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这是哪个寺庙住需要知道吗


七月带亲戚去过普陀山,本也想在寺庙挂单(前两年带父母去,在普济寺挂单,感觉不错),努力很多。但不成。在寺庙挂单需要寺庙里面的师傅推荐,外人不可进去挂单。后来出来,农家住,180元一晚三床,感觉还行。自己感觉能否在寺庙挂单也是自己的福气或因缘吧。上次带父母去,在路上遇见一认识寺庙里的人,主动介绍我们进去住。感谢那位不知名的师兄。
阿弥陀佛。所以随缘吧。上次我们是6月19观音生日去的,也有住。就不用担心了。多念南无观世音菩萨。能在哪住就在哪住吧。

补充内容 ( 20:55): 那次在梵音洞看见异象了,感恩,南无观世音菩萨。

补充内容 ( 21:03): 我们是吃素的,在店里吃,大概20元一份素菜,饭管够的,还行。有人扛一箱方便面上去的也有。山上方便面6到10块吧。

本人女 前天去了雍和宫烧香拜佛 以前也经常去寺庙
这次祈求他能够回到我身边 希望我的正缘快点到来 希望佛祖听到我的心声 让我早日获得属于自己的幸福...
后续 去完雍和宫第二天早上我就遇见诡异的事情了 早上五六点左右吧 梦见一个二三十岁左右眼睛大大的女孩跟着我 想和我说什么 我没搭理她 她就一直跟着我 我有点害怕 就去了个人多的地方 她还是跟着我
然后我就鬼压床了 我侧着睡觉感觉她就从后背抱着我 刚开始我动她也跟着动 后来我生气了 就骂了她 然后我使劲挣扎 感觉她的力气也不大自己就快挣脱开的感觉 就听见她在叫 声音就像是小狗不舒服时候那种哼唧 哼唧了很长时间 然后我就一直挣扎 最后就挣脱了 然后再也不想睡了
雍和宫我之前也经常去啊 从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而且早上六点多的时间不是半夜啊 我很清楚的听见她在我耳边哼哼唧唧 感觉她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只能哼着叫 或是我挣扎的厉害她不舒服了 这是怎么了啊

吃住寺院你必须知道的事

    寺庙里的任何物件都是十方供养,十方善心人的供养啊!就连一些出家人都受不起,我们又有多大的福报白吃白住寺庙里的?出家修行受十方供养,今生不了道,披毛戴角还。对出家人尚且如此,何况在家居士?

    我们发心来寺庙做义工培福报当然是好事!但不能想着我是来帮寺庙里里做事,我来这做事又没有要工资,走了为什么还要我交钱出来? 千万不要这样想,来做义工培福报是你为你自己培福,但你吃住可是十方供养!寺庙里的任何东西不与取,哪怕是一针一丝,到时可是千倍万倍地还。大部分如法的出家师也尚处在修行培福的资粮道期间,只会尽力布施不会问你要,更不会说什么,但这些事情自己要清楚。师父布施给你可以要,但吃住寺院走时尽量将足够的钱放到功德箱中。

    佛在经中讲:第一、戒律清净;第二、每天不停地闻思修行。佛在经中讲:虽然戒律清净,但若不闻思修行而享用信财,将来要用自己的血肉偿还。

信众拿来供养三宝的财物叫信财,众生发心给亡人超度用的财物叫亡财。能不能接受供养不是你说了算的。你想接受供养,你不一定有这个能力,不一定有这个权利,佛也没有给你这个权利。若是你接受了,将来就要感受果报。你说你不能受供养,那也不一定,看看你戒律是否清净,在这个基础上是否不断地闻思修行。若是你戒律清净,有闻思、有修行的话,你就是佛在经中所说的福田,即使享用三界的财富也不会有罪过的。若是戒律不清净,享用信财或亡财的话,将来要下地狱,尤其是在无间地狱里感受痛苦。

    一些出家人和居士不懂因果,随便享用信财,能占点便宜或好处时就赶紧占。若是人家可怜你,给你做布施,那不叫信财,而叫布施。以信心给你的供养与以同情或慈悲给你做的布施是不一样的。一个是上供,一个是下施:上供是以恭敬心、信心进行的,下施是以悲心、施舍心进行的。发心、动机不同,行为和结果也不一样。

    大家应该多发心,最好上供,最起码也要下施。是不是布施,这要看你的发心。若是以悲心,即使是给儿女、给父母财物也是布施;若不是以悲心,即使是给穷人、给残疾人财物也不是布施。现在很多人都做慈善、做义工,但都是表面上的,根本没有发慈悲心,甚至连同情心都没有,只是借着做慈善的机会谋取一些暂时的利益,这不是布施。

    我们可以以同情心或悲心帮助、施舍他人。人家施舍你的时候,不要贡高傲慢,认为自己了不起,是不是已经有功德了。人与人之间,尤其是同修道友之间,有困难可以帮助,但这是布施,供养是不允许的。

    《佛说因缘僧护经》中言:“有九种人常处阿鼻大地狱中:一者食众僧物。二者食供佛物……”

    《正法念处经》中言:“若何等人取佛财物而自食用,不还不偿,不信彼业而复更取,复叫他取……堕阿鼻大地狱黑肚小地狱……”

    《大般涅盘经》中言:“若佛灭后,一切信心所施佛物,应用造佛形像,及造佛衣、七宝幡盖,买诸香油、宝花以供养佛。除供养佛,余不得用!用者,即犯盗佛物罪。”

    《优婆塞戒经》中言:“若自造作衣服钵器,先奉上佛,并令父母师长和尚先一受用,然后自服。若上佛者,以华香赎。凡所食啖要先施于沙门梵志,然后自食也。”

    寺院之物(含供佛物)来自十方信心檀越所施舍,俗人不可以无偿拿取!《大方等大集经》中言:他信施物,或饼、或果、或菜、或华,但是众僧所食之物,不得辄与一切俗人。亦不得云此是我物,别众而食。又亦不得以众僧物贮积兴生,种种贩卖,云有利益,招世讥嫌。又亦不得出贵收贱与世争利。又亦不得为于饮食及僧因缘,使诸众生堕三恶道……

    对于三宝物,出于私心擅相授受,则双方皆有罪。若寺僧见落难人,行将倒毙,大发慈悲,而取饮食以活之,被救难民原非贪心,活命要紧而接受,则双方皆不应有罪。受恩之人日后也应涌泉相报,护持三宝,做增上因缘。故不可一概而论。

    非常之时事,做非常之处理,未可厚非,但不能做常态化理解。若今人有困难自有政府救助,若非与寺院或僧众物品牵扯不清不可,那就纯属自作之孽。因果务必要清楚,寺院的东西,僧人的物品,给我我也不要,白给且不要,“不与取”就更不能要。这也是信众在处理自己与寺院及僧人的关系时,所不能犯糊涂的一个原则。

一般情况下,寺院的东西、僧人的东西,以私人关系拿来送人情固然是不可以的。但是在某些特殊的历史时期,非以佛门物不能救济黎民百姓,要说一定不行,完全不行,也不是佛法,——佛无定法。譬如岁逢饥馑,或值军阀混战,人民有难,赖托僧寺派斋施粥接济,僧人以佛食布施若反哺,无须割肉以饲民,佛心无外乎大慈大悲,谁说此举与佛心违背?!抗战时期,国难当头,虚云大师即曾大权示现,以济难民。

    《虚云和尚年谱》记载:民国十五年丙寅八十七岁 近年滇中多事。兵住民房。已不相安。秋收稻熟。民不敢收。畏兵也。予往军部商。得其允许。如有僧人领导农民收谷者。兵不许阻。因是数千乡人共来寺住。始则同食干饭。继则粥。粥尽则食糠。饮水。乡民见僧伽同甘苦如是。为之下泪。及军事略定。农民乃得返居。此后共同维护寺庙。皆出至诚。

    数千乡人共来寺住,寺僧与民同食同饮,所供饮食都是信施于佛法僧三宝之物,若拘泥经文,则僧俗岂不都在造罪?若怕造罪而忍视苍生受难而不顾,则又何谓佛家之大慈大悲心怀?

沧州有一位游方尼,常到人们家中去化缘。小门小户为她提供一些粗茶淡饭,她也很满意。她不劝人们布施,只引导她们存善心,作善事。有一次,一位妇女对她施舍了一匹布。尼姑合掌拜谢,过了一会儿,她拿起布来说:您的善心义举,佛已心领神会,既蒙您施舍,布就是属于我的东西了。现在已经阴历九月了,我见尊婆母仍身穿单衫。现我把这布奉送给您,请为您婆母缝制一身棉衣穿,您看好吗?这位妇人听了,面红汗颜,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姚安公说:这位尼姑真是深得佛心。

    其二曰“供品济贫菩萨心”,文如下:

沧州插花庙有位尼姑,为观音菩萨的诞辰置办供品,事后稍感疲倦,便倚案休息。恍惚中梦见菩萨对她说:你不给我上供,我也不会挨饿,你上供了,我也不觉得更饱。庙门外有好几个逃难的乞丐讨不到吃的,快要饿死了,你把这些供品给他们吃,你的功德比给我上供胜过十倍。尼姑惊醒,开门一看,果然有几个逃难的乞丐饿得有气无力。从此,她每年供奉完毕,把供品都施舍给穷人们,并说这是菩萨的意思。

    了即业障本来空,未了仍须还宿债!

    罪从哪里来,罪由心生,心有贪嗔痴三毒就是罪,就会造各种罪。罪不是他人强加给你的,是基于意有三毒所造。贪占寺院的便宜,白送(如寺院僧人、净人、义工等为私交、私情故将三宝物赠送给俗人)、白拿(俗人从寺院或从僧人手中随意索取或接受三宝物品,而无相应补偿)、白吃寺院的东西,不论是否不予取都是造罪。

    “施主一粒米,大如须弥山,今生不了道,披毛戴角还”,白占三宝的便宜,正是贪小便宜吃大亏!寺院淘汰的供果经师父同意往家拿也可以,但务必如佛所教依法赎请!——按照市价付钱,一丝一毫不能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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