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在1979年9月至1981年2月在桐城农业银行待业之后,1981年3月经招工为桐城信用社职工其档案中的工龄从1981年3月开始认定。关于待业期間的工龄问题询问现在的桐城农商银行(原桐城信用社),桐城农商行答复说归省农商总行答复省农商总行答复说:是在农行期间的待业不是在信用社期间待业,故不能计算工龄电话咨询省人社厅相关部门,其答复说不接待个人咨询只接受单位咨询。
现在想咨询下:一、工龄的认定是否和工作单位有关系不在同一个单位,前期别的单位的工龄是否就不能被认定二、在农行待业期间(1979年9月-1981年2月)能否被认定为工龄?
感谢李书记您在百忙中能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