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临时工,因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伤,好几天没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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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类自媒体专栏作者 高职院校法律工作室创始者

首先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单位不同意认定就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认定下来后如果涉及伤残的再做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不涉及可直接向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或单位不支付则直接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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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舸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执业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

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受伤属于工伤,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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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前四个脚趾头被据掉了,与尛脚趾持平,只是临时工,没有合同,请问是几级伤残,可以获取赔偿吗?赔偿金额大约是多少

如果是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同时申请工伤鉴定如果为劳务关系,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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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主张赔偿

申請工伤认定,伤残鉴定

你好,劳动关系,建议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企业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若为劳务关系,建议向法院起诉,并申请伤残鉴定。

您好,您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根据工伤等级主张赔偿,临时工同样可以申请工伤根据您的情况可能达到3,4级吧,具体以鉴定为准。

  海关临时工的伤与痛

  深圳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位于美丽的深圳东部与香港对望,盐田港为邻该处承担东起红海湾西到珠江口的海上缉私任务,海上缉私处嘚员工长年在海上与大海相伴与狡猾奸诈、心狠手辣的走私分子做斗争,不怕流血流泪甚至为祖国为海关的缉私事业献出了年轻的生命。我们不会忘记2011年1月5日那一天我们的兄弟张宝威同志在参加缉私的行动中,献出年轻的出生画上了年仅25岁的句号;还有我们的兄弟關鑫雨同志,在那次的行动中受伤住院这两位都是我们的好兄弟、好战友,都是我们临时工为什么出事受伤的总是我们临时工呢?

  现在更没道理的事正在发生

  一、 是否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

  1、 为什么工龄6年以上和6年以下的不同对待

  如果选择一刀切,合同到期的共有33人为什么走的只有19人?而且工龄都是6年以上的有很多同志都是连续几年被评为优秀的。

  如果33人全部不再续签劳動合同或解除我们的劳动合同后,不在另招新员工我们无话可以说。

  2、 为什么辞退我们又重新招用新人,领导解释保持队伍年輕化

  难道我们三四十岁的人已经老了?已经不能工作了和那些职工相比,我们年轻的多为什么他们能做的事我们就不能做了呢?法律有没有规定三四十岁必须离职我们把人生最宝贵的青春年华献给了海关的缉私事业,最后得到四个字“卸磨杀驴”

  二、 为什么不能再续签劳动合同

  1、 做满6年以上的不再续签合同,领导解释保持队伍年轻化法律规定合同到期不再续签。请问《劳动合同法》有没有明文规定合同期满不能再续签劳动合同呢?

  2、 是法大还是权大对于解除合同,领导解释是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的事先没囿了解我们的意见,《劳动合同法》是否规定用人单位领导决定了的员工就必须接受服从?

  1、 经济补偿不合理不按实际工龄补偿,则按08年1月1号后补请问,《劳动合同法》有没有明文规定08年1月1日前的不能补

  四、 加班费的问题

  1、《劳动合同法》规定周工作時间40小时,月工作时间176小时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我们实际工作时间远远超过这个时间,加班费从来没有

  紸:领导解释,加班因工作需要单位没有加班费的先例。

  五、 符合《劳动合同法》的领导说按法律执行,不合法不合理的领导解释“单位规定”,既然选择这份工作就要奉献。

  根据以上几点应该单位是不是在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到底是维护了谁《劳动合同法》伤了谁?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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