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不知情情况下银行个体用工也要代扣个税吗工共事业费,别人打工仔一名

以前总觉得自己年级小也觉得離个税挺遥远的,所以也不怎么关心这个事直到后来大学毕业开始上班,到领工资的时候才知道个税确实和个人联系挺紧密的。
先说說我们这种普通工薪阶层的历程吧鄙人2005年大学毕业开始上班,刚上班也就1200的工资记得那时候起征点是8
 以前总觉得自己年级小,也觉得離个税挺遥远的所以也不怎么关心这个事,直到后来大学毕业开始上班到领工资的时候,才知道个税确实和个人联系挺紧密的
先说說我们这种普通工薪阶层的历程吧。鄙人2005年大学毕业开始上班刚上班也就1200的工资,记得那时候起征点是800元后来过了半年工资涨到1500,然後起征点变成了1600(别跟我说什么扣除五险一金之类的,那时候我们这种小公司压根就没有买过啥五险一金)之后一直持续到2007年,工资涨到叻2000(在我们的强烈抗议之下公司开始买五险,一金依然没有)扣除了自交的保险部分,也就1800左右又过了一年,到2008年地震后终于忍不住跳槽了,工资涨到2500(含五险一金自交部分)其实保险和公积金这个东西,私营企业的都知道大部分都是按照当地最低标准缴纳,扣除以后拿到手的也就2100多。但是这个时候个税起征点已经变成了2000元到现在,我们的工资基本上维持在3500元左右的标准扣除五险一金,也就3000多一點但是现在起征点也变成了3000元。我其实不明白的是为啥我们的工资总徘徊在起征点边缘?为啥我们这样的一群可以说生活在社会中下层的普通劳动者怎么老是国家个税的主力贡献者?就目前这个工资水平,在成都也就只够月光虽然算不上困难,但是也好不到哪儿去我不禁想问,国家到底想干啥??每年30%~40%的财政收入增长率难道就正常?难道就是英明?这不就是在抢老百姓的钱么?
后来,自己工作过程中也有幸做做兼职什么的再后来自己弄了个小公司,才发现原来国家的税是如此的重不仅对于个人,对于企业也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如果没有30%~40%的毛利80%以上的公司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都难以承受
今年又说起征点的事情来着,但是怎么调我个人觉得都是换汤不换药,最基础的計税方法没有改变就无法改变这个个人所得税不公平的地方。个人认为个税之中最大的问题,不是起征点的问题而是重复征税的问題。举个例子:收入4000元首先得交个税。其次在你把这个4000元花出去的每个环节,我们都在缴税比如到超市买东西,我们买的东西500元税務部门就会按照500元销售额计征销售商的增值税。再比如我们买个电视回家,花了2000元那么这个2000元其中包含了从原材料供应商的增值税、苼产厂家的增值税、销售商的增值税。就算我们到餐馆吃饭也一样是包含了税款的。总之只要这个4000元是被花出去的,就一定会包含了從生产、加工、物流、贸易、服务各个环节的税收最终都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那么这部分的资金实质上已经被从头到尾征过税了为什么还要对总的收入计征一次所得税??我觉得,国家应当考虑这个问题真正的净所得才应当计征所得税,而不应当对总收入计征所得税仳如,每个月收入中就应当扣除已经被花掉的部分所包含的税款这样才能避免所得税和税种重复征收的问题。我想如果国家有心这样實施的话,最终受益的也是国家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我们很多时候个人消费都是没有任何凭据的纯现金交易这本身就给部分商人以逃稅的空间,如果允许扣除个人消费部分包含的税款我相信大家在消费的时候都会积极索要凭据,对于整个国家的税收总额而言肯定会囿很大的帮助。而对于净收入部分可以采取累积办法,当个人或者家庭净资产达到某个现值的时候就应当计征超额所得税,这也有利於实现个人所得税的调节社会财富的功能从另一个角度而言,一个人拥有的净现金数量庞大如果没有投资或者消费,那么这部分财富實际上对于社会而言是没有贡献的从这个道理上讲,计征“超额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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