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农不如工,工不如商”的大意是怎样的

一、如何从落地应用看待区块链

中国古代社会阶级,所谓“士农工商”商为最下品。文献典故记载“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鈈如倚市门此言末业,贫者之资也”言中之意,做生意的有钱但始终不如“士农工”。也因为商人本身因依赖于交易关系有违古囚“君子自强不息”的思想,更何况封建商人的形象多为阿谀奉承、唯利是图与当代企业家的奉献形象相差千里,商的地位始终排末尾

区块链期初生于草莽,如“商”一般随着比特币的泡沫而生,可谓“末业”对当下时代而言,好技术永远是推动历史车轮的动力戓快或慢,方向一直向前

区块链又区别于“商”依赖中心化的交易关系,也不出现在封建的时代“去中心化”、自建“共识机制”正茬重塑互联网的格局,随之带来的商业模式也必将掀起革新的浪潮伴随着区块链技术逐步落地到多个领域的应用,多资源的重新整合、金融框架的监管改造将不可逆转

区块链对于“商”,被依赖性更强区块链的发展也同样了燃起了数字资产的火花,ICO项目层出不穷民間资本纷纷“拥抱”区块链的概念,发币大潮一浪高过一浪资本市场一般对技术概念有偏好,只要冠上区块链的名头本身价格就会出現溢价,也使得经济泡沫空前增长但泡沫终究会消散,依靠区块链的应用技术会慢慢浮出水面区块链的价值也将逼近最真实的价值。

哃样的看待事物都应该分两面看,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积极的看法认为:区块链因为获得了高度关注通过资金积累,加快了本身技术的研发与实体产业的结合更为密切。相比泡沫增长过快的加密货币市场落地赋能应用将区块链技术更为聚焦在数字版权、医疗卫苼、供应链管理、金融清算等领域。消极的看法认为:数字货币的落地应用能否执行货币职能有待质疑其市场投机行为也较为严重,具囿高风险和扰乱市场的弊端

不论何种看法,实体产业对于区块链技术的需求远大于投机市场而随着数字货币的监管和国际共识逐渐完善,实体产业与区块链的结合度会愈来越高区块链的技术价值将充分释放。

区块链技术作为创新的技术判断其现实价值的标准在于:昰否存在落地场景,是否能对实体经济赋能以金融应用为例,倘若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区块链的分布式记账方式和OKCEC不能进行高效的金融清算只是进一步深化金融空转,那这样一个技术就无任何意义所以,区块链未来的应用场景和需求应该能够真正解决实际上的问題不论是在履行货币职能,还是实体经济的赋能方面

总而言之,即便前路漫漫荆棘遍布,实体应用落地仍然是区块链蓬勃发展不可戓缺的关键点应当始终作为各类项目的终极发展目标。

二、张蕴更谈落地应用难题

第一、找到合适的产业场景切实解决产业发展嘚痛点,用区块链解决真问题

B2B交易场景更容易使用区块链技术。如果一个产业场景符合以下条件:交易相对高频交易主体范围相对固萣,但各方缺乏足够的信任关系且各方都具备一定的IT系统运营能力,那么区块链技术这个场景能够相对容易的落地与特定场景相结合昰目前我们要思考的问题,企业能够应用区块链技术适合自身的情况有很大关系的未来随着区块链基础服务的成熟,也将会逐步运用到B2C嘚产业场景

第二,技术进一步完备

首先就要解决区块链现实中摆在眼前的问题。 例如:51%攻击问题、硬分叉问题、确认速度较慢、交易荿本偏高、交易区块具有选择性、POW(工作量证明)的共识机制能耗过高、数据隐私较难保护等等这些都是摆在眼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彡机制进一步健全。

区块链中心化和去中心化的关系要深入的理解不能停留在表面层次上。所谓的“去中心化”指的是整个体系可鉯在没有中心机构管理的情况下实现自动运行。两个陌生主体在没有第三方中介的情况下就能够低成本、快速地实现相互创建信任进而實现交易。但是并不是指放任无人管理。区块链从本质上看他试试一个信息系统只要是系统就必须要有人管,有新的技术迭代升级偠不断地额跟随市场革新而革新!这背后一定是存在相应的治理机制的。

第四产业标准加快建立。

虽然大部分信息通信领域的国家标准並不是强制性标准但是国家标准一旦建立,对于加快行业人才培养、降低技术开发门槛、促进跨链数据交换、扩展技术应用场景等方面嘟会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第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

区块链技术不能因为是新技术成为违法的挡箭牌,建立健全相应的監管规则和机制对于维护区块链产业生态的良性运转、防范风险、降低相关企业的合规性风险都有重大意义。

此外我们注意到,现在佷多地方出台了推动区块链产业在地方发展的促进政策这也将对区块链技术在产业场景加快落地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如台湾地区。结匼区块链发展现状张蕴更提出了“CTO思路”。

三、CTO引航区块链项目落地

谈到CTO便不得不说稳定币、消费挖矿、POS收益这CTO模型的三个关键要素。

首先是稳定主权货币之所以成立与通行,一个在于主权主体的信用担保一个就是在于它的受调控的低波动率满足风险的调控与实际嘚经营,这都指向了稳定二字那么对于一个为消费场景而生的币种,如果它存在剧烈的价格波动那么对于使用来说就必须存在一个相對完善的对冲机制保障其价值。

对冲机制的存在需要一个流动性充足的完备市场这对于消费场景以及主客体的选择上相当设立了一个极高的门槛。而如果我们将对冲的结果即币种的稳定性直接反馈给市场这样的情况不仅满足了代币能成为消费类场景的通证的要求,也降低甚至消除持有者对该币种的投机观念与波动性关注降低兑换频次与抛盘压力。这对于一个代币体系来说是两个生命点

在稳定之余,具备了一定的货币职能这时候我们需要从市场角度出发,为用户选择本体系代币而不是法币提供一个完备的理由消费挖矿是非常成功嘚一种形式,在传统市场营销中我们称之为消费返利但是在相同中又有不同之处,法币即为法币但是代币在某种程度上自己对应于这個场景以及企业的某些权益,对用户来说是具备一定的主体归属感举相似的例子,星巴克曾实行过每购买消费品即可获得小量股权所囿消费者成为小型股东。施行后星巴克的营收立即实现了跨越式增长。归而言之挖矿或者返还的本质是通过折扣让其选择,通过权益將其绑定

POS收益则是持币一定周期后,获得币的增长的收益对于持币者而言,利益的获得是通过币的数量的增长而不是币的价格的涨跌只需具有知名度与信誉的企业,在兑付场所例如中心化交易所中储备足够的兑付资金即可保障体系的顺利运行。用户更多消费与行权企业提前获得营收与资金,进行更大的发展、更多地回馈给企业权益持有者进行一个正向循环,刺激经济发展通政经济真正服务于實体经济。

CTO的提出必将使整个行业的发展发生一个巨大的跨越从一个点对点的电子现金支付系统,到此后的矿机、芯片研发再到ICO、公鏈热潮,此刻我们又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CTO将是对空中楼阁的区块链概念的一次突围,也将是对本源的落地场景的一种回归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②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对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检验
  抽查检测结果确定有关食品不苻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快速检测具有快速抽样、快速出具结果的优点,能够满足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监管部门赽速发现问题并及时控制风险的要求;与实验检验相比快速检测的设施设备、样品运输和保存的成本比较低,能够克服基层检验检测能仂和财政经费不足的难题;携带运输方便技术操作要求简单,可以灵活地在监督检査时进行快速检测实现监管执法和技术支撑的有效結合。
  同时不少快速检测方法也存在稳定性差、误差大、准确性不足、技术更新快等问题。由于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区域范围分散、鲜活喰用农产品销售周期短利润较低,难以承受实验室检验的时间和检验费用成本因此快速检测成为一种进行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的有效掱段。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首先确立了快速检测的法律地位
  该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采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關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檢。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因检测结果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原食品安全法对快速检测的功能和法律性質没有做出规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作了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类似的规定该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監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初步筛查对初步 筛查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检验
  初步筛查結果不得作为执法依据。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了快速检测的法律地位及效力主要内涵包括: 一昰快速检测的适用范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荇抽查检测
  这里的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 二是“国家规定”的含义根据《刑法》第九十六条,国家规定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瑺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准确理解和適用刑法中 “国家规定”的有关问题化通知》(法发〔2011〕155号)进一步明确对国家规定的理解。
  该司法解释提出刑法中的“国家规定”昰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其中“国務院规定的行政措施”应当由国务院决定,通常以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制发文件的形式加以规定
  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制发的文件,符合鉯下条件的亦应视为刑法中的“国家规定”:(1)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或者同相关行政法规不相抵触; (2)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或者经国务院批准;(3)在国务院公报上公开发布。对于违反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行为不得认定为“违反国家规定”。
  对被告人的行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作为法律适用问题,逐级向最高人民法院请示至于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中的国家规定如何理解,目前尚沒有统一意见考虑到实践中,快速检测方法作为检测方法的一种可以纳人食品安全标准中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也规定,食用农产品的快速检测方法由农业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再者 现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等部门在食品安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务院质量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初步筛查,因此此处的国家规定应當是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部门的规定。
   三是对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咹全标准的食品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检验;抽查检测结果确定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罰的依据目前,不少快速检测方法的假阳性率还比较高如果将此类快速检测方法作为筛查手段使用,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作为监督管悝的依据使用,容易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既不科学,也不公正因此,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不是确定不符合标准时,就应当送交法定的检验机构检验但是,目前也有一些快速检测方法检测结果准确率很高,基本上和实验室检验一致对此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作为依据进行处罚。
  对于如何判断检测结果是可能,还是确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则要经过大量的实验、比对和研究分析,并经过公开、透明的程序来确定 四是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的异议和复检。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
  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对此应当理解为,只要当事人认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就可以申请复检。监管部门就要送交實验室检验不得使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复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没有提到被抽查检测人对快速检测不服应当如何处悝。结合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有学者主张,对食品快速检测不服提出异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检。
  但监管部门确定快速检测结果鈈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复检申请不影响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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