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祥云一家人3年老房寻证记:祖传老房子,证明是自己的就这么难吗?
在自己的土地上,拥有属于自己的屋子,是很多人奋斗的目标。过去,要证明是自己的土地,自己的房屋,你要有土地证、房产证。而现在,你要进行不动产登记,拥有不动产权证书,才能证明这是你合法的房子。两证合一证,可比过去方便的多了。不过,祥云普淜的一对夫妻可为这本不动产权证书跑了好几年,祖遗的老房子,证明是自己的就这么难吗?
8月8日祥云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黑尚锋上线第大理州广播电台584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节目中,来自祥云县普淜镇普淜村的邵女士打来电话,说到:“我家里的房子是祖遗房子,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因为年代久远,家里面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丢了一直找不到。2012年我翻新了房子。2015年10月申请办房产证和土地证,委托的是一家测绘公司帮忙办。当时就说因为有人事变动,就等了一年,后来又说两证合并,要先办规划许可证,从2017年5月份一直在咨询办理这个事情,就一直在等,至今也没有办下来,希望能帮我们解决一下。”
节目中,黑尚锋承诺会尽快下去核实邵女士的情况,帮邵女士解决问题。
8月10日,政风行风节目组来到了祥云县国土资源局,见到了祥云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建新、祥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王光平、普淜镇副镇长徐兆虎、普淜镇国土所所长高岭和反映问题的邵女士夫妇。
在8月8日节目结束后,祥云县政府办迅速联系了县国土局和普淜镇了解邵女士的问题。大家一致觉得要面对面的沟通,解决问题才是更好的。得知自己的问题能够解决,在下关工作的邵女士在8月10日回到了祥云县,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见面,沟通如何解决问题。
经邵女士介绍,问题中的祖遗房子是爷爷手上留下来的。邵女士的爷爷当时盖了四间房,后来由于历史原因,两间房分给了其它家。邵女士家传下来的一直都是剩下的这两间房。而邵女士家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早在分房子的时候就弄丢了。邵女士的爷爷去世后,邵女士的父亲继承了这两间房子,因为不是很懂这方面的规定,邵女士的父亲也一直没有补办房产证和土地证。
2007年7月,邵女士的父亲去世,邵女士继承了这两间房子。多年的老房子已经破败不堪,成为危房。2012年8月,邵女士夫妇就对老房子进行了翻修。后来,邵女士听说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房子才合法,符合规定。2015年10月邵女士经过邻居介绍将办理的事宜委托给了一家测绘公司。
邵女士家翻修后的房子▲
当时测绘公司承诺半年就可以办好,但是半年后,测绘公司却告知邵女士因为祥云县国土局部人事变动,要暂缓办理,期间邵女士一直在打电话催促测绘公司。
2016年11月,测绘公司又告诉邵女士她相关政策发生了改变,现在不需要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了,而要把两证合并,进行不动产登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是要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邵女士提交的材料不够,还需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让邵女士到镇政府去办理。但是这个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一直理不下来。
当天,在场通过向祥云县国土局副局长李建新询问得知当时国土局并没有人事变动一说,而且就算有人事变动一说办理也应该正常进行,而国土局这边也从未收到任何邵女士任何办证的资料。邵女士当场联系了测绘公司,希望测绘公司把相关材料带过来大家一起查看,但是测绘公司未能到场,人事变动一事也就无法求证。
而经过了解发现这个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正是邵女士办证路上的关键一环,为什么们这样说呢?那我们就先来了解一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又是怎么一回事。
2011年《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出台。2015年9月《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发布,细则中就详细的规定了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程序和所需要提交的资料。
《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由州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作后分发各县市,全州范围实行统一编号管理,年底由县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对《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发放情况书面报告州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实行正副本制度、验收制度、限时办结制度。
《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副本)的有效期限为2年。确需延期的,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向发证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经批准后可延期一次,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
村民申请《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副本),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向乡镇国土管理部门提出住宅用地书面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村民住宅用地审批书面意见;
(三)建房人在征求四邻住户意见后,向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书面申请;
(四)村民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在申请人所在村民小组公布10日。无异议的,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个人建房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将申请和相关书面申办资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有异议的,村民委员会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五)服务中心和乡镇国土管理部门现场踏勘后,进行初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六)乡镇人民政府召开乡镇部门联席会议审校通过后,在20个工作日内发放《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副本),并报县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村民新建房屋办理《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副本)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书面申请(原件1份);
(二)建房人身份证及其户口簿(复印件1份,核原件);
(三)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住宅用地审批的书面意见;
(四)村民委员会书面意见及所在村民小组公示情况报告(原件1份);
(五)涉及四邻关系的,提供四邻利害关系人的书面意见(原件1份)。四邻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出具书面意见;
(六)建筑设计方案图纸或通用图(原件2份)。
村民改建、扩建房屋办理《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副本),还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材料。
村民建房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依法取得《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副本);
(二)动工前,应当主动向服务中心提出放线申请,服务中心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放线,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监督实施;
(三)室内标高施工到±0.000时,建房人应当到服务中心申请基础复核,复核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四)完工后,建房人应当向服务中心提出书面规划验收申
(五)验收合格的,由建房人持《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副本)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核发《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正本)。
通过这些详细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办理,在建房时期就要要提供相关的资料和办理一些相关的程序。但是,邵女士的房子早在2012年就已经翻修完毕,2011年出台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若是按2015年的《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来让邵女士办理《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的话,邵女士翻修祖遗房子的行为就成为了未批先改了,而且根据细则的要求很多办理的程序已经无法进行,很多材料邵女士也无法提供了。
邵女士家如果原本土地证的房产证存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就不会这样。可是邵女士偏偏遇上了这样的历史遗留问题,那么邵女士就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了吗?
现场经过协商,大家都觉得不能按照2015年颁布的细则来对照邵女士的情况。虽然不能给邵女士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是只要能证明邵女士的房屋符合村庄规划,在其他材料证明又足够的情况下,国土局可以予以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而这个证明需要邵女士到自己所在单位乡镇规划部门去办理。
现场,普淜镇副镇长徐兆虎也表示,如果这样的证明,国土局认可,可以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只要邵女士的房屋符合规划是可以出具证明的。
针对邵女士这种情况,只需要由本人据实提供建筑物基本情况,在四至界限无争议的前提下,镇村组自下而上逐级核实是否符合相关规划,并提出明确意见。如果符合规划要求,邵女士拿着普淜镇农户住房村庄规划情况核实表,就可以作为自己的房屋符合村镇规划的证明,备齐其他材料后,就可以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这样一来,邵女士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那么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又该如何办理呢?小编在这里也给大家科普一下!
办理祖遗的宅基地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身份信息: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校对)
(二)宅基地及房屋所有权来源证明材料:
1、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文件,(1)属于50年代土地改革时期取得的提交《房产土地所有权证》。(2)上地改革后至1987年的提交乡镇(人民公社、区)、大队、县城乡建设局的宅基地审批结果材料,其中1982年以前因历史原因宅基地批准文件遗失的,由所在村民小组、村委会出具土地来源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一份(原件)。
2、分家析产的提交分家析产的协议、契约、分单(原件);
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正本),到所在镇人民政府规划办申请办理;
4、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不动产测绘报告、不动产测绘成果电子报盘数据库(委托具有不动产测绘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获得);
申请办理宅基地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办理程序如下:
1、权籍调查成果审核;
3、公告(不少于15个工作日);
8、发证(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8月13日,普淜镇国土所所长高岭已经和邵女士取得联系,邵女士的祖遗房是否符合乡镇规划的工作已经展开。在这里,小编祝愿邵女士的能够早日拿到属于自己的不动产权证。(999微大理李雪 李钦艺 实习记者罗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