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事业单位劳务派遣遣这种变相剥削!有什么办法能让国家重视

三集五大后主业一线班组干活的已经几乎全是劳务派遣工,但国网说
在这里说有什么用,搞罢工吧,人家农电每人每个月长了一千,劳务的一分没长,还剥出来了
在供电局真没意思,感觉这么多年学白上了,你们一个月能拿多少钱啊我们安徽钱好少啊
整个国网系统内都是这个样子,劳务派遣出头之日,便是解散回家。祝福那些早早退休的同事。
我就是农电的,和你一个地方的,我怎么不知道我们涨了1000啊,我们今年的确涨了一点,涨了300。现在拿到手的1800,专职电工还要少一点。说实话,劳务派遣和农电工一样,都是被剥削的对象。
同工同酬又浮云
@wozxhyx26 三集五大方案里国网人资部要求过渡期后劳务派遣工将全部削离,你能具体的说说吗?我也是变电运维班的
我们这里也在轰轰烈烈的搞三集五大,不过具体是什么意思我根本不懂,只知道明年我们加薪30%
劳务派遣毁了80后、90后;接下来的00后?这样下去中国没有未来,只有仇恨!
@小乔独处 29楼
20:50:00@wozxhyx26
三集五大方案里国网人资部要求过渡期后劳务派遣工将全部削离,你能具体的说说吗?我也是变电运维班的-----------------------------全部转为业务外包,不属于国网的人。
@幻色精灵 1楼
21:18:00你着啥子急嘛~~~~剥离是好事~~~那个你们还是劳务派遣么?我们成都原来的劳务派遣已经全部跟多经公司签合同了~~理论上来讲不算劳务派遣了~~算什么我也不晓得~~管它的哦~~看看明年收入再说~~~-----------------------------转外包了,但是是假外包真派遣,还是违法的,但是国网怕法律?
2001年安徽扶助农村青年创业活动 大学期间怎么赚点钱?(投入时间不要太多了)请问现在加盟什么品牌服装好卖啊?要可以退换货的不要 加盟歌莉娅怎么样啊?我在湖北也想做一家建一个冬暖式蔬菜大棚需要投入多少 吗?个体执照可以吗?还有需要企业执照地址是要用百货里宁夏吴忠汽车公交扶贫工程赚钱吗?为什么很多人都做失败 山西煤矿业务好做吗?是基于另一种电子产品的改装,开发成本大概多少? 小家电的进货渠道?????小县城里开个小的饰品店要准备多少钱 淄博摆地摊卖什么好?电脑和维修电脑的店铺。谁能给我一份电脑及电脑周边的 一般在公司上班画cad具体操作流程啊谁知道济南高新技术企业最新优惠政策 菏泽有没有可以租Cosplay的服装店急啊早教师培训加盟项目前景如何? 开网店怎么进货?mzj有谁愿意一起合作赚钱钱什么都不用投入 网上有没有咨询灯饰安装的地方,最好是个商城?又能买又麦尔电器的友友啊?请问他们财务部的负责人是叫什么名 熊津辽宁地区加盟空白有资金找项目有项目求资金么?东营瑞发欢迎你的到来 浙江这边有没好的韩版童装加盟啊浙江省下面各地市和区县 家乡网吧竟然被人承包??我家的经济在淄博,全国处在什么位置? 请问红色巴士奶茶在北京有店面吗?山东临沂马站镇多少人口?是否富裕?镇上的门面租金大概 哪个卡盟QQ业务成本最低,费也最便宜,平台稳定,操我想在内蒙开一家参茸店 数控在什么地方赚的比较多在城镇开网吧,前景如何 请问对外经贸大学周边有哪些快餐外卖商家啊?不想出去吃做什么生意投资小利润多呢? 图书公司和出版社区别
央企一线正式工吃空响,劳务工干活是个普遍现象,没办法啊,我们国网绵阳局连局长都惹不起好多正式工,何况下面具体实施的班组长。
色巴士奶茶店
劳务派遣毁了80后,快毁了90后,00后你们继续接班?现在劳务派遣又改名为业务外包,不革命没未来,央企都是最坏的黑企业,用我们贱命换贵命吧。
业务外包,新的贪污腐败方式。
不了解不乱说了
说多了多是泪,我们以前的局长说了。谁叫你们生的不好。没办法,这社会要么忍,要么反。别无他法。反正不公平就摆在那里。优质服务多是农电在下面。我想问,既然我不是国网的,我只是派遣工,我干嘛要维护你国网的形象。
业务外包降低成本、
大家还在看4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赞同 3472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请问现在劳务派遣这种变相剥削!有什么办法能让国家重视_百度知道
请问现在劳务派遣这种变相剥削!有什么办法能让国家重视
请问现在劳务派遣这种变相剥削!有什么办法能让国家重视请给出靠谱回答
答题抽奖
首次认真答题后
即可获得3次抽奖机会,100%中奖。
日本劳动法劳务工加班规定:
日本的劳动法规定是,一个月上班是23天的,时间是184小时。除那以外都算加班。加班费是正常上班的百分之0.25,22点以后是乘0.5.
采纳率:81%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劳务派遣是剥削?_百度知道
劳务派遣是剥削?
我在这里看到这样的评论:
“劳务派遣是减少用工成本的方法!
劳务派遣是用于可替代的、零时性的用工!
保险要上,但是少的可怜!
合同和劳务市场签订,用工单位只用你,但对你不负责......
你的剩余价值被劳务市场剥削,但不给你享受应有的福利!
答题抽奖
首次认真答题后
即可获得3次抽奖机会,100%中奖。
劳务派遣公司没给你上保险之类的吗?按规定,劳务派遣是像你所说的“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的操作模式,但国家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人员,也就是工人要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公司要给你正规的劳动福利的,比如上保险等,如果没有,你可以拿着你的合同到劳动部门,请他们为你讨回公道!
采纳率:19%
你是个明白人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劳务派遣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如题,顺便问下高人2011年两会对劳务派遣工的关注,不知道是劳务派遣工的春天还是冬天      友情提醒:   1.请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民事和刑事责任。   2.请尊重网络道德,不污言秽语,不侵犯他人的权利和个人隐私。   3.请遵守社区规则和版规,不进行刷屏、恶意顶贴、恶意灌水等影响他人阅读的行为。广告发布到分类信息。  4.所有帖子仅代表作者本人意见,不代表本社区立场。  5.转载文章请注明出自“天涯社区( www.tianya.cn)” 并署上作者姓名,商业用途须获得作者和本社区授权。  
主帖获得的天涯分:0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补充下    关于劳务派遣  在“两会”前夕,全国总工会一份最新的《国内劳务派遣调研报告》,将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推到了风口浪尖。而在“两会”期间,有关劳务派遣工泛滥的话题一直是焦点话题。  两会声音:滥用劳务派遣工引关注  3月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主题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记者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表示,滥用劳务派遣工的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郭稳才说,滥用劳务派遣工不符合法律相关规定,不利于提高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责任感,不利于企业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也不利于加强社会管理等。  3月8日,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围绕“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举行的专场记者会上,人保部长尹蔚民承认:“目前劳务派遣工最突出的问题是同工不同酬和用工不规范。”  记者调查:劳务派遣“四面开花”  全国总工会的调研报告显示,全国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已达6000多万,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属劳务派遣。广州有多少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广州市委研究室政治研究处与广州市总工会工运史办,曾对劳务派遣用工进行了联合调查,结果显示,广州市企业尤其是大中型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生产一线岗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现象,一些企业的劳务工占职工比例已近一半,更有一些企业将原正式职工转入劳务派遣公司再派回原单位工作。  要看劳务派遣的“盛况”,可以到广州开发区东区的“劳务中介一条街”和青年路的西区民营职业中介市场。在摆摊设点的一个个小档口,可以发现大量企业在生产一线使用劳务派遣工。这些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甚至很多是世界500强企业。  从事劳务派遣成为很多人才机构的一盘生意。这些派遣工一部分来源于社会招聘,还有一部分是从大中专学校成批量引进,甚至从实习期间就已开始。校园招聘会也有劳务派遣机构的身影,一般本科招聘会,主要是银行、通信类企业招聘派遣工,高职招聘会主要是制造业企业招聘派遣工。  劳务派遣的种类也在实践中“大放异彩”。记者从某人才机构了解到,劳务派遣有四种类型,分别是试用派遣,即为了规避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时间太短而对新员工设置的派遣形式;转移派遣,即为了避免企业兼并和重组而导致的大量人员岗位变动而设置的派遣形式;减员派遣,用人单位在经济性裁员或转制裁员时的派遣形式;还有完全派遣,用人单位将一些非核心员工或用人单位的一些非专业性工作交给派遣机构。  滥用派遣工,后果很严重  企业滥用劳务派遣工,到底会出现哪些不良后果呢?劳动法专家、南方劳动关系在线首席顾问钟永棣指出6个方面的严重后果。  同工不同酬 与正式员工相比,派遣工的工资待遇明显偏低。基层岗位的派遣工甚至会遭到劳务公司剥削,劳务公司往往以管理费、风险金、爱心互助基金等名义单方克扣派遣工的工资或强迫劳动者书面同意被克扣。  加班费未能依法支付 劳务公司与用工单位往往通过内部制度的规定和审批程序,变相拒付或少付加班费给被派遣者。  社保福利问题非常突出 在制造业、餐饮业等密集型行业中,基层岗位派遣工当中一部分人员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一部分人员仅仅参加了工伤保险,一部分人员参加了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部分人员则相对幸运地参加了5个险种,但是上述情况的参保地区基本上都是在缴费基数很低且理赔待遇也很低的偏远的城镇。  个别劳务公司存在诈骗现象 像广州开发区某劳务公司在为某台资工厂派遣工参加社会保险期间,参加社保数月后,劳务公司擅自办理部分派遣工的停保手续,但依然向工厂收取虚构的社保费和管理费。  增加了劳动者的维权难度 若出现工伤事故,在处理工伤申报、伤残鉴定、工伤休假等一系列环节中,用工企业、劳务公司之间往往会互相推卸责任,无疑让劳动者雪上加霜。  不利于社会的和谐 大部分被派遣者对用工单位和劳务公司缺乏认同感、归属感,其积极性与责任心亦随之下降。  专家连线:劳务派遣出台细则刻不容缓  中山大学劳动法专家黄巧燕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劳动合同法》实施3年多了,对劳务派遣过于原则性的规定,根本无力遏制劳务派遣用工的泛滥发展。相关细则出台已刻不容缓,不能再“难产”了。  钟永棣指出,《劳动合同法》在劳务派遣方面确实有一些地方需要完善。例如,《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导致被派遣者“无工作”的理由不好界定,到底是用工单位说了算,还是劳务公司说了算,还是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变更的相关规定执行?因此,要进一步明确用工单位退工的条件。  再比如,《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其中,“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如何界定?用工单位或劳务公司违反此条规定,将承担什么责任?因此,对“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进行明确的界定,否则此条款没有任何意义。  劳务派遣的违法成本低也被人诟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实际中,劳务公司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少之又少。通常情况下,给予几千元的罚款,违法成本太低了,显然对劳务公司没有任何压力。  记者调查:1300元,仍有企业未达标  从3月1日起,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月调整为13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6.32元/小时调整为7.47元/小时。由此,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各大城市中处于较高水平,单就标准本身而言,暂居全国首位。  广州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后,企业有没有很好地遵守这一制度?上周末,记者以某知名人才网站最新公布的招聘信息为基础,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做了一个调查。结果发现,依然有几十家企业沿用“老皇历”,停留在110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从区域来分,天河、白云的企业较多,越秀、荔湾次之,黄埔和开发区最少。白云区一家汽车用品厂招聘杂工,保底月薪才元,而另一家企业招聘收银助理,工资也才元。  在低于最低标准的企业中,有一种现象很突出。那就是试用期工资普遍低于1300元。广州一家高尔夫俱乐部招聘登记员,待遇是“试用期1100元/月,转正1300元/月”。另一家汽车养护公司招聘汽车美容工,“试工第一个月1000元,一个月后转正薪酬达1300元以上。”那么,试用期要不要符合最低工资标准呢?记者就此问题之前曾致电广州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工作人员明确说明,从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为企业提供正常劳动的那一天起,无论试用期还是正式期,员工应当获取的劳动报酬都必须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500元  招工明显的分界线  最低工资标准是政府部门划定的一条薪水“起跑线”。哪些岗位会偏爱于此呢?记者调查发现,在天河、越秀、海珠等区,销售人员的底薪普遍开在1300元,然后加以高提成,其薪酬结构普遍是“底薪+提成+奖金+社保”等。而在白云等区,薪水开在1300元的多是一些基层岗位,如清洁工、生产工、餐厅服务员、文员、仓库配货员等。  在实际的招聘活动中,1500元是很多人接受的底线,而2000元以上是许多人的心里期望值。在元这个薪水区间。记者发现,薪水在元的职位格外少,主要以销售人员为主。而在元之间,不仅职位明显增多,而且还有许多岗位可供选择,诸如物业顾问、门市销售、行政会计、前台文员、服务员、仓管员、理货员等的底薪都是这个区间。  1690元  达到平均值也难生存  在广州,如果只领最低工资,生活会是怎样?许多求职者都表示难以维持生活。  人保部长说,今年农民工全国平均月工资已经到了1690元。可就是达到这个平均工资水平,在广州的生活也不见得宽裕多少。网友“小呀么小儿郎”算了一笔账:领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作者,如果加上加班工资和各种津贴,一个月就算可以收入元,那他在广州的生活成本是多少呢?租最便宜的城中村,一个月房租400元;吃最便宜的盒饭,一天15元,一个月450元;交通费一个月算100元;通讯费一个月50元。如果此人不生病、不改善伙食、不出游、不做其他任何事情,一个月下来可以存800~1000元寄回老家。但如果家有老小,月薪两千的工资,在广州会过得比较拮据。  关于工资水平  有关农民工的工资,最近有三个数字息息相关:一个是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从3月1日起涨至1300元,暂时为全国最高。二是来自招工一线的信息显示,1500元以下在广州已经很难招到人。三是“两会”期间,人保部长透露,农民工全国平均月工资达到1690元。三个数字都反映了今年春季的用工市场薪情一片上涨。  两会声音:农民工工资逐年递增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主题为“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记者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农民工全国平均月工资达到1690元。尹蔚民说,近几年企业职工的工资增幅平均大约都在10%~12%,有的年份可能会更高一点。今年农民工全国平均月工资已经到了1690元,前年是1500多元,再往前就更低。
  问题的提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具有限制性的劳务派遣,出人意料地空前繁荣。原来不是现在更不是《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3000多万派遣工,绝大多数的工作岗位不是辅助性的可有可无的,而是企业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有机组成部分。也不是临时性的,只干几个月,而是固定的,长期存在的岗位。不少派遣工在这些岗位上已经干了七、八上十年了。至于替代性的基本上就不存在。电信、电力、石油、邮政等垄断性企业的基层,几乎是派遣工的天下。因此,现在的劳务派遣,并非一般劳务性质,而是与企业的正式工一样参加企业的生产营运,为所在企业创造财富的劳动者。然而,他们的身份还是临工,处于不平等地位。这种现象,只有用一句话来解释:劳务派遣的要害是把劳动者不当人。  
首先,看看劳务派遣是什么性质的东西。劳务派遣被称为“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力租赁”等。其实质就是用工单位通过派遣机构将劳动力降价后,再租赁回来使用;派遣单位从中牟取租金。劳动者便成了派遣单位牟取租金的租赁物。这不是把劳动者当成耕牛、熊猫等动物看待又是什么?  
劳务派遣的鼓吹者会说:出租的是劳动力,不是劳动者。试问:什么是劳动力?经济学解释:是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劳动力的存在和支出,与劳动者人身是不可须臾分离的。这不是对劳动者人权和人格的侵犯吗?  
第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地位被剥夺。派遣公司的服务指南说:“派遣机构按照用工单位的条件和要求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直接使用员工。”派遣单位不使用招进的员工,怎么构成劳动关系?怎么能是用人单位?说白了,这种第三方性的劳动关系,让派遣单位截取了劳动者在事实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地位,从而使劳动者丧失了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派遣工被没有合同的用工单位严格控制,许多权益受到侵犯而无处伸冤。这不是对劳动者的愚弄又是什么?遗憾的是,这种第三方性关系,居然写进了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的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不具有派遣单位正式职工的资格,与其工作人员一样享受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而是将劳动者的身份改变为用来出租的派遣工。简直一是张卖身文书。  
第三、派遣工受社会歧视:他们虽然具备了合同法第十四条有关情形,却没有签订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的权利,而同属于派遣机构的工作人员可以,在同一个企业的劳动的员工也可以。这种规定把派遣工当人吗?不是歧视又是什么?虽然他们大都是具有中专、大学文化和一定技能和体能的青年人,却被认为是无用之辈。临工身份找对象都很难,不少人过了而立之年,现在还是单身汉。  
第四、受用工单位歧视。用人单位称之为小工,被划为B、C类员工,没有地位,没有资格参加工会,没有资格参加用工单位的评先、评优,没有发言权,更没有晋升的机会;工资不及正式工最低工资的1/3;没有住房公积;被迫常年加班而无加班费……工资不合理,合法权益被侵犯,找“娘家”,以盈利为目的的派遣单位,怎么也不会违背向用工单位许下的“用人单位只管使用派来的员工”诺言,为他们说话?  
总之,劳务派遣制没有把劳动者当人!使劳动者陷于了最不公平、最不公正的地位,怎么谈得上体面劳动?这种现象出现在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能让人容忍吗?  
  这个以后肯定出大问题。
  我只看到劳务派遣工工作没有积极性,完全是生活被迫的,其他的可想而知了
  作者:歌斐_518 回复日期: 10:59:02 
      两会是个什么会?        谁的两会?谁在开?谁在谈论或决议?谁在分配?谁受益?谁受到了牵连谁受了暗伤?谁愿意关注谁不在乎?与谁无关?        谁的两会?国家的两会,    国家由谁构成?由各阶层公民组成,它不是个虚构的组织或口号,是一个一个血肉之躯的一天天柴米油盐构成。任何一个组织或团体或个体无法代表一个国家,因为情况复杂。    从管理角度,国家由上层建筑:法、权、行政三方构成;中层由各团体利益集团构成,下层就是平头老百姓;    所以我们爱国。一定要分清是爱政府还是爱这么复杂的一个混合体。        谁在开?两会是研究一年国家管理制度调整方向或措施的,应该和每个身处三个层面人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应根据所占人口比重所定票额决定的各自应有数量的代表进行一轮轮博弈,达成相互妥协让步的结果。但是我们的会谁在开?谁是内定的团长?        谁在谈论和决议?因为选的代表立场决定了谈论内容及决议结果。如果底层公民关注之事没有人来代言,您就别指望它会成为一个议题!或者象征性提出来议议,结果就如隔靴搔痒!        谁在分配?谁受益?谁受到了牵连谁受了暗伤?谁愿意关注谁不在乎?与谁无关?----好象这些都是后话了。    j
  作者:歌斐_518 回复日期: 10:59:02      每一个自视为精英的有知识分子意识的人,应有大局长远眼光,虽然身处中层,但为底层老百姓代言应为立身之本,因为基石稳固有利国家稳固,安居乐业有利于长期稳定。谁愿人生短短几十年身处乱世?    任由一方势力或一方利益集团独大,支持其贪婪刧取巨额短期利益,无异于助其杀鸡取卵、助纣为虐!是助国家这个矛盾统一体快速激化,置各层公民于乱世,真有负于“知识觉悟”之称。    从管理角度看,底层公民做为管理的受体,制度和法律的适宜程度决定管理的达成期限。    所以多从管理受体考虑问题,多为底层公民着想、为底层公民代言,并非做乱,洽好是为了及时调整热点,维护国家这个矛盾统一体的长期相对平衡,这才是真爱国!    只为了一时迎合,只爱政府助其独大不是真爱国!
  白领们, 你们是劳务派遣工吗?   00:00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北京青年报
      来 论      近日有上海媒体报道称,该市刚刚召开了一次“相关会议”,决定用两到三年时间,把沪上百余万劳务派遣工全部转化为正式工。今年下半年先从沪上国企开始规范劳动用工试点。      据上海劳动部门统计,全市目前滥用劳务派遣工、人为压低用工成本的各类企业超过4万余家。不仅私企、国企、外企劳动派遣用工呈集体性泛滥,各类事业单位包括新闻媒体也普遍滥用劳务派遣工“节省”用工成本。劳务派遣工不光大量用于生产流水线,在成千上万幢外表亮丽的高档写字楼内,大量自我感觉良好的白领,其真实的用工身份也是劳务派遣工。      劳务派遣工是劳动合同法开的一个“小口子”,各类企业只要正常运转,免不了有一些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的临时用工需求,譬如企业里打扫厕所的保洁员,公司里清扫楼面的勤杂工等等。按照法律,这类无技术含量、无学历要求、无持证上岗门槛的临时性或辅助性岗位,企业可招录少量劳务派遣工顶岗。      劳务派遣工与用工企业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改由劳务派遣中介赢利的“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务派遣”短期合同。一旦出现劳务纠纷或工伤事故,真正的用人单位可以一推六二五,劳动者只能与“派遣公司”了断纠纷,而且受到侵权伤害时的理赔标准比正式工要低一大截。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工企业都得为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缴纳“四险一金”。但用工企业为前者所缴的“四险一金”又比后者少去了一大截。      市场经济形态下,岗位和用工性质共同决定劳动者的收入与保障程度。基于这一原则,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不同的待遇差距虽未必完全合情合理,但确系依法有据。      可劳务派遣工一旦被无良企业普遍滥用——大量用于本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正式工岗位,就从以上几个层面会对劳动者造成长期伤害。不但于法无据,而且使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者正当权利长期遭受双重践踏。而企业借此所“节省”的巨额用工成本,则大部分转化为企业的不当利润,少部分则转化为地方政府的不当税收。      显而易见,上海就此召开的“相关会议”可视为各地开始纠错的举动之一。而纠错非要安排三年时间,劳动执法部门替劳动者正当维权显然不够给力…… 泉水泱(上海 编辑)    http://bjyouth.ynet.com/article.jsp?oid=  
  别让劳务派遣成侵权避风港      时间:
03:01:20 来源: 京报网 乔学慧  发表评论&&  关键词: 劳务派遣公司 南航 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 使用人
  内容摘要: 近日,有报道称南航海南分公司曾在2007年要求工作10年以上的临时工和公司解除连带关系,改与海南安泰保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再由该服务中心派遣至南航海南分公司。”全国人大法工委曾就“劳务派遣”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给出了相应的答复,主张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应当符合“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三原则。         ■新闻背景      近日,有报道称南航海南分公司曾在2007年要求工作10年以上的临时工和公司解除连带关系,改与海南安泰保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再由该服务中心派遣至南航海南分公司。但到了2010年,35名劳务派遣工接到南航海南分公司和安泰服务中心分别向他们下发的终止上岗合同通知书。南航这一作法被指“曲线开除老员工”。      据全国总工会2010年的调查显示,全国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已高达6000多万人,占国内职工总人数的20%。南航被指“曲线开除老员工”事件让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被更多公众关注。      用人和用工成了两码事      劳务派遣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从事生产劳动的用工形式,其最大特点就是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相分离,被派遣的劳动者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与劳务派遣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形成了“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特殊形式。      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中,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指的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签订两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按月向劳动者支付报酬,且在劳动者无工作期间,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等。      不过,其实真正的用工单位才是劳动力的实际使用者,对劳动者负有日常管理义务,包括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等。      劳务派遣仅适用临时岗位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用专门的章节做了规定,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全国人大法工委曾就“劳务派遣”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给出了相应的答复,主张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应当符合“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三原则。      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人员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凡企业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须用本企业正式员工。      不过,劳动合同法并未作出更加明确和操作性更强的规定,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解释虽被认为符合立法原意,但其并非法定的有权解释机关,该解释并不能产生立法解释的效力,故实践过程中出现很多由于无法可依,导致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      滥用劳务派遣多为省钱      近年来劳务派遣人员大量增加,一些企业劳务派遣工和传统正式工的比例已经达到1:1,一些长期稳定需求的工作岗位甚至也使用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实行劳动力的使用和管理分离,从制度上切断了员工与用工单位的依附关系,使用人单位可以不必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成为众多企业选择劳务派遣的重要原因。      看到劳务派遣诸多“好处”,一些企业动起了“歪脑筋”,招工后再把劳动者挂靠到劳务派遣公司进行虚假派遣、变相自我派遣,而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更有甚者,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个别公司通过违规操作,花几万块钱就成立劳务派遣公司,而且不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劳务派遣单位应尽的各种义务,一旦被查处,换一个牌子重操旧业。      如果不对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加以规范,劳务派遣很有可能成为企业用工趋利避害的一种手段,劳动关系的基础将受到严重挑战,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相关部门应对劳务派遣公司进行严格监管,对不具备法定资质、违法派遣劳动者的劳务派遣单位依法进行清理,禁止虚假派遣和变相自我派遣,禁止用人单位将直接用工转为劳务派遣用工,或者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http://news.china.com.cn/rollnews//content_7986993.htm
  劳务派遣工成新弱势群体 合法权益受到剥夺侵害   日 10:02:31  来源: 半月谈 【字号 大小】【收藏】【打印】【关闭】     编者按:当我们正在为农民工的境遇不断改善而高兴时,就业市场上一个新的弱势群体却在迅速膨胀,这就是劳务派遣工。全国总工会提供的调研报告显示,2004年上海派遣用工总数仅21万人,2008年底已达到137万人;在浙江,部分行业的一线工人半数以上是劳务派遣工,大大超越了劳动合同法中“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使用派遣工的规定,呈现泛滥和失控之势。    劳务派遣工普遍工资较低、保障缺乏、晋升无望,游走在生活的底层和工作的一线,身份的限制和歧视,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剥夺与侵害。如果说农民工是新时期产业工人的弱势群体,那么绝大部分的劳务派遣工就是弱势中的弱势。他们的生存状态如何?他们的权益怎样保障?请看半月谈记者从江西、广东、江苏等地发回的调研报道。    “三等工人”,一肚苦水——倾听劳务派遣工    “一等工人正式工,二等工人农民工,三等工人派遣工”,这是劳务派遣工的自嘲,也是他们工作和生活的写照。为了解这个群体,半月谈记者走近他们、倾听他们。    老汤:没有过节费,更没有双薪(老汤,湖南人,53岁,来广州工作18年。)    广州有很多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工的待遇都差不多,每月1500元左右。但是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我们被包到外面的公司之后就变成了每月1200元,那些公司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来克扣我们的工资。不满意可以走,但走到哪里结果都是相同的。    与正式员工不同,我们过节加班没有过节费,更没有双薪,甚至在节假日或8小时之外的加班费都要打个折扣甚至不发,又或者本来是4个人的工作量让3个人来做,变相剥削我们的劳动力。    即使如此我们也不愿回老家,离开农村、离开农田已经有一段时间,习惯了城市的生活,如果重新去耕种会吃不消,也不习惯。而且,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开支非常大,不是那些薄田可以维持的。在广州虽然挣得不多,但是只要省着花,再多做些别的零散活,还是可以养活一大家子。    最担心的是,年纪大了,会被劳务公司变相逼走。我们工龄工资每年涨10元,做10年的老工人比新手工资多了100块,社保等缴费的额度也要往上调。公司不愿意负担这笔钱,上了年纪的老员工常常会被派去更远的地方工作,比如说去广州花都区,几乎就是去清远市那么远了。我们来广州那么多年,都是拖家带口的,老婆孩子住在市区里面,去那么远的地方工作只能和家人分开。如果不愿意,公司就说我们不服从安排,有种种惩罚的办法,我们气不过时只好走人。    没有办法,我们这代人没有多少文化,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村人,也不会说话,不要说上网,写几个字都很吃力,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更重要的是,虽然自己走了,但是还会有亲戚、朋友在公司里面。那个年代出来打工都是老乡带老乡,瓜瓜藤藤的牵连很多,如果自己闹事的话,也怕他们会被辞退,想想也就算了。这么多年一直这样过来了。    罗健:就因为是劳务派遣工,说不要我们就不要了(罗健,44岁,南京本地人,驾驶员。)    我在南京一家电厂做驾驶员,已经快两年了,身份是劳务派遣工。一方面,我们的工资与工作强度不成正比,随时可能加班,一个月下来,基本工资加出差补助等等,也就2000元多一点,平均下来一天70元。据我所知,建筑工地上一个瓦工每天还有150元左右的收入。工友们都说,我们连农民工都不如。  
  我的孩子现在大学读二年级,妻子是保洁员,收入不高,全家的开销基本都靠我,经济上的压力很大,精神上的压力更大。因为只要犯一个小错误,我们就会被踢回劳务公司,正式工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可是谁能保证自己不犯错误呢?劳务派遣工不管到哪里都低人一等,不仅收入低,地位也低。    在来这家电厂之前,我在一家外资公司当驾驶员。2008年开始的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到这家企业,2009年下半年起公司不给我和其他工友发工资,之后又单方面下发了《关于提前结束用工关系的通知》。    我觉得很委屈,我们一直勤勤恳恳工作,没有犯错,就因为是劳务派遣工,说不要我们就不要了。所以,我和另外两位劳务派遣工张民、曹友伟一起,走上了维权之路。在南京市总工会的介入下,才拿到了经济补偿。    除了工资和地位低下,我们劳务派遣工还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没有保障,一旦出了纠纷,被用工单位和劳务公司推来推去,没人负责。我现在所在的驾驶班,都是劳务派遣工,我们希望待遇能够有所改善。现在凡事讲究和谐,这样对待我们能有和谐吗?    小孔:我们在公司少有晋升的空间(小孔,34岁,长期在银行工作。)    2008年5月,我与北京某人力资源公司南昌办事处签订合同,被派遣到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担任客户经理。由于工作优秀,2010年1月,我升职为这家国有商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南昌4组的客户主管,管理10多位业务员。    正当工作小有成绩的时候,2010年11月,我却被公司由二级客户主管降级为五级客户经理,连降两级,理由是莫名其妙的“末位淘汰”。    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单位对劳务派遣工缺少人文关怀,指标没完没了,任务还不断叠加。在单位领导眼里,我们就是他追求业绩的机器,自己在信用卡中心工作的两年时间里,指标任务调整了5次,一次比一次高,任务很难完成。    其实我们要求不高,工作辛苦点也不要紧,只希望公司对我们一视同仁,让我们在单位工作有一种家的温暖,但这种感觉真的没有,在单位没有归属感,很难找到认同,总觉得自己低人一等,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各种福利补贴难以享受。信用卡中心的正式员工工资高,福利好,逢年过节他们领到的钱是我们劳务派遣工的2至3倍。    更让人绝望的是,我们在公司少有晋升的空间。单位同是劳务派遣工的一位同事因业绩突出,被冠以“代理负责人”的名义安排在高层管理岗位上,半年里辛辛苦苦,兢兢业业,但后来因领导一句话就被拿掉了,真是寒心。    如今我已被公司辞退,失业在家3个月。一下子没了工作,心里空荡荡的,小孩上学要钱,缴纳房屋贷款要钱,物价上涨日常支出要钱,每个月下来一家花销要3000多元,看着不多的积蓄日渐减少,自己倍感压力。    记者手记:上述3位劳务派遣工讲述的虽是个人遭遇,却也是劳务派遣工的真实写照。采访中,记者时时感到他们对于这种身份歧视的无奈、不满甚至愤恨。对劳务派遣工来说,首先是缺乏稳定性和安全感。一些派遣企业没有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不规范,劳动者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很难得到维护。一些签有合同的劳务派遣工,也大多是一年一签,工作中时时承受失业压力。二是同工不同酬。绝大多数劳务派遣工的劳动报酬低于所在企业正式员工,有的工资只相当于正式员工的一半,更遑论奖金、补贴、福利等工资外收入。三是政治权益得不到保障。在入党、入团、入会、评先、晋升等方面,劳务派遣工基本上不被列入考虑对象。所以多数劳务派遣工总感到低人一等,感情上无法融入企业,事业上不能有所发展,成为单位的边缘人群。这个群体仍在不断膨胀。正如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在今年两会期间所言:“滥用劳务派遣工的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 (黄浩苑 李兴文 张展鹏)  
  当国家层面正在不断弥合农民工与城市职工“用工二元制”的时候,不少地方却在制造着新的正式工与派遣工的“用工二元制”,这不仅与劳动力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不符,而且在社会上造成了新的不公,极易引发矛盾冲突。    江西省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处处长车伟说,随着劳务派遣用工的泛滥,劳动用工“新二元结构”出现,派遣工与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之间、不同岗位的派遣工之间,由于待遇不同、岗位不同、身份不同,很容易造成职工队伍的分化和对立,一旦处理不当也容易引发重大劳资纠纷突发性事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中部某省铁路局招聘了4000多名派遣工,这些工人分别被安置在动车和普通列车上,由于动车效益好,二者工资薪酬一个月相差上千元。今年以来,上百位在普通列车上工作的派遣工不断上访,尽管劳务派遣公司与铁路部门多次沟通协调,但目前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    这种苗头应该得到极大重视。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告诉记者,现在劳务派遣带来的问题已经非常严重,必须想办法加以解决。“从道理上讲,这是一个涉及社会公正和公平的基本问题;从现实来看,派遣工数量庞大,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后果严重。”    广州市总工会工运史办主任何奇也指出,数量众多的派遣工没有加入企业工会组织,企业工会也无法为他们维权,派遣工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在缺乏归属感和申诉渠道的情况下,有可能借助其他团体组织进行维权,如同乡会等,进而催生“第二工会”。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将会导致职工队伍的分裂,影响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为此,专家们认为,首先要完善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内容,使其进一步细化,增强可操作性。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由于此规定过于笼统,在实际中难以执行。南京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温可人接受采访时反问记者:说临时性,到底多长时间算临时?说辅助性、替代性,到底哪些岗位、行业符合这个特征?    江苏汇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剑峰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参照日本的做法,按照行业及工种,采取明确列举加限制性规定的方式对劳务派遣加以限定,可考虑在保安、家政、清洁和特定专业技术等行业实行派遣用工;同时规定禁止性的行业,如建筑业等重体力劳动行业不宜适用劳务派遣。    何奇建议,应有针对性地出台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一是禁止用工单位将原有职工转为派遣工;二是规定用工单位连续使用派遣工达到一定年限后,要按一定比例将其转为正式职工;三是明确规定企业为派遣工缴纳社会保险金标准,并与正式职工一样在当地办理。    第二,应提高劳务派遣单位的准入门槛,对不符合条件的派遣单位及时清理。    吕剑峰说,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宜严格审批,设立注册资本金、风险备用金、人员资质等准入条件,并由当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予以审批,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之后,方可营业。对不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不予年审,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江西省技术工人交流咨询服务中心贺求先也认为,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业工作流程、服务标准,做到有序竞争、服务规范,解决良莠不齐、市场混乱的问题,建立年检制度和退市机制,提高劳务派遣机构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    第三,要探索建立派遣工加入工会的管理办法。    何奇建议,应深化对劳务派遣及派遣工参加工会等问题的研究,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派遣单位的工会要及时将派遣工吸收入会,并与用工单位工会签订工会会员代管协议,将会员交用工单位工会代管,参加用工单位工会活动。如果劳务派遣企业没有成立工会,则由用工单位负责吸收派遣工加入本单位工会。同时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企业双方工会的职责,共同维护派遣工的合法权益。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江西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已经在进行这样的探索,公司工会与不同用工单位工会经过沟通与协调,选择不同形式让派遣工加入工会组织,促使工会组建与企业多种用工的状况相适应,最大限度地把派遣工组织起来。    对此,江西省总工会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做法对维护派遣工合法权益,增强派遣工对用工单位的认同感、归属感,建立平等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社会稳定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解决劳务派遣用工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和领导认真对待。常凯说:“大的原则和方向法律法规已有规定,一是‘三性’规定,二是同工同酬,接下来的事情,除了要进一步细化这些要求外,更要加大执行环节的力度,把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张展鹏 李兴文 黄浩苑)(《半月谈》2011年第9期)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劳务派遣公司注册条件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