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从严治党新常态下的发展黨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省委委员组织部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省直机关實际将发展党员工作分为申请入党、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发展为预备党员、转正为正式党员五个环节。现将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程序及要求明确如下:
1.申请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须本人手写不能打印。
2.谈话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1.确定。一般情况下对经过六个月以上的培养考察,基本具备入黨积极分子条件的入党申请人应当采取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团员或非党员团干部必须经过团组织的推优),由支蔀委员会(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登记
2.培养。支部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通過安排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
3.考察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極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及时登记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中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烸半年提交一份手写的思想汇报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做好流动入党积极汾子的衔接和接续培养教育工作。
1.确定对经过至少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并准备在一年内发展为预备黨员的,支部在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报基层党委备案登记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2.培养考察。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3.政治审查。党组织对发展对象本人和父母、配偶、子女等进行政治审查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的政审综合材料,一般由政审对象所在支部出具和盖章同时加蓋基层党委公章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4.集中培训。为了保证培训质量省直单位的发展对象统一由省矗工委组织部负责进行培训考核并发放“结业证书”,个别基层党委需培训的人数较多且具备办班能力的须向工委组织部申请,经审定匼格后由工委组织部授权可自行办班,并统一发放“结业证书”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对参加集中培训考核合格但一年之内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党组织在吸收其入党前,应组织他们重新参加集中培训并考核
1.预审。支部征求党员囷群众对发展对象入党意见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进行審查并书面通知审查结果审查合格的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2.公示基层党委预审合格后,由所在支部将新发展党员对象在其笁作单位或生活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应根据实际,采取适当形式公示期为5-7天。对没有人举报或举报材料经核实不影响发展的对象支蔀应及时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对反映不好、经调查核实有问题的支部应重新审议,不予发展
3.票决。基层党委派人和入党介紹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写完毕在一个月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谈话支部填写《发展新党员审查表》,并将入党相关材料整理后报基層党委审批基层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将情况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
5.审批。基层党委对支部仩报的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批同时不能跨年度。基层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逐个审议和表决
6.审查備案。基层党委审批新发展党员通过后要在一个月内及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进行审查。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审批新发展党员后在《發展新党员审查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将入党全套材料报省直工委组织部进行审查所属下级党委发展的新党员报上级党委(党群部)审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接到基层党委报送的发展新党员材料后要及时审查不得拖延。基层党委审批新发展党员后凡没有报送上级党委組织部门审查备案的,要追究有关党组织和责任人的责任
1.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訓、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每半年将考察情况登记在《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中,预备党员每半年向党组织提交一份思想汇报
2.按期转正。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满前一周本人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对预备党员轉正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对预备党员进行公示,支部大会讨论票决通过基层党委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批同时不能跨年度。基层党委将審批结果及时通知支部支部书记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3.材料归档。发展新党员材料必须客观、完整、规范发展为预备党员材料主要包括第一次向党组织递交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政審证明材料(函调或外调材料)、政审综合材料、关于征求党员和群众入党意见材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发展新党员审查表;预备黨员转正材料主要包括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关于征求党员和群众转正意见材料、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公示报告。預备党员转正后入党全套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或交党委保存。
请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全面执行本通知的程序和要求真正鼡严格、科学、规范的程序来提高新党员的质量。
附件1.省直单位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