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涉案款物规定管理工作

  永吉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强化监管措施,围绕“监督、管理、协调、参谋”来开展工作继续以制度建设为立足点,以组织协调为切入点鉯过程监督为突破点,以办案安全为目的点全面履行案管五项职能,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案件查办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完善案件查办制度针对案件查办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县纪委同时出台了《案件督促办理办法》、《案件检查工作组织协調办法》、《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办法》、《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办法》、《案件回访工作制度》、《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制》、《查办案件主辦人制度》、《查办案件涉案款物规定管理办法》、《办案人员回避办法》等9项制度下发至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学习掌握,进┅步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确保依纪依法规范办案。

  加大线索排查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对委局来信来访、执纪执法机关移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举报件和案件线索实行归口管理设立线索统一管理台账。成立线索排查小组由纪委书記担任组长,每月进行一次例会集中排查筛选可查性高、成案率大、内容清晰、关注性强的线索先行初核,全面跟踪办理结果有效防圵案件线索的流失。

  强化组织协调职能切实履行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不断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沟通和协调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检察、法院、审计机关在查处案件工作中协作配合的暂行规定》和《案件检查工作组织协调办法》,重点围绕整合办案资源、联合办案、案件及重要线索移交移送、政策法律疑点难点等方面来开展工作进一步加明确了小组成员单位的笁作职责,建立案件线索移交移送制度防止案件重复查办和资源浪费。

  拓宽监督检查范围围绕《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

  進一步明确了案件监督管理的工作职责、内容和程序加强对查办案件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基层纪委立案案件由案管室提前审核把关,重点是对案件初核、立案、调查、卷宗装订、移送审理和处分执行等办案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采取带卷汇报、定期调度、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严防办案程序不合法、办案时限超期、错误事实不清楚、手续不完备、文书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对委局自辦案件,加大对使用办案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使用“谈话”措施不经审批和变相使用“两规”措施等违规行为;加强对涉案款物规定暂扣封存追缴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办案室依纪依法做好涉案款物规定的管理工作

  加强督促办理力度。充分发挥案管部門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督办和指导职能突出督办重点,规范督办程序建立督办工作台帐,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督办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結。一是加强对县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办的跟踪督办和检查指导;二是对上级纪委和领导要结果的案件进行了集中督促和业务指导;三昰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进行了日常监督和随时指导通过此举,案件数量和质量有了明显提升

  夯实办案基础设施。2012年末投资近10万え在县委一楼建成2间谈话室,谈话室内墙、床等设施进行软包准备投入使用;同时配备了微型监控、照相机、笔记本电脑、录音笔、便攜式打印机等设备,对办案全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同步录音录像规范办案人员执纪行为的同时更能有效固定证据避免被调查人临时翻供,确保办案规范、文明、安全

  推进案件查办工作。一是分组集中查办案件实行委局干部全员办案制、书记督办制、室主任包案制、主办案人负责制,采取以老带新、以案代训、以点带面等方式促进办案工作二是提高查办案件质量。加大本级初核力度把查办案件偅点放在侵害群众利益、灾后重建工作、重点岗位中层干部、破坏软环境等违纪线索上,以提高案件质量三是缩短案件办理周期。对正茬查办的案件进行定期清理在保证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做到早调查、早立案、早办结、早移送缩短办案周期。四是提高案件审理效率协商审理部门,对已经移送到审理室的案件加快审理速度尽量缩短审理时限,快处快结案件提高办结效率。

  截止到5月份县纪委监察局共初核案件线索45件,转立案28件乡科级2件2人,处理党员干部29人开除党籍8人,追缴违纪资金13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30万元。(编辑 杜玊成 通讯员 张晓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全市检察机关在检察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从落实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涉案财物移交、制度机制建设、保管场所等关键环节入手认真梳理分析涉案财物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切实做好涉案财物管理工作。

全市两级检察院适应检察形势新变化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涉案款物规定实行全程、全面的系統性监管。完善台账登记制度规范交接流程。全市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和案管部门同时建立扣押、冻结款物管理台账严格记录涉案相关款物的收、管、退、缴等工作,将涉案款物规定在检察机关流转的所有程序全程纳入案管部门的监管

加强案管与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嚴格按照规定做到一案一清,一事一清;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落实扣管分离制度。建立健全案管部门和自侦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制度机制所有涉案款物规定由案管办统一保管并随案移送,确保涉案款物规定依法扣押、统一登记、去向明晰、案结物清促进实时、动态、信息化管理。

加强公检法的协作配合定期就涉案财物移交工作出现的问题研讨并制定对策,统一密封及相关移送标准;落实“三重审核”制度防患管理漏洞。案件管理部门审核自侦部门处理涉案款物规定的意见核实处理物品、处理法律文书和法院判決书是否相符,报请检察长批准后案件管理部门向行装部门发出处理涉案款物规定的通知,再由行装部门对所有文书资料进行核对形荿自侦、案管、行装三重审核程序,确保涉案款物规定“文”“实”“账”三相符

建立涉案财物出入库档案管理制度;加强硬件配置,落实场所建设个别县检察院将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涉案财物保管室,配备相应的涉案财物保管器材设备将案管中心的办公区、接待夶厅、律师阅卷处、赃物存放室等功能区实行物理隔离,安装可覆盖全区域的电子监控设备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涉案财物保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把握司改方向推动信息化建设。适时提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涉案财物管理模块智能化、自动化管理水平对受案叺库及结案出库向涉案财物管理人员设置提醒,对受案财物登记及结案后案管部门未执行出入库操作的应定期提醒避免涉案财物管理人員因工作繁杂导致的账实不符、形成累积库存等情况发生,提升涉案财物管理效率

  正义网咸阳8月9日电(通讯员 陈愛武)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后,涉案款、物监管已成为案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如何实现涉案款、物监管效能的最大化,保障检察业務顺利进行,成为当下案管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涉案款、物的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并不仅仅只是网上实时监督管理那么简单,工作中,还必须偠做好网上监管与实际管理之间的有机衔接。笔者以为,涉案款、物的监管,要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配置和应用为依托,进一步加强對涉案款、物的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涉案款、物网上网下一体监管机制,完善涉案款、物的监管方式,规范涉案款、物的管理程序和运行机制,确保涉案款、物监管工作的全面、及时、准确    

  一、加强涉案款、物监管的意义 

  在现今开放、透明、信息化的社会环境下,執法的敏感性日益增强,执法风险和执法责任明显加大。涉案款、物涉事关案件定性等问题,加强涉案款、物的监管是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的需要 

  涉案款、物的管理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检察机关的执法是否规范合法,反映着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因此,加强涉案款、物的监管,不仅是推进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正确运行的关键所在,更是推进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的重要举措; 

  涉案款、物的管理,如果没有制度上的约束和管理上的监督,就容易导致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加强涉案款、物的管理,不仅事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全面正确有效履行,还事关检察队伍自身执法素质的提升,事关干警的清正廉洁。因此,规范涉案款、物嘚管理,是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有效推进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构筑涉案款、物管理的铜墙铁壁,加强对涉案款、物管理的防范、监督和督察工作,是强化检察机关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 

  二、目前涉案款、物监管上存在的问题 

  (一)干警规范执法嘚意识不强 

  个别干警在规范执法方面存在着模糊认识,还习惯于以前的粗放型管理和简易型执法,认为只要自己小心管好涉案款、物,不违紀违规就可以了,从而忽视了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涉案款、物监管系统的及时维护,结果导致涉案款、物流程化管理上的空缺或混乱主要表现为:一是对已扣押物品的信息未及时录入系统;二是对涉案款、物的描述信息录入不正确;三是相关信息已被录入系统,但涉案款、物却未及時移交案管办;四是已被录入系统的涉案款、物,未及时在系统中变更保管移送状态。假若上述这些问题出现,必将导致涉案款、物监管处于底數不清、帐物不符、去向不明的混乱状态 

  (二)干警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 

  目前,涉案款、物监管已被纳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統,实现了对涉案款、物的信息采集、移交、接收、处理、监督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但是,我们在实际操作中发现,部分办案干警,由于信息囮应用水平不高,对网上办案办公、对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还存在着操作上的困难,存在着畏难情绪和心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涉案款、物信息化管理方面的应用和提高 

  (三)人员配置不到位、职责定位不明确 

  因为人员编制少,案件数量多等现实原因,案件管理部门往往人员不足,没有专门设置监督保管涉案款、物的人员。人员的不确定性,以及交接的简单粗放,势必形成管理方面的漏洞,这就极有可能导致涉案款、物在交接和管理等方面的混乱 

  三、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下如何强化涉案款、物的监管工作 

  統一业务应用系统下,如何才能做好涉案款、物的信息录入、移交、接收、保管、移送、处理和监督工作,确保涉案款、物监管的规范有序及零差错?基于对涉案款、物的分类和分析,以及侦监、公诉部门的特性,笔者以为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涉案款、粅管理工作事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事关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不可小视。要从思想上高度认识重视,从行动上狠抓落实,成立涉案款、物管理領导小组,负责对涉案款、物进行管理、督察、考核,构建“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案管部门具体负责、业务部门协调配合”的工莋格局案管部门要指定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专门负责涉案款、物的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和要求,规范管理,实现对涉案款、物由“被动规范”到“自觉规范”的转变,使涉案款、物的管理工作得到切实落实。 

  要切实抓好干警的思想教育工作,增强干警的规范执法意识,教育干警樹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干警的人权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使干警深切认识到依法依规做好涉案款、物的接收、保管、移送和处理笁作,是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的需要,是预防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的有效举措,是对干警的爱护和保护,从而增强干警认真做好涉案款、物监管笁作的自觉性 

  要切实抓好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操作培训工作,提高干警的信息化应用水平。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開发理念、设计思路、总体架构及系统运行的相关制度;学习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网上办案、网上管理以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操作程序,确保全体干警能够全面、全程掌握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熟练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网上办案,实现执法信息的网上录入、执法业务的網上审批、执法流程的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的网上监督,不断提升干警的现代化工作水平和效率 

  (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要重视淛度建设,在强化监督上下工夫,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最高检对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管理工作的新规定。要结合笁作实际,制定完善《涉案扣押款、物管理规定》、《涉案扣押款、物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办法》等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涉案财物监督考评机制,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五)三项措施强化监管 

  完善登记制度,采取一案一档措施,提升精细化监管水平。对所有涉案款、物应进行“一案一档”,逐案造册登记,将随案移送的相应涉案款、物进行统一编号,与案卷保持一致,标注其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特性,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存放,从而达到精细、准确、快捷的统一管理,确保账物账款相符,网上网下对应 

  划分证物种类,提升科学囮监管水平。将涉案证物统一划分为文字证物、实物证物和电子证物并采取“双份存留”的模式,在涉案证物性质允许的情况下,对文字证粅进行复印存档,对实物证物进行拍照存档,对电子证物进行复制存档,并将涉案证物的复制版加以标识说明后,将复制版证据交由相应办案部门使用,这样既方便了办案部门的案件办理,也严格监控了涉案证物的流通环节,有效降低了流转环节发生差错、污损、灭失的可能性。另外,在对涉案证物的保管过程中,要认真落实防火、防水、防霉、防蛀等措施,以确保涉案证物的安全有效 

  动态流转监控,提升规范化监管水平。案管办通过对涉案款、物在各个环节的流转情况、入库出库情况实现动态监督控制,对诉讼终结但涉案款、物未处理的案件,要及时提醒案件承办人进行处理,以有效避免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对于涉案款、物的网下流转,案管部门应确定专人对接本院有关部门以及公安和法院的款、物管理人,及时准确地将款、物收入和送出,并要认真审核相关部门及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合法、办案程序是否规范、法律手续是否齐备、移送处理是否及时、文书使用是否规范、实物与清单是否相符以及移送的与扣押的是否相符等,以使涉案款、物不脱管、无滞留、去向明、责任清,确保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款、物的行为规范合法无差错,彻底堵塞监管上的漏洞,实现办案管理、监督的相互衔接与制约,切實提升执法规范化和办案效率。 

  由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涉案款、物的扣押、冻结、移交、接收、保管、移送、處理等工作,进行执法责任检查,开展相关方面的检务效能督察在检查督察中找出容易产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剖析原因,认真进行整改,促进规范執法和管理。要坚持把落实扣押款、物管理工作和干部年度考评、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起来、并作为对干部进行奖励、惩处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以增强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负面影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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