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人员哪些几类人才享有公益金

    2016年度,国家体育总局本级使用彩票公益金263000万元,占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的5.13%,按照财政部批复的预算,用于实施群众体育工作和资助竞技体育工作。国家体育总局依据体育彩票“来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按照面向基层、面向大众、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科学合理、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和严格按程序审批,将2016年度国家体育总局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的88.08%用于实施群众体育工作,11.92%用于资助竞技体育工作。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国家体育总局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动员社会共同参与全民健身事业,2016年国家体育总局安排彩票公益金万元,用于援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捐赠体育健身器材、资助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全民健身平台建设、科研与宣传等工作,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1、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共计54206万元。投入44995万元资助建设900个乡镇项目,配建灯光篮球场、室外健身器材等设施,每个项目室外健身场地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投入4211万元资助建设行政村项目,配建篮球架、乒乓球台等健身设施。投入5000万元,支持各地对使用寿命到期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室外健身器材进行更新。

    2、实施“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共计31971万元。支持各省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40个县(区、市)建设40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每个项目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用于体育健身的室内场地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可开展球类、健身操、棋牌等多种体育活动。

    3、资助建设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共计19980万元。资助建设笼式足球场267个,每个笼式足球场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资助建设多功能健身场地333个,每个多功能健身场地面积在700平方米以上;资助建设20个拼装式游泳池,每个游泳池面积在平方米左右。

    4、资助天津实施全运惠民工程共计6000万元。资助天津实施全运惠民工程,主要用于建设社区多功能场地和体育健身示范公园。

    6、全国体育设施改善条件90775万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区域发展政策,服务国家西部大开发和援疆、援藏等重大战略,继续补助地方改善体育场地设施,主要用于新疆、西藏等西部省份和地区体育场地设施维修改造,兼顾部分中东部体育设施落后省份及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对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体育设施进行灾后修复。

    7、资助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1050万元。为了进一步完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青少年体育场地建设,探索适合我国青少年体育需求的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管理模式,2016年在共10个省份试点开展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拟在全国建设一批由政府资助建设,以满足城乡青少年便捷、安全参加体育健身需要为目的,以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为主要内容,按设计标准建设与管理,具有相应配套的服务设施并经过有关部门认定的公益性青少年综合体育健身活动场所。

    1、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及管理、全民健身志愿公共服务试点、健身气功站点建设、资助各类人群体育工作尤其是老年人体育工作、援疆援藏体育人才培训工作3264万元

    (1)开展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1228万元。共培训、评审、批准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966人;资助新疆、西藏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举办第三届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素质大赛和全国广场舞大赛;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宣传工作力度,拍摄社会体育指导员宣传片;资助指导《社会体育指导员》杂志服务于全国百万社会体育指导员;启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改革完善工作,支持天津体育学院开展前期理论研究。

    (2)开展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350万元。做好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培训鉴定考核组织实施工作,全国共开展1829个批次的培训和鉴定考试,年培训鉴定人数达103276人,共计培养60375名符合国家职业资格要求的社会体育指导、救助人员,较2015年增加了23.5%;选拔和培养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师、考评员等专业人员队伍,全年共组织开展了“健身教练考评员研修班”、“攀岩项目考评员、培训师培训班”、“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项目培训师培训班”、“游泳救生员项目培训师培训班”、“羽毛球社会体育指导员骨干人员及业务干部培训班”共计培养考评员、培训师441名,规模较上年增加20%;推进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鉴定基础内容研发工作,游泳救生员考核数据技术分析、心肺复苏部分教材编写、考核实施细则修订等有关工作现已进入审定阶段;修订并正式发布初、中级攀岩指导员考核标准及培训大纲;完成潜水指导员题库修订,制定了潜水考核鉴定流程;组织举办第七届中国国家职业健身教练专业大会,继续在扩大国家职业资格影响力方面发力,为职业健身教练搭建国家层面学习交流的平台和展示自我的舞台。

    (3)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580万元。组织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教师和体育专业学生、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优秀运动员等人群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示范性活动;资助中国健美操协会组织世界冠军和专家赴新疆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

    (4)健身气功站点建设和推广普及活动、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250万元。向每个正式注册成立的健身气功站点下发一套《健身气功》杂志、每个站点辅导员一套练功服,举办1期健身气功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和1期新功法培训班,举办首届中国健身气功艺术生活周。通过实施“和谐站点”工程,支持各地加大健身气功站点建设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习练健身气功,截至2016年底全国注册健身气功站点已达3万余个。

    (5)资助开展各类人群体育工作150万元。举办全国行业体协职工乒乓球、男子篮球、桥牌比赛,带动基层职工体育工作开展;支持广东省全民健身促进会开展职工体育工作调研,为下一步制定职工体育工作政策法规奠定基础;资助中国少数民族体育协会举办全国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比赛。

    (6)支持开展老年人体育工作310万元。支持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继续开展各项老年体育示范活动。共举办了柔力球、气排球、健身球操、健步走、门球、太极拳(剑)、网球、棋牌、乒乓球9个项目共12次交流活动,同时积极推动开展“全国老年(柔力球、气排球、健身球操)之乡的交流活动”。全年共举办16次老年体育交流活动,约8000名各地老年体育健身爱好者参加。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地域优势成功举办了“全国可乐球邀请赛”、“中国武夷山老年健身嘉年华活动”、“2016年全国部分省社区(乡村)广场舞大赛”、“健康中国行”等活动,在提升赛事品质同时也吸引了更多老年人参与,获得了多方面的积极成果。开展老年人体育锻炼项目培训工作,举办柔力球、气排球、健身球操、健步走四个项目培训班9次,共计培训各类技术骨干2400余人,同时积极支持和帮助各地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培训及交流活动20余次,这些健身骨干在基层较好地发挥了老年人健身指导和组织交流活动的作用。

    (7)教育、科技援疆援藏396万元。主要用于扶持西部地区体育事业发展。举办援疆援藏体育人才培训,培训班采取专题授课、自学研读、分组讨论、现场实践和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结合参训人员的实际需求,商新疆体育局、西藏体育局和承训单位,设计了以党建理论、公共部门战略管理、我国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竞技体育发展、体育管理与媒体素养、体育场馆经营开发及体育产业发展、体育科技服务等内容的培训课程。培训在贯彻落实中央和总局援疆援藏政策,提升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体育管理干部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地促进体育工作在维护民族团结、推进地方发展、构建和谐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调研、民族地区各类人群体质与健康评价、民族地区群众科学健身等科研活动。

    (1)资助青少年体育俱乐部3388万元。为了加强我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组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从2000年开始在全国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每年有上亿人次的青少年通过参加俱乐部组织开展的体育活动从中受益。在增强青少年体质,培养终身体育习惯,发现和培养体育人才,丰富青少年业余文化生活等方面,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2016年,继续资助2014年命名的225个和2015年命名的290个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528万元。在开展“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命名的基础上,提升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认定命名的标准和质量,2016年开展“国家示范性青少年俱乐部”评定,根据相关评定标准,命名并资助150家“国家示范性青少年俱乐部”1500万元。资助扶持6省市共计6个省级俱乐部行业协会360万元,使其发挥枢纽作用,整合促进本地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

    (2)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俱乐部管理、青少年体育活动营地等培训工作720万。培训工作以解决俱乐部、传统校和营地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注重技能、突出实效,通过整合培训资源、完善课程体系,不断提高俱乐部、传统校和营地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联合教育部实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培训五年计划(2016—2020年)》,继续资助全国传统校体育师资培训500万元、全国体育传统校校长培训60万元、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人员培训60万元、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管理人员培训40万元,累计培训约2000余名青少年体育工作者。与中央文明办联合开展中华武术走进乡村少年宫活动,资助师资培训60万元。

    (3)资助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比赛500万元。2016年,全国传统校比赛开展篮球、排球、田径、游泳、武术、乒乓球6个项目,分别由各单项协会和教育部中学生体协承办,来自全国4445名青少年参加比赛。比赛对促进全国传统校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1、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5795万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等有关精神,结合总局对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和事业单位试点改革工作方案,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工作,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资助全国性体育社团和体育总局相关单位面向大众组织开展以发展项目人口为目的的业余等级锻炼达标活动、健身交流展示、志愿服务、项目推广、科学健身指导以及“我爱足球”中国足球民间争霸赛等其他形式的体育比赛活动等。

    (1)资助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夏令营580万元。青少年户外营地夏令营在北京、上海、甘肃、福建、湖南、安徽、河北7省份举办,登山中心、航管中心和水上中心承办,依托海洋、山地、湖泊、丛林、沙漠等多种自然环境,打造“海”“陆”“空”特色,全国2300名中学生参与。

    (2)购买中国足协服务(开展青少年足球活动)5600万元。2016年通过与中国足协签订合同,以购买服务形式推进青少年足球普及。根据合同要求和青少年足球普及工作方案,对中国足协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同时,作为校足办成员单位,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协调做好校园足球工作。

    资助冬季阳光体育大会1100万元。2016年冬季阳光体育大会于2月15日-20日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举办,来自全国29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34支代表队、653名青少年参加。北京、河北、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新疆7省份设分会场,直接参与大会活动人数达5万多人,央视《新闻联播》对本届冬季阳光体育大会情况进行了报道。2016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7月22日-25日在陕西省渭南市举办,共有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34支队伍、899名青少年参赛,央视新闻频道进行了报道。阳光体育大会自2011年以来已连续举办六届,在广大青少年中弘扬了中华体育精神,传递了体育健身理念,传播了体育项目文化,营造了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浓厚舆论氛围,对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享受体育快乐起到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

    资助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赛120万元。2016年,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两个项目。乒乓球在福建省安溪县举办,17个省(区、市)的25支代表队、239名青少年参赛;羽毛球赛在江西省九江市举办,20个省(区、市)的20支代表队、185名青少年参赛。参赛规模进一步扩大,赛事组织进一步完善,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资助青少年冰雪运动普及1000万元。2016年,继续大力推进青少年冰雪运动普及,联合冬运中心开展“世界雪日暨国际儿童滑雪节”活动,举办系列活动20场,涉及12个省份,4万余名青少年参与;资助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新疆等7省(区、市)开展冰雪运动普及活动。

    资助全国青少年科学健身普及活动及夏(冬)令营体育活动1387万元。2016年,全国青少年科学健身普及活动在北京、江苏、湖南、安徽、陕西、黑龙江、宁夏、广东、新疆、四川10个省(区、市)开展,每省份组织不少于10所中小学参加。2016年,资助25个体育总局直属单位开展67项全国青少年夏(冬)令营体育活动,参与人数超8万人。

    1、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与宣传工作共计445万元。为加强科学健身指导,进行全民健身科普宣传,资助大众体育信息的搜集、研究与服务,与《中国体育报》合作协办全民健身专版,建设和运营群众体育微信公共服务平台和移动办公数据管理平台。

    2、开展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状况抽测、科学健身普及、标准及课程体系研制、宣传及基础数据统计等工作656万元

    (1)为了解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状况,为《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实施提供及时、科学的依据,2016年利用本级彩票公益金250万元用于开展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在全国10个省(区、市)通过入校调查的方式对近5万名6-19岁儿童青少年进行调查。

    (2)科学健身普及100万元。在北京、江苏、湖南、安徽、陕西、黑龙江、宁夏、广东、新疆、四川10个省(区、市)陆续开展了相关活动。其中,北京、江苏、湖南、安徽4省市从参与活动的学校中选择了1-2所中小学作为深入开展科学健身普及活动的试点学校,从体育文化教育、科学健身指导等方面进行系统干预,并进行长期的跟踪调查。

    (3)户外活动营地建设标准研制和课程体系研制200万元。研制了《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等级评定办法》《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等级评定细则》《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器材目录》,为营地建设提供营地常见项目设施参考依据。研制起草《营地建设规范》经过6次的会议修订,形成初稿,并征求了总局相关单位及省市意见。组织专家研制了营地课程系列教材送审稿。

    (4)青少年体育宣传基础数据统计106万元。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与支持。大力开展青少年体育宣传工作,普及国家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报道青少年赛事资讯信息,介绍典型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不仅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青少年体育的良好环境,同时对全国各地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也能产生积极的引导和示范作用。近几年来,通过总局政府网站、中国体育报、《青少年体育》杂志开展宣传,联合中央主要媒体,自2012年开始每年开展“走基层—青少年体育宣传采访活动”。为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对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推动作用,进一步整合青少年体育信息资源,加强信息服务工作,自2013年开始建立“全国青少年体育统计年报制度”,每年对青少年体育“家底”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此举为提高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3、全民健身科技保障1499万元。用于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的建设,分别在科学健身指导内容研究、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平台和创新平台建设、科学健身指导人才培训、科学健身指导信息化建设和科学健身指导科普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启动了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前期筹备工作。

    4、全民健身宣传工作403.39万元。向西部六省区的乡(镇)、学校赠订《中国体育报》15280份,将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科学指导直接送到民族地区的基层,为推动民族地区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6年国家体育总局安排彩票公益金31360.61万元,用于举办全国综合性运动会、补助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国家队备战、支援新疆、西藏竞技体育发展等。

    为保证全国第十三届运动会(2017年天津)顺利举办,对运动会办赛经费给予补助。

    (1)为进一步加强各项目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确保体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16年总局安排体育彩票公益金共15040万元用于资助“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冬季项目培养单位、西部地区业余体校以及部分省市的重点体校改善其训练、教学、科研条件。

    (2)实施田径耐力项目高原人才开发计划600万。为更好地选拔适龄优秀青少年运动员,形成竞走、中长跑和马拉松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储备,田径中心实施了“高原开发计划”,用于贵州、云南、甘肃、青海、西藏、内蒙古、四川、陕西、新疆9省区开展青少年运动员训练、比赛、交流、培训等活动,共安排经费600万元。

    2、资助部分奥运重点项目开展青少年训练营活动2750万。青少年训练营是一项集教学比赛、专项训练、素质测试、教练员业务培训、文化学习、互动交流为一体的青少年体育活动。2016年共安排了2750万,用于资助冬夏奥运项目组织开展青少年训练营活动,共计8000余人参加。

    3、各级各类体校教练员、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培训及北京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校511万。为加强全国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建设,构建系统化、制度化的培训体系,2016年总局继续实施各级各类体校教练员、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培训计划,安排彩票公益金311万,共组织18期培训班,培训人数达到1600余人。为进一步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安排北京体育大学附属竞技体校经费200万元。

    4、竞技体育援疆援藏679万元,主要用于扶持西部体育事业发展,包括竞技体育较发达省市体育局和国家队代培代训新疆高水平运动员,对新疆、西藏和藏区体育局承办和参加高水平全国性体育比赛、培养裁判员、教练员、竞赛干部和高水平后备人才等给予资助。

    1、奥运争光计划纲要保障3580.75万元,用于解决各奥运项目中心实施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因国际规则调整等因素造成的训练、器材以及参加国际比赛旅费有关方面的支出。

    2、国家队训练津贴5199.86万元。为积极做好里约夏季奥运会的备战工作,按照规定及标准,给予国家队运动员1618人、教练员366人发放训练津贴,给予为运动队备战提供科研、医务等复合型训练保障团队人员465人发放驻队补贴。

2017年度新和县尤鲁都斯巴格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11张):

《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9张)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四、单位资产负责情况(1张):《资产负债简表》

五、部门决算附表(5张)

《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六、填报说明附表(2张)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1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尤鲁都斯巴格镇人民政府,乡党委主要职能: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委的决议;2、领导乡政府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3、讨论和决定本乡镇范围内经济发展问题;4、密切联系群众,服务辖区群众;5、领导乡镇各项事业发展,维护乡镇治安等职能。我单位本着增收节支的原则,管好、用好每分钱,既保证乡政府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又节约了日常公务开支。认真执行本年度财政下达的预算,做到年度收支平衡。

2017年度尤鲁都斯巴格镇人民政府结构是1,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年末编制情况、实有人数情况等。

新和县尤鲁都斯巴格镇2017年行政编制61人,其中:工勤编制3人;年末实有在职工资统发人员82人,其他财政补助人员141人,其中:驻村大学生村官17人,(其中:尤镇人民政府15名,央塔克库都克办事处2名),乡级民兵20人,村级民兵104人;遗属人员19人。去年实有在职人数63人,今年比去年增加19人,因今年新分配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新和县尤鲁都斯巴格镇人民政府(单位)部门决算包括:1(单位)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1(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新和县尤鲁都斯巴格镇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1538.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1.12万元,增长41.48%,支出1530.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3.12万元,增长40.75%,结余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万元,因此项目资金年底下拨支付手续没有来得急办理所以剩余结余

2017年度收入1538.6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978.13万元,本年收入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60.49万元,增长57.3%,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新下拨了尤镇可行性环评咨询费、编制费、研究编咨询服务费;农林牧场改制及偏远散村级组织阵地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

2017年度支出1530.6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978.13万元,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52.49万元,增长56.48%。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新下拨了尤镇可行性环评咨询费、编制费、研究编咨询服务费;农林牧场改制及偏远散村级组织阵地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38.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8.62万元,占 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0万元,占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2017年度收入1538.6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978.13万元,本年收入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60.49万元,增长57.3%。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预算数追加了基本和项目资金560.49万元,因为今年人员增加,工资也增长,也增加了项目资金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3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3.73万元,占77.99 %;项目支出336.89万元,占22.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下拨了尤镇可行性环评咨询费、编制费、研究编咨询服务费;农林牧场改制及偏远散村级组织阵地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

2017年度支出1530.6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978.13万元,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52.49万元,增长56.48%。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新下拨了尤镇可行性环评咨询费、编制费、研究编咨询服务费;农林牧场改制及偏远散村级组织阵地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38.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1.12万元,增长41.4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下拨了尤镇可行性环评咨询费、编制费、研究编咨询服务费;农林牧场改制及偏远散村级组织阵地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财政拨款支出1530.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3.12万元,增长40.75%。其中:基本支出1193.73万元,项目支出336.89 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今年调增了工资,人员也增加了,本年新下拨了村级阵地建设,主麻清真寺“两有”建设等项目所以比去年赠的多。财政拨款结转结余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村级文化彩票项目年底12月下达的时间比较急来不及办手续。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38.6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978.1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560.49万元,增长57.3%。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今年调增了工资,人员也增加了,本年新下拨了村级阵地建设项目,主麻清真寺“两有”建设等新的项目所以比去年赠的多。财政拨款支出1530.6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978.1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52.49万元,增长56.4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今年调增了工资,人员也增加了,本年新下拨了村级阵地建设项目,主麻清真寺“两有”建设等新的项目所以比去年赠的多。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0.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3.12万元,增长40.7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下拨了尤镇可行性环评咨询费、编制费、研究编咨询服务费;农林牧场改制及偏远散村级组织阵地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4.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46万元,农林水支出110.59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936.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9.71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7万元,其他0万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0.62万元。年初预算安排978.1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52.49万元,增长56.4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今年调增了工资,人员也增加了,置换债务也比去年的多了。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没有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此项目今年新增加的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因手续不齐全所以没有支付。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万元,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8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没有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此项目今年新增加的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年末结转结余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万元,增长100%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8万元,增长100%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8.52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降低31.92%,减少原因是:今年报废了两辆车,车辆维修费较上年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2万元,占 100%,比上年减少4万元,降低31.92%,减少原因是今年两辆车减少了所以维修维护费也减少了;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无。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2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的7辆车的车辆保险费,维修维护保养费,燃油费等。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等。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8.52万元,比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2万元,占 10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5万元,比上年增加1.74万元,增长0.07%,主要原因是我镇(行政单位)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5万元,其中:办公费0.96万元;电费3.39万元;邮电费3.34万元;差旅费0.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2万元;公用取暖费9万元。

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1万元,其中:办公费2.7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8万元;公用取暖费9万元;物业管理费0.4万元,劳务费4.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2万元。

其中:会议费0万元(安排会议内容和参加人数:0),培训费0万元(主要培训内容:0,培训批次0,培训人次0)。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我单位政府采购计划22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79.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59 万元;实际采购198.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1.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75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4604.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98.26万元,固定资产2137.6万元,其中:房屋10320.43(平方米),价值1565.9万元,共有车辆8辆,价值58.24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193.69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193.69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 16个,涉及预算83.59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36.89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1、乡镇团组织工作经费项目2万元,主要用于 :乡级团委的运转经费

2、村团组织工作经费项目5.1万元 ,主要用于 :村级团委的运转经费

3、办公耗材项目17万元 ,主要用于 :政府采购办公耗材费

4、社区办公经费项目8万元 ,主要用于 :社区各种办公运转经费

5、 办公用房取暖费项目 14.04万元,主要用于 :办公大楼,干部宿舍路的公用取暖。

6、 尤镇可行性环评咨询费项目5.6万元 ,主要用于 :尤镇其兰村和苏帕东村村委会建设项目-环评编制费

7、尤镇可行性地勘编制费项目12.56万元 ,主要用于 :尤镇其兰村和苏帕东村村委会建设项目-勘察费

8、 尤镇可行性研究编咨询服务费项目10万元 ,主要用于 :尤镇其兰和苏帕东村可行性研究编咨询服务费

9,办公楼维修费项目15万元,主要用办公大楼维修费

10、 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项目15万元 ,主要用于 :玉吉买艾日克村西部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

11、 主麻清真寺“两有”建设专项经费项目 22万元,主要用于 :主麻清真寺“两有”建设专项项目工程资金。

12、 农林牧场改制及偏远散村级组织阵地建设资金项目100万元 ,主要用于 :新和县编远散行政村阵地建设项目(施工六标段)尤镇先拜巴扎村建设项目工程款

13、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县级配套村级办公费项目16.6万元 ,主要用于 :村级办公运转经费。

14、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项目5.95万元 ,主要用于 :村级办公运转经费

15、 村级民宗统战干部补贴项目2.04万元 ,主要用于 :发放村级民宗统战干部生活补贴

16、 提高村干部报酬补助资金项目85.99万元 ,主要用于 :村级干部工资生活费。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 - 18 - 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1(类)03(款)01(项): 行政运行。201(类)03(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3(类)01(款)26(项):农村公益事业。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

1.2017年度新和县尤鲁都斯巴格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封面

2. 2017年度新和县尤鲁都斯巴格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表

3. 2017年度新和县尤鲁都斯巴格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新和县尤鲁都斯巴格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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