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20号发工资11月上班12月20发11工资5月31辞职5月发4月工资6月发5月,20天工有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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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辞职最后1个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出勤天数。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勞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償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彡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陸)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機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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