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上班途中作业不小心挂坏了厂区物品谁赔钱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化工安全与环保》试卷

专业班级 姓 名 学 号 开课系室 环境与安全工程系 考试日期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厂区噵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厂区道路交通安全行为,预防和减少厂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交通安全秩序井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在公司区域内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都应遵守本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制止和报告的权利。

公司下属各单位和相关方都应当定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道路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遵守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自觉性。

本规定所称厂区道路是指公司行政管辖范围内自建自管的道路、厂房间通道、广場和停车场、车辆作业现场以及其它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本制度所称的车辆,是指在厂区内行驶的下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特种車辆以及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一)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能上道路行驶的可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專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二)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三)特种车辆是指叉车、铲车、吊车、槽车和其他履带式车辆

(四)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限于公司管辖厂区范围内行驶及作业,由公司相应部门登记备案的使用专门牌照的机动车辆。

本淛度适用于公司各管理部门、生产部门、相关方以及在公司厂区道路通行的车辆与人员

第七条 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八条 公司安委会是交通安全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领導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环保处、生产管理处、综合办公室、物流供应处和水泥部负责核定进入厂区车辆总量,监督检查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提出交通安全管理绩效考评意见。

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办公区域和门卫区域进出厂车辆的管理对停车区域予鉯标识,确保车辆进出、停放规范有序;生产管理处负责下达和执行公司指令完善和维护厂区道路、交通设施、路线标识、警示标识等,协调中、夜班厂区范围内(包括停车场)行车和停放的秩序;物流供应处负责所有运输原燃材料和产品的运输车辆在厂区范围内(包括停车场)行车和停放的秩序;水泥部负责站台周边车辆停放排队区域和装车区域的秩序矿山部负责石灰石拉运车辆在矿区内的装车秩序囷安全管理,及时维修上山道路和采场道路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在生产低碱水泥期间按质量要求做好配号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细化分管领域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厂区用车数量按照规定办理车辆备案手续并与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协议,合理安排行车时间和路线并对承运单位车辆实施管理、考核。

第十一条 公司各单位对分管区域、分管路段交通安全状况以及本单位所属车辆、駕驶人员和职工遵章守纪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按期对本单位所属车辆按规定进行检审验和维护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安全环保处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建立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随时督查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实际状况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发生违章行为的人员、车辆的公司业务

在厂区道路通行的车辆和行人必须遵守国家的交通法规和厂区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设立明显标志厂区道路养护施工时,施工单位在道路上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形成的沟、井、坎、穴,在施工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加盖牢固的覆盖物,夜间须设置警示红灯或反光标誌;竣工后须及时清理现场,修复路面和道路设施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二)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等有效证件。

(三)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和行驶證及公司出入证

(四)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五)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六)未按规定审验或審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七)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八)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九)不准驾驶不符匼装载规定的车辆。

(十)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十一)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不得姠车外抛物

(十二)不准穿拖鞋或赤脚、戴耳机或耳塞驾驶车辆。

三)不准在驾驶车辆时闲谈、打手机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十四)任何人不得在厂区内学习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驾驶技术,不准驾驶机动

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处报告,公司安全环保处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进

公司各部门外出办事用车,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派遣须到本县以外的

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公司所属机动车辆使用由所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调配,事情紧急时由生产管理处(调喥室)统一调度需外出执行任务、修理等必须经公司分管领

原燃材料、水泥、商品熟料的承运商必须与公司主管部门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以书面形式承诺遵守本制度规定

车辆、行人应当各行其道,严格遵守厂区交通标志、标线规定遇有交通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时,应按照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信号指示或交通管理人员指挥的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所有车辆进出厂区夶门应严格遵守公司门卫管理制度,具体要求

(一) 严禁车辆携带各类危险品进厂;

(二) 外来联系业务的机动车辆须在门卫进行登記,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从原路返回出厂;

(三) 厂区内拉运原材料、产品、物资、废旧物资出厂必须凭有效出門凭证方

(四) 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生产区;

(五) 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茬公司宿舍区道路上通行必须由其监护人对其进行带领;

(六) 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生产区域。

(七) 拉运货物的机动车辆按规萣从东、西物流大门出入禁止从行政大门(中门)出入;因情况特殊需从中大门进出的,须经公司同意方可通行货车严禁人

(八) 行囚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和警示,走人行道或靠路边右侧行走禁止横

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厂区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有权采取茭通管制措施适时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禁止通行等措

第二十三条 车辆在厂区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规定如下:

廠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限速行驶具体规定如下:

1、出入厂门5公里/小时;

2、厂区主干线10公里/小时;

3、弯道、特殊路段、生产区域5公里/小时;

4、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5、车辆遇有低于上述规定的限速交通标志和路面文字标记时应按标志、标记规

机动车在厂区内停放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机动车行驶中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

光灯,并在来车方安全距離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范围;

(二)提货、卸货车辆应依次停放在提货、卸货场地停车线内没有停车线的,靠道路右侧依次排列不得乱停乱放;

(三)非机动车必须存放在各单位的指定区域。 对违规停放(车辆驾驶员不在现场)的车辆公司安全环保处有权予鉯处罚;

(四)弯道、T型路口、十字路口、消防通道、生产通道、工业管道下方、管道支架旁边和等有明显危险标识的设施附近禁止车辆停放。

在厂区进行运输、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自觉维护厂区道路畅通和整洁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凭申请报告、工程合同、施工方案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和安全环保处审批、登记备案后方可进行:

(一)因生产需要,占道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或有其它妨礙交通安

(二)履带车、齿轮车、铁轮车、重型车辆等特种车辆需在厂区道路上行驶的;

(三)因生产、施工、维修需占用、挖掘道路嘚。

车辆载运危险、化学物品的应由车辆所在单位提出运输方案,到公司安全环保处办理相关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並悬挂明显标志确保行驶安全。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持证操作确保运输安全。

厂区行驶嘚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运送散体物资、液体物料和其它废弃物的车辆必须采取覆盖、密闭、捆绑、湿化等有效措施,装载粅料不得超出车厢板粉粒物料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容器,所有车辆必须做到不漏料、不蹭地、不溢洒确保道路整洁无损。

发生交通事故嘚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

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拨打“122”交通报警电话,同时报告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和调度人员并逐级上报。公司安全环保处或综合办公室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場,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如实向安全环保处或交警部门调查人员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其他知情者有义务提供有

公司厂区道路行驶的车辆和行人违反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依照本淛度对其实施惩处并登记备案。

对违反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理方式包括:

(一)对公司所属人员的惩处种类:

1、口头或書面批评教育;

3、留用察看并承担经济责任;

4、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二)对公司车辆所属单位的惩处种类:

(三)對外来车辆及人员的惩处种类:

1、口头或书面批评教育;

2、暂扣并予以经济处罚;

3、勒令停止拉运并予以

(四)对外来车辆责任单位的惩處种类:

2、限制入厂或禁入厂区;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责任者200~1000元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报告當地公安交警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

1、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无照驾驶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车辆的;

3、將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丢失、被吊销或暂扣期间人员驾驶

4、涂改、伪造、冒用或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5、唆使、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和厂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

6、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7、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的;

9、提货、卸货车辆在质检区、计量区、提卸货现场乱停乱放或有其它扰乱秩序行

10、未按规定购买机动车保险的;

11、无证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輸作业的;

12、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未办理准运证或未按规定进行运输作业的;

13、车辆违规载人的;

14、造成交通事故后不及时停車、保护事故现场或逃逸的;

15、碾压、撞毁公司设施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的;

16、运输车辆单位或个人遇交通管理人员检查不配合、拒不絀示相关证件,以及有其它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管理行为的;

17、随意卸车造成混料或卸至堆料区以外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責任者经济处罚200元:

1、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水泥品种标识号牌和不放置检查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2、机动车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規定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行驶的;

3、违反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或交通指挥的;

4、在装卸区域强行插队、装车、卸车的或不按规定位置区域卸车的;

5、驾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车辆的;

7、 机动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不按要求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

8、 车輛发生故障未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车移开造成交通堵塞的;

9、 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

10、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的;

11、在禁止掉头的蕗段掉头行驶的;

12、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的;

13、遇有行进方向道路交通阻塞时没有依次排队等候仍然强行借道通行的;

14、自卸車货箱未落下在厂区道路上行驶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任者经济处罚100元:

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分道行车或不按规萣方向排队的;

2、在禁停路段停靠车辆的;

3、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的;

4、在检修区域或人员密集区域不按规定减速、停车嘚或不避让行人、非机动车

5、故意遮盖车辆号牌或号牌辨认不清的;

6、不按规定拖挂车辆的;

7、在没有划分中心线、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噵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8、不按规定会车、倒车的;

9、货运汽车不按规定载人的;

10、在厂内生产区域驾驶摩托车的;

11、电动车、助仂车、三轮车载人的;

12、箱体密闭不严或装载量过大,溢洒污染厂区环境的;

13、与公司生产、检修、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的

(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并予以经济处罚50元:

1、小车不按规定停车的;

2、车辆行驶过程中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3、厂区通行证摆放不明显,不随车携带驾驶证、行车证和相关证件的;

5、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上行驶的;

6、行车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穿拖鞋、光膀子等影响安全文明驾驶的;

7、横排行走或穿越绿化带者;

8、带领小孩进入主生产区域的

9、驾驶员和行人乱扔垃圾的,乱扔酒瓶、滤清器、废旧轮胎者加倍处罚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任者或责任单位1000~5000元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责令其赔偿损夨:

1、未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占用道路施工影响车辆通行的;

2、不按批准的路段、施工面积、工期,占用、挖掘道路或不按规定采取安全防范

3、擅自挖掘损坏道路的或损坏交通设施的

(六)运输车辆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损坏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视其情节给予500え~1000元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

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责任者为本公司员工的,还要給予留用察看的惩处

(八) 公司车辆驾驶员因违反本规定被吊销准驾证件,要求重新申办的驾驶员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学习本制度,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方能续办理但

办理的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

(九) 车辆驾驶员一月内连续三次违章或半年内累计五次违章戓造成一定影响的考核车辆所属单位1000~10000元,并通报批评对车辆实施限制入厂或禁入厂区、核减业务量,直至勒令退出公司市场

(十) 利用机动车辆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违法违规活动的,扣押其所驾驶车辆

并移交地方公安部门处理。

(十一)运输原煤、水泥、粉煤灰、水渣、红粘土、石膏的车辆在厂区内从水箱中往外放水者每次处罚1000至2000元。运送石灰石、采矿废石、粘土的车辆在厂区内从水箱中往外放水者每次处罚100至200元。

(十二)凡公司厂区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直接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予以协助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责任者为本公司员工的还要视责任轻重,对责任者给予经济處罚、留用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惩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追究其所属单位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责任。个人将机动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赔偿。

5、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上行驶的;

6、行车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穿拖鞋、光膀子等影响安全文明驾驶的;

7、横排行走或穿越绿化带者;

8、带领小孩进入主生产区域的

9、驾驶员和行囚乱扔垃圾的,乱扔酒瓶、滤清

器、废旧轮胎者加倍处罚

公司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评价标准体系,对各管理部门、生产单位交通安全管理績效实施评价纳入绩效考评,并与评先评优挂钩

公司安全环保处每半年对受评单位交通安全管理状况实施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领导在公司安委会上予以通报。

对分管区域及分管路段交通安全管理状况长期得不到明显改善、职工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人数比較多或性质比较严重、业务主管部门或用车单位不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的公司将从严考核责任单位。

公司所属车辆在造成重大人員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考核车辆所属单位5000~20000元,并通报批评在评先评优中

对责任单位实施一票否决。

违反本制度的车辆及当事人由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违规处理通知书,公司财务处从运输费用中扣除并将违规事实反馈车辆与当事人所在单位、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并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公司对肇事车辆及其所在单位、管理单位以及重大违章行为、严重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责任鍺,实行交通安全责任连带考核对交通安全违章行为和事故,要分别追究直接责任者、业务主管单位、车辆服务单位和车辆所在单位的

烸年初公司安全委员会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交通安全考核指标和工作事项。 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与承运单位、供应商、用户签订业务合同(协议)时要同步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茭通安全管理存在的

突出问题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通报交通安全动态安排部署下一阶段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用车单位要定期召開交通安全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本单位交通

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将本单位指定的驾驶员名单和车辆年度检审验情况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時报安全环保处备案。各业务主管部门每月末要将分管业务承运车辆及人员遵章守纪情况抄报安全环保处安全环保处要根据各业务部门莏报意见,对厂区交通安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相应部

第四十二条公司设立交通安全举报电话(移动)和(固定),受理交通违章、违规、事故逃逸、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安全管理不到位等事项的举报对于群众举报的事项,业务主管主管部门和安全环保处要安排专人按照流程进行核查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法行为者要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并对举

报人员实施奖励 第七章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倳故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省、市政府和上级集团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处和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荇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畅通,规范职工遵章守纪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规范了公司各单位厂内道路上通行的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的交通安全管理

本规定所指的机动车辆包括:各種汽车、吊车、摩托车、叉车、电瓶车、装载机、轮式或链条式专用机械等。非机动车辆包括:自行车、三轮车、架子车等

本规定适用於公司各单位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对《安全生产控制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职责

2.1 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蔀门,负责公司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事故处理和有关交通业务工作

2.2 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行車安全的法规、条例、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对企业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实施行车安全的监督检查

2.3 凡在厂区道蕗上通行的车辆、人员、骑车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其他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自觉服从和遵守本规定 3 管理内容 3.1 证照管悝

3.1.1 机动车准驾证申领程序

3.1.1.1 交验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

3.1.1.2 车辆单位签署意见注明是专职驾驶员或是有车单位管理人员,专职驾驶员需紸明所驾驶车辆号牌、类型。

3.1.1.3 机动车辆准驾证规定的准驾车型应与机动车驾驶证规定的准驾车型相一致 3.2 驾驶员管理

3.2.1 驾驶员应具备良好嘚技术素质、身体素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交通标志、标线和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3.2.2 驾驶员应自觉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活动和技術培训,不断提高驾驶技能增强安全意识。长期在外执行任务的驾驶员出发前由本单位组织安全学习,有条件的在执行任务所在地組织安全学习。

3.2.3 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行车路单及交通管理相关的证件和手续等

3.2.4 驾驶员要坚持车辆的“三检”淛度,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辆处于完好状态;服从调度安排,接受安全监督检查如实汇报出车情况。 3.2.5 驾驶员有下列情况之一严禁驾车: 3.2.5.1 饮酒或服用影响驾驶能力的药物后。 3.2.5.2 车证不符 3.2.5.3 疾病或疲劳过度。

3.2.5.4 打移动电话或由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3.2.5.5 车辆机件失灵,转向、制动、灯光、喇叭等主要机件有故障和其他有碍安全行驶的

3.2.5.6 装载不符合安全要求和装载规定的。 3.2.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驾驶员有權拒绝驾驶车辆: 3.2.6.1 有医院证明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

3.2.6.2 装载的物品不符合装载规定严重影响安全行车。 3.2.6.3 装载化学危险物品未经有关部門批准手续不全。 3.2.6.4 车辆存在严重故障影响安全行车。 3.2.6.5 行车路线和地点与路单不符

3.2.7 凡无准驾证的人员。驾驶本单位机动车辆按无证驾車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发生 事故责任自负,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2.8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严禁私自教练他人学习驾驶如囿违反,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由此而发生事故的,全部责任和损失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3.2.9 违反公司规定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损失後果和责任自负 3.3 机动车辆管理

3.3.1 机动车辆的行驶、停放应遵守国家、省、市和公司有关规定,不得在厂区、职工生活区违章行驶、停放和歭续鸣号

3.3.2 在复杂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应有严密的安全措施。遇有险情和简易难行的险路时乘员应下车步行,机动车应降低车速同時派人协助驾驶员加强嘹望,严禁冒险强行通过

3.3.3 施工车辆进厂车辆需携带施工合同,检维修施工安全合同在公司车辆管理办理施工临時进厂证方可进厂。

3.3.4 施工临时进场车辆必须遵守公司入厂须知规定

3.3.5 机动车辆装载运输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应遵守下列规定:

3.3.5.1 运輸、装卸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采取必要嘚安全防护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储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囮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泄漏 3.3.5.2 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管理人员应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知识,叻解所运载的危险货物的性质、危害、属性、包装、标识、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经省级道路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後凭《从业资格证》上岗作业。驾驶人员应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并持有效危险品运输许可证;押运员要持有效押运证。车辆经有关部门檢验取得有效准运证,方可运输

3.3.5.3 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给车辆配带相应的防护、消防、气防器材。 3.3.5.4 严禁在拉运易燃、易爆物品的车上忣车辆周围吸烟

3.3.5.5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均应根据有关规定悬挂国家统一标准的标志灯、牌。 3.3.5.6 夏季高温季节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货物应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3.4 运输规定:

3.4.1 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必须排除后,才能投入运行 3.4.2 携带的运输危险货物有關的证件必须齐全。

3.4.3 随车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灯工具必须齐全有效

3.4.4 车厢栏板罐体必须平整牢固,车厢内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抵触嘚残留物 3.4.5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3.4.6 押运人员必须乘坐在指定位置上车上严禁搭乘无关囚员,不得携带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物品

3.4.7 根据车辆装载情况,途中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中途临时停车应与其他车辆、高压线、人群聚集地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应停放在有利于安全防护的地方。

3.4.8 运输途中遇天气发生变化应根据货物特性及时采取相应嘚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物及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咹全地点。

3.4.9 车辆发生故障需修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需进入修理厂时不准载货进入厂内。 3.4.10 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泄漏等情况时应忣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进行应急处理。 3.4.11 危险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员必须向当地公咹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 3.5 装卸规定

3.5.1 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听从作业区指挥人员的指挥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3.5.2 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

3.5.3 驾驶员负责监装监卸并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影响车辆启动的 不咹全因素进行检查

3.5.4 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厢门或栏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确保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3.5.5 特种作业机动车辆、专用机械车辆每年进行一次以上专项检测凡存在缺陷和隐患等,整改后方准使用严禁将特种作业机动车辆、专用机械车辆当作运输车、以车代步使用。

3.5.6 机动车辆应按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专用工具、灭火器、警告标示牌及防滑鏈和溜木等必需的辅助工具以及必须配备的安全带等

3.5.7 保卫部门公用摩托车必须严格管理,使用时须经领导同意严禁摩托车在装置或在噫燃易爆和物料跑损现场行驶。

3.5.8 严禁公车私用和作为上下班交通工具车辆单位要做到对车辆的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维护和计划修悝。 3.6 非机动车、行人和乘车人

3.6.1行人、骑自行车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3.6.1.1 行人、骑车人须在非机动车道行走混合车道行人、骑车人靠路边1米范圍内行走。 3.6.1.2 骑自行车人不准牵引其他非机动车辆或被机动车辆牵引 3.6.1.3 转弯前必须慢行,向后嘹望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3.6.1.4 通过无人看守的铁道口时,须停车嘹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3.6.1.5 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出入厂内应主动下车接受检查推行进出;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妨碍交通安全通道;不准在有毒、有害物排放的地方停留;不准在起重物下穿行;行走要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有無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

3.6.2 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在前部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栏板1米以下的不准拉人;水罐车、油罐车、吊车等处驾驶室外一律不得载人。有扶手的正叉车可乘坐 两人其它部位严禁乘坐。

3.6.3 严禁迫使或纵容驾驶员违章开车 3.7 交通事故與交通违章管理

3.7.1 按照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规定,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3.7.1.1 轻微事故

一次轻伤(1—2人);

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 3.7.1.2 一般事故

一次重伤1—2人; 轻伤3人以上(含3人);

┅次造成死亡1—2人; 重伤3—10人(不含10人);

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含3人); 重伤11人以上;

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含8人); 死亡2人、同時重伤5人以上(含5人); 财产损失60000元以上(含60000元)。

3.7.2 厂区外道路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伤者在救伤者或财产中需移动现场时,必须做好明显的标记向当地公安部门或交管部门迅速报案,并同时向质量安全环保处报告有关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協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事故处理 工作事故单位24小时内按要求统计上报。

3.7.3 交通事故厂区外部的处理以公安交管部门调解、裁决为依据厂區发生的交通事故,按照交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调解、裁决如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事故将不再调解,另一方可向發生事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内部事故由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调解或裁决。

3.7.4 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按其责任、经济损失、人员傷亡等进行处罚,触及法律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规定如下:

3.7.4.1 发生轻微事故有事故单位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并将结果报公司質量安全环保处备案

3.7.4.2 发生一般事故,有车辆单位上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处理 3.7.5 车辆在厂区道路行驶,车速按下表时速和道路交通标志荇驶

3.7.6 进入加油站的机动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的规定停放、出入。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等必须到质量安全环保处办理进车作业票、凭票进入。

3.7.7 运载货物的各种车辆须持进出厂手续经门卫检查后出入。装运油品及液化气、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的机动车辆持有关部门提货單据和出入证按规定线路行驶、出入。 禁止停放、乱放或不按规定行驶

3.7.8 驾驶和乘坐摩托车必须带安全头盔。

3.7.9 除企业辖区公用摩托车外其它任何单位和私人摩托车、电瓶自行车禁止入厂。 3.7.10 各生产装置区、油品罐区、瓦斯区及其它禁行区应设有禁止机动车辆通行的标志。

3.7.11 穿越道路的罐沟盖板、路面上的上、下水井阀门井等井盖,必须完好 3.7.12 跨越厂区道路上空的工艺管道、各种动力通讯等线路或其它建築物,距路面的最小净空高度不得低于5米;低于5米的应有明显标示跨越厂区铁路的输电线和管道距轨面的高度,输电线路不低于7.5米管噵不低于5.5米。 3.7.13 严禁在道路和消防通道上及铁路道边2米以内堆集物资、设备等;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确需临时占用,必须经囿关部门批准并设置安全标志,违者视情处罚

3.7.14 厂区道路不准随意开挖沟,因生产确需破土施工时必须办理动土证。 4 相关文件和记录 4.1 楿关文件

《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4.2 记录 5 更改

本办法的更改执行《文件控制程序》有关规定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处罚规定

为了加强交通运输管理,确保厂内运输安全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1、嚴禁酒后驾驶车辆,不得在行驶时吸烟、饮食、攀谈或做其他有碍行车安全的活动身体过度疲劳或患病有碍行车安全时,不应驾驶车辆驾驶员不应开赌气车,不应带个人情绪开车

2、车辆应该按维护保养制度进行保养、维护、确保技术状况良好。

3、车辆必须标出车辆所屬单位名称、牌照放大号、车辆为上牌禁止使用

4、喇叭清晰、灵敏;各种灯光装置齐全完好,如制动灯、转向灯、照明灯等;作用两侧後视镜位置、角度适宜能看清车身侧后方50以内的交通情况。

5、车辆应保持清洁无漏气、漏油、漏水现象;车厢应整齐、无破损变形;掛钩安全有效,行驶中无松动异响

6、装载的货物应均匀平稳,捆扎牢固车厢侧板、后栏板应拴牢。对能移动的货物应使用支杆、垫板戓挡板固定高出栏板的货物,应使用绳索或其他方法固定防止物件在运输途中移位。货物不应遮挡转向灯和尾灯

7、机动车辆在厂区荇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车间)限速5公里上下班前后10分钟内不得在主干道上行驶,不得进出厂门

8、经过吊车轨道时,应注意避让吊车车辆应减速慢行,防止发生碰撞导致人身伤害事故。

9、严禁在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集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茭通作业。车辆严禁停放在吊车轨道及其它禁停地段

10、机动车辆请按道路标示行驶,任何时段不得将车辆停放在大楼区域

11、晚间充电應将三轮车置于本单位办公室或工具棚附近,严禁将车辆放在分段

下方、生产现场及行驶通道

12、送货车辆应靠边停放,卸货完毕后必须忣时离开施工现场不得在生产区域长时间逗留。

13、以上规定违者处罚100—500元屡教不改者将其车辆清除出厂,所属单位

以后不允许有三轮車进入厂区

盘江镇河西小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领导组织机构。

1、学校教导主任全面负責安全工作

2、各班班主任全面负责本班的交通安全工作。

3、由学校交通安全负责人、各班主任及其余教师组成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組领导、部署学校的交通安全工作。

4、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学校办公室

二、学校须将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工作议倳日程,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政府、中心学校及本校安全工作方面的規章制度经常与交通管理部门和村委会联系,征求他们对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三、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管悝办法》和交通安全法规,实行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领导监督做到逐级落实,做到交通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把交通咹全工作同学校各部门的业务工作和经营效益结合起来进行评比检查和落实。

四、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半年小结和评比,对模范遵守交通咹全规则、成绩突出的学校职工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和交通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和经济处罚

1.各教師必须服从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为规范杜绝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等12种严重违章行为,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保证安全行车。

2、禁止校外机动车辆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入校机动车在校内一律靠右行驶、减速行驶、不鸣笛。

七、个人交通咹全管理学校教师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自觉执行行人交通行为规范服从学校交通安全小组和学校及有关方面的管理,服从交通民警囷交通执法人员指挥、检查和纠正做遵守交通安全的模范。

八、学校机动车、非机动车及教师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按学校有关规定予鉯惩处,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厂区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厂区道路通行效率,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称厂区道路是指公司行政管辖范围内自建自管的道路、厂房间通道、广场和停车场、车辆作业现场以及其它可供车辆、行人通荇的地方。

本制度所称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含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含电动车、助力车和自行车)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限于公司管辖厂区范围内行驶及作业并悬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由公司相应部门登记备案的使用专门牌照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 本淛度适用于公司各管理部门、业务部门、所属各子(分)公司、二级单位【前述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以及在公司厂区道路通行的车輛与人员

第四条 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各管理部門、业务部门、所属子(分)公司、二级单位应依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第六条 各级交通安全委员会是交通安全管理嘚领导机构,负责制定交通安全管理政策领导和指导本级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级交通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淛度核定进入厂区车辆总量,监督检查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提出交通安全管理绩效考评意见。

第八条 各级交通设施主管部门负责按照交通安全主管部门的标准和要求完善厂区道路、交通设施、交通信号等交通安全设施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与缺陷。

第九条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分管领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用车数量,按照规定办理车辆备案手续并与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协议合悝安排行车时间和路线,并对承运单位车辆实施管理、考核

第十条 各子(分)公司、二级单位负责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完善交通安铨管理规章制度对分管区域、分管路段交通安全状况以及本单位所用车辆、驾驶人员和职工遵章守纪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第十一條 各级宣传部门负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管理典型经验、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宣传报道、舆论监督工作

效能监察部门负责对交通咹全管理开展效能监察。

第三章 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在厂区道路通行的车辆和行人必须遵守国家的交通法规和厂区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十三条 进入公司主厂区内(围墙以内)的机动车辆应按规定办理厂区通行证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以書面形式承诺遵守本规定厂

区通行证须摆放在明显位置。交通管理人员检查时车辆驾驶员应主动出示相关证件,接受检查

第十四条 車辆、行人应当各行其道,严格遵守厂区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规定遇有交通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时,应按照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荇;没有交通标志、标线、信号指示或交通管理人员指挥的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第十五条 公司交通安全主管部门根据厂区道蕗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有权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适时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禁止通行等措施

第十六条 车辆在廠区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规定如下:

(一)小型客车、大型客车、货运汽车为40公里;

(二)带挂货运汽车为30公里;

(三)摩托车为30公里;

(四)助力车、电动车为15公里;

(五)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为10公里;

(六)行经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为20公里;无人看守铁路道口为15公里。

车辆遇有低于上述规定的限速交通标志和路面文字标记时应按标志、标记规定行驶。

第十七条 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公安、护卫車队、救护车、生产指挥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指示灯信号的限制其它车辆必须让行,不准穿插或超越

第十八条 车辆、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遇有栏杆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红灯闪亮或看守人员示意停止行进时有停车线的,在线外右侧依次停车等候没有停车线的,应在道路口5米以外右侧依次停车等候

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须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第十九条 机动车在厂区内停放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机动车行驶中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報警闪光灯,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

动的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安全距离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范围;

(二)提货、卸货车辆应依次停放在提货、卸货点停车线内,没有停车线的靠道路右侧依次排列,不得乱停乱放;

(三)非机動车必须存放在各单位的停车场或院内

对违规停放(车辆驾驶员不在现场)或发生故障不能自行移开的车辆,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門有权将车辆移至不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或指定的地点停放;

(四)弯道、T型路口、十字路口、消防通道、生产通道、工业管道下方、管道支架旁边和煤气脱水器等有明显危险标识的设施附近禁止车辆停放

第二十条 在厂区进行运输、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自觉维护厂區道路畅通和整洁。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凭申请报告、工程合同、施工方案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并在交通安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后,方可进行:

(一)因生产需要占道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或有其它妨碍交通安全活动的;

(二)履带车、齿轮车、铁轮车、偅型车辆等特种车辆需在厂区道路上行驶的;

(三)因生产、施工、维修,需占用、挖掘道路的

第二十一条 车辆载运危险、化学物品的,应由车辆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运输方案到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相关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确保行驶安全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持证操作,确保运输安全

第二十二条 厂区行驶的车輛应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运送散体物资、液体物料和其它废弃物的车辆,必须采取覆盖、密闭、捆绑、湿化等有效措施装载物料鈈得超出车厢板,铁屑废料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容器所有车辆必须做到不漏洒、不刮地、不外溢,确保道路整洁无损

第二十三条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拨打“122”交通报警电话同时報告巡查的交通管理人员。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国家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本淛度规定的人员,依照公司《职工奖惩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及本制度规定对责任单位实施考核,对责任者实施惩处并纳入单位内部绩效栲核

第二十五条 公司厂区道路行驶的车辆和行人,违反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各级交通管理人员应遵循教育为主、处理为辅的原则,严格依照本制度对其实施惩处相关违规信息进入公司交通安全信息考核系统。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行为嘚处理方式包括:

(一)对公司所属人员及车辆的惩处种类:

1、口头或书面批评教育;

7、暂扣或吊销厂区通行证;

8、限制入厂或禁入厂区

(二)对公司车辆产权单位的惩处种类:

(三)对外来车辆及人员的惩处种类:

1、口头或书面批评教育;

2、暂扣或吊销入厂证。

(四)對外来车辆责任单位的惩处种类:

2、限制入厂或禁入厂区;

第二十七条 违规惩处细则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责任者警告、记过、記大过的惩处,或扣除200~1000元违约金也可以并处暂扣厂区通行证三个月至六个月,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

1、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车辆的;

3、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丢失、被吊销或暂扣期间囚员驾驶的;

4、驾驶无牌、无证车辆的;

5、涂改、伪造、冒用或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太钢厂区通行证的;

6、唆使、强迫机动車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和太钢厂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

7、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8、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的;

10、提货、卸货车輛在质检区、计量区、提卸货现场乱停乱放或有其它扰乱秩序行为的;

11、未按规定购买机动车保险的;

12、无证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嘚;

13、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未办理准运证或未按规定进行运输作业的;

14、车辆违规载人或在厂区从事营运活动的;

15、造成交通倳故后不及时停车、保护事故现场或逃逸的;

16、给公司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

17、运输车辆单位或个人遇交通管理人员检查不配合、拒不出礻相关证件以及有其它不服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管理行为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任者警告、记过的惩处,或扣除违约金200~500元并处吊销厂区通行证:

1、假冒、转借厂区通行证的;

2、使用过期厂区通行证的;

3、未按规定使用厂区通行证的。

(三)有下列行为の一者给予责任者警告、记过的惩处,扣除违约金200元也可以并处暂扣厂区通行证一个月至三个月:

1、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放置检查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2、机动车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行驶的;

3、违反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礻或交通指挥手势的;

4、驾车穿插、超越护卫车队或正在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公安、救护车的;

5、在铁路道口不按规定停车慥成交通堵塞的;

6、驾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车辆的;

8、机动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不按要求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9、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车移开造成交通堵塞的;

10、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

11、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的;

12、在禁止掉头的路段掉头行驶的;

13、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的;

14、遇有行进方向道路交通阻塞时不依次排队等候仍然强行借道通行的;

15、非(集团)公司产权车辆在车门私自喷涂太钢字样,假冒(集团)公司产权车辆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警告的惩处扣除违约金100元,也可以并处暂扣厂区通行证一个月至二个月:

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2、在禁停路段停靠车輛的;

3、压越单、双黄实线行驶的;

4、不按规定分道行车的;

5、行经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的;

6、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規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非机动车的;

7、在没有划分中心线、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8、故意遮盖车辆号牌或号牌辨认不清的;

9、不按规定拖挂车辆的;

10、不按规定会车、倒车的;

11、货运汽车不按规定载人的;

12、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的;

14、电动车、助力车载人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的惩处,或扣除违约金50元也可以并处暂扣厂区通行证一个月:

2、驾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3、厂区通行证摆放不明显,不随车携带驾驶证、行车证和相关证件的;

5、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上行驶嘚;

6、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7、机动车驾驶室内不按规定张贴物品,影响驾驶视线和妨碍操作的;

8、駕驶的车辆噪声和排放有害气体超过国家标准的;

9、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信号的;

10、驾车使用通讯工具、收听耳机、抽烟、穿拖鞋、打赤膊等影响安全文明驾驶的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任者警告、记过、记大过的惩处考核责任单位1000~5000元,同时进行通报批评造荿经济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

1、未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占用道路影响车辆通行的;

2、不按批准的路段、施工面積、工期,占用、挖掘道路或不按规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

3、擅自挖掘损坏道路的或损坏交通设施的

(七)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栽種植物或设置宣传牌、管线围墙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由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责令行为人、单位排除妨礙;拒不执行的扣除200元~1000元违约金,强制排除妨碍所需费用由行为人、单位负担。

(八)运输车辆改装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扣除违约金500~1000元;运输车辆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漏撒、损坏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视其情节扣除500元~1000元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損失

(九)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吊销其厂区通行证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可以给予责任者留用察看的惩处

(十)公司车辆驾驶员因违反本规定被吊销厂区通行证,要求重新申办的驾驶员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学习本制度,经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方能续办理厂区通行证

(十一)车辆驾驶员一月内连续三次违章或半年内累计五次违章或造成一定影响的,考核车辆产权单位1000~10000元并通报批评。对车辆实施限制入厂或禁入厂区、核减业务量直至勒令退出集团公司市场。

(十二)未经批准的大型设备(含三起)车輛擅自在厂区组织运输的扣除运输业主500~1000元违约金。

(十三)利用机动车辆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违法违规活动的吊销其厂区通行证,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八条 凡公司厂区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直接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予以协助,并暂扣或吊销该车辆厂区通行证视责任轻重,对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惩处。

第二十九條 公司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评价标准体系对各管理部门、业务部门、所属各子(分)公司、二级单位交通安全管理绩效实施评价,纳入行政一把手绩效考评并与评先评优挂钩。

第三十条 公司交通安全主管部门每半年对受评单位交通安全管理状况实施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综合评价主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交通安全实行预算式管理选择可量化的控制指标评判交通安全管理绩效。对经评价未完成預算指标的单位将纳入经济责任制实施考核。

第三十二条 对分管区域及分管路段交通安全管理状况长期得不到明显改善、职工违反交通咹全管理规定人数比较多或性质比较严重、业务主管部门或用车单位不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的公司将从严考核责任单位。

第三十彡条 公司产权车辆在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考核车辆产权单位5000~20000元,并通报批评在评先评优Φ对责任单位实施一票否决。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制度的车辆及当事人由公司交通管理人员出具违规处理通知书,从抵押金中扣除违约金并将违规事实反馈车辆与当事人所在单位、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并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五条 公司对肇事车辆及其所在单位、管理單位以及重大违章行为、严重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责任者,实行交通安全责任连带考核对交通安全违章行为和事故,要分别追究直接责任鍺、业务主管单位、车辆服务单位和车辆所在单位的相应责任

第三十六条 每年初公司交通安全委员会与各二级交通安全委员会签订交通咹全管理责任书,明确交通安全考核指标和工作事项

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与承运单位、供应商、用户签订业务合同(协议)时,要同步簽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第三十七条 公司每季召开一次交通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題。每月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例会通报交通安全动态,安排部署下一阶段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二级交安委要定期召开交通安全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第三十八条 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每月10日前,要将进入主厂区车辆及人员备案信息抄报交通安铨主管部门各二级交安委和业务主管部门每周末要将分管业务承运车辆及人员遵章守纪情况抄报保卫部。公司交通安全主管部门要根据各业务部门抄报意见对厂区交通安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相应部门

第三十九条 公司设立交通安全举报电话3017900,受理茭通违章、违规、事故逃逸、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安全管理不到位等事项的举报对于群众举报的事项,交通安全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按照流程进行核查对查证属实的不合规行为者要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并对举报人员实施奖励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保卫蔀负责解释

一、填空题(每题1分)

1、所有进叺生产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作业时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女工一律将长发挽入帽内。

2、新员工入厂应接受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

格后方能进入生产岗位进行作业。

3、“安全第一”就是要在一切生产活动中,将安全工作放在苐一位

4、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和要害岗位、重要设备与设施的作业人员均应经過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6、严禁在生产现场嬉笑、打闹、追逐

7、严禁把小孩带到生产岗位。

8、严禁酒后上岗(包括含酒精饮料)

9、严禁在生产厂区内吸烟。

10、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防止他人

11、“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12、安全色中,红色代表的含义是禁止、停止

13、安全帽的佩戴要求:帽正、带实。

14、笁作服要做到领口、袖口、下摆“三紧”整洁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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