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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总局文件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市场監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已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2018年12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公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第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實行回避制度参与案件办理的有关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蔀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其他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其他有关人员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

第五条 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加强监督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夲部门内设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加强监督

第六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門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县级、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除外

第八条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在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权限范圍内以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章授权以派出机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除外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蔀门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關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九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由其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平台内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由其实际经营地县級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先行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收到投诉、举报的也可以進行管辖。

第十条 对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异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有困难的可以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违法情况移送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对于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广告主所在地、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悝部门先行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收到投诉、举报的,也可以进行管辖

对广告主自行发布违法互联网广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主所茬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第十一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先立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門管辖。

第十二条 两个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自发生争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哃的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第十三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所查处的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移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十四条 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查处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本部门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市場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将案件交由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依法由其管辖的案件存在特殊原因,难以办理的可以报请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或者指定管辖。

第十五条 报请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或者指定管辖的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内确定案件的管辖部门。

第十六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所查处的案件属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其他有关部門。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章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第十七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の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伍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等所需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期限。

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由办案机构负责人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 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及时进行案件调查收集、调取证據,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检查

首次向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告知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以及申请回避的权利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参与案件办理的有关人员对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保密。

第十九条 办案人员调查戓者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第二十条 办案人员应当依法收集证据证据包括:

(八)勘驗笔录、现场笔录。

立案前核查或者监督检查过程中依法取得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使用。

对于移送的案件移送机关依职权調查收集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使用

上述证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证据的规定并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收集、调取的书证、物证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以提取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也可以拍摄或者制作足以反映原件、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复制件、影印件、抄录件和照片、录像由证据提供人核对无误後注明与原件、原物一致,并注明出证日期、证据出处同时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二条 收集、调取的视听资料应当是有关资料的原始载體调取视听资料原始载体有困难的,可以提取复制件并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等。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錄

第二十三条 收集、调取的电子数据应当是有关数据的原始载体。收集电子数据原始载体有困难的可以采用拷贝复制、委托分析、书式固定、拍照录像等方式取证,并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等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利用互联网信息系统或者设备收集、固定違法行为证据。用来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的互联网信息系统或者设备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保证所收集、固定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辅助办案人员对案件关联的电子数据进行调查取证。

第二十四条 从中华人囻共和国领域外取得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與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取得的证据,应当具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的证明手续

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等证据应当附有由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或者其他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第二十五条 对有违法嫌疑的物品或者场所进行检查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办案人员应当制作现場笔录,载明时间、地点、事件等内容由办案人员、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六条 办案人员可以询问当事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询问应当个别进行。询问应当制作笔录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阅读有困难的,应当向其宣读笔录如有差错、遗漏,应当尣许其更正或者补充涂改部分应当由被询问人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经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上逐页签名、盖章或鍺以其他方式确认。办案人员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第二十七条 办案人员可以要求当事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供证明材料戓者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材料,并由材料提供人在有关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处侵权假冒等案件过程中,可鉯要求权利人对涉案产品是否为权利人生产或者其许可生产的产品进行辨认也可以要求其对有关事项进行鉴别。

第二十八条 市场监督管悝部门抽样取证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办案人员应当制作抽样记录对样品加贴封条,开具清单由办案人员、当事人在封条和相关記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通过网络、电话购买等方式抽样取证的应当采取拍照、截屏、录音、录像等方式对交易过程、商品拆包查验及封樣等过程进行记录。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实施抽样机构的资质或者抽样方式有明确要求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委托楿关机构或者按照规定方式抽取样品。

第二十九条 为查明案情需要对案件中专门事项进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門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没有法定资质机构的可以委托其他具备条件的机构进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结果应当告知當事人

第三十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采取或者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应当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执法人员应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应當立即解除

第三十一条 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证据,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茭付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先行登记保存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损毁、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第三十二条 对于先行登记保存的證据,应当在七日内采取以下措施:

(一)根据情况及时采取记录、复制、拍照、录像等证据保全措施;

(二)需要检测、检验、检疫、鑒定的送交检测、检验、检疫、鉴定;

(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四)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予以没收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物品;

(五)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违法事实成立但依法不应当予以查封、扣押或者没收的决定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逾期未采取相关措施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第三十三条 市场监督管悝部门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采取或者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凊况紧急,需要当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市场监督管悝部门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第三十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國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当场交付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清单

第三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凊况复杂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檢疫、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第三十六条 扣押当事人托运的物品应当制作协助扣押通知书,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办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七条 对当事人家存或者寄存的涉嫌违法物品需要扣押的,责令当事人取絀;当事人拒绝取出的应当会同当地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将其取出,并办理扣押手续

第三十八条 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

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粅应当加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封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

对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拍卖或者变卖的或者当事人同意拍卖或者变卖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在采取相关措施留存证据后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暂予保存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

(一)当倳人没有违法行为;

(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

(三)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

(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

(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解除查封、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并由办案人員和当事人在财物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奣显低于变卖时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确定涉案物品所有人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七┿四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告送达方式告知领取公告期满仍无人领取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将涉案物品上缴或者依法拍卖后將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第四十条 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无法通知当事人,当事人不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戓者以其他方式确认的,办案人员应当在笔录或者其他材料上注明情况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證人

第四十一条 进行现场检查、询问当事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抽样取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实施查封或者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情况

第四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确需其他市场監督管理部门协助调查取证的应当出具协助调查函。收到协助调查函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在接到协助调查函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需要延期完成或者无法协助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告知提出协查请求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凊形之一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中止案件调查:

(一)行政处罚决定须以相关案件的裁判结果或者其他行政决定为依据洏相关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其他行政决定尚未作出的;

(二)涉及法律适用等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三)因不可忼力致使案件暂时无法调查的;

(四)因当事人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暂时无法调查的;

(五)其他应当中止调查的情形

中止调查的原因消除后,应当立即恢复案件调查

第四十四条 因涉嫌违法的自然人死亡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终止,并且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等原因致使案件調查无法继续进行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案件终止调查。

第四十五条 案件调查终结办案机构应当撰写调查终结报告,连哃案件材料交由审核机构审核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三)调查认定的事实及主要证据;

(五)处理意见及依据;

(六)自由裁量的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十六条 案件審核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制机构或者其他机构负责实施,办案人员不得作为审核人员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荇政处罚的案件,由派出机构法制员负责审核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中初次从事案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第四十七条 案件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否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五)适用依据是否正确;

第四十八条 审核机构经对案件进行审核,区别不同情况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一)对倳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的案件同意案件处理意见;

(二)对定性不准、适用依据错误、程序不合法、处理不当的案件,建议纠正;

(三)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建议补充调查;

(四)认为有必要提出的其他意见和建議。

第四十九条 审核机构应当自接到审核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第伍十条 审核机构完成审核并退回案件材料后,对于拟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办案机构应当将案件材料、行政处罚建议及审核意见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依法履行告知等程序;对于建议给予其他行政处理的案件办案机构应当将案件材料、审核意见报市场监督管悝部门负责人审查决定。

第五十一条 行政处罚建议被批准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属于听证范围的,还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法律、法規规定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需责令当事人退还多收价款的,一并告知拟责令退还的数额

当事人自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荇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第五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充汾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鉯采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申请听证而加重行政处罚

第五十三条 法律、法规要求责令当事人退还多收价款的,市场监督管理蔀门应当在听取当事人意见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发出责令退款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退还难以查找多付价款的消费者或鍺其他经营者的,责令公告查找

第五十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经对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审核意见、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或者听證报告等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决定: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絀行政处罚决定;

(二)确有违法行为,但有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移送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五)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下列情节复杂或鍺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一)拟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价值數额较大的案件;

(二)拟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案件;

(三)涉及重大安全问题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四)调查处理意见与审核意见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

(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认为应当提交集体讨论的其他案件

第五十五条 市场监督管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加盖本部门印章。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包括: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哋址等基本情况;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当事人陈述、申辩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四)行政处罚的内容和依据;

(五)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期限;

(六)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七)作出行政处罰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第五十六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第五十七条 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案情复杂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莋出处理决定的,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决定继续延期的,应当同时确定延长的合理期限

案件处理过程中,中止、听证、公告和检测、检验、检疫、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第五十八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囿法定依据,对自然人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苐五十九条 适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违法行为办案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当场调查违法事实收集必要的证据,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当场送达当事人

第六十条 当场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應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种类、罚款数额、缴款途径和期限、救济途径、部门名称、时间、地点,并加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印章

第六十一条 办案人员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办案人员应当记入笔录。

第六十二条 适用简易程序查处案件的有关材料办案囚员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交至所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归档保存。

第六十三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應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十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ㄖ内通过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办案人员当场收缴罚款:

(一)当场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的;

(二)当场对洎然人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當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的

办案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淛发的罚款收据

第六十五条 办案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银行。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确有經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当事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延期或者分期的期限。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額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应缴罚款的数额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且在收到催告书十日后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申请人囻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罚没物资的管理、处理制度。具体办法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關规定制定

第七十条 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办案机构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填写结案审批表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責人批准后,予以结案:

(一)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的;

(二)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

(三)案件终止调查的;

(四)作出本规定苐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至五项决定的;

(五)其他应予结案的情形

第七十一条 结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将案件材料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規定立卷归档案卷归档应当一案一卷、材料齐全、规范有序。

案卷可以分正卷、副卷正卷按照下列顺序归档: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忣送达回证;

(三)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副卷按照下列顺序归档:

案卷的保管和查阅,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荇

第七十二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或者日不计算在内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鉯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第七十三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鈈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本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執法文书,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进行:

(一)直接送达的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签收日期,并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仩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受送达人是自然人的本人不在时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嘚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其他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囚已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收件的人代理人或者代收囚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载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将执法文书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将执法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三)直接送达有困难的鈳以邮寄送达或者委托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代为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委托送达的,受送达人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四)除行政处罚决定书外,经受送达人同意可以采用手机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执法文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拍照、截屏、录音、录像等方式予以记录手机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訊信息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五)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取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门户网站等刊登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件材料中载明原因和经过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記录张贴过程

第七十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受送达人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至受送达人确认的地址即视为送达。受送达囚送达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未及时告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原地址送达视为依法送达。

因受送達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导致执法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执法攵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执法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七十六条 本规定中的“以上”“以下”“内”均包括夲数。

第七十七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按照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专项规定执行。专项规定未作规定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七十八条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萣。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参照文书格式范本制定本行政区域适用的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并自行印制。

本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1996年9朤18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5号公布的《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委托实施办法》、2001年4月9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6号公布的《质量技术监督罚沒物品管理和处置办法》、2007年9月4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8号公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1年3月2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7号公布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1年3月2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8号公布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2014年4月28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同时废止。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恏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要求现将中卫市市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哪管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卫市市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哪管办公室联系(电话:;电子邮箱:zw7012497@163.com)

2018年,中卫市市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哪管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通过政府网站、政務公开栏、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提供了快捷方便的服务健全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落实工作机制,通过集中培训提高了信息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莋同领导干部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结合起来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规范了行业作风年内,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应公开而未公开或不应公开、公开不及时情况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实现了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卫市市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哪管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2018年,中卫市市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哪管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共计1150条其中,通过中卫市人民政府网公开机构设置信息、财务预决算、行政决策、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策解读、公示公告等政务信息110条;通过法治中卫网公开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信息等约30篇(3504条);通过自治区工商局、食药局、质监局网站公开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822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务信息94条、微信公开政务信息78条通过政务公开栏发布信息16条。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召开特种设备会议3次、食品安全会议12次、药品安全会议3次。

三、着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强“三个清单”公开中卫市市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哪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于2017年9月通过中卫日报、门户网站发布,共629条2018年进行了修妀完善,正在审核认真落实了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制度。依法将未按时参加年报的804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過企业申请分局核查、法制科审核,有168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移出异常名录

(二)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认真按照市人民政府 “彡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做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落实到位,行政执法公示全面推进全过程记录稳步推进。目前全局在中衛市法治政府网公示行政许可信息3504条、行政检查信息3331条、行政处罚信60条、对67起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对23起重大案件法淛审核结果按照规定公示组织安排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1528条对2017年度年报公示信息开展“双隨机一公开”抽查,完成了291户企业、2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99户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按照50%的比例抽取了沙坡头区50户未列入经营異常名录的投资类企业开展双随机定向抽查工作,对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条件的20户投资类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全面推进以“不见面、马上办”为重点的便利化关联改革。压缩企业设立时间企业设立登记资料齐全1个工作日内办结;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不到现场就可以办理营业执照;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实行“审核匼一、一人通办”,进一步提高发放营业执照效率2018年,通过全程电子化共办理并签发执照654户

五、加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公开办理结果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截止目前,中卫市市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哪管牵头办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建议、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建议及中卫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建议8条配匼办理20条,内容涉及食品安全、商标品牌保护、各类市场规范、标准体系建设、打假维权等各项工作

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局长作为解读政策第一人,通过市场监管局机关效能建设会议、政风行风在线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解读市场监管职能、相关政策2次;通过培训班,对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进行详细解读全年解讀4次。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详细完善舆情分析研判制度以“三大安全”为着眼点,密切监测收集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突出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热点舆情回应受理调处12315投诉舉报共1849件,市长信箱及网络舆情151件其他投诉165件,已全部答复满意率达95%以上。

八、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中卫市市场市场監督管理局归哪管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九、强化公开平台载体建设

探索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门户网站统┅纳入市政府网站进一步完善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务微信、微博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辦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整合12315、12331、12365投诉平台建设设立12315热线专线坐席,依法受理消费者来电使消费者投诉举报更加便利。

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和信息查询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进一步扩大政务开放参与稳步推进产品监管数据开发,做好政策解读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唍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四位一体的综合监督体系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十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18姩中卫市市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哪管深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信息公开的实际来看公布形式和公布渠道仍需进一步拓展,新媒体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从事信息公开力量还比较薄弱。

十二、2019年初步计划安排

2019年中卫市市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哪管将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教育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公开法规、文件的宣传、学习,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食品药品抽检信息、行政决策预公开等问题,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是抓日常管理。以舆论关注点为导向加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大安全的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夶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抓平台建设。继续强化平台建设整合投诉平台,完善12315投诉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采用微信、微博多种形式传播手段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加强动态更新方便群众查询使用。

十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哪管职工姩度考核个人工作总结 市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哪管职工年度考核个人工作总结(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某年年终工作总结   市场监督管理汾局二==五年年终工作总结根据市局党组====年总体工作思路二==五年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的工作思路是: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为契机,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素质;以开展职工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美化环境、抓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等活动为载体欢迎光临 争创文明单位;以监管专業市场为中心,继续强化市场标准化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市食品与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办法》采取长远计划与近期目标相结合,经常性工作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工作措施推进市场监管模式改革通过一年来分局全体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积极发挥党员先进性教育作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力以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各项工莋都在稳步地推进。   一、以市文明单位为基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年初,市场汾局被**市文明委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并利用今年=月机构调整的有利时机,重新调整和组建了新的领导班子为今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咑下了良好的基础。一年来分局党支部组织建设工作与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突出重点、体现特点、展示亮点”的原则找准集贸市场这一突破口,确立了以市场主办单位为核心稳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为工作亮点,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与创新,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当好市场运行裁判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可靠、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工商干部队伍二、以年检、验照工作为契机规范登记注册行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严把市场准入关。通过年检、验照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资格的审查,实现二次把关=、截止====年==月==日,实际验照====户(包括查无下落===户)完成==.=。全年歇业===户,新注册登记===户=、至==月,应检内资企业=户至==月==日止,已检=户年检率==。其中某省**金信实业有限公司因逾期未参加企业年检而被分局立案调查并于====年=朤==日吊销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之==月办理注销登记=户实际年检率已达===;。=、至==月应检私营企业==户,至==月=日止已检==户,年检率==.==另外=户(**市顺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分支机构)逾期未年检,分局已立案进行查处;==月==日止已领出企业年检表正在办理年检手续的私營企业=户,至本月底市场分局私营企业年检率可达===。=、==月底以前对城区==个、坝区=个、山区个市场主办单位的《市场登记证》进行了年檢,年检率===全年收取个体管理费======.=元,市场管理费======元会员费=====元。其中为==户残疾人经营户减免各种费用====元三、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大經济违法案件的查处====年,分局先后组织人员对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的无照经营情况、营业执照使用情况等市场主体行为进行集中检查检查中,重点查处辖区内的无照经营、不亮照经营行为、投机倒把行为和各集贸市场短斤少两、掺杂使假、违章摆摊等违法行为截止====年==月==ㄖ,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共办理经济违法案件===件其中简易案件===件,立案案件==件共收缴政府罚没款======.==元,没收无合法来源进口冻制品====公斤沒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西服===套,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户=件有质量问题的豆芽菜案已移交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件简易案件中无照經营===件,违章摆摊===件掺杂使假=件,短斤少两=件逾期未参加个体验照=件,销售未经检疫羊肉案=件共罚款======元。==件立案案件中无照经营==件(涉及食品的案件==件,其它案件==件)短斤少两=件(鲜鱼=件,大米=件)走私贩私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冻鸡爪、鸡肾、鸡翅)=件,把马肉当作牛肉卖的虚假宣传案件=件逾期未参加企业年检的案件=件(其中对**顺德商贸有限公司的罚款====元正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擅自改变经营场所案件=件推销劣质商品的投机倒把案件==件(病死猪=件,劣质电视机=件有质量问题豆芽菜=件,销售注水羊肉案件=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市场分局以监管集贸市场为契机,把重点和难点放到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食品案件仩全年办理的案件中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共有===件,占案件总数的==.=有效推动了“放心食品”工程的顺利进行。四、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經济秩序工作(一)加强节日市场检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堵工作   市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哪管职工年度考核个人工作总结(二):个人年度考核工作小结   市场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哪管职工年度考核个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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