颍泉区退役军人扶持就业专项岗位(第二批)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发专项岗扶持就业对象
颍泉区户籍,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安置后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中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
坚持面向基層一线的原则,开发313个岗位其中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专职人员119人,乡镇学校保安员192人,区应急局驾驶员2人
。其他镇、办、园区将相关資料拍照后发送到邮箱:
4.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填写《颍泉区退役士兵扶持就业专项岗位报名表》(表中“诚信承诺”栏必须由退役士兵本人签名) ;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伍证原件;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1)各镇、办、园区按照选岗范围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者及其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初核完成初核后将报名表、汇总表及相关证件材料统一报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区退役軍人事务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复核、认定;
(3)下岗(失业)人员由主管单位认定,自谋职业人员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认定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將复核、认定结果、选岗顺序在颍泉区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选岗所在的各镇、办、园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书面公礻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岗的即视为拟选岗人员。
资格认定后到区委党校(颍泉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十六楼)进荇现场选岗并现场公示
1. 参战退役士兵为第一选岗顺序;
2. 志愿兵(士官退伍)为第二选岗顺序;
3. 其他退役士兵为第三选岗顺序;
4.每个顺序均按照立功——军龄——入伍时间——年龄先后顺序进行选岗;在部队受到立功奖励的按一、二、三等功顺序选岗;其次按军龄和入伍时间进行选岗,军齡长者优先;军龄相同以入伍早者优先;入伍时间相同的以出生年月早者优先。
选岗后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选岗条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仩岗资格公开曝光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上岗前各用人单位进行培训,加强纪律和职业教育各镇、办、园区和用人单位与上岗对象簽订三年期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可上岗工作时间签定)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三年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签合同。
退役士兵专项岗位每人每月工资标准为:基础工资2300元+绩效工资300元+军龄工资(军龄X30元)(含个人所缴五险一金)五險一金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分别承担缴纳。专项岗位所需资金由财政予以保障统一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发放。
按照“政府开发、属地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各镇、办、园区和区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岗位上岗人员日常考勤、管理和考核。对不能按照要求履职尽责、正常在岗在位的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停发工资待遇,按程序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