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8日在公司办了离职工资是25號结算1月的,25日依然没有发我工资公司的理由是要我自己将一年的社保自己付的部分扣掉。 我离职的时候已经拿到了劳动手册和退工单同时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直没有签,是2016年2月3日补签的当时没有一式两份,我走的时候要了我的那一份加盖了公章,但是其中并沒有填写薪资的具体金额我不知道这个是不是算无效合同) 同时我让财务开具了一张凭证,写明欠我1月的工资在25号会打入我的工资卡中(加盖了公章的); 还有就是我们的工资卡是公司一起去办理的但是工资的打款不是公司账户,是老板弟弟的私人卡不知这样的交易憑据是否能作为工资的来源,我们没有工资条 请问通过是否能顺利拿到拖欠的工资?
□本报记者 吴晓强 |
我是提示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1個月后办理离职手续时,是不是当场给我开退工单有没有这样的规定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是提礻1个月向提出辞职1个月后办理离职手续时,是不是当场给我开退工单还我的劳动手册,公司有没有权力托几天再给 之前有同事在办離职时没有当场开退工单退还劳动手册,说15天内给有没有这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