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在怀孕期间 我是做一天休一忝的 从早上8点做到21点(国家规定8小时乘以21.75天等于174小时(一个月上班时间) 而我一个月算是上半个月 所以是174小时除以15天等于11.5小时 而我现在一忝13个小时中除去1个小时吃饭 共上12个小时 比国家规定多了半个小时 ) 生完孩子以后回去上班 仍然让我上这样的吧 只不过国家规定的哺乳1小时放在中午 让我从8点上到12点半 回家哺乳再回来上班 (半个小时吃饭时间 1小时哺乳 半小时我多上的时间) 所以下午再从2点半刚回来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原本在怀孕期间 我是做一天休一天的 从早上8点做到21点(国家规定8小时乘以21.75天等于174小时(┅个月上班时间) 回家哺乳再回来上班 (半个小时吃饭时间 1小时哺乳 半小时我多上的时间) 所以下午再从2点半刚回来上班 直到21点 这样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