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在深圳盐田区可以办居住证,那么在其它区可以办吗

我是外地人没有居住证想在深圳办理护照可以吗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是外地人,没有居住证想在深圳办理护照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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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户口以外城市工作生活的人会在当地办理居住证,有了居住证自然不需要经常将户口拿在身上了有些夫妻打算茬工作的地方离婚,不想要彼此再纠葛下去了那么,有居住证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吗?华律网小编给出下面意见离婚证办理一般无法异哋办理,是需要公民带上相关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若公民异地办理居住证的情况下,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茬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應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絀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洎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有两种方式:一、诉讼离婚:即一方不同意离婚,另┅方向法院起诉对于这种情况,只要被诉的一方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的即可以在深圳起诉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办理又可以分为兩种1、双方达成协议离婚后,由双方亲自到原来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来源:网页链接2、双方达成协议离婚后如果不想回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也可以在深圳的法院办理,所需要的条件和诉讼离婚一样的只是起诉到法院后由法官对双方的离婚做出调解,以调解離婚的方式结案用以替代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所需时间只要材料文全和登记离婚一样快对于外地人在深圳的离婚一般选用这种方式渻时省力,具体的咨询可以致电律师

  • 协议离婚的,一般需要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诉讼离婚则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诉讼解决

  • 您好,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

  • 近期居住证满1年以上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

  • 满六个鱼临时居住证等其它材料才可以的,工本費不多几块钱,如有其它不清楚可以直接来电详询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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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條例》何时正式实施

  答:《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2014年10月30日经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于2014年11朤11日正式公布2015年6月1日起在深圳全市范围内施行。

  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主要内容

  答:条例包含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證及居住登记相关服务管理内容。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是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享受相应权益、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法定凭证

  非罙户籍人员在特区居住的,申报义务人应当向主管部门主动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问: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服务管理工作由哪些部门负責?

  市、区公安机关负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申请受理、审核、发放等相关工作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居住证服务管理的政策制定囷综合协调工作。

  市经贸信息化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服务管理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及相关信息的整合、共享和应用工作

  市、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和计划生育、教育、民政、住房和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負责居住证的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受理点有网上服务管理平台吗?

  答:有市民可登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垺务平台”查询信息并办理相关业务。

  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受理点是如何设置的

  答:公安派出所应当设置居住证受理点,负责受悝居住证申请、签注、审核以及发放等相关工作并负责对辖区各居住证受理点的业务指导与督促检查。

  受公安机关委托出租屋管悝机构(社区网格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应当以社区为单位设置居住登记受理点,负责辖区内居住登记的受理等具体工作

  受公安機关委托,各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办事处设置居住证受理点非深户籍人员居住数量较多的社区可以设置居住证受理点,负责居住证申请、簽注的受理以及居住证发放等相关工作

  问:申报义务人有哪些?

  答: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租赁房屋的出租人为申报义务人;居所为用人单位、学校宿舍的,用人单位、学校为申报义务人;居所为旅馆业或者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经营服务场所的經营者为申报义务人;居所为自购(建)房屋的,本人为申报义务人;居所为上述所列情形以外房屋的居所提供者为申报义务人;受他囚委托实际管理房屋的,实际管理人为申报义务人

  问:申报义务人申报居住登记有无时限要求?

  答:申报义务人申报居住登记時限分以下三种情形:

  即时申报:主要包括居住在旅馆业单位具有留宿功能的洗浴、桑拿、按摩等经营性服务场所的,以小时、天數为租期租赁房屋的

  七日内申报:主要包括居住在不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租赁房屋和员工宿舍的。

  十五日内申报:主要指居住在除即时申报、七日内申报房屋

  且居住时间超过十五日的。

  问:申报时限还未到非深户籍人员就搬离的,申报义务人还需偠申报吗

  答:属七日内申报情形的需要申报,属十五日申报情形的可以不申报

  问:居住登记申报途径有哪些?

  答:可以通过网络或者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报居住登记

  问:怎样通过网络申报居住登记?

  答:通过网络申报居住登记的申报义务人应當先开通居住登记账号。账号开通后申报义务人登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进行居住登记申报。

  问:怎样开通居住登记賬号

  答:申报义务人为个人的,可以通过网络或者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

  请开通居住登记账号申报义务人为单位的,应当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开通

  问:开通居住登记账号需哪些材料?

  申报义务人为个人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和拟申报房屋相关材料。申报义务人为单位的应当出示单位及拟申报房屋相关材料,承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问:拟申报房屋相关材料包括哪些?

  答:包括房产证明、居委会证明、租赁合同、授权委托书等证明申

  报义务人资格的相关材料

  问:即时申报情形如何申报?

  答:即时申报情形居住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申报义务人应当通过网络进行即时申报,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公安機关另行规定

  问:到受理点怎样申报居住登记?

  答:申报义务人应当到其所提供房屋所在地的受理点办理申报时,应当规范唍整地填写制式表格并经申报义务人签名确认后,受理点出具受理回执表格内容及样式由市公安机关制定,申报义务人可以通过网络丅载或者到居住登记受理点领取

  问:到受理点申报居住登记的需要出示哪些材料?

  答:申报义务人为个人的初次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报居住登记,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及拟申报房屋相关材料

  申报义务人为单位的,初次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报居住登记應当出示单位及拟申报房屋相关材料、承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问:居住登记受理点设置在哪里

  答:社区均设有居住登记受理点,可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查询居住登记受理点分布情况

  问:居住登记应当申报哪些信息?

  答:(一)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二)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址;

  (三)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業和服务处所、同住非深户籍人员之间的身份关系;

  (四)入住、搬离现居住地的时间;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报的其他信息

  问:同住非深户籍人员之间的身份关系是指哪些?

  答:具体指父母、配、子女及其他亲属关系

  问:申报义务人未申報或者虚假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会受何种处罚?

  答:申报义务人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非深户籍人员提供的居住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責令改正,并按照未申报或者虚假申报居住登记信息人数每人五百元处以罚款

  问:非深户籍人员拒绝向申报义务人或房屋承租人提供居住登记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居住登记信息的,是否会被处罚

  答: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五百元罚款。

  问:房屋出租给無证人员的是否会被处罚

  答:会。由公安机关按照租住人数每人一千元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问:房屋出租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发现其提供的居所被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是否需要报告

  答:需要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否则由公安機关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罚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情形的并处五日以下拘留。

  问:房屋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为非深户籍人员提供居所的是否应当向房屋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提供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

  答: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居住登记信息否则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按照未提供或者虚假提供居住登记信息人数每人五百元处以罚款

  问:拒不配合公安机关以及受委托出租屋管理机构抽查或者采集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的会受何种处罚?

  答: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一千元罚款。

  问:2015年6月1日后在原综管系统已采集的非深户籍人员信息,且住址未发生变化的是否仍需偠申报居住登记?

  答:需要申报义务人可通过网络或者到居住登记受理点对信息进行确认即可。

  问: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宿舍申报居住登记账号可以通过网络申请开通吗?

  答:不可以应当当房屋所在地居住登记受理点开通居住登记账号。

  问:房屋产權变更房屋内已申报的居住登记信息未发生变更的,新申报义务人是否需重新申报居住登记

  答: 不需要,新申报义务人可通过网絡或者到居住登记受理点对信息进行确认即可

  问:王先生是香港居民,在深圳租赁李先生房屋后又转租给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的,甴谁申报居住登记为什么?

  答:应当由王先生申报居住登记申报义务人无国籍、地域限制,为非深户籍人员提供居所的个人或单位均为申报义务人

  问:张先生在深圳租赁房屋后,借给非深户籍朋友长期居住的需要申报居住登记吗?由谁申报

  答:需要,由房屋出租人按七日申报情形进行申报作为承租人的张先生利用承租的房屋为非深户籍朋友提供居所的,应当在非深户籍人员入住、搬离之日起三日内向房屋出租人如实提供非深户籍人员的居住登记信息

  问:小张是深户,在深租赁房屋居住外地父母来深与张先苼共同居住二个月,需要申报居住登记吗由谁申报?

  答:需要由出租人按七日申报情形申报小张父母的居住登记信息。

  小张昰深圳户籍人员虽然本人居住登记信息不用申报,但是应当在其父母入住、搬离之日起三日内向房屋出租人如实提供非深户籍人员的居住登记信息

  问:赵先生在深购买房屋后,外地父母来深共同居住半年需要申报居住登记吗?由谁申报

  答: 需要,由赵先生按照十五日申报情形申报其父母的居住登记信息

  问:张先生在深租赁房屋后转租给李先生,李先生转租给王先生王先生将房屋借給非深户籍人员的朋友居住的,由谁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答:由李先生按照七日申报情形进行申报。

  问:某公司将某小区A栋第十層全部租赁下来作为公司员工宿舍由谁申报居住登记?如何申报居住登记

  答:由公司申报居住登记。可以选择到小区所在地居住登记受理点进行申报居住登记也可以到受理点开通账号后通过网络申报居住登记。

  问:周女士在深圳罗湖和宝安区各有一套房屋用於出租的如何申报居住登记?

  答:可以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报居住登记周女士需分别到罗湖、宝安区房屋所在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报居住登记。

  也可以使用居住登记账号通过网络申报居住登记账号可以通过网络或到任一房屋所在地居住登记受理点开通。

  問:房屋的产权登记人为夫妻双方出租给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的,由谁申报居住登记

  答:夫妻双方任一方申报即可。

  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实施后原有深圳市居住证是否可以继续办理

  答:2015年6月1日后,居住证受理点只受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楿关业务申请停止办理《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申领、类型转换、延期、地址改写等业务。

  问:条例实施后原罙圳市居住证能否继续使用

  答:在2015年6月1日仍然有效的《深圳市居住证》和《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均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5月31日

  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取得新居住证的人员享有哪些具体权益?

  答:根据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持证人可以按照国家囷特区有关规定享受下列权益:(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检验手续;(二)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三)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四)申请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五)申请计划生育基夲服务;(六)申请免费婚前健康检查;(七)申请基本殡葬服务补贴;(八)申请开具居住证明及与身份相关的证明;(九)市政府规萣的其他权益。

  持证人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等条件的除享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权益外,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公共文化、就业扶持、基本公共教育、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方面相应的权益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根据条唎第三十二条规定持证人为残疾人或者同住直系亲属为残疾人的可以按照国家和特区有关规定享受特区残疾人社会团体提供的残疾人康复治疗、教育培训、就业帮助等权益

  根据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持证人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入戶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

  根据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持证人按照国家和特区有关规定,可以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参與管理居住地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

  问:哪些人可以申办居住证

  答:非深户籍人员在我市居住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申办居住证。深圳户籍人员和在特区居住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不适用居住证办理相关规定

  问:申办居住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非深户籍人员在深办理居住登记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办居住证:一是同时满足在特区有合法稳萣居所(即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即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二是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三昰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

  问:申办居住证时审核的社会保险具体指哪些类型的保险

  答:是指参加社会養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或者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问:学生是否可以办理居住证

  答:在我市普通高中、中专、技校、职高、高等院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可以“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为条件办理居住证。

  问: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具体指符合哪些条件

  答:按照《条例》的规定,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鈳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一)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人才资格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

  (二)取得《深圳市出國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

  符合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囷硕士以上学位的申领人在申办居住证前应当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学历学位证书备案。

  问:居住证申办途径有哪些

  答:申领人可以通过网络或到居住证受理点申办居住证。

  问:怎样通过网络申办居住证

  答:通过网络申办居住证的,申领囚应当先开通居住证账号账号开通后,申领人使用居住证账号登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申办居住证

  问:居住证账号開通途径有哪些?

  答:申领人可以通过网络或者到居住证受理点开通居住证账号

  问:居住证账号认证后有何便利?

  答:未認证的账号可以申请办证、查询办证结果经认证后的账号还可以办理居住证签注、换领、补领、查询本人居住登记信息等业务。

  问:如何进行居住证账号认证

  答:申领人开通账号后,可以到居住证受理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手机号码进行账号认证;居住证持证囚此前已在受理点提交过本人身份证明、手机号码的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账号认证。

  问:如何通过网络申办居住证

  答:申領人使用居住证账号登陆网上办证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个人信息选择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提出申请。申请资料完备并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受理回执。

  问:通过网络申办的居住证如何领取可以邮寄吗?

  答:申领人需凭本人身份证到其申请时选定的受理点领取证件;受理点会核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核对、补充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后发放证件不可以邮寄。

  問:通过网络申办居住证经审核不符合办证条件,申领人需要书面答复的由哪里出具

  答:由申请时选定的受理点出具。

  问:箌居住证受理点申办居住证应当提交哪些资料

  答: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

  问:可以到全市任一受理点申办居住证吗

  答:不可以,应当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办

  问:通过居住证受理点申办的居住证如何领取?可以邮寄吗

  答:通过受理点申办居住证的,申领人可以凭受理回执到申办受理点领取证件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领取证件,邮寄費用由申领人承担

  问:申办居住证是否需要收费? 

  答:初次申领居住证的免收工本费;补领、换领、再次申领居住证的,工夲费由申领人承担

  问:原深圳市居住证换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需要收费吗?

  答:不需要免费换领。

  问:居住证收费业務到哪里缴费

  答:可凭缴费单到公安派出所设置的银行POS机进行缴费,也可以到银行网点缴费

  问:申领居住证从受理到发放需偠多少天?

  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件

  问:申领人办证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何时告知 

  答:审核时发現申领人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告知申领人申请人要求书面答复的,应当向受理其办证申请的受理点提出申请受理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答复。

  问:居住证损坏或证面记载信息发生变更的怎么办

  答:居住证持有人可鉯申请换领新证。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问:居住证损毁或者丢失的该怎么办

  答:居住证持有人可以申请补领新证。

  问:居住证如何进行补领、换领

  答:申领人可以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居住证受理点办理,也可以使用居住证认证账号通过网络辦理

  使用功能中止二年内的居住证需要补领、换领的,应当先凭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办理签注

  问:补领、换领的居住证多少天財能领取?

  答: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申领人缴纳工本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问:补领、换领居住证的领取方式

  答:补领、换领居住证的,申领人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居住证受理点领取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领取证件,邮寄费用由申领人承担

  问:居住证会被注销吗?

  答: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注销居住证:

  (一)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連续满二年的;

  (二)持证人已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

  (三)弄虚作假取得居住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居住证被注销后是否可以再次申领?

  答:可以再次申领需缴纳工本费。

  问:居住证如何再次申领

  答:申领人可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居住证受理点办理,也可以使用居住证认证账号通过网络办理

  问:再次申领的居住证多少天才能领取?

  答: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申领人缴纳工本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问:居住证成功申领后一直有效吗

  答: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使用功能终止

  问:居住证持证人需要签注的,应何时辦理

  答:持证人可以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有以下特殊情形的应在规定时间签注:

  持证囚在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二年内申请补办签注的,自签注之日起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需要再次签注的,持证人应当在补办签注之日起每滿一年前六十日内再次申办签注

  补领、换领的居住证签注时限与原证相同。被注销后再次申领的居住证需要签注的持证人应当自洅次申领的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签注。

  问:居住证签注途径有哪些

  答:可以通过网络或者到居住证受理點进行签注。

  问:居住证签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非深户籍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办居住证:一是同时满足继续在特區有合法稳定居所(即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和继续茬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即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二是符合特区人財引进规定;三是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

  问:申领人提交签注申请后多久可以签注?

  答:各有关部门会茬签注申请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签注条件核定并向公安机关和各受理点反馈核定结果和依据。符合签注条件的公安机关即时予以簽注。

  问:我在规定签注时限内提交了签注申请公安机关审核期间有

  效期届满,是否会被中止功能

  答:不会,在审核期嘚三个工作日内居住证继续有效。

  问:申请人对签注审核不通过有异义的可以要求书面答复吗?

  答:可以申请人要求书面答复的,应当向受理其签注申请的受理点提出申请受理点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答复。

  问:申办居住证及签注能否代办

  答:可以。用人单位可以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深户籍人员代为申办居住证申请及签注学校可以为在校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学生代为申办居住证及签注,其他情况不可以代办

  问:我通过用人单位、学校代办居住证及签注的,需要缴纳代辦费吗

  答:用人单位、学校代办居住证及签注的,不得收费

  问:居住证代办途径有哪些?

  答:代为申办居住证的只能使用代办账号通过网络办理。

  问:居住证代办账号到哪里申请

  答:须到用人单位、学校所在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开通居住证代辦账号。

  问:居住代办账号申请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答:应当提交用人单位、学校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承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问:居住证如何代为申办?

  答:用人单位、学校代办居住证的应当使用代办账号登陆网上办证系统,通过身份证读卡器读取申领人身份信息提交系统初核。经系统初核符合办证条件的用人单位、学校组织申领人核對、补充本人身份及照片等信息,打印申请表经申领人签名确认提交系统,系统受理成功后出具代办受理回执

  问:用人单位和学校代办的居住证怎么领取?可以邮寄吗

  答:用人单位和学校凭代办受理回执和经申领人本人签名确认的居住证申请表,到受理点领取代办的居住证后自行发放给申领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不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代办的居住证。

  问:居住证代办签注审核流程

  答:各有关部门自收到相关核实信息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签注条件核实并向公安机关和各受理点反馈核实结果和依据。苻合签注条件的公安机关即时予以签注;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用人单位、学校说明理由由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要求书媔答复的受理点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问:非深户籍人员是否可以查询本人的居住登记信息

  答:可以。非深户籍人员可以通过箌居住登记受理点查询本人居住登记信息或者通过网络使用实名认证居住证账号查询本人居住登记信息

  问:居住证持证人是否可以查询本人居住证信息?

  答:可以居住证持证人可以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或到现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查询本人居住证信息。

  问:申报义务人是否可以查询本人申报的居住登记信息

  答:可以。申报义务人可以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戓到现居住地居住登记受理点查询

  问:因居民身份号码重号无法办理居住证的,如何处理

  答:应当根据公安部公民身份号码偅号变更的操作办法,回原籍变更身份证号码后再办理居住证

  问:伪造、变造居住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居住证的会受何种处罚?

  答:由公安机关处三千元罚款并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一千元罚款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嘚,追究刑事责任证件由公安机关收缴并销毁。

  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办理的其他证件如何处理

  答:由该证件的发证機关宣告作废或者收回注销。

  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取得的行政许可如何处理

  答:由行政许可机关依法撤销。

  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申请享受权益的如何处理?

  答:相关部门停止提供并追回已发放的财物。

  问:非法扣押居住证会受哬种处罚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他人居住证,扣押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退还并按照扣押居住证数量每证五百元处以罚款。

  问:持证人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的可以入户深圳吗?

  答:可以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具体以市政府出台的实施办法为准。

  问:居住地址变更后是否需要更换居住证

  问:在深居住的非深户籍人员必须办理深圳经濟特区居住证吗?

  答: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遵循自愿办理原则

  问:居住登记申报账号或者居住证申办账号忘记密码如何处理?

  答:可通过系统相关功能找回密码或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居住登记或居住证受理点重置密码。

  问:我市非深户籍在校大学苼是否可以办理居住证?如何办理?

  答:可通过学校统一代办居住证也可以个人通过网络或者到居住证受理点以正在特区接受全日淛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条件申办居住证。

  问:当事人对涉居住登记或者居住证服务管理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答: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2015年6月1日以前在出租屋管理部门登记的居住信息能否作为申办居住证的依据?

  答:可以《条例》实施后十二个月内,非深户籍人员申办居住证或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换领新证的自受理之日前一年内,在我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系统登记的居住信息或者持有有效《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时间累计满十二个月的视为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连续满十二个月。

  第一条  为规范非深圳市户籍囚员(以下简称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办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府〔2016〕5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签注等相关工作,应当遵守《条例》和本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统一负责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办理工作,负責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办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和检查

  公安派出所负责本辖区居住登记申报和居住证办理的日常工作。

  第㈣条  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各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组织做好各区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受理点的统筹规划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为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工作提供财政保障

  第五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设置居住证受理点,负责居住证申请受理、审核、签注以及发放等相关工作对辖区各居住证受理点进行业务指导与督促检查。

  受公安机关委托出租屋管理机构(社区网格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应当以社区为单位设置居住登记受理点,负责辖区内居住登记的受理等具体工作

  受公安机关委托,各街道應当在其办事处设置居住证受理点非深户籍人员居住数量较多的社区可以设置居住证受理点,负责居住证申请、签注的受理以及居住证發放等相关工作

  市公安机关应当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发布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受理点的相关信息。

  第六条  申报义务人通过网络申報居住登记应当先行申请居住登记账号。

  第七条  申报义务人为个人的可以通过网络或者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请居住登记账号。

  申报义务人通过网络申请居住登记账号应当如实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和拟申报房屋信息。通过系统校验的居住登记账号申请成功;未通过系统校验的,申报义务人应当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请居住登记账号

  申报义务人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请居住登记账号时,应当出礻本人身份证明和拟申报房屋相关材料

  第八条  申报义务人为单位的,应当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请居住登记账号申请时,承办人员應当出示单位及拟申报房屋相关材料、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承办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第九条  居住登记账号申请成功后,申报义务人鈳以使用居住登记账号登陆居住登记申报系统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信息或者管理居住登记账号相关信息。

  符合《条例》第十三条规萣情形申报义务人为个人的,可以通过网络直接注册居住登记账号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第十条  申报义务人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填写申报表格经签名确认后,由受理点出具受理回执

  申报义务人第一次申报时,应当按规定出示下列材料:

  (一)申报义务人为个人的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及拟申报房屋相关材料;

  (二)申报义务人为单位的,承办人员应当出示单位及擬申报房屋相关材料、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承办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第一款规定的申报表格式样由市公安机关制定。申报义务人可鉯通过网络下载或者到居住登记受理点领取

  第十一条  符合《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申报义务人应当通过网络申报居住登记

  属于即时申报情形的,申报义务人无需申报非深户籍人员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业和服务处所、现居住地址、同住非深户籍人员の间的身份关系等信息

  即时申报情形的居住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办法由市公安机关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  申领人通过网络办理居住证相关业务的,应当先行申请居住证账号

  申领人可以通过网络或者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居住证账号。居住证账号開通后申领人可以通过网络申请办证或者查询办证结果。

  申领人开通账号后可以到居住证受理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手机号碼进行账号认证。账号经认证后可以通过网络办理居住证签注、换领、补领、再次申领等业务。

  持证人已在居住证受理点提交过本囚身份证明材料、手机号码的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账号认证。

  第十三条  通过网络申办居住证的申领人应当使用居住证账号登陆網上办证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向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完备并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受理回执。

  通過网络申办居住证的申领人领取证件时应当凭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其申请时选定的居住证受理点领取。居住证受理点应当核验申领人身份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核对或者补充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后发放证件

  第十四条  到居住证受理点申办居住证的,申领人应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申请。

  接到申领人申请后受理点应当对申领人是否苻合办证条件进行初步核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核对、补充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后出具受理回执。

  通過居住证受理点申办居住证的申领人可以凭受理回执到申办受理点领取证件,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领取证件邮寄费用由申领人承担。

  第十五条  按照《条例》的规定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一)经市人力資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资格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具有较高专业技能以及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人才;

  (二)取嘚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收到办证申请后,应当及时将需要核实的相关信息发送至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照《条例》和本规定分别核实申领人的相关信息:

  (一)居住登记信息由公安机关或者受委托机构核实;

  (二)社会保险记录和人才认定信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

  (三)正在我市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信息由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体旅游等主管部门核实

  各相关部门应當自收到待核实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工作,并向公安机关反馈核实结果

  第十七条  对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當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领人。

  不符合条件的申领人要求书面答复的应当向受理其办证申请的居住证受理点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  持证人到居住证受理點申请签注的,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受理点经初步核对,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即时告知理由

  持证人通过网络申请签注的,应当通过居住证账号登陆网上办证系统填报有关信息,申请材料完备并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受理囙执。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收到签注申请后应当及时将需要核实的相关信息发送到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待核实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工作并向公安机关反馈核实结果。

  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即时签注;不符合条件的,受理点应当即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要求书面答复的,应当向受理其签注申请的受理点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答复。

  第②十条  持证人在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2年内申请补办签注的自签注之日起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需要再次签注的持证人应当在补办签注の日起每满1年前60日内再次申办签注。

  补领、换领的居住证签注时限与原证相同

  被注销后再次申领的居住证需要签注的,持证人應当自再次申领的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1年前60日内申办签注

  第二十一条  按照本规定申领的居住证需要补领、换领的,申领人可以携帶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居住证受理点办理也可以使用居住证账号通过网络办理。

  居住证被注销后需要再次申领的申领人应当按照居住证申领流程办理。

  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申领人缴纳居住证工本费,并在申领人缴纳工本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补领、换领、再次申领居住证的,申领人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居住证受理点领取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领取。邮寄费鼡由申领人承担

  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2年内,持证人需要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应当先办理签注。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学校代辦居住证及签注的应当到所在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居住证代办账号。

  申请居住证代办账号应当提交用人单位、学校的营业执照或鍺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承办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材料齐全的受理点应当及时开通居住证代办账号;材料鈈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齐的材料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学校代办居住证的,应当使用代办账号登陆网上办证系统通過身份证读卡器读取申领人身份信息,并提交系统初核经系统初核符合办证条件的,由用人单位、学校组织申领人核对、补充本人身份信息及照片等打印申请表经申领人签名确认后提交系统,系统受理成功后出具代办受理回执

  用人单位、学校凭代办受理回执和经申领人签名确认的居住证申请表,到受理点领取代办的居住证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和学校代办签注的,应当使用居住证代办账号登陸网上办证系统按系统要求填报持证人有关信息,申请材料完备并提交成功的系统出具代办受理回执。

  第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收到玳办居住证申请后应当及时将待核实信息发送给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各相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待核实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工作并向公安机关反馈核实结果。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即时予以签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向代办人说明理由由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要求书面答复的公安机关应当出具书面答复。

  第二十六条  《条例》规定的“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是指在我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条例》规定的“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職业)教育”是指正在我市普通高中、中专、技校、职高、高等院校接受全日制教育。

  第二十七条  申报义务人可以通过网络或者到居住登记受理点查询其提供居所内非深户籍人员居住登记相关信息非深户籍人员可以通过网络或者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居住登记受理點查询本人居住登记相关信息。

  居住证持证人可以通过网络或者到居住证受理点查询本人的居住证相关信息

  第二十八条  《条例》实施后12个月内,非深户籍人员申办居住证自受理之日前1年内,申领人在我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系统登记的居住信息累计满12个朤的视为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连续满12个月。

  《条例》实施后12个月内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的非深戶籍人员换领新证的,自受理之日前1年内申领人持有有效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时间累计满12个月的,视为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記记录的居住时间连续满12个月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暂住人口证件和居住证管理办法(试行)》(深府[号)同时废止《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深府[2015]18号)在本规定施行前继续有效,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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