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没有尽职村干部 集体经济 奖励流失有没有罪

  近期宣州区制定出台《发展壮大村村干部 集体经济 奖励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为《办法》),把村干部报酬与村村干部 集体经济 奖励发展情况挂钩充分調动村干部发展壮大村村干部 集体经济 奖励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着力营造崇尚实干、带头致富、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氛围不断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明确界定收入范畴《办法》对村村干部 集体经济 奖励收入构成进行明确界定,明确“经营收入、投资收益、房地产开发淨收益”等3类村村干部 集体经济 奖励收入组成部分列出“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惠民和扶贫等项目产生收益中的非集体所有部分、集体经营性收入未及时报账部分”等6类不包含在村村干部 集体经济 奖励内的收入清单,按照财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统计核算促進村干部绩效奖励再分配,着力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

  科学设置奖励标准。《办法》指出每年从村村干部 集体经济 奖励收入增量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奖励贡献突出的村干部村正职干部不低于20%,“一肩挑”不低于30%其Φ,村村干部 集体经济 奖励经营性净收入达到8万元且增量10%及以上的每年从超过部分中提取20%作为奖励资金;经营性净收入低于8万元或增量未达到增收目标的,不发放奖励同时,《办法》明确对村干部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过错,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客观公正分析把握,属于容错纠错情形的可以发放奖励;不属于容错纠错情形的,奖励不予发放收归村集体。

  严格规范审核程序建立区乡村三级审查制度,对奖励发放进行层层审核把关首先,各村制定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並附报收入来源清单和收据、合同凭证等资料。其次乡镇街道抽调专业人员成立审核小组,对村申报的奖励分配方案进行集中审查重點到“三资”代理中心查验收入来源清单和有关收据、合同凭证,实地查看增收项目据实出具审批意见,并在本级范围内公示最后,區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对审批后的奖励分配方案进行备案复核确保公平、公正。

生态林款如果是属于村干部 集体經济 奖励林所有支出和收入都归村集体的,就必须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才可以

违不违法,是要看有村民参与的讨论集体资金用途會议针对生态林款的问题有没有通过。如果通过就说明集体意愿村干部不违纪,若不通过而村干部强行当公款用那就说明不合法更鈈用说给自己用了。挪用公款是违纪行为你可以到纪委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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