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中国“碰瓷现象频发”事件频发、多发的时代背景和深层次原因是什么?

第三次大作文;阅读下面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前不久,一则几经反转的新闻事件引起广泛关注:一位79岁的老人跌坐在一辆玩具汽车前,被网民、媒体定义为“碰瓷新高度”,招来骂声一片。然而,真相却与传言截然相反,大妈的确被玩具车撞倒受伤,也被孩子家长及时送到医院,非但没有敲诈勒索,而且婉拒了对方更多的赔偿。真相曝光后,网友和媒体纷纷致歉,一位记者坦言,他乍看网传视频时想当然地认为老人在碰瓷,完全忘掉了新闻人应该先问真假再断是非,事后很是惭愧。 要求:结合材料的内容和含意,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任务型写作是一种写作观念而不是一种新的“模式”“套路”。 其最低目标是防套,考出学生真实的写作能力; 期待的理想是既有具体针对性、有明确对象感地写作,又体现出有宏观视野、有普遍性高度的思维品质; 其本质要求是:重视交际,重视情境;有对象感,有针对性;培养学生日常写作的读者意识、文体意识、功能意识,从而切实地提高全社会的真实写作能力,鼓励大家去写真正有价值、有意义的有用之文。; 显然,这道作文题试图践行高考作文命题的上述理念。感悟身边小事,体味人生与社会,依材设题,引导深入思辨。 材料来自真实的社会新闻,这一事件曾被各大媒体持续关注,一度成为社会热点。按照任务驱动型写作的要求,需要对材料的内容及含意进行深入思辨,确立角度与立意,写成一篇时评文章。 这里的所谓“内容”即事件的当事方以及各自的行为、心理、态度; 所谓“含意”即事件发生的原因、价值、结果及其影响; 所谓“思辨”即进行归因分析、发散考量、正反推演; 所谓“角度”即事件的当事方、思辩的着眼点; 所谓“立意”即写作者所持的立场、态度、观点。 所谓“评论”即发议论,讲道理,阐发事件中蕴含的对受众有启发的、重要或新鲜的思想观点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案,“评”即看法,“论”属阐发,“评”要鲜明,“论”要充分,重点在“论”。; 角度一:事件当事各方角度: 1.老??及孩子的家长 2.网友(公众) 3.媒体(记者) 针对各方的行为、态度提出看法做出评论就是我们的写作任务。; 1.从老人及孩子的家长角度看。 追问是什么:(内) 这本是一则“暖闻”,我们应该看到的是人性依然本善,社会依然正能量。老人是善良的,双方都是无恶意的。 追问为什么:但老人为何“招来骂声一片”?(因) 显然是我们陷入了常识误区、思维惯性。 我们可能首先想到的是玩具车也能撞到人?看到老人倒地就想到讹诈想到碰瓷,无非是因为这年月类似事件早已司空见惯,于是便会形成恶意推定想当然耳。殊不知,玩具车的确可以撞到人,79岁高龄的老人跌倒就会真受伤,并非所有的老人都“变坏”,并非所有倒地的老人都是在讹人。这些本都是常识常理,但我们都顾不上了,就急忙贴上“碰瓷新高度”的定义标签。应该反思的是常识也有不靠谱,惯性或许太荒唐。; 追问为什么:究其因,其深层次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因) 在于人与人之间信任感的流失。 我们总是在以怀疑的眼光恶意的假定来对待身边的人和事,材料中的老人的善良就这样被伤害,人际温情就这样被亵渎。这不是一次偶然,如果我们不从中觉悟、改变,这个社会的冷漠与恶意会蔓延,人际的诚意与善良就会稀释,就会真的进入一个人人自危的互害模式。 追问会怎样和怎么办:这一问题的现实意义是什么?我们该做些什么?(法、果) 事体虽小其理甚大,往深处想这是一个可怕的结果,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又是受害者,裹挟其中浑然不觉。社会者,我们的社会,拯救者,我们自己。毁树容易种树难,有多少善意被无辜,有多少良知被放逐,我们要做的是用善意呵护善良,以责任重建信任,扶起倒下的信任,用一束光簇拥另一束光,让社会清朗让人间温暖。;从老人角度: 多一份理解与宽容,社会清风自来 从家长角度: 有责任不推诿,主动承担,既是作孩子表率,也是匡正道德之帆; 2.从网友(公众)角度看。 追问是什么:(内) 也许这里的网友并非都如上述的恶意推定,但有一点不容忽视,那就是轻率随意的跟风妄评,成为“传言”的制造者与传播者,伤害了老人的善良,破坏了社会的信任。 追问社会原因:(因) 这显然又是这个网络时代的社会病。 无心无脑的吃瓜群众,不负责任的围观心态,恶语伤人的喷子行为,妄断臆想的键盘侠。这是一个信息泛滥的社会,一个人人发声的自媒体时代,身处其中至少需要基本的信息鉴别力,起码的公德约束力。 ; 追问怎么办:(法) 谨言慎行,利人利己。 有道是“天下之事,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多矣,可据理臆断欤?”任何事件的发生必然会有前因后果,且原因常常多重,结果往往有变,我们不妨多听听

小米上市后主战场更加明显,调整架构探索未来互联网的变现!

电脑部、智能硬件部、IoT平台部、有品电商部、互联网一部、互联网二部、互联网三部、互联网四部。其中电视部门和笔记本电脑部门单独列出,也说明其未来或将成为小米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承载小米众多互联网和软件服务的核心载体。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部门最受重视,从成立了互联网一二三四部就可以看出,也意味着小米意欲在手机之外的互联网和IoT业务上进一步发力。
小米在今年 5 月递交招股书时首次披露了小米金融的分拆计划,招股书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小米金融的收入及税前净利润分别占集团收入及税前净利润约 驱动中国手机端

原标题:学生扶摔倒老人被讹事件频发 扶还是不扶?

近日,四川达州,3名曾在2013年因扶老人被讹诈为 “撞倒”的孩子获得5000元奖励。3名孩子扶老人后被指肇事并遭索赔。同时,两名办理该案件的民警获得了3000元钱的“搀扶老人奖正义奖”奖金。 2013年11月15日,3个小伙伴在楼下玩耍,看见有个婆婆在不远处摔倒,老人对孩子们说:‘小娃儿,把我扶起来一下嘛!’3人将老人扶起,老人抓住小 孩的手,说自己被撞倒。颁发奖金的民间公益组织中国好人网负责人谈方认为,“给好人发奖就是让好人做好事之后,不再受到委屈后,证明他们不‘傻’。”

两名办理该案件的民警获得了3000元钱的“搀扶老人奖正义奖”奖金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问一个小学生老奶奶摔倒了怎么办,他一定会回答“扶老奶奶站起来!”,但同样的问题问一个大人,他便会犹豫“扶还是不扶呢… ….”

为何连小学生都明白的道理,成年人却犯了愁?起因还要从2006年那起“彭宇案”说起。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30分,法院一审宣判: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

当天,老太的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事实感到满意。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最后,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

88岁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窒息亡 离家不到百米

2011年9月2日上午,88岁的李爹爹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口迎面摔倒后,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1小时后,爹爹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易师傅目击了事发全过程,她回忆,爹爹是清晨7点半左右在菜场口跌倒的,面朝下摔在地上,他想站起来,但力气不够。附近的摊贩称,李爹爹躺在地上1个小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但是没人敢上前扶一把。直到李爹爹的老伴和儿子赶来扶起他,并送往汉阳医院。

随后,汉阳医院发消息称李爹爹已过世。守护着老伴遗体的周婆婆泪流满面。她称,家就在离菜场不到100米的地方,眼看着就要到家了,他却没能回来。“如果当时有人扶他一把,或者帮他转个身,让鼻血流出来,或许他就不会走……”

初三女生见一老太摔倒忙上前搀扶 老人反咬一口

2015年4月3日早晨,舒城初三女生小何骑电动车上学,见一老太摔倒忙上前搀扶,不料老人一口咬定是小何撞了她,交警反复勘查,终还小何清白。

为 将事故缘由查个水落石岀,民警集中时间反复堪查现场,并走访了多名目击群众。经调查勘查,原来当天早晨张老太过马路时,见前方驶来车辆便扭头张 望,因其年龄大反应慢,加之视力较差,不慎摔倒在小何停放的电动车前,正在买早点的小何见状立即上前搀扶,不料却被张老太紧紧抓住,这一幕恰被闻讯赶来的 张老太家人看见,遂误认为张老太倒地是小何骑车撞的。

2015年4月21日,老人伤愈出院时,善良的小何不计前嫌,带着家人向这位经济困难的老人捐款千元,此举在当地传为佳话。

说到小何动员父母向老人捐助了千元。这恐怕就是先贤们所说的“以德报怨”了吧?

没 错,某些老人对救助自己的人不感恩反而讹诈的确很可恶。但长久以来,我们片面地渲染“老人不能扶”的观点,到处宣扬“坏人变老”,宁可坐视老人卧地 许久,也不肯“冒险”施救,这份“明哲保身”的策略就真的无可指摘吗?当看到又有人因扶老人而被讹诈,我们除了破口大骂之外,就是编出一个个调侃的段子, 这些有助于解决“扶不扶”的难题吗?

面 对存心不良讹诈自己的人,仍能持有同情之心,而不是对其横眉冷对或者心中诅咒“死了活该”,这不正是我们极力呼唤的宽容和善良吗?而从老人及其家属 悔不当初的表现看,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今后再也不会去做碰瓷和讹人的缺德事了。当大家都在自作聪明地编纂和转发什么“防碰瓷秘籍”和“如何安全扶老人” 时,看到小何的所作所为,是否会感到一丝汗颜呢?是不是小何的“以德报怨”更化解社会上这份“戾气”呢?

一直以来,我们都在强调要通过法律法规来明确“救助免责”,宣扬立法来惩治恩将仇报的人。但是法律法规真的能解决一切问题吗?几千年来,法治和德治一直就是相辅相成的,在呼吁法治的同时,我们也绝不该忘了鼓励小何这样的做法,通过“德”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我们理应坚信,没有什么人是生来就十恶不赦的,也没有什么人是无法感化和改造的。与其坐在电脑前噼里啪啦地放嘴炮,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讹诈者,不妨好好想想该跟小何这样一个少女学点什么吧!

“老人摔倒”现象为何屡屡出现?

法律制度不完善 诬陷者多未受惩罚

就在四川达州“扶老人”事件曝光不久,广东汕头的两个中学生通过报警摆脱了被讹的窘境。

相关报道显示,10月30日下午,汕头两名高三学生看到一名骑电动车的老人林某摔倒后,立即上前将其扶起并护送回家。结果林某却称是两名学生导致其摔倒受伤,要求两人担责并赔偿。无奈之下,两名学生的家长垫付了1200多元医药费。

倍感委屈的两名学生在网上发帖并报警。最终,经过半个多月调查,林某承认自己是“一时糊涂”,让自己的亲属专程向两名学生道谢和致歉,并归还了他们此前垫付的医药费。

在今年的8月份,辽宁盘锦的王女士也有相似遭遇。

据报道,王女士在公交车上扶起一位老人后,不仅协助将老人送往医院还垫付了200元药费,但老人却声称是王女士撞了她,表示自己住院治疗已经花费4万元,要求王女士赔偿全部医疗费用。

好在公交车上的监控录像显示,老人是自己摔倒。确定真相后,老人和亲属都连声道歉,说错怪了好人,并当场返还了王女士之前垫付的200元医药费。

而相比之下,来自河南郑州的大学生李凯强则有着截然不同的命运。2009年10月,他被56岁的宋某告上法庭。

宋某称,2008年8月21日下午,她骑自行车自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河医立交桥转盘处,被李凯强驾驶的电动车剐倒受伤,她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等20余万元。

而李凯强则表示,他骑电动车时被一辆自行车撞上后轮,一位老人坐在地上,李凯强立刻扶起老人,老人则一把抓住李凯强,称其撞伤自己的腰,要其赔偿。

随后此案进行了审理,2009年一审、2010年二审都相继被撤销,而根据2012年12月最新的一审判决,因为“无法证明此次交通事故是其中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造成的”,根据公平原则,李凯强被判支付原告1万元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共计7.9万余元。

事实上,上述几起事件只是近年来媒体报道中的一小部分,而如果在众多“扶老人”事件中寻找共性,则可以发现这样一种规律:老人讹人的谎言被揭穿后,多倚老卖老,称自己“一时糊涂”,然后道歉退款不了了之,而几乎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任何代价。

而此次四川达州警方作出的处罚决定在华南师范大学教授谈方看来意义非凡。谈方表示,对于全国发生的搀扶老人蒙冤事件,他一一进行过关注。借摔倒而敲诈勒索者被行政拘留,此前还从未发生过,达州开了全国先河。

不敢施救,源自信任危机

“救,还是不救,这在一般情况下本不应该是个问题。我认为,救助他人或任何一种生命,应当是我们的一种道德义务。见死不救,显然有悖于人们基本的道德感情和责任。”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伦理学家何怀宏表示。

有人说,南京彭宇案法院的一纸判决让社会道德倒退了30年。这种说法可能有些夸大,但现实中愈演愈烈的信任危机却让人不得不正视这个问题。

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王伟认为,道德的义举屡屡遭遇不道德的“诬陷”,足以影响一个社会的负面情绪。扶弱济困和见义勇为成为稀缺品,相对应的表象是道德的沦落,而深层次的原因则是社会信任纽带断裂。

正是由于这样的信任危机,让一位七旬老人摔倒在路上长达半小时,多名行人路过却无人帮扶,老人最后被救起时说的第一句话是:“谢谢你,放心吧,我不讹人!”

“‘我不讹人’呼唤的是信任而不是道德,不敢伸手的道德恐惧正是一种社会信任危机的阵痛。当务之急是让公民精神尽快成长起来,修补起社会信任的纽带,才能从根本上实现道德提升。”王伟说。

重 拾失落的信任给“好事者”以鼓励和力量,是光大扶弱济困这一公序良德的必须。中央制定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已有9年,两年一次的全 国范围的“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道德模范人物评选,也已进行了两次。身边的道德模范是最好的榜样,他们也将成为扶起人们之 间摔倒的信任的重要力量。

法律:“三重保护”重保护 破解“扶或不扶”

在不少人看来,道德约束并不是对所有人都有效,闯过道德的底线,必须由法律来规范。

“保护施救者的权利不受伤害,是唤回公德的前提。比起道德评判,一个能保证好人不受伤害的法律制度,更加可靠。”在评论员王传涛看来,如何避免施救者被讹,如何最大限度地消除施救者的后顾之忧,显然是需要立法解决的急迫问题。

因此,有不少声音认为,更应该着力于在最根本的法律制度上对好心人予以“关照”。而最好的办法就是,引入许多欧美国家都明确立法的“好心人免则条款”。而在某种意义上讲,这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避免好心人被坏人讹上的尴尬。

而除了在给好心救助者一定的豁免权之外,在法律制度上对恶意讹诈的被救助者进行严惩也被不少观点强调。

“道理很简单,如果不能有效惩恶,扬善就会失之空洞。譬如新加坡就有规定,被援助者如若事后反咬一口,则须亲自上门向救助者赔礼道歉,并施以其本人医药费1倍至3倍的处罚,影响恶劣、行为严重者,则以污蔑罪论处。”评论员邓建海说。

值得一提的是,类似的法规在我国已经存在。今年8月1日,被称为“好人法”的《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开始实施,这也是全国首部保护救助人权益的法规。

据了解,《规定》全文仅千余字,规定了助人者不用自证清白,举证责任由被救助人担负。如果被救助人无法举证,将要承担相关费用。如果查实是诬陷的,要向救助人道歉和赔偿损失,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一些评论看来,《规定》的制度设计不仅能够极大地化解好人被诬的法律风险、解决行善的后顾之忧,也提高了诬陷好人的现实成本和违法代价,在道义上也形成了一种强势的震慑力量。

与此同时,此次四川达州涉事孩子的家长利用法律维权也被看做是一个好的开端。事实上,不管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法律体系中都早有关于敲诈、诈骗、诬陷等方面的规定。只不过以往的许多案例中,往往缺乏明确证据或则相关行为难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敲诈。

“我希望在道德重建、立法免责和依法办案的三重保护下,让扶与(或)不扶不再是问题。但是,只有三个保护一个也不能少,才能在社会上重新唤起助人为乐、救死扶伤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有传统、有关爱,有法度才会有和谐。”评论员高世鹏说。

人情:扶起他 如同扶起你的亲人

“每个人都会变成老人,每个人都有老年亲属,如果人们心中的信任危机永远持续下去,如果再也没人愿意迈出救人的那一步,那么最终受到更深伤害的是你自己。”王伟说。

“如 果是我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一定会伸出援手,毕竟这个世界还是懂人事、有良知的被施救者多!”网友“落花飞舞”讲了自己的感受:“其实我以前 也是害怕惹事,可是有一次,我的亲人下班路上被歹徒伤害躺在路上,而几个路过的人都怕惹事而离开,后来还是一位老人报了警。但我的亲人却耽误了救治时间, 命虽保住了,手因此而截肢。从那个时候起,不管遇到什么样难缠的人,只要遇险,我一定上前,因为救下来的可能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创 办“生命热线”的全国道德模范赵广军说:“善心就应该通过善举表现出来。但如何在助人同时保护自己,避免善心受到伤害,可以通过一些具体方法 来避免,比如在扶起摔倒的老人前,找两个路人作为见证,最好再一道将老人送去医院;在医院交款时,也让医院做个见证等。”赵广军同时指出,作为被救助的一 方也应承担起重建信任的责任。道个谢、心存感恩之心、为救助者正名……这些基本的“礼仪”,看似简单,但会给人温暖和力量。

扶起你我之间摔倒的信任,一个人是办不到的。但如果有一个、十个、一百个人愿意伸出自己的手,那么扶起这份信任的力量将不断传递和壮大。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碰瓷现象频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