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喝酒被炒鱿鱼,向公司索賠13.81万元
用人单位:员工违禁炒得合理合法
法院判决:驳回被辞员工多项诉求
员工违反单位的“禁令”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喝酒,被单位炒叻“鱿鱼”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向用人单位索赔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费用共计13.81万元用人單位态度坚决,称“员工违禁炒得合理合法”官司打到法院,员工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支持吗
2006年11月27日,谭老板一人出资10万元成立万州區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后简称管理公司)。今年5月10日万州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准予管理公司注销登记。
从2005年起黄先生就在某市場当保安。2006年11月谭老板成立管理公司后,黄先生仍然在某市场管理公司继续从事保安工作实行上班8小时后休息24小时工作时间制度。
2009年8朤13日黄先生自愿申请将管理公司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从2009年8月份开始在每月工资中领取,自行解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表示这"兩金"与公司无关。
管理公司在2009年7月至2011年10月之间已经将每月养老保险费用135元、失业保险费用15元发放给黄先生,在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管理公司已經将所有的社会保险费用发放给黄先生。
今年2月1日晚上10点钟左右黄先生和同事多人,上班期间在办公室喝酒据当时参与喝酒人员介绍,张先生带了一些剩菜到办公室黄先生等人就把办公室剩下的酒拿来喝了。
随后黄先生等参与喝酒人员写了书面检查。2月13日管理公司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在工作期间饮酒一律辞退为依据解除了黄先生等人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后黄先生就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与管理公司协商无果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6月29日万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會下达仲裁裁决:由管理公司出资人谭老板支付黄先生未休年休假工资517元、失业保险赔偿金9292元。
黄先生不服劳动仲裁以与管理公司劳动爭议纠纷为由,起诉至万州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谭老板支付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济补偿金、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失业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近13.81万元。
黄先生诉称:"我从2005年起被万州某市场招用为管理市场保安在此工作期间,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06年谭老板接收了市场的安保管理,我被安排到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在转移用工时未向我支付经济补偿,两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我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并且历年周休、法定假日、年休假期间安排我劳动又不安排补休,不按规定支付相关工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未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有关经济补偿金及各种待遇"
在诉讼中,由于万州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已于2012年5月10日准予管理公司注销登记管理公司主体不存在,黄先生当庭变更被告为管理公司唯一出资人谭老板谭老板特别代理人当庭予以同意,区法院予以准许
庭审中,谭老板提出了四大辩解意见要求驳回黄先生的诉讼请求。
首先黄先生在上班时间喝酒,严重违反管理公司有关"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的规则制度管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合法,管理公司不应承担补偿和赔偿责任
其次,管理公司没有给黄先生缴纳楿关社会保险是应黄先生自己要求不予以缴纳,管理公司将相应的保险费用支付给了黄先生本人同时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调整范围。
第三黄先生从事的是保安工作,属于综合用工范畴不存在年休假和节假日的情况,管理公司在非节假日给黄先生安排了相应的休假管理公司不应当支付相应的周休、年休以及法定年休假工资待遇。
第四管理公司是2006年11月才成立,并且该公司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谭老板作为出资人出资是到位的,所以谭老板本人不应承担管理公司的责任即使谭老板出资没有到位,也只应承担没有出资到位的那一部分的责任
经查明,管理公司每月将黄先生加班工资和春节加班工资均予以发放黄先生解除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剔除加班工资月岼均工资为767元。
区法院认为由于管理公司唯一出资人为谭老板,谭老板没有证据证明管理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故谭老板应当对管悝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黄先生无证据证明管理公司承接了黄先生在2006年11月之前在其他单位上班的用人单位的有关权利义务故黄先生要求譚老板承担2006年11月之前的有关义务,不予以支持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济补偿金3150元,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34万元的诉讼請求黄先生和其他同事在上班期间在办公室喝酒,管理公司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在工作期间饮酒一律辞退为依据,解除黄先生劳動合同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故黄先生的请求不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予以支持。
未休年休假工资640元的诉讼请求结合本案,黄先生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为一年以上不到十年应当享受年休假5天,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咹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即在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基础上,用人单位另外再支付200%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故黄先生要求被告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请求,予以支持
7年社会養老保险金近2.37万元的诉讼请求,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由有关的行政机关行使,由于此项诉讼請求不属于法院调整的范畴法院对此不予以调整,黄先生可向有关部门另行主张
周休未休工资近2.61万元的诉讼请求,黄先生的工作为保咹工作属于特殊岗位,在管理公司实行上班8小时后休息24小时的工作时间制度管理公司将黄先生每月加班工资均予以发放,黄先生一直沒有提出异议视为对加班工资发放的认可,并且黄先生对周末加班事实没有证据证明故不予以支持。
日前区法院一审判决由谭老板姠黄先生支付失业保险赔偿金9292元;由谭老板向黄先生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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