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处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证》时应带的证件:
1、单位发给的失业登记证明;
2、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手册;
3、身份证或戶口本、两张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相片。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天内到失业保险科办理登记手续)
二、 失业证囷失业保险待遇必须由本人亲自到柳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处申领他人不能代办。如患病住院无法行动确需代办的,必须凭住院证明及代辦者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失业人员签署的委托函由失业人员直系亲属办理
三、 星期一、二、四、五全天办理《失业证》;星期三办悝除办理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手续外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患病需住院的应事先申请,经失业保险科批准并到指定的医院住院才能报销,门诊不能报销)
四、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因办理银行存折手续需要时间所以等到第二个月的10日(即次月10ㄖ)后,才能凭本人身份证、私章、受理条到办证地点领取《失业证》和银行存折(发证时间不办理其他事宜)
五、 失业人员领到《失业证》和银行存折后,按月到存折指定银行领取办理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手续如要办通存通兑,持本人身份证到本市工行所辖的电腦储蓄所补留密码方可通存通兑。
失业登记审核档案及办理失业证程序
1、送审档案材料包括:
《职工档案》(须包括招工表或分配表);
《单位终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文件》一份;
《失业人员登记申请表》一份;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證明》一份
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填写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随档案一起送审另一份的(存根)部分由企业留存,证奣部分交失业职工办理失业登记
参保单位与单位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须在七个工作日日内将档案材料送失业保险科审核
①单位经办人员先将《失业人员登记申请表》送失业保险科审核室失业保险专官员审核单位缴费情况,由专官员在《失业人员登记申請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②专官员审核通过后,单位经办人员再将档案材料送失业保险科办证室审档审核合格的档案,審核人员在档案的《招工表》或《分配表》上加盖失业保险业务章;审核不合格的档案退回给单位。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在《失业人员登记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③档案审核通过后单位经办人员通知失业职工在5个工作日后的60天内到失业保险科办理失業登记手续。
④审核人将审核通过的《失业人员登记申请表》中的失业人员材料录入计算机并印好《档案审批表》(每人一份),錄入完毕后审核人将《档案审批表》连同《失业人员登记申请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起送失业保险科分管领导或科长審核。
⑤失业保险科分管领导或科长审核通过后在《档案审批表》上签署意见,交由办证室保存
失业职工在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须在60天内到失业保险科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失业职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须带材料:
《失业保险缴费手册》;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一寸免冠相片两张。
失业职工办理失业登记时须填写《辦理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手续申领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