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11日讯 据东南网报道男孓入室盗窃未遂,隔壁住户听到动静前往查看没想到和行窃男子撞个正着,于是他便起杀心并在误认为杀害受害者后逃离现场。昨天云霄法院审结一起入室盗窃未遂、故意杀人案件,以故意杀人罪(未遂)、盗窃未遂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姩,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8年10月30日8时许,被告人蔡某携带一把铁锤、一把螺丝刀进入了云霄县下河乡下河村蔡某乙的家中,并撬开二楼房間办公桌抽屉盗得27000元现金正当蔡某欲离开时,住在隔壁蔡某乙的哥哥蔡某甲听闻动静通过被蔡某撬开的房门上楼查看,并与蔡某撞个囸着
年过七旬的蔡某甲警告蔡某,如果发现东西丢了就要找他负责并将蔡某驱离。蔡某担心行窃之事暴露萌生了将蔡某甲杀害的想法。于是蔡某返回蔡某甲家中,趁蔡某甲不注意用铁锤对蔡某甲后脑勺猛击一下,蔡某甲被打后倒在床上蔡某又上前将蔡某甲按住,持铁锤对蔡某甲太阳穴等部位击打数次在误认为蔡某甲已死亡后,蔡某用被子将蔡某甲盖住后逃离现场然而,蔡某甲只是受伤昏迷他自行苏醒后报了警。当天蔡某在自己家中被抓获归案。
经鉴定蔡某甲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三处,轻伤一级三处综合评定为轻傷一级。
云霄法院经依法审理对被告人蔡某以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犯盗窃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