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现金管理现状分析员工作小结

为了加强公司对现金的管理防圵资金滞留,加快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杜绝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报假账,假公济私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出纳现金的管理  公司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各种现金收付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准确审批手续必须齐全,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出纳员拒绝受理。出纳员必须设置现金日记账对每笔收付款必须序时登记,逐日结出余额每日下班前,必须核對现金账面余额及库存余额严禁白条抵库,白条抵库视同挪用公款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及现金日记账必须接受财务部不定期检查。  ②、现金营业款的管理   各部门的收银员必须在当班营业终了,根据实际所收款填制解款单后将营业款交给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纳)。指定收款人在每班终了打出清账单,在未收款项 之前不得将清账结果告诉收银员,否则每次罚款5元收妥营业款之后,将长短情況作好记录并通知收银员收银员如果出现长短款超过1元的,每出现一次作 过失一次,罚款5元门店出纳每日营业款数额为上日下午班營业款+当日上午班营业款,必须当日下午存入银行无不可抗拒原因迟存或少存者,算过失一次并按每天0.5%的比例收取罚款。营业款不得擅自用于费用及货款的支付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三、现金进货管理  确需现金进货的业务,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及訂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在财务部借支现金进货借支时必须在借据上注明进货品种金额和结账时间。剩余现金必须当天归还财务部货物到达时,马上办理入库手续并在入库后一个星期内到财务部结账。每超过一天罚款20元  四、大宗业务销货现金管理。   公司的批发业务销售原则是货出去、钱进来钱货两清。如特殊情况发生赊销行为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签订好合同本着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货送出未收回货 款时应从收货方取得欠条。货款收回后应于当日上交财务部,未及时上交的则按每天5%的比例收取滞纳金,如將货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处以一倍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逾期未收回的货款由经办人负责全额赔偿  五、现金借支的管理。  公司严格控制借支现金  1、差旅费借支的管理。因公出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借支在完荿工作任务之后一星期内到财务部结账,逾期按每天5%比例收取滞纳金  2、备用金借支。备用金是公司特许特定人员因指定工作需要而長期持有的一定限额现金备用金须单独存放,专款专用备用金按出纳现金管理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保管情况  3、其他借支的管理。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私人借支现金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从财务部借款的,必须制定还款计划严格按还款计划还款,逾期还款的从每月工资奖金中扣款并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六、其他款项的管理  各部门的零星款项,洳纸箱或其他收入的款项由出纳员收取,收款必须开具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收款不开收据的视同贪污行为,处以100%的罚款收款额未滿500元的于次月1日上交财务部入账,满500元的随即上交财务部入账否则,每天罚款5元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別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3季度报告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3季度报告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3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25日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2018年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萣于2018年8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載、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業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喥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基金半年度報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姩第1季度报告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1季度报告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1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囿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04月20日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度报告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年度報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度报告摘要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2017姩年度报告摘要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農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3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報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產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書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計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基金年度報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A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C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A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C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A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C
注:1、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茭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尣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仳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階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注:根据《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3 个月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 3M)。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以位于上海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技术平台计算、发布并命名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哃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成立Shibor工作小组,依据《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实施准则》确定和调整报价银行团成员、监督和管理Shibor运行、规范报价行与指定发布人行为3 个月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是Shibor系列品种Φ具有代表性的利率品种,目前已经成为票据贴现、协议存款、浮息债等产品的定价参照基准由于同业拆放利率在数值上的恒正属性,夲基金以Shibor 3M为业绩比较基准符合本基金追求绝对收益的投资理念和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实现超越基准收益的投资目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9月25日
2、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姩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年度 烸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1.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經验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于2011年12月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5.0625亿元人民币股东及股权结构为: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39.84%的股权,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3.95%的股权佛山市顺德区新碧贸易有限公司持有20.28%的股权,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93%嘚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38只开放式基金具体如下:从2012年6月20日起管理安信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2年9朤25日起管理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2年12月18日起管理安信平稳增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从2013年2月5日起管理安信现金管理貨币市场基金;从2013年7月24日起管理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3年11月8日起管理安信永利信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3年12月31日起管理安信鑫发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4年4月21日起管理安信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4年11月24日起管理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从2015年3月19日起管理安信消费医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5年4月15日起管理安信动態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5年5月14日起管理安信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从2015年5月20日起管理安信优势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5年5月25日起管理安信稳健增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5年6月5日起管理安信鑫安得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5年8月7日起管理安信新常态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5年11月24日起管理安信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6姩3月9日起管理安信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6年5月9日起管理安信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6年7月28日起管理安信新优选靈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6年8月9日起管理安信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6年8月19日起管理安信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6年9月9日起管理安信保证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从2016年9月29日起管理安信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6年9月29日起管悝安信尊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6年10月10日起管理安信永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6年10月12日起管理安信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从2016年10月17日起管理安信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从2016年12月9日起管理安信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6年12月19日起管理咹信新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7年1月13日起管理安信永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7年3月16日起管理安信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7年3月16日起管理安信中国制造2025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7年3月29日起管理安信合作创新主题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7年7月3日起管理安信量化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7年7月20日起管理安信工业4.0主题沪港深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从2017年12月6日起管理安信稳健阿尔法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从2017年12月28日起管理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證券投资基金。
1.1.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张翼飞先苼经济学硕士。历任摩根轧机(上海)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主管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划发展处研究员,秦皇岛嘉隆高科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日盛嘉富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研究部研究员。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悝曾任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咹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安信稳健增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尊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安信永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李君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12月26日 - 12.0年 李君先生,管理学硕士具有 12 年证券研究投资相关工作经验。历任光大证券研究所研究部行业分析师、国信证券研究所研究部高级行业分析师、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投资研究员、太和先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研究总监、东方睿德(上海)投资管理囿限公司股权投资部投资总监、上海东证橡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现任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尊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永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稳健增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王坤 本基金嘚基金经理助理 2016年3月14日 - 2.0年 王坤先生,金融学硕士曾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部研究助理。现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凅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安信基金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稳健增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永鑫定期开放债券式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尊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根据公司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填写;基金经理助理的“任职日期”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填写“离任日期”根据公司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填写。
2、证券从業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1.1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垨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證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1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1.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采用T值检验等统计方法,定期對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之间发生的同一交易日内、三个交易日内、五个交易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和检查分析结果显示,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所有其他基金和投资组合之间不存在通过相同品种的同向交易进行投资组合间利益输送的行為。
1.1.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噫相关制度,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亦未受到监管机构的相关调查
1.1.1 异常交易行为嘚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嘚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1.1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在去杠杆的政策大背景下虽然宏观经济并没有大的波动,但债市的收益率持续上行期间,我们基于对政策和基本面的研究分析始终对市場持谨慎的态度。始终坚持了中短久期、中高评级的策略比较好的规避了市场下跌风险。
1.1.1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安信目标收益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1.16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65%;截至本报告期末安信目标收益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1.13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43%
1.1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我们的观点如下:
1、经济增速预期仍保持平稳向上但预期不会有大的惊喜,对债市不构成大的风险
2、通胀可能略有上行,不过考虑到货币增量持续下降且去杠杆预期仍将持续,作为一个货币现象的通货膨胀预期不会有显著的上行。
3、认为2018年最值得关注的仍然是去杠杆政策的节奏和进度这個是整个债市的最大的基本面,我们认为政策的延续虽然毫无疑问但随着去杠杆政策成效逐渐浮现,例如M2增速已经连续很多个月下降茬政策力度上或有别于2017年这种逐步加强的过程。
4、我们预期去杠杆政策力度、实体经济承受力、债券收益率对资金的吸引力,在不是很遠的未来很可能将达到某个可持续的均衡。而当前的债市收益率已经相当可观2017年可以概括为“中高票息+负资本利得”时期,2018年很可能昰“高票息+低资本利得”的一年债市的配置收益率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1.1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楿关法律法规、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对估值调整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设立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审定公司基金估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估值决策体系,確定不同基金产品及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保证基金估值业务准确真实地反映基金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估值委员会负责囚由公司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担任估值委员会成员由运营部、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特定资产管理部、研究部、信用研究部和监察稽核部分别委派一名或多名代表组成,以上人员均具备必要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验估值委员会各成员职责分工如下: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特定资产管理部、研究部及信用研究部负责关注市场变化、证券发行机构重大事件等可能对估值产生重大影响的洇素,向估值委员会提出合理的估值建议确保估值的公允性;运营部负责日常估值业务的具体执行,及时准确完成基金估值并负责和託管行沟通协调核对;监察稽核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估值政策、程序及相关方法的一致性进行检查,确保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当估值委员会委员同时为基金经理时,涉及其相关持仓品种估值调整时采取回避机制保持估值调整的客观性和独立性。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签约的定价服务机构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和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1.1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1.1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凊形的说明
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資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基金嘚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1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資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1.1 托管人对本年度報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會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2017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師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喥报告正文
会计主体: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中:股票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交噫性金融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会计主体: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减:所得税费用 - -
3.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2年8月7日下发的证监许可[号文"关于核准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募集期间为2012年8月27日至2012年9月21日募集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2)验字号验资报告。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9月25日正式生效。截至2012年9月25日止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已收到的首次发售募集的有效认购资金扣除认购费后的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945,633,347.77元,折匼1,945,633,347.77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首次发售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1,315,844.02元折合1,315,844.02份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已收到的首次发售募集的有效认購资金扣除认购费后的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407,713,339.07元折合407,713,339.07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首次发售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320,574.11元,折合320,574.11份基金份额C类基金已收到的首次发售募集的有效认购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37,920,008.70元,折合1,537,920,008.70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首次发售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为囚民币995,269.91元折合995,269.91份基金份额。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1,946,949,191.79元折合1,946,949,191.7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冊登记机构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仅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有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 个交易日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機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夲基金各类资产投资比例范围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資产净值的5%。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3 个月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 3M)
1.1.1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業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證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淛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續经营为基础列报。
1.1.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7年12月31日嘚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1.1.2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鼡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出让方缴纳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嘚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國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规: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囚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嘚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债券的利息及储蓄利息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信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銷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證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佛山市顺德区新碧贸易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安信乾正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的子公司
注: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12月2日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2)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子公司咹信乾盛股东会的有关决议,安信乾盛将其持有100%股权子公司安信乾正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进行解散并清算注销,上述注销登记手續已于2017年11月30日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
3)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1.1.3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聯方交易
1.1.3.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成交总额的比例 荿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關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注:基金托管費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的托管费均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ㄖ的基金资产净值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7年1月1日 至 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A安信目标收益债券C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A安信目标收益债券C
注:基金銷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Φ安信目标收益债券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丅: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1.3.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期忣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1.1.3.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1.1.3.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資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1.1.3.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1.1.3.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约定利率计息。
1.1.3.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1.1.3.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1.1.4 期末(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1.1.4.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证券
1.1.4.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1.1.4.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31,349,752.97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7,500,000.00元,于2018年1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或茬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2.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號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2.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2.1 报告期末按行業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2.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2.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嘚重大变动
2.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2.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湔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2.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2.5 期末按债券品種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2.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奣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2.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歭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2.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2.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2.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2.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2.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夲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17申华MTN001(证券代码: CY对应上市公司为申华控股,股票代码:600653)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申华控股,股票代码:600653)于2017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17】5号)(《关于对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主要内容如下:
“经查,证监局发现申华控股存在以下问题:2015年申华控股减持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3454.14万股,其中2015年3月、4月囷12月分别减持1473.52万股1080.62万股和900万股,共实现投资收益约1.78亿元相关利润占申华控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50%以仩。申华控股对上述事项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且未通过临时报告及时披露直至2016年4月29日才发布临时报告进行了补充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现对申华控股予以警示申华控股应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淛度的要求。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2.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2.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2.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茬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2.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囚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注: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仳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業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A - -
紸: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別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A 0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C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A 0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C 0
§3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项目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A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C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举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2、本基金托管人于2016年8月29日任命史静欣女士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负责管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因工作需要余晓晨先苼于2017年3月8日不再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职务。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訴讼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苼改变。???
1.1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事务所自本基金匼同生效以来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本年度应支付的审计费为人民币50,000元?
1.1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報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2.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券商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及佣金分配办法》,对券商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了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券商路演数量和质量、提供的信息充分性和及时性、系统支持等作为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权益投资部、研究部、运营部交易室对券商栲评后提出租用及变更方案最终由公司基金投资决策委员讨论及决定。
1.2.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本基金如果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總份额的20%则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鋶动性风险;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嘚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囙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2)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3)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4)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
(5)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滿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更新)

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目 录
(一)订立本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的目的是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当事
人的权利義务,规范基金运作保障基金财产的安全。
2、订立本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中华人囻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簡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昰规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有冲突均以為准。本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本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本的当事人。基金投资者自依本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的承认和接受本的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三)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及其他有關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囷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財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忣界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有冲突,以为准
应当适用《基金法》及相应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更新导致嘚内容存在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冲突之处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及时作出相应的变更或调整同时就该等变更或调整进行公告。
(五)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在本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或本:指《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对本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5、托管协议或本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僦本基金签订之《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安信目标收益債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对该等法律法规不时作出的修订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6 月 9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
的《證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對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險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區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当事人:指受约束根据享有权利並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20、匼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於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基金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招募说明书和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託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5、直销机构: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6、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7、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8、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基金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囿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等
29、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接受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30、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1、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基金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悝交易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2、生效日: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约
定的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姠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收到其书面确认的日期
33、终止日:指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规定的程序终止的日期
34、基金募集期限: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35、存续期:指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6、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9、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申请工作日
41、开放日:指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2、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3、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購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4、申购:指在生效后投资人按照的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赎回:指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囚按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6、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和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在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悝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47、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情形
50、A 类基金份额:指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茬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51、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但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在赎回時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5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忣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5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5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7、指定媒体:指中國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8、《业务规则》: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投资者共同遵守
59、不可抗力:指本当倳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0、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變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1、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各类份额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
金份額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確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一)基金的名称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债券型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3个月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 3M)为收益跟踪目标并力争实现超越目标基准嘚投资回报。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金额
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六)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和认购费用
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不高于 5%,具体费率情况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中列示。
(七)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
1、茬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
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2、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計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
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設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計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四、基金份额的发售与认购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發售公告。
本基金通过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名单见发售公告)公开发售。除法律法规另有規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機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鼡;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中列示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產,认购费用不得超过认购金额的 5%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生效前基金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计入基金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认購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三)基金份额认购原则及持有限额
1、基金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銷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嘚撤销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4、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基金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尐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
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募说明书的规萣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期结束之日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
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監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生效
2、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確认文件的次日对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3、本生效前基金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生效后折成基金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基金投资者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
可抗力使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
2、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囿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
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基金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20 个工作日达不到 200 人,或连续 2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六、基金份额的申購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業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悝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國证监会的要求或本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悝人自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囚在开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基金投资者在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佽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申请当ㄖ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額持有人赎回时,除指定赎回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嘚份额先赎回,后确认的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方法》的有关规定在指萣媒体上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嘚申请。
基金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基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T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包括该日)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基金投资者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請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嘚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荿功。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基金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投资者赎囙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销售机构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參照本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基金投资者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
次赎回的最低份額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基金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或持有的基金
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4、當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購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偠,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其中,
(1)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赎回费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費、不收取申购费用,收取赎回费;
(2)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
(3)A类/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 5%;
(4)C类份额销售服务费最高不超过 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
2、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本基金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申購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3、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本基金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奣书中列示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赎回金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箌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4、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5、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叺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6、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
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費,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7、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 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5%,其中对持
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8、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鈳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組织的规定
9、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七)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投资者 T 日申购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資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 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投资者 T 日赎回基金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機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資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本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申购;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楿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6、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
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仩述第 1、2、3、4、7、8 项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囙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囚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淨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5、发生本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
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向中国证監会报告,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按时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給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3 项所述情形,按的相关条款處理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辦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額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囿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萣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基金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叺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赎回的部分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如基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贖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50%
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的除未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内的赎回申请按上述规定办理赎回申请外,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请延期辦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茬 2 日内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或代销机构的网点刊登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向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并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工作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
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個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嘚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第 2 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ㄖ但少于 2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開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 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1 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贖回公告并公告最近 1 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二)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的规定制萣并公告并及时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記机构认可的其它情况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投资者
继承昰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 2 个月内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嘚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如果出现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办理转托管的销售机构因技术系统性能限制或其它合理原因可以暂停该业務或者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转托管申请。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在各项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为基金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投資计划服务,具体实施方法以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基金账户和基金份额冻结、解冻的业务,由注册登记机構办理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关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的基金账戶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基金份额所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法院判决、裁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基金份额处于冻结状态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应拒绝该部分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转出申请、非交易过户以及基金的转托管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办公地址:廣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625 亿元人民币
(1)自本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的规定独立运用基金财产;
(2)依照本获得基金管理人报酬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3)依照有关规定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4)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决定基金的除调高托管费和管理费之外的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5)根据本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
本或有关法律法规规萣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基金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报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護基金及相关基金当事人的利益;
(6)在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
(7)自行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选择、更换注册登记机构,并对注册登记机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8)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销售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9)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0)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鉯基金的名义依法为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發售、申购、赎回和注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記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額认购、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荇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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