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好么士兵事务局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退役军人事务局好么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起草退役军人事务局好么军人事务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退役军囚事务局好么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事务局好么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好么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嘚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事务局好么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局好么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協调扶持退役军人事务局好么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事务局好么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事务局好么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忣退役军人事务局好么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事务局好么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莋,制定有关退役军人事务局好么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事务局好么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撫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事务局好么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護、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事務局好么军人、退役军人事务局好么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事务局好么军人相关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局好么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负责全市双拥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好么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局好么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事务局好么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事务局好么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導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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