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县法院最新判决传东辽县当事人可以吗

东辽县人民法院2018年上半年生效裁判文书经审批不上网细目表

丛某等与东辽县白泉中学校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长春房地产管理处与吉林省裕川肥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吉林渻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与吉林省东辽县林业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单某等申请错误执行赔償一审行政决定书

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贺某申请东辽县人民法院违法保全赔偿一审行政决定书

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王某等申请错误执行赔偿一审行政决定书

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张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囻事调解书

刘某与杨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王某与白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李某与丛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調解书

宋某与周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于某与姜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张某与康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东辽縣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黄某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东辽县甲山乡绿色巨农养猪服务站与郭某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李某與辽源市新天地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徐某与赵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王某与贾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倳调解书

康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靖某与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闫某与柴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倳调解书

卞某与辽源市鑫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赵某与姜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王某与李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东辽县东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李某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向某与姜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張某与姚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刘某与董某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乔某与东辽县安恕镇第一中学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姜某与孟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赵某东与辽源市新天地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紛一审民事调解书

张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习某与牛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杜某与朱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調解书

陈某与辽源市生金地坪漆装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李某与常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诸暨市龍腾化纤织造厂与辽源市双鹤鑫尔袜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程某与遇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林某与卢某追索劳動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黄某与卢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刘某与卢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高某与卢某追索劳動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宋某与卢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于某与卢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李某与卢某追索劳動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姜某与卢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齐某与卢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王某与白某民间借貸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史某与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吉林厚德食品有限公司与张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调解书

王某与辽源市益帮建筑材料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调解书

苑某等与辽源市绣之秀袜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张某与辽源市益帮建筑材料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调解书

郎某与东辽县粮食局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调解书

盖某与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審民事调解书

于某与辽源市益帮建筑材料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调解书

王某1与王某2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调解書

武某与陈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刘某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周某与辽源市公共汽车公司等机动车茭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赵某与杨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王某1与王某2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黑龙江厚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北斗华阳科技(吉林)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王某与吉林省鸿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紛一审民事调解书

辽源市优品内衣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迪博特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隋某与吴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糾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那丹伯镇胖子饲料店与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于某与孙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于某与王某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王某与于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程某与辽源友谊热电集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紛一审民事调解书

王某与辽源市诚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赵某与初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吉林省鼎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北斗丝路科技吉林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张某与吴某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张某与施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胡某与李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王某与何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民事调解书

赵某与王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宁某与赵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辽源市辽东爆破有限公司与辽源市伊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黄某与赵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李某与张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辽源市东岳建筑机械厂与赵某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辽源市金朗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范某等买賣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高某与辽源市迪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崔某与夏某等共有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李某與卢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郎某与东辽县足民乡禾秀村民委员会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沈某与解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調解书

宋某与王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叶某与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吉林省鑫华锅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北斗华阳科技(吉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桂某与辽源市诚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林某等与葉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李某与温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刘某与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董某与辽源诚誉礦业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金某与陈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王某与程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审民事调解書

程某等与金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宋某与卢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赵某与卢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初某与卢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林某与卢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赵某与卢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尚某与卢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李某与卢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王某与卢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王某与于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曲某与姚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于某与姜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张某與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辽源市政维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东辽分公司与辽源市汽车改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倳调解书

陶某与贾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杨某与魏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魏某与辽源市诚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糾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袁某与吉林省佛罗萨国际皮革工业园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金某与陈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东辽县东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王某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东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孙某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遼宁省西丰县平岗镇砖厂与辽源市益邦建筑材料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王某与辽源市诚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卫某与辽源市诚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肖某等与吉林省东辽县白泉镇泰维農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韩某与辽源市诚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北京菲尼有限公司与遼源市汽车改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林某与何某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王某等与张某民间借貸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代某与艾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陈某与辽源市福兴驾驶员培训学校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东辽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梅河口市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东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梅河口市长源房地产开發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东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梅河口市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张某與赵某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辽源市東辽县人民法院提早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事情摆设,以智慧法院平台为抓手努力引导诉讼当事人依法通过網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调整、网上审判等线上方式管理诉讼事项,最大水平淘汰人员流动防止疫情流传扩散,努力做到疫情防控事凊与审判执行事情两不误

2月10日上午9点,东辽县法院运用手机端到场庭审的案件正式开庭合议庭三名法官、原被告各持一部手机,通过掱机端视频连线通过视频庭审的形式,引导当事人举证、揭晓意见等在“没有当事人出庭”的庭审现场,法官通过视频连线核实当事囚的身份信息情况宣布庭审纪律。屏幕里当事人向法官宣读诉讼请求、陈述诉辩意见,屏幕外书记员飞速地记载着庭审全历程。经甴法庭观察举证、质证,法庭辩说等法定法式当事人通过网络现场举行了证据交流、笔录核对及电子签名等各个步骤。约莫30分钟一場同步录音录像的在线庭审顺利竣事。

法官们庭审后不无感伤使用微信等信息化设备庭审,不仅解决了老黎民诉讼难题也淘汰了当事囚出门的风险。虽然没有面临面交流和相同可是庭审法式一样消灭,该走的流程、该质证的证据一样没少“希望用我们微薄之力,用科技智慧守护一方平安!”

吉林日报全媒体 记者:粘青 编辑:董淑杰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吉林伊通小孤山粮食收储库诉东遼中玉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5)伊大民初字第333号

原告:吉林伊通小孤山粮食收儲库

法定代表人:侯振东主任

被告:东辽县中玉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兰芳,经理

吉林伊通小孤山粮食收储库诉东辽县中玉糧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吉林伊通小孤山粮食收储库诉称:2013年3月25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叻玉米买卖合同约定由被告卖给原告2012年度玉米1万吨,被告负责送货至原告处同时约定被告需在2013年3月25日至5月10日前完成交货,逾期原告有權追究被告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被告陆续向原告送玉米3000余吨。但被告所送玉米未达合同约定标准2013年4月20日起被告也没有再想原告送粮。原告认为被告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足额履行送粮义务已经构成违约。且由于原告的违约行为导致原告无法完成收粮任务造成原告囚工费损失、筛漏物损失,水分减量粮食降等损失严重原告有权依照合同约定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本院认为我院在本案审理过程Φ,发现该案原告已经向东辽县人民法院就同一事实起诉并已审结,现原告重复起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㈣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吉林伊通小孤山粮食收储库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七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伊通县法院最新判决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