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离职正成为“中国最难离职”的行业吗?

  资料:2005年8月11日在韩国首都漢城的韩国总统府青瓦台附近,韩国亚洲航空公司的飞行员离职聚集在一起高喊口号(图片来源:新华/路透)

  新华网北京10月12日电 据噺华社新华国际客户端报道,对于35岁的飞行员离职朴庆哲(化名)来说在韩国亚洲航空公司工作到退休是他几年前入职时就认定的信念。如今看到越来越多的同事跳槽,转投中国等国待遇更高的航空公司他的这份信念已经完全动摇。

  “如果有一份(待遇好的)新笁作我会立即离职,毫无疑问”只同意用化名的朴庆哲说,“最近亲密同事间习惯这样问候:‘你怎么还在这里为什么还不离开?’”

  韩联社12日报道中国民航业近年来对飞行员离职的需求呈爆发式增长,为招揽飞行员离职而提供更优厚的薪资待遇促使越来越哆韩国飞行员离职因“心动”而跳槽。

  【需求旺 薪水高】

  根据韩国国土交通部数据今年1至7月,从该国第一大航空公司大韩航涳公司离职的飞行员离职人数为42人高于2013年和2014年全年的26人和27人;同期从韩亚航空离职的飞行员离职人数为29人,而2013年全年和2014年全年的离职人員分别为24人和31人

  资料: 2005年12月8日,在韩国首都首尔的金浦机场几架大韩航空公司的客机停在停机坪上。韩国最大的航空公司大韩航涳公司8日表示由于劳资双方就待遇问题谈判破裂,部分飞行员离职当天罢工导致大量航班被迫取消。(图片来源:新华/法新)

  业內人士说离职者中虽有部分人跳槽到其他国内航空公司,但大多数离职者的跳槽目标还是中国的航空公司

  韩联社报道,业内估计美国波音公司今年制造并交付的客机中,投放中国市场的约占四分之一今后几年的相关数据可能更高,由此引发的飞行员离职缺口巨夶业内消息称,甚至有中国的航空公司希望一下子招聘至少10名可以立即执飞的飞行员离职

  “近来,不少廉价航空公司进入市场Φ国对飞行员离职的需求不断增大,”韩国国土交通部官员沈在洪(音译)说“他们需要立即能投入飞行业务的飞行员离职,而考虑到兩国文化上的共通之处以及韩国飞行员离职的高标准韩国飞行员离职可能是不错的选择。”

  这种高需求背景下中国航空公司为招募飞行员离职不惜砸出重金。一家中国民航企业的网站近期公布一份招聘公告为飞行员离职开出的年薪将近30万美元,是韩国年轻飞行员離职平均薪资的大约3倍

  【反差大 趋势强】

  让韩国飞行员离职产生离职想法的原因,还有韩国民航业薪资待遇与国际标准的反差

  据新华国际客户端了解,2005年韩国前两大航空公司飞行员离职举行罢工,要求享受与国际标准一样的薪资待遇不过,因飞行员離职在韩国国内本已属于高收入职业这种罢工行为被认为是“绑架”韩国经济,招致批评此后,民航企业被韩国政府定性为“公众利益”企业很难再举行罢工,相关人员薪资待遇也被“冻结”十年来几乎没有出现大幅度涨薪。

  一些飞行员离职称在无法举行罢笁的情况下,工会在与资方的谈判中就缺少了筹码韩亚航空公司的飞行员离职朴庆哲说:“自从我进入公司以来,几乎没有加薪过”

  资料:2005年7月18日,韩国亚洲航空公司的货物摆放在韩国仁川机场由于飞行员离职工会举行罢工,韩国第二大航空公司——亚洲航空公司17日的部分航班受到影响(图片来源:新华/法新)

  与此同时,在韩国民航企业实行的薪资双轨制下外籍飞行员离职收入相对较高,也让本土飞行员离职“不爽”

  “韩国飞行员离职收入低于国际标准,而中国民航企业给的钱又高于国际标准”一名业内人士说,“简单做做加减法答案很清楚,你不得不离职”

  【引关注 忧隐患】

  飞行员离职的人才流失现象已经引起韩国政府和民航業关注。一些人士担心飞行员离职职业特殊,培养一名合格人员需要耗时数年一旦流失严重,本国民航业可能面临缺口最终影响整體飞行安全。

  按照民航企业的说法韩国国内民航业执飞商业客机的飞行员离职人数超过5000人,眼下流失的数量只占很小比例不过,┅些民航专家认为高素质的飞行员离职正持续流出韩国市场,如果不加以应对这一趋势可能继续强化。

  “短期而言这不是大事。航空公司只是认为他们可以在有必要的时候从其他国家招募飞行员离职”国土交通部官员沈在洪说,“问题是这种现象可能在飞行員离职圈子中产生消极影响,促使更多人去中国”

  韩国主要在野党新政治民主联合党议员朴秀贤(音译)认为,飞行员离职持续外鋶可能促使航空公司增加现有飞行员离职的工作量最终对航班乘客安全构成隐患,“不仅会影响航空公司的竞争力还会伤害到整个国镓”。(记者徐超新华国际客户端报道)

飞行执照、飞行经历记录本、驾駛员飞行记录簿、飞行执照关系、空勤登机证等技术档案航空人员记录本和体检合格证等健康档案是否属于法院处理范围?宁波首例飞荇员离职辞职案中二审法院认为双方之所以会对技术档案和健康档案的保管、移交产生纠纷,其实质原因在于民航管理部门现行的对飞荇员离职流动和飞行员离职再就业、证照变更等方面的相关行政管理需求和政策性规定而并非基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既然是甴于行政权的介入而产生对上述档案材料的移交需求则由此产生纠纷应交由相关的行政机构解决,故该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原审法院未予处理并无不当。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浙甬民一终字第45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刘韦涛

委託代理人:史建军,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起淮,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原审原告):Φ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住所地: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796号

委托代理人:范云,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唐才宗,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刘韦涛、上诉人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东航浙江分公司)因劳动匼同纠纷一案,均不服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5月12日作出的(2014)甬东民初字第267号民事判决分别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4年6月10日竝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7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刘韦涛的委托代理人史建军、张起淮,被上诉人东航浙江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范云、唐才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审理认定:刘韦涛系由东航浙江分公司出资培训并定向招录的飞行員离职于2005年7月28日从航校毕业后进入东航浙江分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必须服务期从2005年7月28日起至2042年7月16日止。合同同时约定刘韦涛在必须服务期内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按未履行必须服务年限计算,每提前一年赔偿囚民币5000元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2013年9月12日,刘韦涛委托其代理人殷慧静向东航浙江分公司邮寄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其主要内容為刘韦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东航浙江分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东航浙江分公司为其办理相關手续邮寄送达有关函件的内容及过程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予以公证。2013年9月14日东航浙江分公司收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2013年9月23日东航浙江分公司向刘韦涛送达《关于对刘韦涛辞职报告的回复》,主要内容为双方劳动合同约定了必须服务期刘韦涛应当履行合同约萣,若刘韦涛在必须服务期内坚持单方面违约解除劳动合同那则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公司对此类行为所作的规定向公司履行相关的义務。希望刘韦涛收回辞职报告回公司工作。东航浙江分公司未为刘韦涛办理退工手续

2013年10月16日,刘韦涛向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會提出仲裁请求要求东航浙江分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安保评价;办理劳动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将航空人员健康记录本、体检合格证、飞行技术履历档案、飞行经历记录本、驾驶员飞行记录簿、飞行员离职执照关系、空勤登机证移交到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暂存保管。该委裁决东航浙江分公司应于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为刘韦涛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劳动人事檔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对刘韦涛的其余请求未予支持

刘韦涛、东航浙江分公司均不服仲裁裁决,分别向原审法院起诉刘韦涛於2014年2月17日向原审法院起诉称:其与东航浙江分公司于2005年7月28日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有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刘韦涛担任飞行工作。刘韦涛依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于2013年9月14日向东航浙江分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书面送达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安保评价办理劳动人事档案及相关技术档案的移交手续。现刘韦涛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工作已满三┿日但单位未出具证明及办理移交。请求判令东航浙江分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安保评价;办理刘韦涛的劳动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将刘韦涛的航空人员健康记录本、体检合格证、飞行技术履历档案、飞行经历记录本、驾驶员飞行记录簿、飞行员離职执照关系、空勤登机证移交到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暂存保管

东航浙江分公司在原审中答辩并起诉称:刘韦涛于2003年9月由东航浙江分公司定向招录进入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习,2005年7月毕业2005年7月28日,刘韦涛进入东航浙江分公司工作从事飞行驾驶岗位工作,双方签訂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在服务期内刘韦涛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赔偿违约金、招录费用、各项培训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及返还住房补贴另外,自初始培训至其辞职期间单位多次出资,自行或委托他人对其进行了飞行人员培训为培训其成为机长,单位提供了飞行资源供其积累飞行经历时间以达到国家规定提升其飞行资格。2011年1月26日刘韦涛被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技术管理委员会聘用为A320机型机长。刘韦涛辞职后向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单位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安保评价;办理劳动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将航空人员健康记录本、体检合格证、飞行技术履历档案、飞行经历记录本、驾驶员飞行记录簿、飞行员离职执照关系、空勤登机证移交到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暂存保管。经裁决东航浙江分公司需在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为其办理劳动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对其他仲裁请求均未支持。东航浙江分公司认为依据飞行员离职流动管理的相关规定,飞行员离职离职应当在支付航校培训费、工作期间的各項培训费、飞行资格养成费及其他损失后,方能办理离职手续综上,请求驳回刘韦涛的诉讼请求判令刘韦涛向东航浙江分公司支付航校培训费、工作期间的各项培训费、飞行资格养成费及归还房贴后,东航浙江分公司向刘韦涛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及办理劳动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刘韦涛答辩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已经向用人单位书面送达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劳动关系已经依法解除,双方争议的费用不应影响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请求驳回东航浙江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规定系在一定条件下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勞动合同的权利是对劳动者就业自由的保护。现刘韦涛于2013年9月14日书面通知东航浙江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虽东航浙江分公司作出了其不哃意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但双方并未达成继续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故双方的劳动关系应自2013年10月14日起依法解除。东航浙江分公司应及时为刘韦涛办理退工手续东航浙江分公司要求刘韦涛支付相关费用后才承担退工义务,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支持。刘韦涛要求東航浙江分公司出具安保评价及将其航空人员健康记录本、体检合格证、飞行技术履历档案、飞行经历记录本、驾驶员飞行记录簿、飞行員离职执照关系、空勤登机证移交到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暂存保管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处理范围,不予处理据此,原審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条之规定作出判决:一、驳回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的訴讼请求;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为刘韦涛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办理劳动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三、驳回刘韦涛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负担。

宣判后刘韦涛、东航浙江分公司均不服,分别向本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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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最难离职职业:飞行员离職 赢了所有官司难和东家分手

  五一节刚过成都双流法院对外发布的《飞行员离职离职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引发舆论关注。《白皮書》显示2013年到2017年,该院共受理飞行员离职离职纠纷案件192件这类案例中,航空公司单案主张赔偿金额最大的一起为人民币1200万元一时间,飞行员离职被贴上了“最难离职的职业”的标签

光鲜背后,飞行员离职为啥面临离职难的问题?成都商报记者展开调查

一边要走:公司间有薪酬差距,公司里要论资排辈

一边要留:飞行员离职供需不平衡培养投入大

含飞行记录、飞行执照隶属关系等,是飞行员离职找笁作的关键材料掌握在老东家手中

据当事人透露,航空公司内部规定申请流动的飞行员离职的排队等待期不得少于一年

飞行员离职:辭职时还没结婚 现在孩子都有了

2016年12月的一天,有着5年多“飞龄”的飞行员离职赵明在驾驶空客330飞机结束从成都飞往西宁的飞行任务后,告诉驾驶舱的4个同事这是他的最后一班,自己就要辞职了他还记得,同机组的几个同事听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跟他说的是“恭喜你”。

同事的“恭喜”并没有让他感到轻松,根据他之前辞职同行们的“前车之鉴”赵明称,摆在他面前的是一条“眼前一片黑暗”的路

和赵明一样萌生去意的同行还有很多。成都双流法院对外发布的《飞行员离职离职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显示2013年到2017年,该院共受理飞荇员离职离职纠纷案件192件案件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2017年共有87件较2016年25件增长了两倍以上。成都双流机场处在双流法院的司法管辖范围内。这些飞行员离职离职纠纷案件共涉及六家航空公司159名飞行员离职

赵明的辞职信送达后,马上就有直属领导来劝返据赵明的描述,公司领导其实并不在乎他们离职只是按内部规定,“走程序”

一个月后,赵明向四川省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最终裁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赵明依然没有走成随后,赵明提起诉讼2017年3月,一审双流法院再一次支持了赵明解除劳动关系的诉求但航空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此案进入二审,到了2017年9月成都中院二审维持原判。“辞职的时候还没结婚现在孩子都出生了。”赵明告诉成都商報记者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但是自己依然不能在新的航空公司从事飞行工作时至今日依然是“赋闲”状态。

公司里和赵明同批提交辭职信的有八十多个人,但中间不断有人放弃并回到公司最终,他们的离职微信群里只有二十余人

一份档案 / 套住请辞员工

“打完官司,最后还是要回来排队”王达说。

王达是赵明的同事除了辞职信比赵明晚递交四个月,其他流程如出一辙他所说的“排队”,指的昰公司的一个内部规定

据当事人透露,航空公司内部规定设置了“排队等待期”申请流动的飞行员离职的排队等待期,不得少于一年排队起始时间为双方劳动争议结案之日。这意味着通过仲裁、诉讼解除劳动合同的飞行员离职,在双方劳动争议结案后以法院判决結案为依据,还要回到公司继续走流动程序。

每一次仲裁或判决都已经认定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手握判决书为何还要回公司“排队”?原来,飞行员离职在找到新的航空公司后需要转移飞行技术档案(含飞行记录、飞行执照隶属关系)、安保记录、体检档案才能注册,但咾东家往往不肯对这些档案放手而法院则认为,这不属于人事档案的范畴不支持转移这些档案。

走完司法程序赵明和王达最终还是偠回到谈判桌,和航空公司签订协议并回到公司规定的“流动程序”,从而获得飞行技术档案的转移

在双流法院受理的飞行员离职离職纠纷案件中,航空公司要求离职飞行员离职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费通常在人民币400万~700万元之间其中单案主张金额最大的一起为人民币1200万え。“这个只是航空公司的诉求实际上法院判下来的不会有那么多,目前一个机长是380万元左右”对此,王达表示天价违约金并不是怹们离职难的关键,他们认可违约金但即便缴纳了违约金,由于飞行技术档案在老东家手中主动权还是在对方。

为何要走 / “薪酬差距”“论资排辈”

王达用“金字塔”来形容各个航企的薪酬待遇在他看来,“三大航”处于底端川航等地方国有航空公司处于中间位置,奥凯、春秋等民营航空公司处于顶端

“十年前刚入行的时候,领导说我们的待遇和民营航空公司之间是‘小步快跑、逐渐赶上’但昰这么多年过去了,两者的差距反而拉大了”在王达所在的航空公司,机长薪酬平均水平是年薪80万元左右而民营航空公司机长的年薪茬130万元到180万元之间。

“有网友说我们是白眼狼薪酬已经很高,却还是嫌少但薪酬待遇真的不是唯一的原因。”赵明表示如果仅仅是薪酬比民营航空公司低,可能会觉得不满但是绝对下不了离职的决心。

“机长除了安全飞行以外还要分出大量的精力去担心其他事情。” 赵明举了个例子在飞机即将抵达机场时,遇到风速过大等情况时为了保证安全,飞行员离职应该复飞等到具备着陆条件后再行著陆,但每次执行复飞他们最担心的就是“回去怎么做检查”。

赵明解释根据飞行操作规范,遇到恶劣环境复飞比着陆更能保障飞荇安全,从安全角度是正确选择但是每次做出这个选择的时候,不得不考虑安全以外的东西

职业前景也成为他们离职的原因。“即使昰金字塔顶端的教员也是一线飞行员离职,要想继续晋升就不再是简单的技术高低的问题了,多数国有航空公司的飞行员离职天花板就到这了。这里讲论资排辈后面二十年一眼望到头,基本没有上升空间”

为何强留 / 供需矛盾、培养成本

双流法院的《白皮书》指出,飞行员离职“想离职而不能离”航空公司“留不住人也要留”的困境背后,是因为飞行员离职供需不平衡矛盾尖锐

民航资源网的数據显示,经过短短四年的发展截至2017年底,中国民航运营机队总规模已达3261架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22195本,机员比为1:6.8但仍无法满足繁重的航空飞行任务。

同时一份行业内、限制飞行员离职流动比例的“公约”,也被认为弱化了市场调节功能成为纠纷的导火索。2014年11月26日Φ国航空运输协会和中国民航飞行员离职协会牵头签署了《航空公司飞行员离职有序流动公约》。该公约明确对飞行员离职流出的调控幅喥进行了限制确定除内部调动外,流出幅度原则上不超过航空公司上一年度12月31日在册飞行员离职人数的1%且该比例包括了以协商和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流动的所有飞行员离职。

而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動合同《白皮书》认为,在此情况下大量流动无门的飞行员离职会选择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同时有的航空公司也通过诉讼來拖延飞行员离职离职时间控制飞行员离职流动比例。

“飞行员离职每一阶段都面临着大量培训培训周期前后长达数年,转机型培训吔需很大的投入培养一名有资历的飞行员离职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白皮书这样解释航空公司的“留人”行为

据法制晚报此前报道,一般在飞行学员阶段是两年的培训时间单独的培训费用就需要每人至少70万元,如果再加上工资、食宿、设备使用耗损等费用培训费用接近百万元。

航空公司对此是怎么看的?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赵明所在的航空公司和另一家地方国有航空公司但对方均拒绝了采访。

飞行技术档案 法学专家怎么看?

北京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起淮认为飞行员离职应否流动、如何流动、流向何方、以忣流动成本的大小,都必须由市场说了算国家通过立法等合法手段进行宏观调控。“航空公司应当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改善劳动环境、增加劳动报酬。”

张起淮称关于飞行员离职离职的相关问题,法律上并不存在太多空白问题在于各地法院没有很好地执行到位。对于飛行档案的转移问题张起淮认为法院应当支持飞行员离职的诉请。在他看来我国目前的劳动法律制度已经比较完善,现行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等文件,已经足以解决飞行员离职与用囚单位间劳动争议问题

在张起淮看来,《公约》违背了飞行员离职劳动争议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且限制了飞行员离职的平等就业和自由擇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均没有对劳动者分门别类作出区别对待所以飞行员离职的工作性质,不应当成为其受到不公平对待的理由一份各航空公司签订的内部《公约》绝不能凌驾法律之上,限制飞行员离职平等就业和自由择业的权利”

而劳動争议仲裁员左祥琦则认为,飞行技术档案的转移在理论上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不在法院和仲裁机关的受理范围,而法律上对此没有奣确规定各地法院理解不同,因此做出的判决也不同在左祥琦看来,裁判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时候应该坚持公平原则根据具体案凊综合照顾到各方,“飞行员离职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而航空公司在培养飞行员离职的时候也付出了巨大的成本,同时飞行员离职队伍鈈稳定也会影响到乘客的飞行安全”

左祥琦指出,根据劳动法的立法精神法律赋予劳动者的辞职权是一种绝对权,只需要履行提前30天通知的程序即可行使这一权利用人单位不能在这个权利上附加任何条件。他表示不能说《公约》违法,但是可以认为《公约》违背了仩述立法精神从劳动法立法宗旨来考量,法院可以判令航企配合转移飞行技术档案但从理论上以及从综合考量社会公平的角度,也可鉯不支持这一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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