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劳务派遣对派遣人员有什么好处吗人员,取暖费是由派遣公司负责还是现

导语: 两会前夕,全国总工会提交的“国内劳务派遣调研报告”显示,6000多万劳务派遣人员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央企甚至超过2/3的员工都属劳务派遣。原来,国企员工并非人人享有高薪酬高福利,劳务派遣的滥用导致大量非正式工捧着同样的“饭碗”却长期挨饿。[]
劳务派遣职工激增至6000万,占职工总人数20%
劳务派遣突破了用工方与签约单位相一致的传统模式,在提高劳资双方雇佣效率的同时,却因劳动力使用权和处置权相分离而引致矛盾频发。据官方数字,国内劳务派
遣职工(以下简称劳务工)在2009年就达到2700万人,到2010年底,全国总工会经过广泛调查统计获得的数据是,国内劳务工已经达到6000万。按照国内职工总人数大
约3亿来计算,劳务工占到职工总人数的20%。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实际收入是其他行业职工的5至15倍。事实上,由于劳务派遣近年激增,同一行业内部甚至同一岗位
上,“身份”不同导致劳务工和正式工的待遇差别十分明显,这一状况在国企尤甚。[]
基层劳务工与正式工“混岗”,防灾抢险却长年在第一线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广州劳务派遣用工问题调查》却显示,大中型国有企业不但在生产一线
大量使用劳务工并存在“混岗”现象,而且在某些生产部门或岗位上主要或全部使用劳务工。广船集团有劳务工7700人,占职工总数的55%;广药集团有劳务工6319人,
占42.4%;广钢集团有劳务工3400人,占24%。
在全国范围内,截至2008年底,邮政和电信企业共使用劳务工93.02万人,邮递员、营业大厅服务员成为主要流向。在石油、采矿等行业,劳务工大多从事基层体力劳
动。遇到洪水、暴雨、雪灾等恶劣天气,电力、运输企业奔赴一线抗灾救灾的也往往是劳务工群体。[]
劳务工与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之间的三角关系。
干的多拿的少,与正式工收入差达3至4倍
综合不同国企劳务工薪酬待遇标准以及员工自述不难发现,正式工与劳务工在收入上存在很大差别。据河北省对3个市9家垄断行业经营单位的调查,2008年底,该省企
业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总数与企业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人数基本持平,但后者的平均工资却是前者的3至4倍甚至更多。
国企从运营成本中支付劳务工工资,不动用正式工的资源
国有企业大量使用劳务工,与企业的工资总额受国资委监管和限制有一定关系。为解决增加劳动力摊薄或突破工资总额的问题,国企通常从营销运行维护成本中支付劳
务工工资,财务上可以不动用正式工的资源。
另一种趋势是,在工资总额一定的情况下,只有人工成本占工资总额的比例下降了,管理层的年薪才能上得去,内部利益再分配(福利和企业年金)才能水涨船高。这
样就使不少国有企业更加愿意以劳务派遣方式招工。
社会保险费就低不就高,逢年过节没补贴
劳务工的社会保险费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中提取的,为了减少保险费支出,劳务派遣公司会按非正规就业的比例就低不就高缴纳,或选择性地只参
加1至2个险种。用工企业与劳务工因为没有直接合同关系,企业不必支付住房公积金,也不用为劳务工提取公益金,劳务工辞职、死亡或被辞退,没有任何补偿。
其他福利方面,在联通基层供职的劳务工表示,正式工每年享受公司组织的职工体检,每年发放两千元以上取暖费,多年来劳务工没有享受过。正式工还有“烤火费”
、“防暑降温费”、饭补、车补等多项补贴,就连话费补贴也远高出劳务工两倍多。春节前公司发放购物卡,正式工2000元,劳务工只有300元。“三八妇女节”,女
正式工有购物卡,而女劳务工什么都没有。 《人民日报》曾报道一名在电力公司工作的架线员陈学锋,作为劳务工,他没资格拿的交通、差旅、野外作业补贴加起来,甚至比工资还高。
大量正式工被迫转为劳务工,终止合同补偿低
2008年出台的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明确要求“同工同酬”。不少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或避免无固定期限合同可
能带来的纠纷,强制有10年工龄的老员工与劳务机构重新签订合同,以劳务派遣人员的名义在原单位继续从事劳动。在资方“不签约就走人”的强势之下,员工有的选
择忍气吞声,就此踏上上访维权路的也不在少数。
国企通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1年或2年的短期劳务协议,协议比较容易终止。这样一旦企业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需要裁员时,如果是正式职工,就要支付解除劳动
合同的经济补偿,裁员成本大。但如果是劳务工,由于没有直接签署劳动合同,可以避免或减少经济补偿。
有些国企不承认在本企业工作多年的劳务工属于自己公司的员工,劳务工不能加入工会,不能被选为职工代表。劳务工不可能进入领导班子,内部招聘中只有正式工才
可以参加竞聘。此外,有的劳务工受到了工伤,工伤赔偿责任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还是由用工单位承担规定尚不明确。
2010年底国内劳务工已经达到6000万。
“按身份分配”源于打破“大锅饭”的扭曲
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用工制度十分僵化,职工“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企业因而缺少活力。为改变这种状况,国家允许企业可以采
用市场化机制决定劳动用工的进出升降,目的是为了建立起市场取向的用工制度。但原有管理模式并未退出,进而形成了“计划轨”和“市场轨”并行的机制。
国企改革中,市场化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总是先在“新人”如招聘人员、劳务工中推行,“新人”多劳多得、能上能下的机制会对“老人”起到示范效果。从这方面说,
“市场轨”对“计划轨”的“鲶鱼效应”有积极意义。但“双轨制”造成了员工福利、社保方面的不平等和员工个人发展方面的不平等,“按身份分配”大行其道,显
然违背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规则。
政府考虑就业率优先,监管条例缺乏细则配套
针对劳务派遣制度被滥用,有专家指出是缺乏社会监管体系所致。事实上,2008年9月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确实较此前的讨论稿有比较明显的让步。讨论稿
曾严格规定劳务派遣只适用“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非主营业务岗位”、“原在岗劳动者脱产休息、休假需要他人临时顶岗”三类情况。还特别规定,同
一岗位连续用工超过24月以上,不得使用劳务派遣的形式。
另外,条例草案对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亦有门槛限制。但在正式文本中仅保留了“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三个弹性较大的原则,没有实施细则配套。参与
立法人士透露,2008年7月以来,中国GDP增速下滑,在珠三角、长三角,大量中小企业倒闭或者开工不足。“现在劳务派遣用工一旦收紧,有可能这些岗位就势取消,
就业率就会下降。”
劳务工大多从事基层体力劳动。
收入分配改革在两会引发热议,有数据说七个垄断行业的职工占全国职工人数不到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则占工资总额的55%。若结合大量劳务工遭受的不公
平待遇来看,仅在国企内部,更少的“富人”和更多的“穷人”之间也是沟壑丛生。本页链接:
第1个回答:
血海三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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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员工在填写工作单位时应该填写人力公司还是所在工作单位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就职于某大型国企,但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现在我准备报考工程硕士,报名表上有一个是填写工作单位,然后要求盖章。
我不知道那一栏是填我工作的国企呢还是填国企委派跟我们签合同的那家人力公司。请问应该怎么填写。
有相关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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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没有过相关报考经验,但我在劳务派遣公司工作过四年,而且就一个比你大十岁的哥哥身份来说,给你如下的二条建议吧;你报考工程硕士,应该填写你现就职的国企,而不应该填写劳务派遣公司;理由:1、劳务派遣公司和员工签合同,只是人员租赁的一种;主要是为了给你们上保险和走劳工人数的;和你工作的性质并没有关系;2、因为你是准备报考的,所以更应该填写正规一点的单位(报考是正事,你写这两个单位哪里,都会给你开绿灯盖章的,但相对报考专业来说,还是应该填写国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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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
哪个都可以,谁能给你盖章你就写哪个你问问两个单位的人事,谁能给你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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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让派遣员工与企业自身员工享受完全相同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正式的有的,劳务派遣也应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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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团队:
有啊,天津手挽手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网络公司的,每年都有,这是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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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一位研究劳动法的专家指出。
劳务派遣是企业规避政策法律剥削工人的一种手段,必须取消。
从上周全国总工会发布的“国内劳务派遣调研报告”获知,全国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已经达到6000多万,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现在决大多数行业企业一线职工几乎已经没有什么所谓正式的员工,大多数是派遣员工,他们不仅待遇最低,干活最累,而且缺乏反映问题的渠道,企业不当他们是员工,政府也不当他们职工,工会更加管不着,《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之所以呈现“非正常繁荣”状态出现,无疑是“劳务派遣制度确实是《劳动合同法》的最大漏洞,是长在《劳动合同法》身上的毒瘤”最好的证明,如果再不规范,带来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甚至可以说不堪设想的,劳务派遣制度求的只是暂时的稳定,伤害的却是公平公正,如劳务派遣制度没有规范之前,谈什么收入分配,倍增计划,无疑是纸上谈兵,抱薪救火,只会加一步拉大收入差距。这么大的一个的人群被边缘化,6000万,长期以往,后果是十分严重的,一大爆发问题,会让全社会来承担这个后果的。
温总理,您好!我是一名被派遣到国有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在此向您反映一些问题,劳务派遣制度在部分国企存在滥用的嫌疑。劳务派遣制度是解决劳动力供需平衡以及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的重要手段,确实有其存在的必要和价值,但目前各国有企业尤其是石油电力通信等大型垄断国企内部,对于劳务派遣员工的使用确实存在较大问题,我仅代表中国移动的所有劳务派遣员工,肯定您对于我们这个群体给予关注。在中国移动公司内部,存在以下一些问题:1、劳务派遣员工数量远高于正式员工数量,以移动公司为例,在市场营销、集团客户、网络技术、综合行政等每一个部门都有大量的劳务派遣员工,正式工与社会化员工的比例约为1比3左右;2、我们这些劳务派遣员工长年和正式工从事相同工作,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所谓可替代性、临时性岗位,与移动公司一年到两年签订一次劳务协议,我在移动同一岗位工作已经近4年了,也不符合劳动法关于在同一岗位连续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不得超过半年的规定;3、劳务派遣员工原来与正式员工是相同岗位,从事相同的工作内容,后来由于新劳动法颁布,针对劳动法对于同工同酬的规定,中国移动出台新政策,将原有岗位进行梳理,将所有正式工全部安排在6到9岗,将全部社会化员工安排在1到5岗,一个数字游戏,干的工作还是一样的,但是我们就被理所当然的安排在了低岗位,即便工作内容仍然不变,但我们却被“同工同酬”了,收入差距自然也就没办法缩小,一个6岗正式员工的工资奖金加上住房公积金,是一个和他做一样工作的劳务派遣员工的3倍左右就在这样的差距下,所谓的移动降薪事件竟然仍会波及广大的劳务派遣员工。诚然,这些只是眼前的问题,但我们这些大学毕业生,在走过了自己的青春岁月之后,我们是应该选择离开这个自己为之奋斗的企业自谋出路?还是指望国家政策能够让我们真正成为我们为之奉献青春的企业的真正一员呢?劳务派遣员工群体庞大,教育背景也有差别,但是我们在这个企业里辛劳半辈之后我们希望我们的付出能有回报,一个起码的回报,一个企业员工的身份而已。国家应该重视劳务派遣滥用问题,这不是解决就业的万灵丹,劳动群体毕竟有差别。我们年轻人终究会老去,昨天的毕业生,今天也要成家立业了,我们需要家庭,要看护老人,要培养下一代,我们的正常需求不能因为我们劳务派遣员工的身份而在社会上被视为异类。将近20万个问题,我知道您不可能一一过目,只能希望您如果看到我的提问,请您放在心上。
劳务派遣制度求的只是暂时的稳定,伤害的却是公平公正,如劳务派遣制度没有规范之前,谈什么收入分配,倍增计划,无疑是纸上谈兵,抱薪救火,只会加一步拉大收入差距。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短时间内曾引发了劳资关系的空前紧张。
据了解,当时很多用人单位违法实施经济性裁员,一次性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然后要求这些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约,返聘回来重新工作,由劳务公司派到企业工作的人员,其工资、保险等很多权益得不到保障。
为此,200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赴山东、福建、陕西、广东、辽宁、江苏六省,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劳动用工执法检查。
据知情人士透露,本次检查结果发现,很多国有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甚至还包括一些效益很好的央企和名牌高校,都存在大量的劳务派遣人员。而这些国有用人单位往往想方设法降低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规避应该给予职工的参加社会保险、辞退赔偿等责任和义务。
本次检查结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一些建议,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要求抓紧制定相关&“劳务派遣条例”,确保《劳动合同法》的进一步实施。
按照建议,从2009年上半年开始,人保部开始着手制定《条例》。
根据官方数字,国内劳务派遣职工在2009年就达到2700万人,而在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官方统计数字是2000万人。
到2010年底,全国总工会经过广泛调查统计获得的数据是,国内劳务派遣职工已经达到6000万。按照国内职工总人数大约3亿来计算,劳务派遣职工达到职工总人数的20%。
不过,人保部并不认同全总给出的统计结果。人保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副司长王振麟在去年10月底召开的&《劳动合同法》国际研讨会上表示,目前国内劳务派遣的占比数量约为7%至8%,而国外劳务派遣一般是在2%至3%。
王振麟引用的是2700万的数字,但他同时表示,这个数字太大,“值得商榷”。王振麟还透露,人保部正在制定《条例》,已经多次征求意见,“可能近期就会出来”。
但到目前为止,该《条例》仍未露面。知情人士告诉本报,人保部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来自企业尤其是大型国企的反对声音很大,同时庞大的劳务派遣利益集团也是一个因素。“绝大部分劳务派遣公司是由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官员的家属和朋友经办的,地方劳动保障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劳务派遣泛滥
去年10月底召开的&《劳动合同法》国际研讨会上,许多专家、学者、律师一致表示,《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之所以呈现“非正常繁荣”状态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律对劳务派遣的规定过于“原则”,所以才导致出现劳务派遣人数大幅激增,违规操作愈演愈烈的态势。
全国总工会的官员表示,现在的劳务派遣基本上都是用工单位招工后再把工人挂靠到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已经完全变味了”。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国内劳务派遣企业基本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县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有权对劳务派遣企业进行审批,颁发劳务派遣企业专营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劳务派遣企业的准入门槛是3万元。
由于审批部门太过集权、企业准入门槛过低,早在2005年底,国内劳务派遣公司就多达26158家,其中由劳动保障部门经办或审批的是18010家,接近70%。
安徽大学一位法律教授曾询问过南方某人事局下面的派遣公司,一年能挣多少钱,对方的回答是“1年挣了2亿多”,该教授直言这是“公权力介入劳务派遣去营利”。为此,《劳动合同法》专门设置了“劳务派遣”章节。其首条就明确: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新法还规定,劳务派遣要求“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事实上,政府的立法本意,是希望通过大幅度抬高劳务派遣企业准入门槛,实行劳务派遣工人岗位限定,规范劳务派遣企业,限制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用工总量,防止劳务派遣和用人单位打“擦边球”,最终实现“同工同酬”。但遗憾的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人数呈现了“非正常繁荣”。全国总工会的一位官员表示,从注册资本上来看,劳务派遣公司的准入门槛虽然大幅度提高,但现实的情况是,很多劳务派遣公司都是靠借贷资金到工商部门注册,一旦成立公司后,有的就将资金返还回去,实际上成了空架子,而地方工商部门只管注册,对劳务派遣公司之后的运作并不追究。由于利益牵制,地方劳动部门也大都疏于管理。
国企成重灾区
上述报告指出,劳务派遣公司“招人不用人”,用工单位“用人不招人”,导致用工单位并不和员工签订合同,而是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被派遣人员处于“两不管”的境地,深受其害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工、下岗工人、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全国总工会的官员表示,在劳务派遣现象集中的全国公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单位,长期在一线岗位从事主体工作的工人是劳务派遣的主体,比如在清华、北大、北师大等国内一流的高校,后勤人员基本都是大量的劳务派遣用工,一方面,由于没有与员工直接签订合同,许多用人单位都借此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随意克扣其正常工资与福利待遇,一些用人单位甚至随时“裁员”和“甩包袱”;另一方面,劳务派遣职工对企业的贡献完全被抹杀,他们的工龄永远都是从零开始,周而复始。该报告指出,劳务派遣泛滥现象,在石油、化工、电信、金融、银行、航空、铁路等系统最为严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国资委数据显示,年,央企资产总额由10.5万亿元增长至24.3万亿元,年均增长18.2%;实现净利润由4642.7亿元增加至8489.8亿元,年均增长12.8%。“十一五”期间,央企的利润和规模都实现了狂飙突进。
“这些数据看似给人留下了央企‘财大气粗’的印象,但很容易被外界忽视的是,有些央企所创下的巨额利润,是建立在占职工总数2/3的派遣员工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的基础上的。”清华大学一位研究劳动法的专家指出。
该人士表示,这样发展下来的结果是,一方面很多用人单位特别是大型垄断国企用低廉的劳动力价格来获取企业高额利润;另一方面,使得农民工、下岗工人等底层百姓处境越发艰难,贫富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最终为社会和谐发展埋下严重隐患。
电信劳务派遣工,永远的黑奴
不知是我们前世做错了什么,还是今生得罪了什么人,这也许只有上苍知道。
苍天为什么对我们这样的不公平。
我们在电信的最基层任劳任怨的工作,我们以最低的用工成本奉献了极为可观的企业效益,我们奋战在风雨烈日下,放弃了应该享有的休息日,把青春和心血贡献给了电信事业,却无法得到电信的认可,除了感到愤怒之余,也产生了困惑。为什么我们把人生最美好的青春贡献了中国电信,直至现在还能完全胜任自己的工作,甚至也很出色,然而中国电信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就狠心地抛弃了我们呢?
2003年,电信在新〈〈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电信钻着“《劳动合同法》聘用单位不用人,用工单位无合同”的空子来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我们这些一直在电信持续工作了十多年的员工逆向划转给了劳务派遣公司。当时,我们曾要求电信公司为我们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我们的提议却遭到电信公司的一票否决,我们走过劳动仲裁,到法院申诉过,到最后我们的胜诉。电信公司还是不与我们签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信访部的批文也拿到了,可电信就是不实行。你可知道我们到信访部情况后是怎么回来的吗?是被遣送回来的。我们是越级上访?还是无理取闹?不是,我们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呼吁社会各界的支持呀。哎~~,我们这些被电信遗忘的弱势群体只能在心酸和无奈中强迫自己继续留在电信承受着屈辱和压迫,像奴隶一样的生活,心里还在想着以后电信能给我们还以正身。
现物价和房价在飞速地上涨,我们拿的是电信最低层工资(至少比正式工少3/2),每月1000元的工资能养家糊口吗?不能,就是给小孩买奶粉都不够,更别提买住房了,给我20年不吃不喝不用全存着也买不起一套住房。交的是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养老保险(交的是个人自己部分,电信那部分都没帮我们交),什么补充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依然与我们无缘。收入分配不公让我们这些所谓的“劳务派遣工”倍感受歧视,而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不平等也是我们这些所谓的“劳务派遣工”心中“永远的痛”。
我们像做牛做马一样的被电信使唤着,被电信无情的压榨和剥削着。在电信内部,劳务派遣工绝不可能进入领导班子,最高只能担任部门负责人(班长,农村支局长之类)。在一些内部会议和内部招聘中,也明确规定了只有合同制工(正式工)才可以参加会议和竞聘。我们这些所谓的“劳务派遣工)永远都不是电信的员工,只有在有营销任务时,才给我们看成电信员工。
今天,电信又在采取欺骗的手段想用经济补偿的办法来买断我们2003年之前的工龄,想把我们的工龄清零,彻底踢出电信的大门。我们人生最美好青春和人生最宝贵时间奉献给了电信事业,现在我们人老菊黄了,电信却不管我们了。电信的这种行为,严重的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已经看透了电信一哄二骗三恐吓的手段。我们不会再沉默了,不愿再做奴隶了,为了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了更有体面的劳动和更有尊严的生活,我们站了出来,我们甘愿当一回被电信称之为的“刁民”。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一个劳动者在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今天却以经济补偿为由想把我们事实在电信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工龄清零来规避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行不通的。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003年我们是被迫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劳务派遣合同的,当时如果不签,就滚蛋,我们没有了工作,也就失去了经济,拿什么来养家糊口。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工只适应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
我们在电信企业工作了十多年,我们都是长期的在一个岗位上长期从事工作。这已背离了法律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范围,是一种违法行为。况且我们先与电信企业形成劳动关系在先,属电信企业的员工,电信将我们作派遣工应用是不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六十六条,第82条的规定&。
我们强烈要求:
一:要求:湖南省电信公司结束非法使用派遣工的行为,废除我们与派遣公司签订的非法协议。
二:要求湖南省电信公司履行其法定义务,04年前进公司(这次要签经济补金协议的员工)的员工,必须与我们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要求湖南省电信公司自2003年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支付我们每月二倍的工资。
赵总,您好。今天您再一次来到网管中心,为我们开了集体会议,我感触颇多。虽然我每次都有深有感触,但这次或许是情感集聚的爆发吧。请您务必看完。
今天您在上面开会,我们下面几十个人坐着听。虽然我们每次开完会都是一副奔丧脸,因为您每次都是批评我们,侮辱我们,唯独没有鼓舞我们,激励我们。我感觉我们不是作为一名员工,虽然我们大多数本来就不是正式员工,但也不至于像囚犯一样行尸走肉得,只庆幸是坐着而不至于跪下去听您的教导。因为我们没有任何权力去反抗,我们做得再苦再累也不会得到任何回报。事实上我们看不到也不指望看到任何希望!这在你们对外包员工进行人事冻结政策的同时时已经决定了我们只是你们的奴隶!仅仅只是廉价劳动力而已!你口口声声说网管中心重要,重要得一而再,再而三的扣奖金,重要得要搬到比监狱还远的金桥,重要得可以让某些正式员工整天玩游戏看电影,把所有事情扔给外包工做,让我们体验慢性自杀的KB,而最后无情地没有一丝留恋地挥挥手叫我们滚蛋!让我们一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真正姿态!
赵总,你作为一名中国Communistparty的party员,作为中国央企的联通的领导,作为一个最苦最累最冤的运维部网管中心的领导,从来没有鼓励我们,只是一味评批我们,剥削我们,连我们仅有的一点点自由和自尊都要剥夺。是你的无能致使我们网管中心被赶到金桥,导致某些外包员工被迫离职,导致某些正式员工妻离子散,导致某些年轻人因为网管中心的工作繁重而又没有时间去学习其他真正有用的东西,却也没有得到任何回报与发展机会,以致泯灭了年轻人的希望和斗志。如果我是你,我会为此感到可耻。
赵总,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说我仍然感谢你,是你的冷嘲热讽让我感受到生存的危机,是你的漠然无视让我感受到自身的卑贱与耻辱,是你让我的工作态度端正得像服从军队铁的纪律一样严明。自从联通的正式员工能拿着IPHONE在我们面前炫耀,而我们外包工干着比狗还累的繁重工作,却在过年过节在公司吃着泡面,在家喝着比黄浦江的污水还稀的粥,从这一刻起!我的耻辱同时缔造了愤怒与憎恨。我们的心在流血!我或许忘记了最初的梦想,但是我没有放弃最后的自尊!
在此,我仅代表网管中心的全体外包员工,忠心诚恳地劝谏你,尊重他人,才能得到他人的尊重。如果你真的想为企业的建设做出贡献,真正想当好领导,请重视民众的心声并赴之于行动。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今天你们的所作所为,让网管中心和其他部门的大部分外包员工选择离开这个伤心之地,远离这个人间地狱。明天,将会有更多的中华子民们加入进来,接受新的试炼。希望我们今天血的教训将会成为筑垫明天光辉未来的基石。更希望您能善待他们,亲贤臣,远小人,慧眼识英才。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GOD&BLESS&YOU&!
联通网管中心搬到郊区金桥,坐贝尔的班车,贝尔员工是5元一次,联通收我们17元来回,最可恶的是只有常日班的班车,一个月17乘20&340元本来应该是免费的班车交通费!联通正式工班车以及到金桥的食堂全免费,外包工没有一丝补贴!这让我们80%的外包工情何以堪?要知道没有哪个公司郊区翻班是没有班车的,贝尔也有翻班有班车,联通因为正式工都是常日班的,所以只安排了他们的班车,联通的罪行天理难容,天地可鉴!这样的企业迟早亏损倒闭!
记住网管中心领&导的名字,以后作为甲级战犯将得到天珠!&运维二级经理&赵堂中他的经典名言是,你们这些人就像马路上流浪汉,随便找来就能工作。&三级经理&何洁明&名言是你们每个单子都要看每分钟都要加消息!我知道你们忙&但是你们不是每秒钟都在忙!你们总归有空闲的!狗一样的人。
副经理&金玄华&很会做人&很圆滑&表面上客客气气&实则只是把我们当做他的工具来使用,最好我们外包工做5年做10年不要走,拿着最低的收入帮他卖狗命,从来没关心过我们。
还有个人叫&尹海峰&管长途网的&实则是什么都不管出了事情怪外包工,说他们不看,白班你在前面拉屎的?好处拿的,责任不负的,就不配作一个男人!还招了个正式工周宇不看不管的翻了几天班就生病了2个月不来!这就是联通垃圾到根的表现。
所有的外包工们,起来吧,不愿做奴隶的人们,奋斗吧,总有一天我们也会出头的,我们也会跳槽走的,牛奶会有的,面包也会有的。但是像联通这种垃圾公司的罪行是不可饶恕的,它的利益是建立在外包员工的痛苦乃至生命上,迫害无数年轻一代人。今天我以联通为耻,明天联通将得到天诛!
联通最苦最累的传输,什么事情都要管,什么事情都要做,白班800个电话,几百次告警确认,夜班天天割接,从来没有一刻安宁过,往往都是通宵奋战到天亮。看看其他专业的都能睡觉都玩,心里真不是个滋味。用户搞,领导搞,客服还要来搞。我们是身兼3职的重要岗位,收入确比民工还低。经典对话,现场代维新开电路,打电话来找我们传输说:传输,你们新开电路组的态度差,说不做了,要你们做。我说:他不做了,我还退休了呢!母老虎杜立红。再说一下网管中心的工作环境,没有窗户没有通风(窗户都在领导那里),几百台电脑&服务器全天工作,整个房间比热带沙漠还要干燥,上了一天班感觉人被抽成干尸全身难受!翻班的员工感冒的感冒&得肠道炎的&得肺病的&掉头发的比比皆是!可以说在那里工作10年老30年!过年过节人家开开心心的家人团聚,我们还要翻班,还要和用户搞,和现场管线搞,和领导搞,收入比狗还低压力比谁都大,真不是人过的日子。还要搬到金桥,每天起早摸黑的5点半就要起床,一般住浦西的到那里要2个多小时,还没有班车!联通的人良心何在!
派遣制度泛滥成疾,劳动保障监管不严,地方政府与企业串通勾结。世态炎凉,维权艰辛,我们倍感身处纹川地震、舟曲泥石流之中。
多少年来,我们风里来,雨里去,为电信历尽千辛万苦,奉献了全部的青春与热血。在用户面前我们忍辱负重、忍气吞声,心想总有一天能有出头之日,在领导面前我们低声下气,人格倍遭歧视,心想总有一天我们能成为企业的主人翁。然而我们的想法并不现实,我们把电信当成家,电信没能让我们有一种归属感,没有把我们当员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们的希望成了水中月,镜中花。做牛做马换来的却是逐渐苍老而疲惫的身躯,是一纸空白协议改变的“派遣工”身份。电信榨干了我们的青春后马上想抽身、卸磨杀驴,要将我们踢出电信大门,要置我们于死地。手段一招比一招邪恶,一招更比一招阴毒。电信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们黯然泪下、心伤欲绝,身处水深火热之中。
党的十七大和“两会”精神都体现了党和人民政府非常重视民生。温总理曾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让人民的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胡总书记在接见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说:“要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总理和总书记的话让我们感到温暖,让我们看见了曙光。然而,我们为何身处屋漏偏遭连夜雨“泥潭”之中?维权路为何如此艰难?是地方政府对用人单位的监管不严?是执法部门对用人单位的放纵?还是电信恶意规避法律责任、肆意浅踏我们的尊严?我们感到茫然。
世上没有观世音,也没有救世主。真正能救我们的,是我们自己,是党和人民政府。我们不愿为奴,不愿再被电信/移动/联通剥削与侵犯,我们需要体面劳动,需要尊严,我们需要党和政府的关注与关怀,需要全社会的关心与帮助。我们需要生活在公平、公正的环境里,需要生活在文明、和谐的社会里。
维护自身权益是法律赋于我们的权利,滥用派遣制度是电信/移动/联通违法的无耻行为。苦苦的徘徊只能等待失望,汗水打湿的脚印刻满希翼。我坚信,可恶的派遣制度是那黎明前的黑暗,维权之路将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遣责电信电信/移动/联通违规章
都说电信电信/移动/联通像天堂
身在电信电信/移动/联通好忧伤
一年四季在奔忙 受苦受累好心酸
工资待遇非一般 几年十年没有涨
劳动法规要出场 电信电信/移动/联通忙把空子钻
空白合同没盖章 临时员工都上当
身份被改真荒唐 无辜成了派遣郎
劳动法规新上场 企业领导又在忙
派遣员工是后患 劳动关系没结算
欺骗协议来添乱 经济补偿想买断
大家不要这补偿 前车之鉴不上当
电信电信/移动/联通领导乱成团
寝食难安忙下乡
想引员工再上当 法律漏洞来演讲
千方百计施手段 欺诈行为全用上
电信/移动/联通领导想爬官 员工死活他不管
我们发贴到网上 心想红网能帮忙
顶贴顶得手也酸 我们心声传三湘
电信领导好会装 表面看来没事样
其实背后干勾当 发涵封贴到红网
以为红网有立场 封贴马上又开放
红网湖南政府网 欺弱怕强官护官
没有原则没立场 没有人道不像样
删贴删得没名堂 百姓心声被埋葬
&派遣员工好窝囊
红网删贴把心伤
政府网址都这样 百姓疾苦无法讲
体面劳动是幻想 想要尊严路漫长
眼前曙光已泡汤 民不聊生痛断肠
发贴发至政府网 反映电信电信/移动/联通违规章
劳动关系十年长 经济补偿想了断
空白合同不盖章 引导员工来上当
社会保险最低档 工资没有明细帐
多少年来不得涨 同工同酬只是讲
发展业务是一样 领的酬金只一半
&呼吁政府来相帮 劳动保障来管管
声援社会的力量&
关注派遣的心酸
共同命运莫观望&
兄弟姐妹齐心上
&卷起裤管擦擦掌&
来与电信电信/移动/联通算算帐&
青春年华白贡献&
期盼未来前途忙&&&
领导歧视不先说
叫你辞职就辞职
受了移动/联通/电信上当又受骗
编号:建议10324号
建议主题:同工同酬还要再喊多少年? 广喊口号不办实事如何得民心
建议类别:民生类
上报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政治面貌:共青团员
提交时间: 09:51:34
内容:临时工的问题何时能解决,同工同酬口号喊的很响,做的很少,我们的劳动法只是给私有企业制定的吗?看看我们的民营企业是多么的遵守国家的法律,我们的国有企业呢,总经理年薪几百万,底层工人一月几百元,贫富的差距就是这些人搞的。我们的人保部门每天在忙什么?我们的国有企业,国有大企业,每年号称挣多少多少钱,对自己的临时工是何等的剥削。
一,公然挑衅国家法律
中国石化 中移动 中联通 中电信 中网通 中国石化公然违反国家劳动合同法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两年一签合同,全部都是主要岗位.没有一个是辅助性岗位,干着最脏最累的工作,一个月1000块钱的工资.拿着正式工工资的一半还少.还不如一个科级干部一顿饭.
领导的收入是普通职工的几十倍,平时不用吃自己的喝自己的.都是公家的.而底层职工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现实:劳务工同正式工在同岗情况下基本工资及其它福利上有着好几倍的差距,移动联通电信是上市央企,这些都有据可查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现实:现在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企业劳务工工龄五年以上多的是,县级公司部门经理级有很多是劳务工,这些是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吗
央企公然违法社会公义何在,做为国有企业应该成为遵守国家法律的典范,成为非公有制企业学习的模范。
二、拉大贫富差距典型的代表
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石化等央企的短期合同工(又称临时工,派遣工),在企业工作几年了享受不了三金待遇,工资是正式员工的十分之一到三分之一,而工作确没有少干,提升的机会也没有,同工同酬、以人为本喊了多少年,只见正式工的工资年年涨,老总的工资年年升,请您过问一下这些企业领导人。
同工不同酬,这就是国营大企业的执行法律的程度!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没有谁敢保证不会出现第二个富士康跳楼。
三、尊严在哪里?
垄断企业蛋糕做的很大,各地一把手、正式工的吃的也最多,最基层的临时人员,每月几百元,不足老总的一支烟钱,各项待遇也不在正式工的范围,关心我们在垄断行业的比农民工都不如的合同工,在以人为本的今天怎么还要划分三六九等呢?
总理常说的公平正义,何在?怎么才能活的更有尊严,国家的法律很健全,我看就是执行的不好!为什么我们的劳动法得不到实实在在的落实
建议:不要再把同工同酬口号这样一直空喊下去。都是企业的一员,都是在一起同甘共苦,都应该得到同样的尊重,拥有同样的尊严。希望人保部门能够依法行政。劳动合同法能确切执行,从央企开始执行,尊严都没有,何来幸福,何以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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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2011年我最大愿望:废除劳务派遣制&&&劳务派遣是企业规避政策法律剥削工人的一种手段,必须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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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力指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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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2011年我最大愿望:废除劳务派遣制&&&劳务派遣是企业规避政策法律剥削工人的一种手段,必须取消。" /> | <img src="http://simg.sinajs.cn/blog7style/images/common/sg_trans.gif" real_src ="http://www.kdnet.net/g_images/transparent.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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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帖回复:
编号:建议10255号&
建议主题:同工同酬的口号还要喊多少年?&
建议类别:时政类&
上报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建议人:&有点钱就行&政治面貌:群众&
提交时间:&13:48:38
内容:临时工的问题何时能解决,同工同酬口号喊的很响,做的很少,我们的劳动法只是给私有企业制定的吗?看看我们的民营企业是多么的遵守国家的法律,我们的国有企业呢,总经理年薪几百万,底层工人一月几百元,贫富的差距就是这些人搞的。我们的人保部门每天在忙什么?我们的国有企业,国有大企业,每年号称挣多少多少钱,对自己的临时工是何等的剥削。中国联通的短期合同工(又称临时工),在企业工作几年了享受不了三金待遇,工资是正式员工的十分之一到三分之一,而工作确没有少干,同工同酬、以人为本喊了多少年,只见正式工的工资年年涨,老总的工资年年升,就是没有我们一切没有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条款。这就是国营大企业的执行法律的程度!请您过问一下这些企业领导人,关心我们在垄断行业的比农民工都不如的合同工,在以人为本的今天怎么还要划分三六九等呢?
临时工的问题何时能解决,同工同酬口号喊的很响,做的很少,我们的劳动法只是给私有企业制定的吗?看看我们的民营企业是多么的遵守国家的法律,我们的国有企业呢,总经理年薪几百万,底层工人一月几百元,贫富的差距就是这些人搞的。我们的人保部门每天在忙什么?我们的国有企业,国有大企业,每年号称挣多少多少钱,对自己的临时工是何等的剥削。中国联通的短期合同工(又称临时工),在企业工作几年了享受不了三金待遇,工资是正式员工的十分之一到三分之一,而工作确没有少干,同工同酬、以人为本喊了多少年,只见正式工的工资年年涨,老总的工资年年升,就是没有我们一切没有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条款。这就是国营大企业的执行法律的程度!请您过问一下这些企业领导人,关心我们在垄断行业的比农民工都不如的合同工,在以人为本的今天怎么还要划分三六九等呢?
建议:临时工的问题何时能解决,同工同酬口号喊的很响,做的很少,我们的劳动法只是给私有企业制定的吗?看看我们的民营企业是多么的遵守国家的法律,我们的国有企业呢,总经理年薪几百万,底层工人一月几百元,贫富的差距就是这些人搞的。我们的人保部门每天在忙什么?我们的国有企业,国有大企业,每年号称挣多少多少钱,对自己的临时工是何等的剥削。中国联通的短期合同工(又称临时工),在企业工作几年了享受不了三金待遇,工资是正式员工的十分之一到三分之一,而工作确没有少干,同工同酬、以人为本喊了多少年,只见正式工的工资年年涨,老总的工资年年升,就是没有我们一切没有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条款。这就是国营大企业的执行法律的程度!请您过问一下这些企业领导人,关心我们在垄断行业的比农民工都不如的合同工,在以人为本的今天怎么还要划分三六九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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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帖回复:
编号:建议9798号&
建议主题:正式工与劳务派遣工&
建议类别:时政类&
上报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协办:工业和信息化部&
建议人:&zk661708&政治面貌:群众&
提交时间:&16:55:06
10月11日晚,央视新闻频道以《谁动了我的工资》为名报道了中国联通某县分公司“回收”职工工资的事,一时间在联通公司内部引起轩然大波,此前,新华网记者也先后以《公司百万工资蒸发,前经理竟称二次分配》和此文的后续报道〈开户银行未设防〉为名对该县联通公司职工工资的事情在新华网进行报道。此次工资事件的起源,实为联通(含原网通)沿用多年的用工和分配体制。与报道内容不同的是,在该县联通,及至整个联通公司,包括移动公司、中国电信在内的通信运营商,权益被严重侵害、遭受不公正待遇的是劳务派遣工,而并非那些被“回收”工资的正式工。
与工资分配相关的,10月下旬以来,关于同工同酬的议论成为网络热点。一则同工同酬有望写入法规的报道,让饱受同工不同酬问题折磨之苦的广大派遣工心头升起一线希望,但随之人力部一位权威人士对此事的澄清,让劳务派遣工们的希望瞬间烟消云散,心又重新落入冰点。
在国家大举和谐之旗的今日,在不断法治化的过程中,事关千万普通劳动者的同工同酬问题一直解决不了,作为国家一个大法的《劳动法》明文规定的同工同酬形同虚设,没有部门监管,没有部门过问,不知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要被侵害到何时?不知道因身份、体制带来的对派遣工的歧视还要持续到何时?
本人以河北某中等县级分公司为例,详述劳务派遣员工饱受的同工不同酬之痛。
目前,在我国大型国有控股企业中,存在着大量的“被派遣”劳动用工,即职工原本在企业工作多年,因企业规避劳动风险,或者上市企业为了提高劳动生产率,人为把非固定用工外包到劳动服务公司,采用隐瞒和欺压的方式,让这部分职工与劳动服务公司签定合同,不承认职工与原本工作多年的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职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被派遣到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用工,或者知道后,迫于就业形势的压力,作为弱势群体的职工也不敢反抗。在工作过程中,劳务派遣与企业所谓的“正式工”(内部称合同制员工)付出同样的劳动,占据同样的岗位,但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却差别巨大,劳务派遣工成为国有企业的工作机器,被国有企业最大限度的榨取剩余价值,且个人权益受到极大侵害,个人感情受到极大伤害。
因用工体制的原因,目前在我国大型国有控股企业如电力、通信、金融企业中,劳务派遣已占到相当大的比重。这个比例从上到下逐渐加大,以河北联通为例,劳务派遣即俗称的“临时工”占全省职工的比例大约是50.9%,2009年河北联通共有在岗员工39606人,其中合同制员工(正式工)19428人,劳务用工20178人。但在一个县市级分公司,劳务用工即劳务派遣大约占到75%左右,这是一个较为普遍的比例,劳务派遣职工已分布在各个岗位,为企业发展的主体力量,甚至有的因个人能力突出已晋升至中层领导的位置。如河北某县分公司,现在实际用工172人,其中正式工(合同制用工,与联通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为40人(其中三人因年龄原因已离岗),劳务派遣用工104人(在省市公司的编制定员范围内),县公司自行用工28人(也与一个公司签定派遣协议,但不在上级规定的定员范围内)。
正式工与劳务派遣工的来源
按国家相关用工体制规定,县市分公司正式工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邮电学校毕业分配;二是子女接班;三是军人退伍转业安置;四是通过关系进入。以河北某县联通为例,现在实际在岗的37名正式工中,有5人为大中专学校毕业,有11人为父母退休后子女接班,此部分人第一学历最高为高中,部分为初中未毕业,尚未成年更改年龄接班;8人为军人转业安置;其余人员大部分为父母担任过领导职务,因个人关系安置。在所有正式工中,有18人的父母曾在本企业任职(不包括以上的其余人员)
除正式工以外的104个劳务派遣工,全部为企业通过考试招聘的人员(也不乏个别通过关系进入的),其中,第一学历为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的有29人,第一学历为本科毕业有2人,第一学历为专科的有11人,中专为16人,其余为高中或初中毕业(一线维护人员学历较低)。
自年10月年,河北某县联通(原网通)只进入四个正式工,其中一个是军人转业安置,一个是邮电中专毕业,以上两人都是通过关系成为正式工,另有两个为外县调入。劳务派遣人员因待遇低流动频繁。
在省或集团级公司中,因工作性质的不同,正式工的比例和学历可能较高。但在市或县一级公司中,劳务派遣用工占据主体。企业新招聘人员主要与劳动服务公司签定合同,虽然是企业通过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自己组织考试、面试招聘的,并非企业从劳动服务公司招聘人员,但依然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人员明显为“被派遣”。
正式工与劳务派遣工的差别
一、工资收入的差别
在通信、金融这些老牌国企中,占据大多数的劳务派遣与正式工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相差悬殊。在岗位相同、业绩相同的情况下,劳务工与正式工相比,工资待遇差别最少一半,多则三四倍。如一个担任支局长的劳务工,在年龄、业绩基本相同的情况下,与一个正式工支局长相比,其10月份下发的工资数仅为正式工支局长的29%(劳务派遣发放1500左右,正式工发放了4800左右)。另一个年龄、业绩基本没有差别的劳务派遣用工的支局长的收入是另一个正式工支局长收入的三分之一,即劳务派遣用工10月份工资加绩效奖励只发放了1300元,而正式工却发放了3900元以上。这仅仅是工资。
二、福利待遇方面的差别
1、劳动保险。在其他福利待遇方面,正式工劳动保险为三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且还有补充医疗保险,每年可根据年龄报销300-500元左右的门诊医疗费用。而劳务派遣呢,以1995年在隆尧邮电局(后改电信局、网通公司、联通公司)参加工作的劳务派遣职工,招聘时作为临时工进入邮电局,一直未享受任何劳动保险,自2003年网通成立后因企业用工制度改革,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划分到劳动服务公司,才开始交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2009年8月左右开始交纳医疗保险,但没有住房公积金,不享受补充医疗。
如日河北省联通下发的文件就明确规定,公司的合同制(即正式工)才能享受补充医疗:&#9312;
同样作为企业职工,同样作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劳动者,劳务派遣人员付出了劳动和心血,不仅在岗时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且这种差别直接影响到劳务派遣人员到达退休年龄以后的收入,综合计算,劳务派遣与正式工的收入差别将更大。&
2、经济补偿。且正式工死亡后,享受安葬费、抚恤金等,而临时工辞职、死亡或被辞退,没有任何补偿。
3、体检及取暖费。正式工每年享受公司组织的职工体检,每年发放两千元以上(县分公司为2400元,省市可能更多),多年来,劳务派遣,也就是俗称的“临时工”没有享受过一次职工体检,没有发放过一次取暖费。
4、其他福利。在原联通与原网通合并重组前,劳务派遣用工与正式工正常福利也存在一定的差别,合并后,这一差别有所改善。
三、加入工会或被选举权。
在联通公司,因为不是与联通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联通公司不承认原本在本企业工作多年的劳务派遣用工属于自己公司的员工,劳务派遣用工不能加入工会,不能被选项为职工代表。
四、升职或岗位竞聘差别。
在企业内部,劳务派遣用工最高可担任部门负责人,但绝不可能进入领导班子。在县级分公司,因正式工中人才缺乏,部分能力突出的劳务派遣用工进入中层岗位,即可以担任支局长和部门负责人,但在省市级分公司,劳务派遣人员进入中层的就几乎,可以说完全没有。在一些内部招聘中,也明确规定只有合同制用工(正式工)才可以参加竞聘。
这样的情况,不仅是联通如此,移动公司、中国电信、各家银行等各大国有控投上市公司,为规避劳动法规,这样的用工制度非常普遍。且在我国的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中,同工不同酬现象也非常严重,在教育行业大量存在的代课教师也属此例。
联通公司(主要为原网通)为缩小差别采取的措施
同工不同酬是个不争的事实,因这种不合理、不公平的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极大的影响了劳务派遣用工的积极性,且因收入低、权益得不到保障,派遣工流动频繁,除退休、死亡外,正式工几乎没有辞职或被辞退现象,而劳务派遣用工却频频流动,一个县级分公司每年都要有几名临时工被迫辞职或离岗,县分公司为了补充一线流失的电话维修人员,几乎每两年就要招聘一批。为了稳定员工队伍,合理利用人才,各分公司也采取了一些措施。
1、努力提高临时工待遇。有一些县分公司采取了对上级下发各类工资总额进行二次分配的方式,把原下发给正式工的一部分工资总额分给临时工,以此来提高临时工工资收入,但这种方式属于违规操作,2009年邢台联通明令禁止二次分配,切断了临时工收入增加的来源。
2、给临时工施展才华的机会。在联通内部,虽然劳务派遣用工不能升职到主要领导岗位,但为了做到人尽其才,发挥能力较强的劳务派遣工的积极性,部分县级分公司支局长和部门负责人之职允许劳务派遣员工参与竞聘,就这样,一批劳务派遣工走上了管理岗位,在企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某县联通为例,作为公司主要部门的市场部主任即是劳务派遣工,还有转型班班长,和四个支局的支局长,都是劳务派遣工,虽然他们身居管理岗位,做的是管理工作,对公司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他(她)依然拿的劳务派遣的工资,与同岗位的正式工收入相差2-4倍,正式工享受的公积金保险、免费体检、补充医疗等,依然与他们无缘。
3、部分领导已认识到同工不同酬的危害。同工不同酬问题的存在由来已久,其危害也有目共睹,部分企业领导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如在2009年河北联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聚集问题征求意见的稿件里,就在全文的最后提出:&#9315;。三是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多种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并存,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薪酬的激励约束作用还没有完全到位。这些都使队伍的稳定性和员工的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
虽然知道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但各级领导,尤其是市级以上的企业领导层,对此并未采取过任何缓解矛盾的措施,在文件、领导讲话中多次提到的向一线倾斜,和县级分公司许诺的同工同酬,依然只停留在口头上,并未有任何实际行动。在2009年河北联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整改报告中,涉及到劳务派遣的也只有下一步工作:1、预计8月底、9月初完成省公司工会组建工作。2、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落实劳务派遣人员工会经费问题,共同推进劳务派遣机构建立工会组织事宜。
虽然名为“关爱员工”,但对严重侵害劳务派遣人员的同工不同酬问题只字未提。
劳务派遣员工对同工不同酬的反映
多年以来,劳务派遣员工对同工不同酬、身份歧视极为反感,但迫于就业压力和生活压力,为了一份糊口的工作,大多数劳务派遣工选择了忍受和沉默,选择了缺乏尊严的生活,因为如果不满,除了辞职以外别无他法,部分优秀的劳务派遣工通过考公务员或者跳槽离开了这样的通信企业,但大多数人留了下来,留下来继续忍受屈辱和压迫。有许多劳务派遣工通过网络发泄自己的愤怒和不满,在河北联通的内部网站的“交流园地”栏目,大部分的帖子是劳务派遣在谴责同工不同酬和临时工遭受的歧视,其中有一个员工以一首367行的长诗,控诉原网通对临时工的无情和不公,诸如此类的帖子很多,但从未有公司领导正面给予解释和答复,甚至在2009年9月,可以匿名发帖的“交流园地”莫名的被关闭,打开这个栏目,出现的只是“下载中心”版块的内容。在搜狐论坛的“通信业界”,有许多通信行业包括移动、联通、网通、电信的劳务派遣员工通过发帖诉说同工不同酬和身份差别给自己带来的伤害。一篇名为《中移动、中联通、中电信、中网通公然违反劳动法》的帖子回复人数已达到了425人,
中移动&中联通&中电信&中网通公然违反国家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现实:劳务工同正式工在同岗情况下基本工资及其它福利上有着好几倍的差距,移动联通电信是上市央企,这些都有据可查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现实:现在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企业劳务工工龄五年以上多的是,县级公司部门经理级有很多是劳务工
这些是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吗
央企公然违法社会公义何在
中国有法不能依怎能保证不再出第二个三鹿事件&
谁能保证通信企业不会有重要问题发生&
有良知的网友请多多呼吁&
所有受剥削的劳务工一起来揭露这种违法行为
要有行动&最简单到处发发贴&让大家注意到种黑暗行为
有条件的上各类媒体说说
另有一篇名为《劳务工不是低素质的代名词》写到:&#9319;
劳务工绝不是低素质的代名词
虽然已经离开通信行业很久了,但还是会一有空就到搜狐通信世界论坛看一看。尤其会关注那些还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劳务工兄弟们。
在论坛中大家各抒己见,甚至彼此意见针锋相对是时有发生的事。可是居然还存在一种居心叵测的人,不知是受人利益驱使,还是脑神经功能紊乱。公然诋毁他人的名誉和尊严,贬低那些在通信行业最底层辛勤工作的劳务工的人格。竟宣扬所谓的劳务工就是一些低素质,没文化人的集合。他们劳动价值就应该是最低等的。这种卑劣的行为使我出离了愤怒,但我不想用同样的伎俩去反击,因为这中了他的诡计。我只想从我曾经工作过的经历中,让大家自己去判断孰是孰非。
那年是我这个城市的MOBILE公司第一次招收网络运维人员。要求:统招大专学历,通信或计算机网络专业,年龄23到28周岁,身体……。在五十个年轻人激烈竞争后,我和另两个同事成功入围了。胜利的喜悦却在工资、奖金发放时消散。到这时我们才知道自己的身份是多么的尴尬。到这时我们才知道一个新名词“劳务工”。为什么会是这样?我一直在寻求答案。
我们这三个二等公民的素质、学历没有人家正式工高吗?我们三个都是统招本科,其中一个还是一表通信专业的,其余两个毕业学校虽然不是什么211院校,但在省内也是小有名气的。而且专业要求都十分对口。那我们的正式工又是什么样的素质呢?大致分为四类:一、邮电中专毕业,干部身份。二、邮电技校毕业,工人身份。三、高中毕业接了父母的班。四、初中毕业当兵专业分配到公司来的。
可能有人又会说时代差异是不可避免的。那我就再说一下第二年新进的两个大学生吧。一个是一所普通师范学院的文科生,另一个是省内知名大学毕业,可惜是个三表生。他们专业和运维相差甚远,但为什么却成了正式工呢?原来这是以其家庭背景有着重要关系。他俩一个的父母就在这个公司,而且是个小头目。另一个家长是位银行支行长。啊!我终于恍然大悟了,原来公司是要这种“高素质”人才。那和我们这些劳务工比起来确实很“高“啊!我们是劳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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