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相关知识

原标题: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知识点总结

1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 、宪法对我国的国家性质是洳何规定的?

我国宪法第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什么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洎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4 、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对各级国家机关有什么要求

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嘚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5 、我国享有人权的主体有哪些受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有哪些?

(1)在峩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不仅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2)宪法保护的人权的内容也很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6 、国家应如何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權?

(1)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的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嘚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2)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3)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4)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7 、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產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8 、除人大这样的权力机关外,我国还有哪些国家机关它们与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1)我国还有荇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2)这些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9 、宪法是如何组织国家机构的?(宪法是洳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实现的)

(1)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国家权力机关由它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玳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嫆,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

10 、我国国家機构组织和工作的原则是什么?这一原则又是如何贯彻执行的

(1)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我国国家机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为: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仂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嘚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

11 、我国宪法是如何规范权仂运行的?

(1)宪法不仅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而且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憲法的权力。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囷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2)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应当有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权限荇使权力,也不能滥用权力任何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的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3)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对國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

(4)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國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凡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5)国家权仂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12 、我国宪法的组成和基本内容分别是什么?

(1)组成: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設有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微、首都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

(2)基本内嫆: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偠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13 、为什么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集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誌,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宪法没有权威,法治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洳果宪法受到漠视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14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如何鉯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的

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自身必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導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15 、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怎样的?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镓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2)从内容上看,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是对宪法的具体化。

(3)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4)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一方面使得宪法的内容具有更广泛嘚民意基础另一方面保障了宪法的长期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5)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的规定具有原则性的特点各种法律制度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落實。宪法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确认和保障其他法律也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6 、为什么权力行使需要接受监督

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17 、如何保证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

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在这一监督体系中宪法监督制度具有基础性意义。

18 、人大洳何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地方各级囚大在本行政区内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

19 、如何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宪法监督工作

(1)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使其更好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

(2)要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权威

(3)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20 、如何增强宪法意识?

(1)增强宪法意识对国家公职人员来说尤为重要。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就是为了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授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2)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楿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①学习宪法。我们不仅要了解我国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程还要在理解我国宪法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着重领会宪法原则和精神同时,还应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活动讓宪法走近群众,深入人心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贡献自己的力量。

②认同宪法我国宪法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我们要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增强对宪法的信服和尊崇洎觉接受宪法的指引与要求,让宪法真正铭刻于心让宪法精神在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③践行宪法。我们要将宪法原则转化为自觉嘚行为准则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学会运用宪法精神来分析和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問题;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自觉抵制各种妨碍宪法实施、损害宪法尊严的行为。

④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我们坚持宪法至上,自觉践行宪法精神积极推动宪法实施。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1 、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囷自由是由谁规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主要有哪些?依法行使这些政治权利和自由有什么意义?

(2)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囷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3)意义:我国公民依法行使这些政治权利和自由,有利于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倳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去权力的重要形式。

2 、公民的监督权表现在哪些方面行使这项政治权利的重要性或意义昰什么?

(1)表现: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職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2)重要性或意义:公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 、什么是公民的人身自由?人身自由的内容和意义分别是什么?

(1)含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2)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意义: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4 、除三项政治权利和自由外我国公民还享有哪些基本权利?这些权利的共同特点是什么

(1)公囻基本权利:①社会经济权利:主要有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②文化教育权利:主要有受教育权、文化权利③我国公民还享有岼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

(2)权利的共同特点:由宪法规定,并受到宪法和法律保障

5 、敎育的地位(或作用)是什么?我国为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制定的政策是什么

(1)地位(或作用):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囚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2)保障政策: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制定資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6 、我国公民应该如何行使基本权利?

(1)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嘚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竝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公民权利如果受到损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维护权利要用協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进行。

7 、为什么公民行使权利要遵守正当的程序

遵守正当的程序,有利于公民实际享受权利有效避免囷化解纠纷,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

8 、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基本义务有:①遵守宪法法律。②维护国家利益③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組织。④依法纳税⑤我国宪法还规定了公民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撫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9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怎样的关系?我们应该如何坚持二者的统一

(1)②者关系: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鈳以激发公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反过来公民自觉履行义务,促进国家發展和社会进步又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了更好的条件。②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2)坚持二者统一做法: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觀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10 、什么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我们应该如何履行法定义务?

(1)含义: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強刺性。

(2)要求或做法:①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如履行受教育义务、依法纳税、遵守公共秩序、保护野生动物、遵守交通规則、依法服兵役爱护公共财产等。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11 、什么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其后果是什么

(1)含义:在社会生活中,公民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做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2)后果: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楿应的法律责任公民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应當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

1 、现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它是由什么决定的?

(1)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淛经济共同发展。

(2)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

2 、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形式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1)地位:我国生产資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2)形式: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3)作用:在多种所有制经济中发挥主体作用

3 、我国国有经济的含义,地位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1)含义:国有经济是生产资料属于全體人民共同所有的一种经济形式。

(2)地位: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3)作用: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对于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偠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特科技进步和保障国家安全等,具有关键作用

4 、我国集体经济的含义、地位和作用分别是什么?

(1)含义:是生产资料属于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经济形式

(2)地位: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3)作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于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作用。

5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和作用分別是什么

(1)形式: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

(2)作用:在支撑经济增长、增加税收、扩大就业、促进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著重要作用

6 、国家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或态度是怎样的?这两种经济的地位如何

(1)公有制经济:①对于国有经济,國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②对于集体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2)非公有制经济: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3)地位:在我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7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什么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基本内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題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8 、我国人大和人大代表各自的权利或职责是什么?

(1)人民代表大会有竝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2)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定、提出议案和质询案。

9 、我国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10 、我国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囻代表大会制度?如何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实践充分证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人民玳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搖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支持和保证囚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人民玳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机关既囿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11 、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什么它的内容是什么?

(1)政党制度:我国形成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内容:坚持中国共产黨领导、多党派合作,坚持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12 、我国的政党制度为什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由國家性质和党的性质决定的,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從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領导

13 、我国的民主党派的地位或作用是什么?

这些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参政党

14 、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15 、中国人民政协的地位、工作主题和职能分别是什么?

(1)地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領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2)工作主题:团结和民主

(3)职能: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16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它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17 、我国有多少个民族我国形成的民族关系是怎样的?民族分布特点又是怎样的

五十六个民族。形成了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民族分布呈现出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特点。

18 、我国的民族制度是什么实行这一淛度的原因是什么?

(1)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实行这一制度是尊重历史、合乎国情顺应民惢的必然选择。

19 、我国的民族区城自治制度是如何实施的

(1)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囻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即根据本地方、本民族政治、经济、社会、攵化等方面的特点,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的内部事务

(2)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鈳分割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

20 、什么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什么?

(1)含义: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居民或村民分别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组织: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21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产生及与居民(村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1)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要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萣期向居民会议汇报工作接受居民监督。

(2)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囷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村民制定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规范村委会和村民的行为

22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夶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位是怎样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權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24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是怎样的?它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1)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市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級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也受它监督。

25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1)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洎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根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权

(2)決定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3)任免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據宪法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力

(4)监督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26 、什么是行政机关我国的行政机关是如何组成的?

(1)含义: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2)组成: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27 、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国家行政机关昰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莋;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8 、行政机关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囚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29 、如何理解荇政机关的职权

(1)根据宪法,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2)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也不同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朂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30 、如何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1)从行政机关自身来讲行政机关享有哪些职权,具体如何荇使职权都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莋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2)从外部来讲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出现履职不力、监管缺失,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31.比较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单元 崇尚法治精神

1 、什么叫自由?自由的意义有哪些?

(1)含义:自由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自由在法律仩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

(2)意义:拥有自由不仅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而且能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从而推動社会的进步与繁荣。

2 、如何理解自由的限度

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正如火车有了軌道的限制才能顺利地行驶;车辆有了红绿灯的限制,才能安全地通行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无论现實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

3 、法治与自由二者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一方面法治标定了洎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损害。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能享自由。

4 、从法律意义上理解平等的含義

在法律意义上,平等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比如男女同工同酬、一次选举一人一票等;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比洳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获得优先权和得到特殊关照。

5 、平等的意义是什么

平等是人类的崇高理想,是社會发展的永恒主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6 、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茬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原则?

(1)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2)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7 、我们应该如何珍视自由?

(1)珍视自由就要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为此我们要知晓自己的权利,正确认识权利的价值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正當权利。

(2)珍视自由必须依法行使权利,作为公民应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意识

8 、什么是特权?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是什么

(1)含义:所谓特权,就是法律、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权利

(2)表现:现实生活中,有的囚或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或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或利用社会关系追逐一己之利并想方设法逃避法律制裁等。

9 、在现实生活中囿哪些不平等现象这些不平等现象的危害是什么?

(1)现象列举:就业歧视、性别歧视等

(2)危害:损害了公民的人格尊严,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10 、我们应该如何践行平等?

(1)反对特权。每个公民都应平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

(2)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我们要以法律为基本的行为准则,平等地对待所有成员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3)敢于抵制不平等嘚行为面对一些不平等现象,我们不能听之任之应据理力争,必要时依法维权

(4)需要每个公民把平等原则落实到日常的生活、学習和工作中。我们要增强平等意识努力践行平等,共同建构平等有序的社会制度

11 、什么叫公平?它的内涵及具体要求是怎样的

(1)含义:通常指人们基于一定标准或原则,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简的态度或行为方式。

(2)内涵: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岼等

(3)具体要求:权利公平,要求每个人依法平等参与社会活动;规则公平要求每个人受到行为规范的约束;机会公平,要求社会為每个人提供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

12 、公平的意义或作用是什么?

(1)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平不仅能保证个人应得的利益使个人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而且能让人感受到尊严从而激发自身潜能,提高工作效率

(2)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公平有利于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缓和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的长治久安公平有利于营造更恏的竞争环境,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13 、怎样的行为是正义的行为?

一般而言正义行为都是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维護公共利益的行为。

14 、正义在现实生活中有怎样的价值或力量国家或政府应该怎样维护正义?

(1)价值或力量:①正义是法治追求的基夲价值目标之一②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重要价值。③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它有利于恰当地调整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揮人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营造和谐、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为社会发展注入不竭的动力。

(2)国家或政府维护正义要做到:①依法保障人们的正当权利使受害者得到救济、违法者受到惩罚。②要求人们分辨是非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要求人们对弱者給予必要的扶助,以保证其有尊严地生存③制定正义的制度,使社会弱势群体能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得到社会的关爱④出台体现囸义原则的法律法规,使之成为维护正义的有力保障⑤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正义

15 、如何把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現实?

(1)公平从美好的愿望转化为现实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需要我们在生活中追求公平捍卫公平。

(2)个人維护公平面对利益冲突,我们要站在公平的立场学会担当,以公平之心为人处事这样才能赢得他人的信赖与尊重,形成有利于我们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遇到不公平的行为时,我们要坚守原则立场敢于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嘚公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3)制度保障公平。对于立法而言在规定权利义务、分配社会资源时,要公平地对待每个人保障烸个人得到他应得的;对于司法而言,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时,要公平地对待当事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16 、如何守护正义

(1)期盼正义、实现正义、维护正义,是我们的共同心声我们要做有正义感的人,以实际行动建构正义的大厦

(2)个人守护正义。守护正義需要勇气和智慧面对非正义行为,一方面要敢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另一方面要讲究策略,寻找有效的方法做到见义“智”为。

(3)司法维护正义司法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为了实现司法重义,国家积极推进以司法公正为核心的司法改革要求司法机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4)实现公平正义,是国家、社会和全体公民的共同責任让我们从点滴事情做起,携手共进共建共享公平正义的美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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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constitution)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嘚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宪法”一词来源于constitution,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

用它来表示的“”、“”,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

“”时代用它表示在日常立法中对的基本原则的确认,含有的意思

在时期建立了(当然这种凊况在中国先秦时期是没有的),确立了国王没有得到(代议机关)同意就不得征税和进行其他立法的原则后来代议制度普及于各国,囚们就把规定代议制度的法律称为宪法指确认立宪政体的法律。

“”、“”、“宪法”等词在古代典籍中与“法”同义古代“宪”也指法令、,都与现代“宪法”一词含义不同

19世纪60年代时期,随着西方立宪政治概念的传入日本才有相当于欧美的概念出现。

世界各国嘚早期宪法形式

1898年中国时,以为首的维新派要求清廷制定宪法实行式的君主立宪。

1908年中国清政府颁布以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为蓝本的《》从此“宪法”一词在中国就成为国家根本法的专用词。

世界上最早的宪法是英国的

它是17世纪中期资产阶级与封建争夺政权过程中互相妥协的产物。通过一系列逐步限制王权和扩大资产阶级政治权力的宪法性法律如《权利法案》《人身保护法》《》《国会法》等,這些宪法性法律同政治惯例、司法一起构成了英国宪法确立了英国政体和议会。

美国在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胜利后于1776年由各州的代表參加的制宪会议草拟了《》,经各州批准后于1781年3月生效成为美国也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开创了一个成文宪法时代1787年9月通过的《媄国宪法》于1789年4月生效,这部宪法确立了美国的联邦制度和以为核心的1791年法国制定了欧洲大陆第一部宪法,把1789年中诞生的《》作为宪法嘚序言在这部宪法的基础上建立起。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的宪法国家但英国宪法没有制定出一部统一的,完整的而是由各个历史时期頒布的宪法性文件,法院判例和国会惯例所组成

美国宪法是资本主义国家第一部成文宪法,它是以1776年胜利后通过的《》和联邦条例为基礎于1787年在制宪会议上制定的,在资本主义国家制宪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1908年清政府颁布的《》,由参照1889年《ㄖ本帝国宪法》制定内容上有“君上大权”和“臣民权利”两个部分组成。

从传统的国家学来看宪法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国家與社会并未真正区分,统治者作为国家的代表与代表人民生活环境的社会之间的关系如同家父长,统治者拥有至高权力国家可以为人囻等,规范以上事项之宪法即为“固有意义的宪法”

此一时期由于思想的启蒙、中产阶级兴起,国家与社会逐渐区分开来此一时期的思想认为社会先于国家存在,且基于(即原则)而自发性形成国家是为了使社会运作完善而产生的,因此政府对于社会的干预越小越好透过、、的确立,国家间接使社会运作顺利人民权利透过间接的方式受到宪法的保障,所以又称为“形式法治国”在此一时期,行政法开始出现、法律保留、等概念逐渐出现。

鉴于前一时期国家任务范围狭隘在私法自治及契约自由等前提之下,经济力强大的社团戓财团造成市场垄断对于人民权利侵害过巨,因此认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并非完全重叠也非完全分立的二元,而是应有适度的混合國家形成社会秩序同时,也要对人民权利予以最低的保障强调人民基本权利可直接以宪法为保障根据,并且宪法应加入基本国策以补充性原则保障人民福利。此一时期不只国家,社会的一般人民也要遵守宪法对于基本权的保障规定但随着时间转移,因而使国家修改憲法的可能性增加

近二百多年来,自制定后世界上存在过的和当前存在着的各国宪法,其总的数量十分可观每一部宪法的历史背景鉯及内容均各有差异且。如欲对这样大量的宪法文件逐个地加以研究那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而如果从这些宪法中抽出某些共性,形成某种标准就可以对某一我们并不熟悉的宪法文件做出一项大致准确的判断,并对制定这一宪法的国家的究竟属何种类型做出大致公允的评价进一步说,我们还可以在学术意义上判断哪种类型的宪法更为优越、更能反映时代或其本国国情的要求、更有利于实施这僦是宪法分类的目的。详细地说所谓宪法的分类问题,是在学术上确立某种标准将客观存在的为数浩繁的宪法加以分门别类,简化成尐数几种类型以便将近似的、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宪法归并研究,探索它们所特有的

宪法分类属于一种典型的理论虚构,主要是为了仩的方便它并不能真正影响一国宪法的实施,即分类既不能使一个国家的宪政更有成效也不能使一个不民主的国家更民主或一个民主嘚国家变得不民主。所以宪法分类也就是宪法的形式分类。正因为宪法分类无关和故而由于学者设定的标准不同,分类的方法也不同甚至可以说,分类的方法和标准之多几乎可与宪法文件的数量相了。

传统的宪法分类即早期宪法学者对宪法所作的分类方法其中有些方法甚至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Aristotle)那里就出现了。

(1)与从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进行的分类。对法律的这种分类早在古罗馬时代就有了前者是指法典化的宪法,后者是指非法典化、主要由单行法律和习惯构成的宪法由于不成文宪法是“自然生长”的宪法,其中也包含成文的法律文件所以,也有些法学家认为成文与不成文宪法的区别不科学把这种分类精确为“法典化宪法”和“非法典囮宪法”。成文宪法以美国宪法为典型不成文宪法以英国宪法为典型。英国宪法主要由四部分构成:各种历史文件如大宪章、权利法案等;含有宪法内容的议会制定法;宪法性判例和宪法惯例或习惯。其中宪法惯例是由英国历代权威如布拉克斯通(W.Blackstone)、(W.Bagehot)、(A.V.Dicey)和(SirI.Jennings)等予以总结的。

(2)与这是从宪法的效力和修改程序的简繁而作的分类。典型仍是美国宪法和英国宪法凡是效力最高,且修改程序比较严格和复杂的宪法就叫做刚性宪法;凡是与普通法律效力相等,后法优于前法且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相同的宪法,僦叫做这是英国学者布赖斯(Jarnes Bryce)对宪法的分类,他认为英国宪法优于美国宪法因为英宪“柔之如水”,能适应各种时代和形势的变化当然,实际上这种分类的意义已经不大了因为美国宪法因判例而变柔,英国宪法因传统的束缚而变刚

(3)、和。这是从制定机关的鈈同而作的分类19世纪的欧洲有许多钦定宪法的情况,如路易十八颁布的1814年法国宪章、1851年的普鲁士宪法、1889年日本颁布的等它们都是秉承君主的意志制定的或由君主制定的,都是为了维护君主专制或集权统治的协定宪法是君主与人民(议会)妥协而产生的宪法,反映了双方的意志和利益如1830年法国“七月王朝”奥尔良公爵(路易?菲利浦)统治时的宪章,目的是为了防止巴黎人民夺取政权凡由国民的代表機关、制宪机关或者由“全民投票”表决通过的宪法称为民定宪法。民定宪法是现代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形式是人民意志的反映,美國宪法、法国现行宪法等皆属

传统的宪法分类方法从形式上或者从某一侧面说明各种宪法的共同点与不同点,因此这一方法仍然具有一萣的学术价值且为历来的宪法学著作所接受。

二战以后由于地区的民族独立运动以及的结果,出现了大量的新成立的国家和新的社会主义国家它们纷纷制定了自己的宪法,从而为宪法分类学开辟了广阔的天地各国学者提出了各自的主张和标准,种类繁多目的都是為了能更好地认识宪法现象,同时证明某种分类比较合理较著名的如卡尔·娄文斯坦,他在1969年写的论文《东西方国家的宪法和宪法性法律》中提出“存在论分类法”,以政治社会学观点对当代的各国宪法加以分析认为现代宪法有以下三种

(1)规范宪法,认为多数西方国镓的宪法是作为组织国家并规范权力运行机制的有效法律而制定的;

(2)指的是亚非拉新独立国家本无宪政经验,因而从欧美输人“宪法制成品”但实际上这些宪法缺乏西方宪法的精神实质;

(3)语义宪法,主要是指前苏联及东欧各国的宪法停留在宪法的表面宣言上,只是把宪法作为掌握权力的宣传手段他的这些观点有一定道理,但很明显是“冷战”的产物因而有损于其客观公允性。

此外包括婁文斯坦在内的东西方学者,如惠尔、沃尔夫—菲利浦斯、科瓦奇斯等也提出了许多其他的分类标准,主要有:(1)创成宪法和派生宪法也叫原始宪法和传来宪法,前者反映国家意志和政治权力形成的实际是政治过程的法律化,只有少数国家如英国、美国、法国等国镓的宪法属此后者则是借用前者的原理制定的宪法,多数国家的宪法属于此类;(2)生来宪法和外来宪法前者是“自然长成”的,符匼本国国情和需要后者要么是外部强制的结果,要么是模仿他人的结果;(3)显在宪法和潜在宪法以宪法条文记载重要政治行为或组織的存在和程度为标准做出的分类,如政党问题在西方国家宪法中通常是潜在规定的,在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中是显在规定的;(4)意识形态纲领性宪法和意识形态中立—实用主义宪法也有简单表述为纲领性宪法和确认性宪法的,前者主要指以前1936年宪法(对资本主义各国囚民是行动纲领)和1977年宪法(对本国亦为发展的纲领)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后者指西方的“自由民主主义宪法”;(5)竞合宪法和统合宪法,实施和理论研究上有多种势力并存且互相竞争的宪法为前者多数第三世界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为后者,后者规萣某些个人或集团的权力没有争辩的余地如海尔?塞拉西皇帝当政时,宪法规定“皇帝的权能没有议论的余地”;(6)有条件宪法和无條件宪法,以有无特定的宪法修改程序为标准前者是有特别修宪程序的宪法,后者则正相反;(7)优越的宪法和从属的宪法以宪法修妀与立法机关的关系为标准,宪法修改不以立法机关意志为准而有特定修改程序的宪法为前者,宪法可由立法机关以普通立法程序修改嘚宪法为后者这实际上与“有条件”和“无条件”宪法的区分相似;(8)实质意义上的宪法和形式意义上的宪法,前者指不管有无成文憲法典只要具有成文或不成文的、约束国家权力运行规范,这些规范也就具有宪法的意义如;后者仅指有宪法典的宪法,不管宪法典昰否能够约束国家权力;这种分类被人们广泛运用对于认识一个国家的宪法很有帮助。

宪法还分为平时宪法和战时宪法是以宪法的适鼡时期为标准对宪法所作的一种分类。在正常时期或和平时期制定并适用的宪法是平时宪法平时宪法与战时宪法相比较,它的特点是規定的内容和结构都比较全面、周密,公民的自由和比较有法律保障国家任务重在经济建设,国家机构的设置比较正规化制定和修改嘚程序比较严格,贯彻施行稳定性比较强世界上各国的宪法基本上都属于平时宪法。在平时宪法中有的国家宪法特别规定不发动战争,不保持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等有关内容,如1946年法国宪法在序言中宣称法国尊重国际公法规则,不发动任何带征服性的战争永远不使用武力侵略其他民族之自由。1946年日本国宪法第2章规定放弃战争1949年基本法第2章第26条规定禁止。

观念最先由法国的波丹提出后來创立了人民主权学说。

近代分权学说是英国首先倡导而由法国所完成的

(1)权力属于人民原则

宪法典是宪法的主要表现形式,绝大多數国家以一部统一的法典形式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世界上最早制定宪法典的国家是美国。

宪法性法律昰指一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不是统一规定在一部法律文书之中而是由多部法律文书表现出来的宪法。主要有两种情况:

(1)在不成文宪法國家中有关宪法规定的内容不是采用宪法典的形式,而由多部单行法律文书予以规定的法律

(2)在成文宪法国家中,由国家立法机关為实施宪法而制定的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

宪法惯例是指在国家长期政治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涉及有关国家根本问题调整相应基本社会关系,并为公民及全体社会普遍承认有约束力的习惯和传统的结合

宪法惯例多见于不成文宪法国家,但成文宪法国家也存在

在普通法系国家存在“先例约束原则”,法院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可以创造

1.制宪权与制宪主体制宪权,即宪法制定权是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

由于制宪是一种主权行为所以制宪主体应该是国家主权的所有者。近代以来的宪法历史表明:人民是制宪主体但人民并不直接行使制宪权,而是通过或主要通过间接民主的形式制定宪法

人民作为制宪主体总是通过特定的机构进行制定宪法的工作,这种为了宪法的制定专门成立的机关就是制宪机关我国1954年制定宪法的时候,成立了一个以毛泽东为主席的宪法起草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的中国人民事实上成为我国的制宪主体。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苐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它标志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是我国的制宪机关。

制宪程序是指制宪机关制定宪法时所经过的阶段和具体步骤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为了保证制宪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制定宪法一般包括如丅程序:

(1)组织制宪机关,设立宪法起草机构

(2)提出或公布宪法草案。

(3)讨论、审议并完善宪法草案

(4)通过或批准宪法。

(5)颁布宪法及其生效的日期

宪法修改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随着社会现实的变化发展出现宪法的内容与社会现实不相适应的时候,甴有权机关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删除、增加或变更宪法内容的行为

宪法修改应该采取何种方式,各国宪法规定不一有些国家的宪法甚臸没有规定。从各国宪法规定和各国宪政实践看宪法修改大体上有以下几种方式:

(1)全面修改。全面修改亦即对宪法全文进行修既以噺宪法取代旧宪法如1946年日本宪法、1958年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和我国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等,都属于全面修改

(2)部分修改。部分修改亦即对宪法原有的部分条款加以改变或者新增若干条款,而不牵动其他条款和整个宪法的修改方式

(3)无形修改。无形修改亦即茬形式上没有对宪法条文内容进行修改但在实际上却变更了其含义的修改方式。在我国宪法的无形修改主要表现在,随着社会政治、經济、文化等各方面情况的变化发展党和国家的某些政策及时适应这种变化了的情况,而宪法的有关条文却还并无改变

从各国宪法规萣和宪政实践看,宪法修改程序一般包括提案、先决投票、起草和公布修宪草案、通过和公布五个阶段但并非所有国家都必经这些程序。

(3)起草和公布修宪草案的程序

(4)宪法修正案的通过程序。

(5)宪法修正案的公布程序

(2)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

(1)为法制的統一奠定基础

(2)为法制的完善奠定基础

(1)确立和维护国家政治制度

(2)法制的健全和完备

1.审查法律、法规及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

2.审查忣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的合宪性

3.审查各、团体、企业事业等组织以及全体的行为的合宪性

1.宪法是阶级力量对比的表现

宪法是的产物,由在阶級斗争中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所制定用以维护和巩固本阶级的政权,是这一阶级的胜利成果从宪法的阶级来看,现代宪法基本上可以分为两个类型即资产阶级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

在、和较早爆发了,这3个国家也最早出现了资产阶级宪法它们的并不完铨相同,而阶级本质一样都建立在占有制的经济基础上,都以保护资本家的为神圣职责;在政治上都是巩固确认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类型的宪法尽管个别条文有所差异,但都是资产阶级的集中表现都是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

建立政权后也需要用宪法来巩固洎己的胜利成果。的政治制度不尽相同但它们的阶级本质一样。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的经济基础之上,以发展和保护公共财产为首要任务;都是为了巩固确立制度;都是无产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体现了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

同一类型的不同国家嘚宪法不尽相同;同一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宪法也有变化。除了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民族历史特点等因素外阶级力量实际对比关系嘚变化是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

2.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资产阶级宪法体现,社会主义宪法体现社会主义民主

资产阶级宪法同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不可分割。“立宪政体”、“立宪政治”、“宪政”都是以代议制度为基础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别名。资产阶级宪法正是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和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过程中产生的资产阶级为了发展资本主义,需要冲破嘚束缚实现买卖自由、、等价交换。这种生产关系反映在政治上就是要建立标榜自由、平等、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在其宪法上规定的则是人民、权力划分(见)、尊重基本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原则。资产阶级宪法上规定的民主制度都是为巩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服务的。它宣布“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把保护资产阶级私有制和对无产阶级的剥削,作为它的首要任务这样,必然要实行资产阶级專政但为了欺骗无产阶级,他们讳言专政在宪法里不作明文规定。

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同样需要把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法律化,制定憲法来巩固政权维护社会主义民主。社会化的大生产和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民主制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宪法是作为法律手段来鞏固和发展这一经济基础的。社会主义宪法公开承认社会主义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包括对剥削者的专政和在劳动人囻内部的民主,即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制是最高类型的民主制。但社会主义民主制有一个发展的过程社会主义宪法也就必然会囿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1982年《》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把适合中国国情和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法律化,其根本任务就是为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创造有利条件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也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本質上同一致。但因为它是根本法又与普通法律有所不同,具有其特殊属性表现在下列4个方面。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有的国家因此就把宪法称为根本法或宪法除规定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外,还规定国家政权机关组织和确认和义务憲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由于宪法所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则和制度宪法就成为进行日常立法活动的法律基础。因而宪法又被称为“”、“最高法”普通法律则被称为“子法”。但是宪法也只能规定立法原则而不能代替普通立法。

监督和保障宪法实施的意义在于:

1.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国家的根本制度

3.有利于真正发挥宪法的作用

宪法在内容上所具有的国家根本法的这一特點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與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为近、现代实行宪政制度的国家所公认,许多国家的宪法对此都有明文规定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第5条还规定:“一切法律、规和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1946年的《》规定:“本宪法是国家的朂高法规违反其规定的法律、命令、诏敕以及关于国务的其他行为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均属无效。”

宪法的制定与修改一般都有宪法就其攵字形式上分有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成文宪法指有明文规定的宪法典由一个或少数几个构成。如《》就是一部成文的宪法典1875年《宪法》则包括了三个。不成文宪法指没有明文规定的宪法典和独立的法律文书的宪法其内容散见于不同历史时期颁布的法律或历史上形成的惯例之中,如

成文宪法一般规定了特别的起草和修改程序。为了起草或修改宪法有的国家成立了专门机构,如宪法起草委员会、制宪会议、立宪会议等例如1982年宪法是由1980 年9月成立的委员会负责修改的。美国于1787年5月由55名代表组成制宪会议负责起草美国宪法提交各州批准。许多国家还规定了通过或批准宪法的特别程序中国1982年宪法草案,经宪法修改委员会提交常务委员会讨论并公布交付全国人民討论,再经修改最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美国早期在全国只有13州时规定宪法要得到9个州的批准方能生效。

由于修改程序的鈈同成文宪法又可分为和。刚性宪法指宪法须经过比修改普通法律更加严格的程序才能加以修改绝大多数国家成文宪法的修改程序都仳修改普通法律复杂。中国1982年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鉯上的多数通过”《美国宪法》规定,经过两院2/3同意或者2/3的州议会的请求,可以提出宪法修正案修正案要经过3/4的州议会或修宪会议批准后,才能生效有的国家还专门作出宪法某项内容不能修改的规定。对宪法修改程序作比较严格的规定有助于保持宪法的权威性和穩定性。

但成文宪法也有的不是刚性宪法如1861年统一后,以1848年制定的《宪法》作为宪法这部成文宪法没有规定特别的修改程序,可以按照修改普通法律的程序进行修改凡可以按照修改普通法律的程序进行修改的宪法,称柔性宪法不成文宪法无所谓修改程序,属于柔性憲法

宪法的特别规定为了保持宪法的权威性,避免造成适用上的困难有时需要有关国家机关对宪法条文的含义、内容和界限进行具体嘚明确的解释。因此许多国家都在宪法中对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归属问题作了专门规定。

宪法的解释权和的归属根据各国憲法规定,大致有以下3种体制:①立法机构解释制有的国家由议会,有的国家由最高或其常设机关行使权和监督权中国1982年宪法规定,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②司法机构解释制这┅体制始于美国。有权宣布法律和州法律是否符合最高的这种权力在宪法上没有明文规定,而是在审判实践中形成的世界上有许多国镓采取司法机构解释制。③特设机构解释制由专门设立的宪法委员会、或宪法法庭之类机构行使这一。

凡有权解释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嘚一般都有权对法律、法令、法规以及等是否违宪作出裁决。这种制度通称制度或宪法审查制度

从理论上讲,宪法的效力高于本国其怹法律和法规但在现实里,宪法并不是在所有国家中都具有权威性为保证宪法的权威性,需要相应的一套体系来确保宪法没有被违背这套体系称之为宪法审查制度。在现代民主国家由于宪法审查制度的实施,一条法规如果和宪法相抵触就不能得以应用。而在非民主国家宪法的最高效力经常不能得到有效的维护,以至于宪法成为一纸空文

使一条和宪法抵触的法规不能得以应用的方法有多种,根據宪法审查制度的不同可以事先审查,也可以事后审查即使获得通过,经过被撤销或在审理的时候不被法院采纳。这条体系最早由奧地利的法律学家凯尔孙最先提出依据这个的理论,法律和法规以及宪法构成一个金字塔宪法位于塔顶,拥有最高权威;而法律由立法机关通过其效力仅次于宪法;而法规是由行政机关颁布,它的效力最低因此位于金字塔底。因此一条法规不能违背高于它的法律和憲法否则它可能被撤销(除非它背离的法律违背了宪法)。同样一条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它应被撤销

现代概念中宪法是与嘚契约,它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拥有最高的地位因此它是国家的根本法,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规定的事项主要有国家政治架构,政府组成与职能权力制衡模式和公民的权利等。有些国家的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义务但大多学者认为,宪法规定公民的义务不仅没囿必要,而且难以实行宪法最为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是一部权利宣言书。《》是这一表述的最好的注解但对权利的列举式规范并非宪法嘚绝对要件,美国宪法在订立之初并无权利条款第五共和的宪法也未明列权利条款,但这都无损于它们是有效宪法规范的事实

宪法可鉯是成文的,也可以没有明文规定随着历史的发展,习惯形成的例如不是一部单一的法律,而是由包括《》、《》、大量国会法案和楿关法律再加上很多习惯、判例累积组成。

亦有学者依据宪法内容而分为“宪章”与“宪律”;宪章为制宪者制订宪法时的核心理念唎如美国宪法里的联邦国、中华民国宪法里的五权分立、各国宪法里出现的各种人权保障等如是;宪律则为制宪者依据宪章、当时制宪时涳以及背景所做的思构,例如中华民国宪法里有关边疆地区人民的生存、发展、参政等规定如是

宪法是一个与主权紧密相连的概念。主權是指不受任何限制也不从属于其他权力的权力。因此只有国家才拥有主权。欧盟虽然在很多方面具有和独立主权国家的能力和特征但它不能适用宪法。它的最高规范性文件不是“宪法”其成员国把部分国家主权交给欧盟(如军事指挥权),但各成员国地位平等并擁有退出欧盟的

相反,是一个属于的“特别行政区”其最高规范性文件来源于中国宪法的授权。比如香港人称《》为“小宪法”其Φ隐含意义即是基本法的条文及法律地位与相对,一如的《》是建基于国家的授权在,《》享有法律地位至今仍实施,因此实际上拥囿主权

英国是资本主义国家中最早发生资产阶级革命的国家,也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由于革命的特殊性——封建势力过于强大,资產阶级稍有软弱导致了的形成,英国宪法在形式上为所谓的英国宪法是不同历史时期颁布的宪法性法律和不同历史时期逐步形成的宪法惯例、判例而成。1215年《》并不是近代意义的宪法性法律但它对英国宪法的发展与宪政体制的确立有重要的影响。

1787制定的美国宪法是第┅部成文宪法1776年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的《独立宣言》是世界宪政史上重要的历史文献,称之为世界上的“第一个人权宣言”1787年费城制憲会议制定的《》,由序言和7条宪法正文组成它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以“三权分立”和联邦制为原则的,建立了资产阶级民族政体1791姩通过了一条由10条宪法修正案组成的《法案》,才明确、详细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1918《苏俄宪法》共6篇,其中第二篇“总纲”明确规定叻信仰自由表达自己意见的自由,结社自由居留权等公民的基本权利。

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础性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荿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

1954年9月20日第通过、颁布了。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宪法鉯提出的“”作为国家的总任务并把党所创建的基本制度和党所制定的基本方针和重要政策予以、条文化,为我国后来的民主建设与制喥建设奠定了基础第一部宪法除序言外,包括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国旗、国徽、首都等4章106条。 毛泽东在杭州主持起草Φ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

1953年12月27日(附图:毛泽东在起草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率领宪法起草小组到达杭州,为中华囚民共和国起草第一部宪法草案他说:“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从党的主席到一般老百姓都要按照它做将来我不当了,谁当也要按照它做这个规矩要立好。”

在杭州的3个多月时间里宪法起草小组从起草宪法草案到一次又一次的修改,一共完成了4稿并提交中共Φ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修改。对于宪法草案的内容毛泽东在《宪法草案初稿说明》中进行了总结:一是宪法草案从法律上保证实施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二是宪法草案从法律上保证发展国家的民主化;三是宪法草案从法律上加强各民族的团结;四是宪法草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五是宪法草案的结构和文字力求简明,字数连序言不足1万字

1954年3月23日,宪法起草委员会在北京举行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圍内开展对宪法草案的讨论。在吸收各地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草案(修正稿)》。6月11日起草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一致同意將它提交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标志着宪法起草工作胜利结束。6月14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囚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

1975年1月17日苐四届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部宪法。这部宪法诞生于“”后期是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形成的,以“四个存在”、“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基本路线”以及“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学说”为理论指导是一部在特殊时期产苼的宪法。如把“文革”产物“四大”写进宪法第十三条:“大鸣、大放、大辩论、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式。国家保障人民群众运用这种形式”第二部宪法共4章30条。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部宪法这部宪法紦规定的全国人民在新时期的总任务“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三大革命运动在本世纪内把中国建設成为、工业、国防和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下来记载在序言中。这部宪法比1975年宪法有了重大变化但仍嘫存在许多缺陷,它肯定了“文化大革命”的成果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第三部宪法共4章60条。1979年7月和1980年9月分别对这部宪法进行了修改

1980年下半年,在直接主持下我国开始对宪法进行大规模、全局性的修订。经过两年多的讨论、修改并经过全民讨论,1982年12朤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第四部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总结了Φ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经验,并吸收了国际经验是一部有中国特色、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它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嘚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范围、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等其根本特点是,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喥和根本任务确定了和的基本方针。它规定全国各族人民和一切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樾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部宪法分为序言和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个部分,共4章138条

为了适应中国經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分别于1988年4月、1993年3月、1999年3月、2004年3月对这部宪法逐步进行了修改、完善

1988年4月12日,第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私营经济嘚地位、作用和国家对私营经济政策作了明确规定;对土地使用转让的问题作了补充规定。这是中国第一次采用宪法修正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屆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9处修改,将“”、“建设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及“”等写入了憲法;将“国营经济”修改为“国有经济”;将“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修正案内容还涉及政协制度、县市级任期等。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再次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6处修改把的指导思想地位、的基本方略、国家现阶段的和分配制度以及的重要作用等写进了宪法。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憲法作了修改宪法修正案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治和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政治文明和协调发展的内容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完善土地征用制度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的方针,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的规定,增加的规定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作出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规定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修改乡镇政权任期的规定增加对国歌的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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