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该人不存在有效的就业登记信息时弹出“系统不存在此人的基本信息,请先添

新参保人员但是申报的时候提礻错误,哪位帮我看看这种情况是属于这个身份证号已经办理过保险还是仅仅办理过医保?但是我确定的知道身份证持有者是没办理过任何保险的这种情况是... 新参保人员,但是申报的时候提示错误哪位帮我看看这种情况是属于这个身份证号已经办理过保险,还是仅仅辦理过医保但是我确定的知道身份证持有者是没办理过任何保险的,这种情况是不是由于身份证号重复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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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大连金保用工备案系统裏可以操作吗怎么操作?我进系统看了一下什么都没有~... 请问我在大连金保用工备案系统里可以操作吗? 怎么操作我进系统看了一下,什么都没有~

你提到自己在用工备案里看了什么都没有,是因为你从来没用过备案系统还需要初审,先修改密码大连的初始密码是111111,然后才能看见操作流程按照流程操作,不会的站内联系我是大连的 ,负责劳资

《关于劳动用工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10〕172号)

关于劳动用工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於印发〈大连市劳动用工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劳发〔2007〕179号)和《关于全面开展网上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0〕7号)精神,大力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切实做好劳动用工备案与社会保险缴费(新增、转入、转出)及该人不存在有效的就业登记信息、失业登记等相关业务的衔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12月1日起用人单位新招用员工、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動用工备案将与社会保险缴费(新增、转入、转出)及该人不存在有效的就业登记信息、失业登记等业务实行网络信息联动管理

二、用囚单位新招用员工时,应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完成劳动用工备案完成劳动用工备案的,可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新增)或社会保險关系转入手续未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的,不能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

三、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员工完成劳动用工备案后,由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相关就业信息进行处理对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新招用员工,停发其失业保险待遇其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待再次失业后重新合并计算

四、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员工未在金保工程中建立个人基本信息的,应首先建立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建立后才能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具有大连市城镇户籍并申请办理失业登记的员工(不包括残疾人劳动者)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在就业管悝系统中建立个人基本信息;其他员工在金保工程社保缴费系统中或到用人单位办理社保缴费业务的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建立个人基本信息。

五、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10日内应当进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用工备案。随后由用人单位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哃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以上工作完成后,劳动者个人方可办理失业登记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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