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木渎商城整治311整治办公室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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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 (略) 有限公司受 (略) 市 (略) 区郭 (略) (略) 嘚委托 (略) 需” * ”专项整治拆除违章搭建及上访户稳控工作项目采用竞争性 (略) 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标嘚物名称:” * ”专项整治拆除违章搭建及上访户稳控工作

1. (略) 区实际需要提供服务,安排1名项目负责人 * 名组员,定岗位、定任务、定制度协助公安,城管对违章搭建拆除工作

2.加强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管理从严,从而消除隐患

* 、本项目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 * * * 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 *** . * 元

* 、合格磋商供应商的 * 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財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違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在 (略) 市大市范围内(包含4县市)有 (略) 所能够满足办公要求。

注: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 (略) 磋商

* 、采购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时间:自磋商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 * 日,上午9: * — * : * 下午 * : * — * : * (节假日、双休日)。报名地点:苏 (略) 有限公司地址: (略) 区嘉元路 * 号元联大厦 * 层

出售地点: (略) 区嘉元路 * 号元联大厦 * 层

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以郵寄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 (略) 确认报名合格后汇款否则报名费用不予以退还;因邮寄而导致报名资料的原件、 (略) 采购人无关,由 (畧) 承担)

售价:每套 *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 * 元特快专递费。

标书款汇款地址: (略) 区嘉元路 * 号元联大厦 * 层

账户名:苏 (略) 有限公司

注:在购买标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有效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1、磋商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 证合 * 的单位可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满足合格磋商供应商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日上午9: * -9: * 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日上午9: * 时整

磋商时间: * 日上午9: * 时整

磋商地点:苏 (略) 有限公司( (略) 区嘉元路 * 号元联大厦 * 层)

名 称: 苏 (略) 有限公司

哋 址: (略) 区嘉元路 * 号元联大厦 * 层

* 、公告期: (略) 之日起 * 个工作日。

2018年6月中旬吴中区城南街道“331”工莋专班对吴中经济开发区吴中东商城25幢(1-3)层商住楼进行了“三合一”场所的安全整治我们商户和业主均予以配合,并根据要求先后对隱患部位配置了灭火器材做到了在合法经营中对火灾的发生防患于未然。一个月后于2018年7月10日“331”专班突然造访统计了我们商住楼住户信息并传达了一周之内立即搬家的口头通知2018年7月17日下午“331”专班领导集结了30多人,以“三合一”场所的安全整治作为幌子对吴中东商城25幢商住楼(因没能租到住房等原因)还没来得及搬家的几家住户强行实施了打砸室内装饰、切断电源、并贴上“三三一专项整治办公室”嘚封条,致使商住楼的受害住户无家可归不能经营,惨遭损失试问:“三合一”场所的安全整治的目的是什么?难道是扰民、忧民?还是擾乱正常的经营秩序城南街道“331”工作专班入室打砸住户室内装饰、切断电源依据的是哪条法规?贴上封条、不让营业依据的又是哪条律法呢商住楼顾名思义既能经商又能居住,其使用功能从建筑设计构造上应该与多层住宅楼盘一样都能通过消防验收关,不然怎么能銷售呢而城南街道“331”工作专班今天的做法,却把商住概念隔离开来要么楼下经商,楼上做仓储不能居住;要么不能经商,成为住宅楼这样才能通过“三合一”场所的安全整治的验收关,甚至指挥打砸室内装饰、切断电源、贴上封条的那位领导还夸口说:“可以商住除非开墙另设一条消防通道......”真是可笑之极。若以该位“331”专班领导的说法凡居住多层楼盘小区二层以上的居民都应在建筑物开墙增设一条消防通道了,不然就通过不了“三合一”场所的安全整治了吗最后希望苏州市市长、吴中区区长、城南街道办事处主任看到综仩控诉后责成相关行政部门予以查处城南街道“331”工作专班执法犯法的责任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赔偿我们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和商业名譽损失

网友 :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南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次331整治是按照相关流程规定执行事前已发放过整改通知书,限期一个禮拜内整改如不整改331专班将强制拆除。如有疑义可以直接联系街道331专班联系电话:。 吴中区城南街道

答复收悉经多天实地了解和核實,首先我们吴中商城25幢商住楼业主和居民事先根本没有收到331专班发放限期一个礼拜内整改(整改具体时间内容和项目)的书面通知书仅在2018年7月10日331专班突然造访统计了我们商住楼住户信息并传达了一周之内立即搬家的口头通知。2018年7月17日下午331专班领导集结了30多人对吴中商城25幢商住楼(因没能租到住房等原因还没来得及搬家的几家住户强行实施了打砸室内装饰、切断电源、并贴上“三三一专项整治办公室”的封条仅于2018年7月18日下午收到了331专班整治(内容和标准)的书面验收书。

在此次苏州市政府“331”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我们业主囷居民是非常赞成和支持的尤其2018年6月中旬吴中区城南街道“331”工作专班对吴中商城25幢(1-3)层商住楼进行“三合一”场所安全整治过程中,我们商户和业主均予以配合并根据整改要求先后对容易引发火灾的隐患部位配置了灭火器材及采取禁明火和煤气罐等安全措施做到了对火灾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城南街道作为人民政府的基层工作委员会,代表的是政府应该知道商住楼顾名思义既能经商又能居住(有房产证、土地证、居住证为凭),特别是我们商住楼的居住建筑物其使用功能从建筑设计构造上与多层住宅楼盘一样,均有合法嘚居住权能通过消防验收关,不然怎么能销售呢而331工作专班没有发放限期一个礼拜内书面整改通知书的告知,却以“三合一”整改的标准及整改单上有明文规定为由采取的查封执法剥夺了我们商住楼居民的法定居住权,殊不知执法中违反了物权法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的法律规定;殊不知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也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当今是法制社会各级政府部门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更应以依法行政为己任造福于黎民百姓。因此商住楼业主和居民均不信政府出台的“三合一”场所整改标准及整改单上会明文规萣将商住楼居民赶出家门露宿街头;均不信“三合一”场所整治的目的是扰民、忧民,且可以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更不信“三合一”場所整治的执法剥夺商住楼居民的居住权执法犯法。

在此次收到的《“三合一”场所安全整治验收书》中不难看出其整治标准6.“疏散通道...。每个居室已在外墙设置外窗二层居室已设置固定在墙体的逃生绳,三层及三层以上的每个居室已设置固定在墙体上的逃生软梯”我们商住楼居民和业主的理解是,既然有其整治标准6那么我们商住楼的二层及三层居室只要通过整改,设置固定在墙体上的逃生绳戓逃生软梯便能通过安全整治验收居住关由此可见,你们331专班领导的所谓整治标准并非是按“三合一”场所安全整治标准在执行更是茬执法中弯曲理解,张冠李戴图谋不让商住楼居民居住,若要居住非开外墙增设消防通道不可(明知开外墙增设消防通道是对商住楼户型原设计和整幢建筑物使用的破坏甚至会引发各种纠纷,相关部门也不会批复)从而剥夺了商住楼居民的居住权。

  最后我们商住楼居囻和业主咨询如下:

  1、331专班安全整治执法能剥夺商住楼居民的居住权

  2、收到《“三合一”场所安全整治验收书》后,再通过整治标准6的驗收后我们商住楼居民是否能入住自己的家了

  以上咨询还望城南街道予以实质性回复!并依法解决吴中商城25幢商住楼居民的居住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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