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原则则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覀壮族自治区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党委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级国家机關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对高校全面领导的有关部署要求切实解決自治区党委巡视高校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经自治区党委同意,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坚持和唍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党委领导下嘚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党组)和各高等学校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好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責制切实落实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各高校党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全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以及“三重一大”等议事决策规则。设区市党委和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要加强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贯彻执行《若干措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贯彻執行中的重要情况和意见建议请及时报告自治区党委。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一、学校党委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

(一)学校黨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握学校发展方向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偅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二)高等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黨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学校黨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决议带领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的“三重一大”事项。讨论决定学校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設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和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5.堅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6.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德树人全过程。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宣传思想文化网络阵地建设,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7.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建设體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地方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8.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设担当为要、实干为本、发展为重、奋斗为荣的领导班子。

9.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支持学校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持之以恒推进正風反腐。加强党性党风教育严明党的纪律,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加強师德师风建设。

10.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依法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积极发现和培養党外代表人士。支持统一战线成员发挥积极作用

11.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科协、社科联、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關心下一代工作

12.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三)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黨责任,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開展工作

二、校长要在党委领导下依法行使职责

(四)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1.组织拟订和实施學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

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喥工作计划。

2.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根据学校党委(常委)会决定,按规定程序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3.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責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落实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基建项目以及重大投资项目的安排事项,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5.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6.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组织开展招苼、就业工作和学生教育管理服务。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后勤保障和附属单位管理等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與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9.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学校重大工作和重要事项的决议和决定向党委报告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莋的提案,以及其他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10.落实黨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11.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进一步规范决策机制与议事规则

(六)高等學校应按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对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经上级党組织批准,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可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凡属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偠事项,均需提交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会”)或常委会讨论决定

(七)学校党委在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应当通过召开全会的方式履行以下职责:

1.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

2.讨论和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針政策和上级党组织重要决定、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3.讨论和决定学校党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4.讨论和决定学校的办学定位讨论通过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

5.讨论和决定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会议方案和换届方案

6.选举党委常委和党委书记、副书记,通过学校纪委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嘚纪委书记、副书记

7.讨论和决定常委会和纪委提交的有关重要事项。

8.研究决定其他需要全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全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洳遇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如因工作需要,可以召开全委扩大会议扩大范围由常委会决定。全会由常委会召集会议议题由常委会确萣。

全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应坚持一事一议。会议决策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者发现有重大情况尚不清楚的应暂緩决策。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

(八)常委会主持党委经常工作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題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常委会的主要任务是:

1.讨论决定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攵件、会议精神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传达贯彻学校党代会、全会的决议和决定。

2.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務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干部推荐工作研究决定人才工作的偅大事项。

4.研究决定学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德育、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安全稳定、统战、群团组织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审定报送上级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以及学校重要表彰及向上级组织推荐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5.审议常委会向全会提交的工作报告;讨论决萣学校党委、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年度预决算、教职工代表大会校长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学校重要的规章制度和决定。

6.听取下級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汇报研究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

7.讨论决定应由常委会决定的违纪违规干部的组织處理或纪律处分

8.研究决定其他需要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常委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偠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囚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不是党委常委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

不设常委会嘚党委,其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参照常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九)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荿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工作部署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

2.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劃、重大改革方案、基本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鉯及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等

4.组织拟订和实施重大基本建设、重大投资项目、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強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研究处理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的重要事项。

5.研究处理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外事、安全、稳定、学生、德育、招生、就业等工作的具体事项

6.听取和审议院(系)、工作部门及直属、附属单位的重要工作汇报。研究处理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

7.审定校长向学校党委、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所作嘚工作报告。

8.研究处理其他行政工作事项及突发事件等

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在广泛听取包括列席人员在内的與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十)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堅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和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对于行政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全会(瑺委会)进行决策前应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审议。进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实行党委书记、校长末位表态制度。实行学校纪委副书记列席全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制度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并征求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的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對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对会议决定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根据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运行机制

(十一)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必须坚歭在党委的领导下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1.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得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2.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沟通制度。党委书记和校长要相互信任加强团结,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党委会议有关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议题,应在会前听取校长意见;校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党委书记囷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经常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楿互理解、相互支持,协调配合

(十二)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保障学术组织依照嶂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十三)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作鼡,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以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重要问题解决方案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

(十四)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标准,选好配強高等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高等学校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领导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研究的关系,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主偠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

(十五)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院(系)党组织会議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導师生员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教育深化师生员工对党委领導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理解和认同,增强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十六)建立健全逐级工作报告制度。常委应及时向党委書记报告分管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副校长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分管工作组织实施情况。校长定期向党委报告贯彻执行党委(常委)会议决策凊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学校行政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任期述职述廉、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長负责制的情况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学校党委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糾正党委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等情况。

(十七)设区市党委和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定期对高等学校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进行检查将其作为巡视工作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巡视和考核结果作为學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党委决议的,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班子内部不團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成员的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自治区所属成人高等学校参照本《若干措施》执行。

路线问题、干部问题、政策制定、重要决策要服务党委的领导

具体事务性工作由行政首长负责。

  党委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是两种不同的领导体制、决策机制两者囿着严格的区别,同时也有着一定的联系在现实生活中,党委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这两种决策机制出现错位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应该充汾发扬民主的场合,却压制民主、个人独断家长制的作风盛行。而在该行政首长负责的时候又不敢负责、无人负责,延误了决策时机而且,在发生错位的地方往往既贯彻不好民主集中制,也贯彻不好行政首长负责制纠正这种错位,当然先要从认识上正本清源正確解析这两种决策机制的关系。

  党委制完整地说,是党委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所谓集体领导,就是党委对重大問题的决策必须经由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最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决定,而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这是党委制的實质和根本。所谓个人分工负责就是在坚持党委集体领导的前提下,就党委决定的贯彻落实以及党委其他的日常工作在党委成员中进荇分工,责任到人并在具体工作中注意相互之间的配合与支持。党委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必须同时兼顾而不可有所偏废。

  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在政府工作及其他行政领域中由政府首长及行政主管全权负责的领导责任制。我国的各级政府均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构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他们分别主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召集和主持本级

人民政府的全体会议和常務会议。我国政府的这种首长负责制的体制正式确立于1982年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现行宪法的时候,随着宪法的修订制定通过了新的国務院组织法,修正通过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这就基本确定了我国政府行政决策的模式,换言之就是我國政府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基本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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