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法务待遇从事法务相关工作是怎样的经历或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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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律师是A国的居民个人受雇于A国的B银行法务待遇在该银行法务待遇的法务部从事法务工作,月薪1万美元(约合人民币7万元)2011年3月1ㄖ,彼得受B银行法务待遇派遣到中国从事在上海筹建分行的工作彼得在中国参加筹建分行的工作到2011年6月30日才最终结束并与当日离境回A国,但在4月1日至5月20日期间彼得曾因探亲休假而离开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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