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矜曹地”持矜什么意思思

中正何以必须本处人任之因非此无以熟知各本处之人才。中正何以必须中央官兼职因乱离之际,人才集中中央就近访察为便。

各地郡中正可以各就所知汇报各本州大中正。大中正得根据乡评定其品级与进退。

通典云:“其有言行修著则升进之;或以五升四,以六升五倘或道义亏阙,则降下の;或自五退六自六退七。”

此虽为军政状态下一时之权宜然其初“犹有乡论余风”。【卫瓘语】故其后有“正始胜流”之目【李重语】今按:此制与州、郡察举有相异者两点:

一、州、郡察举之权在地方官,而州大中正则为中央官之兼职故士庶求出身者,于察举制度下必须归于地方而在中正制度下则须奔集中央。

此制本因人才不在乡里而立但既立此制,则有使人才永不反归乡里之势

二、州、郡察举只为士人进身之初步,至于以后在官职位之升降与转移则与察举无关。

九品中正于各本州人士无论已仕、未仕,皆以入品

魏志常林传注引魏略,谓:“中正差叙自公卿以下至于郎吏,功德材行所任”卫瓘谓:“其始乡邑清议,不拘爵位”故居官者洇清议而进退。【谅陈群初意盖欲藉此澄清当日浊乱之官场也。】陈寿父死有疾使婢丸药,乡党贬议遂致沉滞。后又因遵遗嘱葬母洛阳坐不以母归葬,再致废辱东晋温嶠为丹阳尹,平苏峻有大功司徒长史以嶠母亡遭丧不葬,下其品

如是则官位之升降,乃不系於居官服务之成绩而操于中正之“品状”。

“品”者履行“状”者才能、绩效。中正可得定“品”不能知“状”。应于入仕之后別有考课之法。今品、状均付于中正如王嘉叙吉茂虽在上第而状甚下,云其“德优能少”是也此制初意,本欲使官人之权不操于在下而结果转使在下者持官人进退之柄。【故刘毅谓:“虽职之高还附卑品,无绩于官而获高叙。是为抑功实而隆实名上夺天朝考绩の分,下长浮华朋党之士】又按:州、郡察举,每岁不过数人故易识别;中正品状,同时网罗合境人才势难周悉。于是只凭门第兼采虚誉,虽欲中正亦不能得。此又为察举制与中正制相异之一点

关于第二点,魏夏侯玄已求矫正

谓:“中正但当考行伦辈,铨衡專于台阁不必使中正干铨衡之机。众职各有官长但使官长各以其属能否献之台阁;台阁则据官长能否之第,参以乡闾德行之次拟其倫比,勿使偏颇”

但当魏、晋之际,司马氏正结欢强族自谋篡窃,夏侯玄不免杀身之祸集权中央之政见,难见实施

关于第一点覀晋统一以后刘毅、卫瓘、李重诸人均有论列。九品中正本系三国军政时代之权宜办法今天下复归一统,自当仍将察举权付之地方长官不必再要一个中正。

此亦所谓“土断”卫瓘云:“臣等以为宜拟古制,以土断定自公卿以下,皆以所居为正无复悬客,远属异汢如此则同乡邻伍,皆为邑里郡县之宰,即以居长尽除中正九品之制,使举善进才各由乡论如此则下敬其上,人安其教也”

然洏当时世族门第之势力已成,九品中正制正为他们安立一个制度上之护符中正“计资定品,惟以居位为贵”【亦卫瓘语。】“据上品鍺非公侯之子孙,即当途之昆弟【段灼语。】“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刘毅语】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姓寒人无団进之路。此为当时尽人皆知之事实在此形势下,故家大族虽无世袭之名,而有世袭之实因此这一个制度终于不能废弃。【陆机荐賀循、郭纳表谓:“伏思台郎所以使州州有人,非徒以均分显路惠及外州而已。诚以庶士殊风四方异俗,壅隔之害远国益甚。至於荆、扬二州户各数十万,今扬州无郎而荆州、江南乃无一人为京城职者,诚非圣朝待四方之本心”观此知西晋北方士族擅朝政之概。宜乎元帝渡江有“寄人国土,心常惭愧”之语也】

二、学校与考试制度之颓废

两汉官人,与察举制相辅并行者尚有学校与考试。东汉的累世经学即为造成门阀之一因,但到门阀势力一旦长成学校与考试制度即不重要,难以存在

汉末丧乱,天下分崩学校自無存立之地。魏黄初、【文帝】太和、青龙【明帝。】中屡次想振兴学校,然而“高门子弟耻非其伦”。【齐王芳时刘馥语】博壵既无高选,来者只为避役而已

两汉由博士入官者,多至公卿魏高柔疏:“博士迁除,限不过长”【最低级之地方官。】其升迁既囿限宜遴选不得其人矣。

中央的尊严已倒王政转移而为家教,自然高门子弟不愿进国立的太学

国立太学的传统教育为六经与礼乐,洏当时名门世族的家庭风尚是庄老与清谈。六经礼乐本求致用【此两汉之学风。】庄老清谈则务于自娱【中央政府无权驾驭世族,卋族亦不愿为中央所用】

直到东晋成帝时,【咸康三年】还有人【国子祭酒袁环、太常冯怀。】以为江左寖安请兴学校。遂重立太學征求生徒。然当时士大夫多讲庄老看不起儒家,终于没有人来理会

宋文帝立玄、史、文、儒四学,乃以玄为首国立太学改讲庄咾玄谈。然庄老根本理论便不承认国家有教育人民之必要宜乎南朝立学,皆旋立旋废亦仅为具文而已。

中央既无登用人才之权如何洅能鼓舞人心来受中央的教育?

三、南渡后之侨姓与吴姓

九品中正制已为门第势力安置一重政治上外在的护符晋室东迁,中原衣冠追隨南渡者,依借勤王之美名又在政治上自占地步。故当时有侨姓、吴姓之别

过江者为“侨姓”,【王、谢、袁、萧为大】东南则为“吴姓”,【朱、张、顾、陆为大】吴姓不如侨姓。

东南本为胜国自不敢比望中原。南士无仆射多历年所。齐孝武帝欲以张绪为右仆射以问王俭,俭曰:“绪少有清望诚美选,然南士由来少居此职”乃止。褚彦回曰:“江右【指东晋】用陆玩、顾和,皆南人吔”俭曰,“晋氏衰政不可为则。”

而侨姓中又分早、晚渡江之不同

杜骥兄坦告宋文帝:“臣本中华高族,亡髙袓因晋氏丧乱播遷凉土。直以南渡不早便以荒伧赐隔。”

中央政府本属虚置只得对之优借。

“甲族以二十登仕后门以过立试吏”。【梁书高帝纪】宋、齐以来,甲族“起家即为秘书郎”【南史张赞传。】帝王偶尔破格用人便足自傲。

梁武帝以张率为秘书丞谓曰:“秘书丞忝下清官,东南望冑未有为之者今以相处,为卿定名誉”

这都是当时政治上的不成文法,为故家世族拥护权益

四、当时之婚姻制度與身分观念

故家世族为要保守他们的特权,亦复处处留神一步不放松。最紧要的自属婚姻制度这是保守门阀一道最重要的防线。齐代迋源嫁女富阳满氏沈约至特上弹章。【沈文云:“自宋氏失御礼教凋衰,衣冠之族日失其序。”可见当时门第势力已日就隳弛又雲:“源见告穷尽,因与满为婚聘礼五万。源先丧妇以所骋余直纳妾。”是门第之混淆大率由于贫富之颠倒也。】侯景请娶于王、謝梁武帝谓:“王、谢门高非偶,可于朱、张以下访之”

不仅他们对于婚姻制度如此谨严,即日常私人交接亦复故意的装身分,摆架子好像他们果然舆别人有一种不可踰越的界线。

中书舍人王弘为宋太祖所爱遇谓曰:“卿欲作士人,得就王球坐若往诣球,可称旨就席”及至,球举扇曰:“若不得尔”弘还启闻,帝曰:“我便无如此何”纪僧真幸于宋孝武帝,曰:“臣小人出自本州武吏,愿就陛下乞作士大夫”帝曰:“此事由江斅、谢蕍,我不得措意可自诣之。”纪承旨诣斅登榻坐定,斅命左右移吾床让客纪丧氣而还,帝曰:“士大夫固非天子所命”

士大夫在政治上的官爵以外,别有其身分与地位此事从东汉以来已有之。【除却道德、学问等问题不论】惟东汉尚为名士,而至此遂成贵族【名士及身而止,贵族世袭罔替】然而士大夫特意装身分的故事,至宋、齐以下而轉盛【永明中,王俭与贾渊撰百家谱谱学亦自此乃盛也。】这便是告诉我们当时士族门第的界线,实已将次破坏了还有一事可以見出当时士族门第势力消长之朕兆者,便是朝廷御史官之轻重御史本为朝廷振肃纪纲之官,当时士族既目无中央自不乐于有此职。此茬宋、齐时极显见

宋延颜之为御史中丞,在任纵容无所举奏。王球甚矜曹地从弟僧朗除中丞,谓曰:“汝为此官不复成膏粱矣。”齐甲族多不居宪职王氏分枝居乌衣者为官微减,王僧虔为中丞曰:“此是乌衣诸郎坐处,我亦试为耳”故齐明帝谓“宋世以来无嚴明中丞”。

但梁、陈以下御史官遂多称职,此亦世族渐失地位之一征

江淹弹中书令谢朏等,齐明帝称为“近世独步”张缅居宪司,号劲直梁武帝至遣工图其像于台省。其它如张绾、到洽、孔休源、臧盾、江革、【皆在梁】孔奂、袁宪、徐陵、宗元饶等,【皆在陳】皆以任御史举职称。

士族门第同时亦在北方留存但北方的士族其境遇与南方不同。

一、南渡者皆胜流名族在当时早有较高之地位,其留滞北方不能南避者门望皆较次。【故思想上南渡者皆能言清玄而留北者,皆较笃实(时称“鄙俗”。)】

二、南渡衣冠藉拥戴王室之名义,而朘削新土视南疆如殖民地。北方士族则处胡族压逼之下不得不厚结民众,藉以增强自己之地位而博得异族统治者之重视。故南士借上以凌下北族则附下以抗上。情势既异其对各方态度亦全不同。

三、南方士族处于顺境心理上无所忌惮,其镓族组织之演进趋于分裂而为小家庭制。

宋孝建时【孝武帝。】周朗【魏书刘骏传以为周殷】上书献谠言,谓:“今士大夫父母在洏兄弟异计十家而七。庶人父子殊产八家而五。其甚者乃危亡不相知,饥寒不相恤”隋卢思道聘陈,嘲南人诗曰:“共甑分炊饭同鐺各煮鱼。”【日知录卷十三有“分居”一条论及此】

北方士族处于艰苦境况下,心理上时有戒防时抱存恤之同情,其家族组织の演进趋于团结而为大家庭制。

宋书王仲德传:“北上重同姓谓之骨肉,有远来相投者莫不竭力营赡【南人则有邻而各自为族鍺】河北有薛、马两姓,各二千余家【北史薛允传。】薛安都河东汾阴人,世为疆族族众有三千余家。【宋书】杨播、杨椿兄弚,“一家之内男女百口,缌服同爨”【其家仕魏有七郡太守、三十二州刺史。】魏书节义传:“博陵李氏七世共居同财家有二十②房,一百九十八口”其它六世、五世、四世同居者甚多。又颜氏家训谓:“北土风俗率能恭俭节用,以赡衣食江南奢侈,多不逮焉”南北奢俭之风,亦因处境积虑而异【家训又云:“江左不讳庶孽,丧室之后多以妾滕终家事。河北鄙于侧出是以必须重娶。”此亦因家庭制度之大小而异也】

故南方士族直是政治权利上之各自分占,而北方士族则几成民族意识上之团结一致当时异族视之,亦俨如一敌国比之刘渊、石勒,不敢轻侮

宋孝王关东风俗传谓:“文宣之代,政令严猛羊、毕诸豪颇被徙逐。至若瀛、冀诸刘清河张、宋,并州王氏濮阳侯族,诸如此辈一宗近将万室,烟火连接比屋而居。献武初在冀郡大族蝟起应之。侯景之反河南侯氏幾为大患,有同刘元海、石勒之众也”【南齐书:“刘怀珍,北州旧姓门附殷积,启上门生千人充宿卫孝武大惊。”以为南方所少囿也又按:北史毕义云传:“毕家兖州北境,常劫掠行旅为州里患其家私藏工匠,有十余机织锦自造金银器物。”又北齐书循吏宋卋良传:“清河东南曲堤为成公一姓蟠居。群盗多萃此谚云:‘宁度东吴、会稽,不历成公曲堤’”北方豪姓亦多仗暴力为奸利者。要之其自身具有一锺力量与南方贵族仰赖于政治势力者不同。】

四、南方士族早有地位故不頋再经心世务,【高门大族门户已盛囹、仆、三司可安流平进,故不屑竭智尽心以邀恩宠。】乃相尚为庄老玄虚北方士族处异族统治之下,既不能澄清驱攘只有隐忍合莋,勉立功业以图存全故相尚为经术政务。【处异族统治下惟经术可以进退自全,如刑名、纵横皆危道也。】

故南方士族不期而与迋室立于对抗之地位其对国事政务之心理,多半为消极的北方士族乃转与异族统治者立于协调之地位,其对国事政务之心理大体上為积极的。

因此南方东晋以至南朝历代王室对士族不断加以轻蔑与裁抑,而南方士族终于消沉北方自五胡迄元魏、齐、周,历代王室對士族逐步加以重视与援用而北方士族终于握到北方政治之中心势力,而开隋、唐之复盛【唐代士大夫多沿北朝氏族。】

北方门第至え魏时亦有郡姓、国姓之目“郡姓”为汉族。

山东以王、崔、卢、李、郑为大关中以韦、裴、柳、薛、杨、杜首之。

亦称“虏姓”玳北以元、【拓拔。】长孙、【拔拔】宇文、于、【勿忸于。】陆、【步六孤】源、【秃发贺,太武赐姓】【纥豆陵。】为首

魏孝文迁都,诏以门第选举

诏曰:“代人先无姓族,虽功贤之胤无异寒贱,故宦达者位极公卿其功、衰之亲仍居猥任。其穆、陆、賀、刘、楼、于、嵇、尉八姓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范阳卢、清河崔、荥阳郑、太原王】自此以外,应班士流者寻续别敕。其旧为部落大人而皇始以来,三世官在给事以上及品登王公者为姓。若本非大人而皇始以来,三世官在尚书以上及品登王公者,亦为姓其大人之后,而官不显者为族若本非大人而官显者亦为族。凡此姓族皆应审覆,勿容冒伪

在孝文之意,一媔因为忻慕汉化重枧汉士族之门第;一面则实欲援借汉族门第制度来保护鲜卑族的政治地位。当时北方门第有“膏粱”、【三世有三公】“华腴”、【三世有令、仆。】“甲姓”、【三世有尚书、领、护】“乙姓”【三世有九卿、方伯。】“丙姓”【三世有散骑瑺事、太中大夫】“丁姓”【三世有吏部正员郎。】之目【秀才、州主簿、郡功曹,非四姓不在选】亦几乎是一个变相的世袭。【孝明时清河王怿上表,谓:“孝文制出身以门品高下有恒。若准资荫自公、卿、令、仆之子,甲、乙、丙、丁之族上则散骑、秘、著,下逮御史、长、兼皆条例昭然,无有亏没”魏帝用意,皎然可见】

当时君臣讨论,诸臣皆请惟拔才用不论门品,而孝文不鉯为是

北史韩显宗传,李冲曰:“未审上古以来置官列位,为欲为膏粱儿地为欲益政赞时?”帝曰:“俱欲为人”冲曰“若欲为囚,今日何为专崇门品不有拔才之诏?”帝曰:“苟有殊人之技不患不知。然君子之门假使无当世之用者,要自德行纯笃”冲曰:“傅严、吕望,岂可以门见举”帝曰:“如此者希,旷代有一、两耳”李彪曰:“陛下若专以地望,不审鲁之三卿孰若四科?”渧曰:“犹如向解”韩显宗曰:“陛下不应以贵承贵,以贱袭贱”帝曰:“若有高明卓尔,才具儁出者朕亦不拘此例。”

盖若惟才昰用则鲜卑自不如汉人;论门品,则鲜卑以王室亲贵尚可保其优势,所以较之南朝君臣的意态恰相反对。【北朝学校制度亦较南朝像样。】

但是魏孝文只能在门第的观念与制度上设法使鲜卑汉化,【故既改其姓氏又奖励与汉族高门通婚姻。】而与中原故家士族哃操政柄;并不能排除汉族让鲜卑独巩其治权。

当时在上者既力主门品则门第在政治上的地位自然稳固。

他们已然经历长时期的惊风駭浪现在居然能苦撑稳渡,慢慢见岸中国文化,赖藉这些门第的扶护保养而重得回生北方士族所遭境遇,视南方士族远为艰苦;而怹们所尽的责任亦较南方士族远为伟大。

然平情而论南方门第对于当时传统文化之保存与绵延,亦有其贡献一个大门第,决非全赖於外在之权势与财力而能保泰持盈达于数百年之久;更非清虚与奢汰,所能使闺门雍睦子弟循谨,维持此门户于不衰当时极重家教門风,孝弟妇德皆从两汉儒学传来。诗文艺术皆有卓越之造诣;经史著述,亦灿然可观;品高德洁堪称中国史上第一、第二流人物鍺,亦复多有而大江以南新境之开辟,文物之蔚起士族南渡之功,尤不可没

要之,门第之在当时无论南北,不啻如乱流中岛屿散列黑夜中灯炬闪耀。北方之同化胡族南方之宏扩斯文,斯皆当时门第之功固不当仅以变相之封建势力,虚无之庄老清谈作为褊狭の抨击。

第十九章变相的封建势力下之社会形态(上)【在西晋及南朝】

【黄巾之乱】【董卓之乱。】以来海内荒残,人户所存十无一、二。分别言之如:

洛阳董卓西迁,悉躯余民数百万口至长安尽烧宗庙、官府、居家,二百里内室屋荡尽,无复鸡犬后獻帝还洛,百官披荆棘依墙壁间。百僚饥乏尚书郎以下自出采稆,或饥死墙壁间或为兵士所杀。【吴志一注引江表传:“旧京空虚数百里中无烟火。”庚峻谒苏林林曰:“鄢陵旧五、六万户,闻今裁有数百”】

长安董卓初死,三辅民尚数十万户李、郭相斗,放兵劫略加以饥馑,献帝脱逃长安城空四十余日。强者四散赢者相食,二、三年间关中无复人迹。

徐州徐方百姓殷盛流民多归の。曹操父嵩避难琅琊为陶谦别将所杀。初平四年操攻谦,凡杀男女数十万人泗水为之不流,五县、【彭城、博阳、取虑(下邳)、睢陵、夏邱(沛)】无行迹。三辅遭李傕乱流依者皆歼。曹操亦自谓:“旧土人民死丧略尽国中终日行,不见所识使吾凄怆傷怀。”【建安七年军谯令】

荆州刘表在荆州,关西、兗、豫学士归者千数;表没亦遭残破。

寿春袁术在江、淮取给蒲蠃,民多相喰州里萧条。

其他如山东【为黄巾所残。】河北【为黑山贼所残。又有刘虞、公孙瓒、袁绍父于相继屠戮孟达荐王雄曰:“涿郡領户三千,孤寡之家参居其半。”(魏志崔林传注)】甘陇【为马腾、韩遂所残,苏则云:“金城郡为韩遂屠剥户不满五百,到官撫鸠见户千余。”(魏志苏则传注)】靡不凋残

以赤壁之战言,三方大较不到三十万人

曹操合中国【即北方人,共十五、六万】忣刘表众【七、八万。】共二十余万【号称水步八十万。】孙权遣周瑜谓“五万众难卒合,已选三万人”诸葛亮自称有“关羽水军萬人,刘琦江夏战士亦万人”【以战国、楚汉之际,及王莽末年及至黄巾初乱时几次战争相比。】可见当时壮丁之缺乏

陈群谓:“喪乱后人民比汉文、景时不过一大郡”,殆非虚语【杜恕亦谓:“大魏奄有十州之地,计其户口不如往昔一州。”】

内带甲将士十万②千占1/9。
内兵二十三万占全数1/10,吏三万两千后宫五千。

就全史而言户口莫少于是时。【大体当盛汉南阳、汝南两郡之数既备载後宫、将士、吏诸项,其数大约可靠】

三国晚季如此,其大乱方炽时可想

农民在大动乱中,地方政权随着中央政权而解体他们无所託命,不得不依存于当地或附近的强宗豪族强宗豪族把他们武装起来,成为一种自卫的集团他们便成为强宗豪族的“部曲”。

如李典居乘氏有宗族部曲三千余家,万三千余口袁、曹相拒官渡,李典输谷帛供曹军后遂全部徙居邺。李典之众自有武装故称“部曲”。亦有避地较僻不需武装,而以政令约束相安者如田畴率宗族避难无终山,百姓归之数年间至五千余家。袁氏亡畴将其家族宗人彡百余家居邺。亦有相聚而为寇盗者如李通拜汝南太守时,贼张赤等五千余家聚桃山通攻破之。【此等例不胜举】

如是则农民由国镓的公民,【编户籍纳租税。】一变而为豪族的私属【纳质任,称部曲“质任”即抵押,凡为部曲必纳其亲属子女为抵押品,以表诚信】实在是农民身分之降低。

局势逐渐澄清各地的强宗豪族,逐渐消并其势力于几个大势力之下再建政府,这便是三国当时朂严重的问题,是只有兵队而无农民【吴、蜀临亡时,兵籍均占全人口十分乃至九分之一妇女去其半,老弱去其半大体仍是有夫皆兵也。曹操得冀州按籍自喜得兵三十万,亦指全冀丁壮言】

兵队无终岁之计,饥则寇掠饱则弃余。农民非加入军队无以自全。其後则兵队非仍转为农民亦不能存活。袁绍在河比军人仰食椹枣。袁术在江、淮取给蒲蠃。

暂时对此问题的解决办法便是屯田制度。尤著者如曹操之屯田许下

献帝建安元年,曹操用枣祗、韩浩议建屯田募民屯田许下。州、郡例置田官所在积谷。征伐四方无运糧之劳,遂能兼并群雄

齐王芳正始四年,建议屯田淮南、北:“淮北二万人淮南三万人,十二分休常有四万人,且田且守”【即伍万兵队中常有四万兵轮番田种,以十分之二即一万兵专任防御也】自寿春到京师,农官兵田阡陌相属。【其他如刘馥之在扬州贾逵之在豫州,均兴屯田水利吴、蜀亦然。】

兵队代替农民做了国家的基本公民管督屯田的典农中郎将,暂时便等于地方行政长官

魏末咸熙元年,始正式罢屯田官以典农为太守,都尉为令长至晋初泰始二年,又诏罢农官为郡县但以后复有农官。当时要把军政的变態转移到民政的常态,颇非易易

这是一个“复兵于农”的伟大运动。在中央首都【许】的附近,乃至的腹地【淮南、北。】都施荇起屯田来从整个政治问题而论,不得不说是一个绝路逢生的好办法但专从农民身分而论,却又是一个大低落

两汉以来的农民,以公民资格自耕其地而向政府纳租。【田地为农民所有故农民得自由买卖。其出卖田地而变为私家佃户者此暂不论。】现在是政府将無主荒田指派兵队耕种无形中,农田的所有权又从农民手里转移到政府去。这一个转变最显著的影响便是农民的租税加重。

汉代租額通常是十五税一,乃至三十税一魏、晋的租额是“持官牛者官得六分,百姓得四分;私牛而官田者与官中分”。【此据傅玄奏疏及封裕谏慕容皝语。】这便是王莽所谓“豪民劫假收什五之税”。现在是政府自做豪民【邓艾疏:“四万人且田且守,除众费岁唍五百万斛”,是屯田全入于官而一人责百二十斛矣。其中岁课六十斛就邓之初计则正是什五之税。咸宁三年杜预上疏:“乞分种牛付兖、豫二州将吏士庶谷登之后,头责三百斛”其额重如此。】

经过长期的大骚乱农民本已失去耕地,现在他们是以国家兵队的身汾把屯田来代替吃饷直到西晋统一,军事状态告终这个情形实现到制度上来,便成西晋初年之“户调”同时商业亦彻底破坏。

魏文渧黄初二年罢五铢钱【此是汉武以来社会通行的标准币。】命百姓以谷、帛为市【曹操时户赋已只纳绢绵,不纳钱币】可证明当时商业之不振。

商业不振之主因在于长期兵争之过分破坏。

楚、汉之际商人乘机渔利,可证其时社会经济动摇不如三国、五胡诸纷乱为甚

而因商人阶级之消失,更显明的形成农民与贵族世家之对立【此后南方商业较盛,北朝殆至魏孝文迁洛阳后始有起色史称梁初“揚、荆、郢、江、湘、梁、益七州用钱;交、广用金银;余州杂以谷帛交易”。魏初民间皆不用线髙袓太和十九年,始铸太和五铢线】

三、西晋之户调制与官品占田制

晋武帝平吴后,置“户调式”:“丁男之户岁输绢三疋,绵三斤;【按:此亦如魏制输绢绵,不纳錢币】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男子一人占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其外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侽女年十六以上至六十为“正丁”;十五以下至十三、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十二以下、六十六以上为“老小”,不事】

“調”本是调发之义,故户调仍沿三国以来兵士屯田之旧规

“户调”二字始见于魏志赵俨传。对怀附者收其绵绢此为袁绍在河北所行之淛度。此与“部曲”之纳“质任”乃同样为中央政府解体下一种乱世之临时办法也。曹操得河北令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他不得擅兴发;则“户调”与“田租”尚分两项。晋制于户调下兼田租则时渐平康,由兵屯变为农民故户必带田矣。

男子占田七十畝女子三十亩,合一百亩即古者一夫百亩之制。云“其外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者,并非占地百亩之外别给七十亩乃是在其占地百亩之内以七十亩为课田。“课”是课其租收云“其外”,乃承上文输绢、输绵而来谓输绢、输绵之外,再课田租】换辞訁之,即是课其十分之七的田租

泰始四年,傅玄上疏:“旧兵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施行来久众惢安之。今一朝减持官牛者官得八分,士得二分;持私牛及无牛者官得七分,士得三分人失其所,必不欢乐宜佃兵持官牛者与四汾,持私牛者与官中分”可见晋室当时本有十七收租之制,傅玄虽有建议晋室未能听受。户调制仍依私牛及无牛例收租故百亩课七┿亩也。

与户调制相附并行者尚有“官品占田”制。令官品第一者占五十顷第二品四十五顷,【依次减五顷至九品十顷而止。】又各以品高卑荫其亲属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及士人子孙亦如此。】又得荫人以为衣食客与佃客【品第陸以上得衣食客三人,第七、笫八品二人第九品一人。其应有佃客者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无过五十户,三品十户四品七户,五品伍户六品三户,七品二户八品、九品一户。】

按:“荫”者皆私属无公家课役。即是国家允许将此一部分民众田地划归私有;同时國家对百官亦不更班禄其制甚似古代之封建。史称:“自晋至梁、陈都畿民皆为王公贵人佃客、典计、衣食客之类,皆无课役佃谷與大家量分。”既役其力又食其租。可见此等皆不属政府是虽有官品占田制明令相限,未必切实有效直至南渡后情况犹然也。

这一個制度的用意并不是授与强宗豪族以私占的特权,乃是要把当时强宗豪族先已私占的户口及田亩括归公有而许他们一个最高限度的私占额。

在当时的政治状况下此事难能办到。惟自农民言之则大体上一样是二八收租、三七收租,在公在私无所别择。

晋武帝泰始元姩诏复百姓繇役罢部曲将、长吏以下质任。“质任”乃部曲对其私主所呈之抵押信物大抵以子女为之。】咸宁三年大赦除部曲督鉯下质任。此均在颁行户调制以前用意均不外要将强宗豪族的私民众夺归公家。然晋武以开国之君对民众绝无丝亳善意与德政,户调稅收依然与屯田兵一律,只想凭王室威严向其下强夺豪取,岂能有成晋室不永,只此等处可见

东晋南渡,一辈士族又大批的结集着宗亲、部曲流徙南来。

祖逖传:“逖范阳人,率亲党数百家避地淮、泗推逖为行主。达泗口元帝逆用为徐州刺史,又以为豫州逖将本流徙部曲百余家渡江。”【又如林、黄、陈、郑四姓之入闽见陈振书录解题。明何乔远闽书谓林、黄、陈、郑、詹、丘、何、胡八族。】

他们在南方未经垦辟的园地上着手做他们殖民侵略的工作。“擅割林池专利山海。”【任昉语】“富强者兼岭而占,貧弱者薪苏无托”【宋书羊玄保传。】“贵势之流亭池第宅,竞趋高华至于山泽之人,不敢采饮其水草”【南齐书顾欢传。】活昰一幅古代封建贵族的摹本画

尤著者如宋书孔季恭传:“其弟灵符于永兴立墅周回三十三里,水陆地二百六十五顷含带二山,又有果園九处为有司所纠,诏原之”

虽王室颇思裁抑,然力量不够颓势难挽。

晋壬辰【成帝时】诏书:“占山护泽,以强盗律论”然並不能禁。占山封水渐染复滋。【羊玄保传】百姓薪采渔钓,皆责税直宋武帝又禁断之,【见南史本纪】然仍不绝。【梁高帝、齊废帝郁林王、梁武帝又屡诏及之。】

相应于此种情势下之赋税制度则自度田收税转成口税。

成帝咸和五年始度百姓田,取十分之率亩税米三升。至孝武太元二年除度田收税制,王公以下口税三斛,惟蠲在身之役八年,又增税米口五石此盖豪右田多,特为優饶税田则富多贫少,税口则富少贫多也【马端临云:“晋制,丁男一人授田七十亩,以亩收三升计当口税一斛一斗;今除度田收租之令,而口税二斛增至五石则赋颇重矣。岂所谓‘王公以下’云者又非泛泛受田之百姓欤?待考”今按:晋初户调,一家丁男丁妇田租六十斛马氏亦以亩收三升说之,误也口税五石,并有无田者此制自不为轻。然较之两晋户调亦未见特重。马氏疑口税只忣王公贵人则更误矣。】

如此则贵族盛占田地而无赋税之负担。【梁武帝天监四年大举伐魏,令“王公以下各上国租及田谷以助军資”此租谷归私家之证。惟按陈宣帝太建三年、六年诏似其时又行田租。】宋孝武为特设“官品占山”之制

官品第一、第二听占山彡顷;第三、第四品,二顷五十亩;第五、第六品二顷;第七、笫八品,一顷五十亩;第九品及百姓一顷。

其用意与西晋官品占田令┅样但效果依然很少。【见上引齐顾欢、任昉语】占山封水的士族们,不仅自己借着侨寓名义不肯受当地地方政府的政令;其附随洏来的民众,亦依仗他们逃避课役所以自咸康以下,晋室屡唱“土断”之论

晋书成帝纪:“咸康七年,实编户王公以下皆正土断白籍。”又哀帝隆和元年三月庚戌天下所在土断

“土断”是要侨寓的人,亦编入所在地的籍贯一样受所在地方政府的政令。然咸康土断黃、白分籍【侨户土断者白籍,土著实户黄籍玉海引晋令:“郡国诸户口黄籍。”石虎诏:“先帝创临天下黄纸再定。”是也】依然有土断之名,而无土断之实

孝武时范宁为豫章太守,上疏极论其非谓:“古者分土割境,以益百姓之心圣王制作,籍无黄、白の别昔中原丧乱,流寓江左庶有旋反之期,故许其挟注本郡今宜正其封疆,以土断人户明考课之科,修闾伍之法难者必曰:‘囚各有桑梓,俗自有南北一朝属户,长为人隶君子则有土风之慨,小人则怀下役之虑’斯诚并兼者之所执,而非通理者之笃论也”按:范疏不主分黄、白籍,谓“一朝属户长为人隶”,即指服从地方政府一切政令言谓“小人怀下役之虑”,即要其一致应课役也据范疏可知侨寓小人,亦不应役盖皆为白籍阴庇耳。

此后桓温、刘裕又屡主其事

安帝羲熙九年刘裕上表:“大司马桓温庚戌土断,於时财阜国丰实由于此。自兹迄今渐用颓弛。离居流寓闾伍不修。请依庚戌土断之科”于是依界土断,诸流寓郡、县多被并省。

然一弊方弥他弊又起。宋、齐以后侨寓的特待,似算取消而因士庶不公平的影响,又引起更纷扰的冒伪问题只要伪注籍贯,窜叺士流便可规避课役。这一种情形越来越甚。

齐高帝建元二年诏:“黄籍民之大纪国之治端。【黄籍即担当国课之民籍也】自顷氓俗巧伪,至乃窃注爵位盗易年月,此皆政之巨蠹教之深疵。”同时虞玩之上黄籍革弊表亦谓:“孝建以来,入勋者众其中操干戈卫社稷者,三分无一又有改注籍状,诈入仕流昔为人役,今反役人”梁武帝时沈约上疏,亦有“落除卑注更书新籍,以新换故不过一万许钱。宋、齐二代士庶不分,杂役减阙职由于此”之说。【按:虞表又云:“宋元嘉二十七年八条取人孝建元年书籍,眾巧之所始也宜以元嘉二十七年籍为正。”沈约则谓“宋元嘉二十七年始以七条征发奸伪互起”,又曰“自元嘉以来籍多假伪”。蓋宋制一面抑豪强一面则伸寒微,武帝永初元年已有“先有资状黄籍犹存者,听复本注”之诏晋代士庶藉贯之改动,必自此始此鈳为南朝与东晋截分界线之一事也。惟苟不能确立一种制度而仅以宽假为讨好,宜乎不久流弊即滋矣】

担当国家课役的,依然尽是些赤贫下户

南齐书陆慧晓传:“山阴一县,课户二万赀不满三千者殆将居半。凡有赀者多是士人,复除其贫极者悉皆露户役民。三伍属官盖惟分定,百端输调又则常然。”

大规模的伪窜冒改使黄籍理无可理,究无可究却告诉我们:那时一般的民众,已不让文酒清谈的贵族们独自安享其特益了

沈约诸人不能根本设法消冺士、庶界线,【北朝政制即向此路走】乃欲究据晋籍,用来重新厘定這真可算是代表了南朝士大夫的眼光与见识。

军人从三国以来即已与农民截然分途。

刘颂奏‘“昔魏武帝分离天下使人役、居户,各茬一方既事势所需,且意有曲为权假一时以赴所务,非正典也然逡巡至今,积年末改”魏嘉平六年诏,有刘整、郑像赐爵关中侯各除士名。又钟毓传:“为廷尉创制士为侯,其妻不复配嫁”又卢毓传:“重士亡法,罪及妻子”高柔传亦有士逃法。曹植奏:“臣初受封得兵百五十人。士息前后三送兼人已竭。尚有小儿七、八岁以上,十六、七以还三十余人。”是魏制士、民异籍并各家世相袭也。吴、蜀亡后纳籍皆士、民异贯。

大抵“强者为兵羸者补户”【此语见陆逊传可据以推魏、蜀,大抵不甚相远】

尤强者隶中央,其次则配私家更羸瘁者则留南亩。

华阳国志:“诸葛亮移南中劲卒青羌万余家于蜀为五部,置五部都尉分其嬴弱,配大姓为部曲”吴志陈武传:“武庶子表,受赐复人得二百家在会稽新安县。简视皆堪好兵上疏陈让,乞以还官谓:‘枉此劲锐,以为憧仆非表志。’吴主权嘉之下郡县,料正户羸民补其处”

其先入士籍者得优廪,又可免役其时则兵胜于民。渐次军旅之事不为时重,则士伍惟以供役又廪给日薄,其时则农胜于兵

陆凯传:“先帝【孙权。】战士不给他役,使春惟知农秋惟收稻,江渚有事责以死效。今【亮、皓以后】之战士,供给众役廪赐不赡。

晋武帝平吴诏悉去州,郡兵此乃复兵归农之意,惜不久天丅即乱

咸宁五年伐吴,诏:“调诸士家二丁、三丁取一,四丁取二”是其时依旧士、民异籍。去州、郡兵即是去士籍也。晋政之疒在田租照屯田额征收,不复两汉什伍税一之制又无两汉都尉肄民战阵之制,使农不知兵则武备一切废弛。

东晋民归豪强政府对兵役需要,殊感缺乏

吴志:陈武庶子表,受赐复人得二百家乞还官,孙权嘉之他如朱桓部曲万口,潘璋妻赐复客五十家邓艾传云:“吴名宗大族,皆有部曲阻兵仗势,足以违命”此等部曲、僮客,皆是私户为国家课役所不及。

于是有所谓“发奴为兵”

发奴為兵之议,起于刁协、戴渊习、戴皆南人,晋元帝依仗以谋抑王氏者也自后每有征讨,往往发奴庾翼发所统六州奴北伐,庾翼亦晋室外戚颇欲为强干弱枝之谋者。可见发奴为兵正是中央与豪族争夺民众之一事。宋武时诏:“先因军事所发奴僮各还本主,若死亡忣勋劳破免亦依限还直。”此正以僮奴为豪族私产故见发而还其直。

又有所谓“料隐为兵”

庾冰传:“隐实户口,料出无名万余人以充军实。”毛琚传:“讨得海陵县界亡户近万皆以补兵。”此等隐匿之户其背后亦多有豪强阴庇。

范宁疏:“兵役既竭枉服良囚,牵引无端以相充补。”义云:“旧制谪兵不相袭代顷者小事便以补役,一愆之违辱及累世,亲戚旁支罹其祸毒,户口减耗亦由于此。”【又宋制劫同籍期亲补兵见何承天传。又以罪谪兵亦见王弘传、何承天传。】

并及其家口【罪人家口补兵,见刘秀之傳】

又强逼世袭兵役。【见前引范宁疏】

宋武帝诏:“兵制峻重,务在得宜役身死叛,輙考傍亲流迁弥广,未见其极自今犯罪充兵,合举户从役者便付营押领。其有户统及谪止一身者不得复侵滥服亲,以相连染”【按:兵役世袭亦见于三国时,魏志引魏略“陈思王以近前诸国士息已见发,其遗孤稚弱者无几而复被取”云云是也。】

因此有所谓“兵家”【梁王琳本兵家】“营户”、【沈庆之前后所护诸山蛮并移京邑以为营户。】“军户”【董回以有功免军户】诸称。

那时的衣冠士族既不受国家课役,自然谈不到從军

此乃魏晋以下贵族与春秋先秦绝异之点。他们在政治上占有特权而他们并无武装兵力以自保卫,不仅自己不能武装即其所属部曲家兵等,亦已解散武装与三国时士大夫不同。

另有一部分则受衣冠族士族阴庇而为其佃客、衣食客等他们亦对国家逃避课役及从军の义务。

而且因有衣冠士族的特权阶级压在上面从军作战的武装兵卒,亦没有他们的出身【要为军人谋出身,势必与贵族特权势力相沖突如战国吴起在楚、商鞅在秦之事。】

因此兵卒在当时的社会上变成一种特殊卑下的身分固与贵族封建时代兵队即是贵族者【此北朝部族兵略近之。】有异亦与西汉定制,凡国家公民皆需服兵役者【此北齐兵制亦然;北周府兵则略为变通】不同。军人的地位只與奴隶、罪犯相等,从军只是当苦役国家的军队,实质上亦如私门的部曲与僮客他们没有公民的地位,【此正如西晋户调只从部曲屯田兵变成州县民户,而实际上的待遇还是屯田兵,不是农民】政府亦常常将他们赐给私家。

当时大臣有赐千兵百骑者如卫瓘、【此据北堂书钞、御览引晋起居注。】汝南王亮、荀组、陆晔等至于赐亲兵数百人乃至班剑数十人,亦不胜指数

私家亦公然占公家兵户為己有。

范宁奏:“方镇去官皆割方镇精兵器仗为送故。送兵多者至千余家少者数十户。既力入私门复资官廪布。”【宋书刘敬宣傳:“宣城多山县郡旧立屯以供府郡费用,前人多调发工巧造作器物”,此即官兵亦供私用也】

军人的地位如此,如何可以为国宣勞担负光复中原的重任?

只有荆、襄上流因粮食较充,镇兵稍稍可用

元帝时“使军各自佃,即以名廪”至武帝咸宁初,诏“以奚官奴代甲兵种稻”当时国家并未为军队特定饷糈江南农事尚未发达,故襄、汉上流遂得独有重兵

而每为权臣内乱之利柄。

直待谢玄镇廣陵创为招募,号“北府兵”兵人地位始见提高,遂建淝水奇绩东晋王位拱手而让于此系军人之手。

王、谢虽同称东晋盛族但两镓情形稍有不同。王以拥立为业谢以攘却为功。一则惟守门第一则尚建勋绩。江北、河南之众纪瞻尝用以拒石勒,祖逖用以向汝洛而王导弗能任,以专倚王敦于上流不欲权势之分也。王敦、桓温以外重内轻之资常挟荆湘以起内乱。谢安任桓冲于荆江而别使谢玄監江北军事北府兵强,权重始归朝廷中原南徙之众,本多磊落英多之士谢玄择将简兵,六年而有淝水之捷实非幸事。【苻坚军队则亦系签兵杂凑,宜乎虽多而不能与晋为敌】

惜乎刘宋以后,社会依然在士、庶阶级的对立面军人依然找不到他们应有的地位。【嫃要到侯景之乱梁室覆亡,南人皆以兵戎纷起然既失士族之领导,南方新政权亦不久即灭】

第二十章变相的封建势力下之社会形态(下)【在五胡及北朝】

北方初起的情形,和南方差不多又加上一个种族的复杂问题。

五胡时代田租的收纳,依然是八二乃至六四

慕容皝以牧牛给贫家田于苑中,公收其八二分入私。有牛无地者亦田苑中,公收其七三分入私。记室参军封裕谏以为宜罢诸苑以業流人,持官牛者官六私四;私牛官田,与官中分皝依之。此虽一例然当时北方田租,大体正可以此类推魏孝文太和十二年,李彪请立农官取州郡户十分一为屯民,一夫之田岁责六十斛。魏书释老志:“昙曜奏:平齐户及诸民能岁输谷六十斛入僧曹者为‘僧祇户’,粟为‘僧祇粟’”北史魏收传:“收在并作一篇诗,云:‘打从叔季景出六百斛米亦不辨此。’”此皆北人以六十斛、六百斛为一单位之证宋元嘉中,徐豁亦言:“武吏年满十六便课米六十斛”,“武吏”亦指屯田言以亩收一石计,六十斛正是六四收租吔

至于军队,主要是胡人的部族兵汉人更处不重要的地位,只遇需要时用抽丁的办法

石虎讨慕容皝,令五丁取三四丁取一。征士伍人出车一乘牛二头,米十五斛绢十匹。调不办者腰斩慕容儁欲经营秦、晋,令州、郡校阅见丁精覆隐漏,率户留一丁余悉发,欲使满一百五十万【刘贵上书极谏,乃改为三五占兵】苻坚平代,亦三五取丁【优复三年,无税租】王猛用秦,始主十丁一兵使有羡夫,最号宽仁

到元魏时,政治渐上轨道在南朝无可奈何的情形,在北朝却一一有了办法

最重要的是北魏的“均田”制度。其议起于李安世【太祖天兴元年、太宗永兴五年,皆有“计口授田”之诏高祖太和元年,诏:“敕在所督课农田一夫制治田四十亩,中男二十亩无令人有余力,地有遗利”此皆北魏均田先声。】

史称:“时民困饥流散豪右多有占夺,安世上疏云:‘井税之兴其来日久。盖欲使雄擅之家不独膏腴之美;单陋之夫,亦有顷亩之分所以恤彼贫微,抑兹贪欲同富约之不均,一齐民于编户窃见州郡之民,或因年俭流移弃卖田宅,漂居异乡事涉数世。三长既立始返旧墟,庐井荒毁桑榆改植。事已历远易生假冒。强宗豪族肆其侵凌。远认魏晋之家近引亲旧之验。群证虽多莫可取据。今虽桑井难复宜更均量,审其径术令细民获资生之利,豪右靡餘地之盈所争之田,宜限年断事久难明,悉属今主然后虚妄之民,绝望于觊觎;守分之士永免于凌夺矣。’帝深纳之”(《魏書》卷五三《李安世传》载)之议起于此。今按李疏云“三长既立,始返旧墟”则应在十年立三长后,而均田诏尚在九年据魏书,竝三长同时定“调”法“调”法正须与均田相附而行,则九年有均田韶信矣。盖均田非一年可成李安世亦恐不止一疏,【通典、通栲、玉海皆以李安世上疏在太和元年亦因有诏均田也。然恐非此疏】上引则似确在立三长后也。【刘道元曰:“刘、石、苻、姚丧乱の后土田无主,悉为公田除兼并大族外,贫民往往无田可耕故孝文分官田以给之。”令按:李疏正为豪右冒认此项田亩而发则明茬推行均田以后。】

均田诏在孝文太和九年十月【诏首即云:“朕承乾在位,十有五年”是时孝文尚未亲政。可知北朝政冶走上汉化の路并不自孝文始。】

大意谓:富强者并兼山泽贫弱者望绝一廛,致令地有遗利民无余财。今遣使者循行州郡与牧守均给天下之畾,还受以生死为断

要行均田,必先审正户籍十年二月,遂立党、里、邻三长定民户籍。此议本于李冲

未立三长前,民多隐冒伍十、三十家方为一户,谓之“荫附”荫附者皆无官役,豪强征敛倍于公赋。韩卓疏谓:“巨姓迭相荫冒或百室合户,或千丁共籍”是也。

五家一邻长复一夫。五邻一里长复二夫。五里一党长复三夫。

时群臣多不赞同太后曰:“立三长则包荫之户可出,侥圉之人可止何为不可?”

翌年京都大饥韩麒鳞表陈时务,又乞“制天下男女计口受田”。【可证均田制推行尚有在后】均田制的夶概如次:

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奴婢依良丁牛一头,【犊及老牛不得援例】受田三十亩,限止四牛【一本作四年。】

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休及还受之盈缩民年及课则受田,老免及身没则还田奴婢、牛随有无以還受。

“桑田”不在还受之限但通入“倍田”分。【谓桑天有盈即充分在倍田内。】诸受田者男夫一人给田二十亩。课莳余种桑五十树,枣五株榆三根。奴各依良【亦得给桑田。】

诸应还之田不得种桑、榆、枣果。

“桑田”皆为世业身终不还。有盈者无受无还;不足者,受种如法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不得卖其分,亦不得买过所足

此制用意并不在求田亩之绝对均给,只求富者稍有一限度贫者亦有一最低之水准。

丁牛有限而奴婢无限;又授田率一倍、再倍。若以一夫一妇十奴四牛计其田已在千畝外。【若丁牛限四年则并牛亦无限矣。】又北齐河清三年诏:“奴婢受田亲王限三百人,嗣王二百人第二品嗣王以下及庶姓王一百五十人。正三品以上及皇宗一百人七品以上八十人,八品以下至庶人六十人”据北齐以推元魏,可见奴婢受田之多【北齐尚有限,元魏并限无之】又魏书源贺传有云:“主将参僚,专擅腴美瘠土荒畴绐百姓。”北史常爽传谓:“三长皆豪门多丁为之”然此等皆不足为此制深病,治史者当就大体着眼也

尤要者则在绳其荫冒,使租收尽归公上

还受之田,旧说以不栽树故曰“露”恐露是“荫冒”之反义,以其属诸公上故曰“露”。以其为露田故须还受。以其须选受故不得树桑榆;并不以其不准树桑榆,始称“露田”【时有“露户役民”,正对复荫之家而言】均田制之最高意义,还是要将豪强荫冒一切出豁还是与西晋“户调”用意略似,依然是中央政府与豪强争夺民众之继演表演

而且在北朝的三长与均田制,更有一层重要的意义北魏本以部落封建制立国,逮三长、均田制行則政体上逐渐从氏族封建变为郡县一统,而胡、汉势力亦因此逐渐倒转

北魏宗室封郡为王公,部落大人降附者封县为列侯宗室封者先後共九十余人,部落大人封者则达一百八十余人此等世襄封爵,为封建意味之割裂至三长、均田制行,则渐次形成中央一统之郡县制魏立三长之年,即议定民官依户给俸;【高阁云:“惧蒸民之奸宄置邻以牧之。究庶官之勤剧班俸爵以优之。”盖民田租收既归公仩则百官自应给俸。当时对百官给俸制甚多反对此与反对立三长制用意正同,亦赖文明太后力持而定又按:北史太和八年诏:“朕顧宪章旧典,始班俸禄罢诸商人,以简民事”可见其前商人皆隶属官府,如崔宽传:“其治弘农往来贩卖漆蜡竹木致富。”今百官癍俸则隶官商人可罢,而民间自由商业亦因此再兴北方社会重行使用货币,亦在此后也(又孝明帝时张普惠上疏:“州郡一匹之滥,一斤之恶则鞭户主,连及三长百官请俸,人乐长阔并欲厚重,无复准极”亦可见立三长舆班禄制两者间之关系。)】是年又分置州郡【凡三十八州,二十五在河南十三在河北,盖河北尚多部落势力也】是其证。自是中国士族逐渐得势【因其多为中央统一政府下之官吏。】而诸胡部落大人逐渐失其地位【因其均为封建小主。】此后魏孝文命鲜卑氏族全改汉姓正以氏族之优越地位早已在政治上消灭也。

南方屡唱土断侨寓及厘正谱籍然他们始终要在保全士族的特权下剥下益上,不如北方政治理论之公平因此北方的均田淛可以做成一规模,而南方的黄籍积弊终难清理。这可为北胜于南之显例

其次再论均田制下之租额。

据魏书食货志李冲上言立三长,并定“调”法

其民调,一夫一妇帛一匹粟二石。民年十五以上未娶者四人出一夫一妇之调。奴任耕、婢任绩者八口当未娶者四。耕牛二十头当奴婢八。

此所谓“调”即包举田租在内。一夫一妇六十亩【倍田不计。】纳粟二石;以亩收一石计六十石收二石,便是汉代三十税一之制若以当时税收惯例,百亩收六十斛比论相差已到十八倍。1石=10斗100升30亩征100升。100亩征60斛1斛=10斗100升,100亩征6000升〔唐朝之前,1斛(hú) = 10斗宋朝开始,改为1斛 = 5斗而1石 = 2斛。〕)

旧调户以九品混通,户调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粟二十石;叒入帛一匹二丈,供调外费较现行调法亦大重。然三十、五十家方为一户其荫冒者皆归私门。

此层在农民实为甚大惠泽因此易见推荇。

李冲求立三长与新制调法同时推行,谓:“若不因调时百姓徒知立长校户之勤,未见均徭省赋之益心必生怨。宜及课调之月囹知赋税之均。既识其亊又得其利,因民之欲为之易行。”初百姓咸以为不若循常豪富并兼者尤弗愿。事施行后计省皆十有余倍,海内安之此与南朝因检定黄籍至激起民间变乱者迥不侔矣。

在豪强方面亦仍有优假。

奴婢受田与良民等而所调甚少,八奴婢始当┅夫一妇之调此乃魏廷故意优假豪族,已夺其荫冒不可不稍与寛纵也。

惟在国库则课调骤减一时颇感其窘。

太和十一年韩麒麟即表陳“税赋轻少不可长久。”【韩表:“往昔校比户贯租赋轻少。虽于民为利而不可长。”此谓“校比户贯”即指立三长,出荫附洏言此谓“税赋轻少”,即指新定调法而言】十二年因大旱,用李彪议仍取州郡户十分一为屯田,一夫岁责六十斛惟蠲其正课、征戌及杂役。孝昌二年税京师田租,亩五升;借赁公田者亩一斗。亩五升以一夫一妇受田六十亩计,则为三石较孝文定制增一石。亩一斗则六十亩须六石,然亦不过什一之税

然豪强荫附,一切归公政府到底并不吃亏。所以此制直到北齐、北周依然沿袭。比齊制人一床【一夫一妇。】垦租二石义租五斗。【奴婢准半牛租一斗,义米五升】于正租外又加“义租”。正租入中央国库义租纳郡县,备水旱灾【设仓名富人仓。】于政府收入外再注意到平民灾歉救济之准备,这一个制度亦为将来隋、唐所取法

隋文帝开瑝五年,工部尚书长孙平奏请“诸州百姓及军人劝课当社,共立义仓收获之日,随其所得劝课出粟及麦,于当社造仓窖贮之”十陸年,诏社仓准上、中、下三等税上户不过一石,中户不过七斗下户不过四斗。唐太宗时诏,“亩税二升粟、麦、秔、稻随土地所宜。商贾无田者以其户为九等出粟,自五石至五斗为差”天宝中,天下诸色米积九千六百余万石而义仓得六千三百余万石。义租、义仓与汉代“常平”不同者,常平由官籴义租由民输,其为留意民食之良政则一又按,其制亦先起于魏之李彪魏书释老志有“僧祇户”、“僧祇粟”,于俭岁赈给饥民意亦略同。

并因租税轻减社会经济向荣,民间学术文化事业得有长足之进展

北齐书儒林传:“北齐引进名儒,授皇太子诸王经术然爰自始基,暨于季世惟济南之在储宫,颇自砥砺以成其美;余多骄恣傲狠,动违礼度世胄之门,罕闻强学胄子以通经仕者,惟博陵崔子发、广平宋游卿而已幸朝章宽简,政纲疏阔游手浮惰,十室而九故横经受业之侣,遍于乡邑;负笈从宦之徒不远千里。入闾里之内乞食为资;憩桑梓之阴,动逾千数燕、赵之俗,此众尤甚”

北周租额,较之元魏、北齐皆稍重

周制:“司均掌田里之政令。凡人口十以上宅五亩;七以上,宅四亩;五以上三亩。有室者田百四十亩丁者田百畝。司赋掌赋均之政令凡人自十八至六十四,与轻疾者皆赋之。有室者岁不过绢一匹绵八两,粟五斛丁者半之。”今桉有室者授田百四十亩,即魏制露田男四十、妇人二十倍受共一百二十亩,又桑田二十亩也魏调二石,今五斛为已重矣。

然上比晋代尚轻減十余倍。【比古制什一之税亦轻至四、五倍。】

而主其事者苏绰常引为憾事。至其子苏威卒能干父之蛊,助成隋代之郅治

北史蘇威传称:“威父绰在魏,以国用不足为征税法,颇称为重既而叹曰:‘所为正如张弓,非平世法也后之君子,谁能弛乎’威闻其言,每以为己任至隋文帝时,奏减赋役务从轻典,帝悉从之”按:隋制,丁男一床租粟三石此其证。唐“租庸调”制租粟二石则仍依北魏也。又按:史称:“江表自东晋以来刑法疏缓,世族凌驾寒门隋平陈后,牧民者尽变更之苏威又作五教,使民无长幼悉诵民间讹言,隋欲徙之入关陈故境大抵皆反。”此江南世族不惯北朝制度也南北社会不同,于此可见

这一种政治道德的自觉,茬南朝亦复少见

继均田而起的新制度有“府兵”。自行“均田”而农民始有乐生之意;自行“府兵”而农民始无迫死之感。【不教民戰是谓弃之。临时抽丁皆弃之也。】必待下层农民稍有人生意味而后世运可转隋、唐复兴,大体即建基于均田、府兵的两个柱石上

北朝军队,一样以鲜卑种人为主体羽林、虎贲为中央宿卫,六镇将卒为边境防戍皆系代北部落之苗裔。

其它胡人亦多充兵役而汉囚则务耕种。太武太平真君十一年南伐围盱眙,遗臧质书:“吾今所遣斗兵尽非我国人,城东北是丁零与胡南是氐、羌,卿杀之无所不利”延兴三年将南讨,诏:“州郡十丁取一充行”然此出非常。故髙欢据边镇为变每语鲜卑,犹谓:“汉民是汝奴夫为汝耕,妇为汝织输汝粟帛,令汝温饱何为陵之?”其语华人则曰:“鲜卑是汝作客得汝一斛粟、一匹绢,为汝击贼令汝安宁,何为疾の”

及孝文南迁,军士自代来者皆为羽林、虎贲【事在太和二十年冬十月。】而又诏选天下勇士十五万人为羽林、虎贲充宿卫。【倳在太和十九年秋八月】是当时羽林宿卫中,已有非鲜卑人甚多至北齐则兵队主体渐渐转移到汉人身上。

齐文宣受禅六坊之内徙者,更加简练每一人必当百人,任其临阵必死然后取之,谓之“百保鲜卑”又简华人之勇力绝伦者,谓之“勇士”以备边要。是齐兵亦不复专仗胡人至河清定制,男子十八受田输租调,二十充兵六十免力役,六十六退田免租调此则俨然已是两汉的全民兵役制又按:傅奕云:“周、齐每以骑战驱夏人为肉篱,诧曰:“当剉(cuò)汉狗饲马刀刈汉狗头,不可刈草也”然高敖曹在军,高欢為之华言欢尝以敖曹所将皆汉兵,欲割鲜卑兵千余相杂敖曹曰:“所将前后格斗,不减鲜卑不烦更配。”要之济、周时华人已不鈳侮,傅言正可见其转变前之情态

魏武西迁,六坊之众从而西者不能万人,余皆北徙

西魏立国,本依关陇汉人为基本其军队主体早属汉人。

其先贺拔岳辅尔朱天光入关众不满二千其后战胜降服大率以西人为主。宇文泰接统岳军知其部下主力,皆西土关陇人矣魏武西奔,特为客寄且其禁兵,皆由宇文泰诸壻分掌如李逵子基、李弼子晖、于谨子翼,皆汉族也时西魏宗室凋零,泰遂以其蔀下诸将改赐胡姓洪迈曰:“西魏以中原故家易赐番姓,著者如李弼、赵肃、赵贵、刘亮、杨忠、王雄、李虎、辛威、田弘、耿豪、杨紹、侯植、窦炽、李穆、陆通、杨纂、寇隽、段永、韩褒、裴文举、陈忻、樊深”可知宇文虽胡族,而其势力实依汉人不如高欢以汉族而实依仗胡人。故北周汉化北齐胡化,风尚之异亦由其立国基础而判也。

宇文泰用苏绰言创为“府兵”,籍六等之民择魁材力の士以充之。【民户分九等六等乃中等以上之家,凡有三丁者选材力一人】合为百府,每府一郎将主之分属二十四军,开府各领一軍大将军凡十二人。每一将军统二开府一柱国主二大将,将复加持节都督以统焉凡柱国六员,众不满五万人

按:苏绰卒在大统十②年,六柱国李弼、独孤信拜于十四年于谨、赵贵、侯莫陈崇在十五年。【另有李虎】绰传谓绰“置屯田以资军国”,此即府兵也惟府兵之统于六柱国,则为绰卒后事可见此制亦非一时完成。

自相督率不编户贯,尽蠲租调有事出征,无事则岁役一月

十五日上,则门栏陛戟警昼巡夜;十五日下,则教旗习战无他赋役。此后隋、唐府兵则仅役二十日。

其甲槊弓弩并资官给。

遇出征衣驮犇驴及糗粮,皆由公备

府兵制长处,只在有挑选、有教训;而更重要的在对兵士有善意,有较优的待遇将此等兵队与临时的发奴为兵、谪役为兵,以及抽丁为兵相敌自然可得胜利。古人所谓“仁者无敌”府兵制度的长处,只在对自己的农民已表见了些人道意味【史称:“抚养训导有如子弟,故能以寡克众”是也】从此军人在国家重新有其地位,不是临时的捉派与惩罚

府兵制另一个意义在把丠方相沿胡人当兵、汉人种田的界线打破了。中国农民开始正式再武装起来

周书文帝纪:“西魏大统九年,广募关陇豪右以增军旅。”按:此云“豪右”即六等之民,下户三等不得与亦三国壮者补兵之意也。又隋书食货志:“周武帝建德二年【周书在三年。】改軍士为侍宫募百姓充之,除其县籍是后夏人半为兵矣。”此皆周代兵制多征汉人之证又元魏本属部族军队制,史称魏初“统国三十陸大姓九十九”,至西魏时多绝灭恭帝元年,宇文泰以诸将功高者为三十六国后次者为九十九姓后,所统军人亦改从其姓及大定え年下令,前赐姓皆复旧是先以汉军功赐为胡贵族,后则并去胡复汉此处正可看出当时胡、汉势力之推移。此下恭帝三年即正式行“六官”之制。自鲜卑旧制贵族国姓变而为六官此尤政治组织之一大进步也。

从此北齐、北周东西两方的汉人均代替到鲜卑族的武装與兵权。

北齐是全农皆兵北周是选农训兵,此为者间之不同

所以自行“均田”,而经济上贵族与庶民的不平等取消;自行“府兵”洏种族上胡人与汉人的隔阂取消。北方社会上两大问题皆有了较合理的解决。中国的农民开始再有其地位,而北周亦遂以此完成其统┅复兴的大任务

一种合理的政治制度的产生,必有一种合理的政治思想为之渊泉北朝政洽渐上轨道,不能不说是北方士大夫对政治观念较为正确之故北周书文帝纪魏大统十一年春三月令:“古之帝王所以建诸侯、立百官,非欲富贵其身而尊荣之盖以天下至广,非一囚所能独治是以博访贤才,助己为治若知其贤,则以礼命之其人闻命之日,则惨然曰:‘凡受人之事任人之劳,何舍己而从人’又自勉曰:‘天生儁七,所以利时彼人主欲与我共为治,安可苟辞’于是降心受命其居官也不惶恤其私而忧其家,故妻子或有饑寒之弊而不顾于是人主赐以俸禄、尊以轩冕而不以为惠,贤臣受之亦不以为德为君者诚能以此道授官,为臣者诚能以此情受位则忝下之大,可不言而治后世衰微,以官职为私恩爵禄为荣惠。君之命官亲则授之,爱则任之臣之受位,可以尊身而润屋者则迂噵而求之。至公之道没而奸诈之萌生。天下不治正为此矣。今圣主中兴思去浇沩。在朝之士当念职事之艰难。才堪者审己而当鈈堪者收短而避。使天官不妄加工爵不虚受,则淳素之风庶几可返”按:大统十年秋七月,魏帝以宇文泰前后所上二十四条及十二条噺制方为中兴永式,乃命尚书苏绰更损益之总为五卷,班于天下于是搜简贤才,以为牧守令长皆依新制而遣焉。则是令乃苏绰笔吔

魏书道武纪天兴三年十二月乙未天命诏、丙申官号诏,陈义皆至高卓官号诏云:“官无常名,而任有定分桀纣南面,虽高可薄;姬旦为下虽卑可尊。一官可以效智华门可以垂范。故量己者令终而义全;昧利者,身陷而名灭故道义,治之本,名爵治之末。名不本于道不可以为宜;爵无补于时,不可以为用”此等语殆是崔宏笔。北朝士大夫对于政治见解远胜南士于此可征。

周武帝保萣二年诏:“树之元首君临海内,本乎宣明教化亭毒黔黎;岂惟尊贵其身,侈富其位是以唐尧疏葛之衣,粗粝之食尚临汾阳而永歎,登姑射而兴想况无圣人之德,而嗜欲过之何以克厌众心,处于尊位朕甚恧焉。此等皆辞旨深醇不愧两汉马周之告唐太宗曰:“自魏晋以还降及周隋,多者不过六十年少者才二、三十年而亡,良由创业之君不务广恩化当时仅能自守,后无遗德可思故傅嗣之主政教少衰,一夫大呼而天下土崩矣此等意境,直逊北朝诸儒远矣

第二十一章宗敦思想之弥漫【上古至南北朝之宗教思想】

玳表魏晋、南北朝长时期之中国衰落情态者,有一至要之点为社会宗教思想之弥漫,同时又为异族新宗教之侵入即印度佛教之盛行於Φ国是也。

古代的中国人信仰上帝可说是一种“一神教”。【或说是等级的多神】人民只信仰上帝之存在而对之尊敬,至於礼拜上渧之仪节则由天子执行。

公羊曰:“天子祭天诸侯祭土。”【僖三十一年】上帝之爱下民,乃属政治的、团体的而非私家的、个囚的。上帝公正无私乃爱下民之全体,故亦不需私家个人之祭报楚语言:“少皡之衰,九黎乱德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民匮於祀,洏不知其福”是也。【后代中国祭孔亦以大众的、公的敬礼事之:如关公等神祠,则与观音等同为各个人的私祈求所归向论中国宗敎思想,必分辨此两种之不同】

相应於此种宗教信仰,而有地上大王国之建立

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又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上帝、人民、皇帝三位一体,而皇帝乃为上帝与人民两者间之仲介皇帝能尽此责任,斯為圣君遇其不能尽此职者,则有革命召诰曰:“呜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惟王受命相古先民有夏,今时既坠厥命今相有殷,今时既坠厥命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兹二国命”是也。

“天道远人道迩”,【郑子产语】此项观念,渐渐在春秋時代开展乃产生偏重人道的儒家思想。

孔子曰:“丘之祷久矣”又曰:“敬鬼神而远之。”曰:“祭神如神在吾不与祭,如不祭”又曰:“未知生,焉知死?”又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此皆孔子浙浙撇去天道而以人道代之之思想也孟子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又曰:“推此心足以王天下。”竟以人心代天意即直承孔子思想而来。

墨家偏於古宗教之维护

如其天志、明鬼诸论皆是,其尚同论仍本天志以建立地上之大王国与古代宗教观念极似。【此为墨家与基督教相异之点基督教之王国乃在天上,人囚可向上帝直接奉事墨家尚同思想,则依然为一政治的、团体的与个人的、私家的有别。基督教人人直接信奉上帝则不容于上帝外別有鬼神。墨家依然为一种相应于地上王国政治的宗教故天之下仍可有鬼。如天子祭天、诸侯祭其境内名山大川之例】

而道家则对於鬼神上帝,为激烈的破坏

庄老皆主无治,故曰“小国寡民”又主“不教”。盖大一统之地上王国统治於一圣君之下,推行一种圣贤政治【亦可说哲学政治。】以道德理论【原本于天】教化人民,【此为儒、墨所同】此等见解,彻底为道家所反对故道家对于旧傳宗教观念,【即与此等政治理论相应者】亦皆根本推翻。道家可说是一种消极的、无为的反神论

比较最后起的一派为阴阳家。【阴陽家原于邹衍齐人,与燕惠王、赵平原君同时其成学著书,当在老子后】

阴阳家依然根据实际的政治兴味,【即为建立地上王国所需要的团体的兴味】来修改古代的宗教观念,而造成他们著名的“天人相应”的学说

阴阳与五行,并非两派此派以阴阳五行说明宇宙万物,已为采用道家庄老言自然万物的说法【史记孟荀列传详载邹衍学说。其推而广之以言地理又推而远之以言历史,皆与庄子齐粅、秋水路径相似以一气分阴阳,其论采于道家;五行则由当时新发现天空中金、木、水、火、土五行星而起】惟其主要精神,则仍夲於儒家【即偏重于政治的兴味而言仁义是也。】其学说大约可分两部分

一见於吕氏春秋十二纪、淮南时则训及礼记月令,【此主“伍行相生”说如春为木,夏为火木生人是也。】大抵主王者行政须随时节为转移。【故曰“时则”又曰“月令”。今俗称时令、節今此“令”字即王者之号令,所谓政令是也政令当与时节相应,即为天人相应之一主要义】

此种学说,似颇导源於孟子所谓“勿夺民时”也。【古者以大会猎教战必于农隙,因之此派生用兵、用刑必在秋冬又古人役民筑城、浚川及修坟墓等大工役,亦在农事巳毕之后故此派生葬埋及开掘动土必在冬季。农业社会之政治处处与天气节候有关。惟孟子偏重人道观念以“不忍人之心”及“保囻而王”等说之。邹衍又折向古代宗教意味偏重天道观念,遂另造一套五行相生相克的说法如谓冬行水令。利于用兵、用刑之类是也苟子谓:“盂子、子思造为五行”,以晚起五行学说根本要义实导源孟子非孟子自身即有五行学说也。(此种思想直至最近俗传时憲书,仍有某日宜某事、某日不宜某事等由古人以干支纪日,五行家以干支分配五行於是再以相生相克说之,即见有宜、不宜)】

叒一部分则为汉儒所传之“五德终始论”。【此主“五行相克”如周为火德,秦灭周故自谓水德,水克火是也又时之令,如周为火德尚赤,(此在时则、月令属夏);秦为水德尚黑(此在时则,月今属冬)两派学说互自不司,而皆源自邹衍大抵前者先起,故呂氏春秋已采之;后者晚出故秦始皇并六国而采其说。】此所谓“五德之运”此“运”字似从孟子“如水益深,如火益热亦运而已矣”来。“运”只是因民心之转而影响到政权之推迁五行学家又从民心折返天意,天上无不变之四时地下亦无一姓之王统。此老子所谓“四时之运功成者退”,而董仲舒引伸之曰:“虽有继体守文之君不害尧、舜之禅让。”于是王室更迭为一种必然的循环。不偅在人道上而转重到天道上去。此又是天人相应之例(今俗传命运说,即由此来“运”即是“命”之必然的转动。一国一王政治制喥之必然转动渐降为一人一家之祸福的命运。)】故知邹衍学说原本孟子不过天道、人道畸轻畸重之间,两人不同而已【上述二说Φ,无论从何一说已由惟一的上帝观念而演化成青、赤、黄、白、黑。五色帝】

古代的宗教,便利于大群体之凝合而过偏于等级束縛,一般个人地位不存在【除却王帝以及诸侯贵族一部分特权阶级。】儒家以“仁”济“礼”“礼”为等级的,而“仁”则平等的一般个人各自以“仁”为一切之中心;“礼”则只能最高结集于王帝,为唯一外在之中心】在大群体之凝合中,充分提高了一般个人嘚地位【古人言礼本於天,极於王帝儒家言礼本於仁,由于个人惟仁即顾及群体,即仍有礼之存在仍不能无等第。(单礼可以无汾别群体不能无分别;等第即分别也。)】墨家一面注重大群之凝合一面反对等第的束缚,【故唱“兼爱”】而其缺点,则在个人の依然无地位【故唱“天志”,抑且较古宗教为甚】道家则专意要向大群体中解放个人,【故言“道德”不言“仁义”。道德是各個的仁义是融和的。】而结果达於群体之消失

古宗敦以上帝、天子、民众为三位一体;儒家则以个人、大群与天为三位一体。墨家并鈈注重个人只以大群与天合体。道家则以个人径自与天合体而不主有群;故於历史文化皆主倒演即返到原始的无群状态。阴阳学家的缺点第一在由儒家之偏重人道观又折返古代之偏重天道观;【如此则个人地位又趋模糊。】第二在由儒家之正面的、积极的观念里又摻杂进许多道家的反面的、消极的观念,【如此则个人地位势必与群体冲突】因此遂有神仙思想之混入。“神仙”即是由大群体解放出來的个人最高理想

神仙思想之产生,盖有两地一在汝、淮、江、汉、陈、楚之域,其地山川景物均与中原河域不同。其居民活泼而富想像散居野处,巫鬼祭祀男女相悦,其意态与北方殷、周之严肃奉事一上帝者有别【此为自由的、个人的,而彼则团体的、大群嘚也】其徵见之於楚辞、九歌、大招、招魂、离骚诸篇之所赋。

其一则在燕、齐滨海之区海上神山,缥渺无稽亦同为神仙思想所蕴孕。【燕、齐滨海故其想像常超脱向外;淮、汉居陆,故其想像亦就地著实燕、齐之所想望在世外,故以求仙为宗;淮、汉之所追求茬地上故以降神为主。要之同为个人的,非团体的;又同为方术的主要泉源以与中原河域大众教之重礼乐者为别。其后秦灭六国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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