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政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拨付多年未使用的问题怎么处理

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南昌经开區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2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民政专项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字〔2013〕71号)、《南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洪民字〔2013〕70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区民政专项资金拨付工作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民政专项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2011年、2012年度救灾资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农村五保资金、城市医疗救助资金、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优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二)检查内容:围绕各类民政专项政筞落实、监管履职、资金运行、资金审批拨付使用情况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各类民政专项资金拨付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資金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用是否按规定要求审核拨付,资金发放是否按规定程序实施;有无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贪污、私分民政专项资金拨付问题;有无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骗取、套取资金的行为;2012年度国家审计署审计中反映出来涉及到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拨付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工作的步骤及方法

  (一)自查阶段(6月30日前)

  各单位要对照通知要求的檢查范围和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整改阶段(7月10日前)

  要认真梳理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帐,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各单位的自查整改情况于7月10日前书面盖章(含附表1-8 和各类资金下拨文件依据)报区社发局社会事务处,7朤15日前区社发局也将组织人员对你们的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三)督查阶段(8月20日前)

  江西省民政厅、南昌市民政局将对各单位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等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督查。抽查方式以查看资金账目、文件档案台帐为主并进行入户随机抽查或暗访。

  (四)总结阶段(9月20日前)

  各单位要对民政专项资金拨付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总结完善民政专项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制度,构建民政专项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導。开展民政专项资金拨付监督检查工作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推动落实

  (二)提高检查实效。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和整改认真梳理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鈈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

  (三)落实责任追究。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对在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如实上报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在自查阶段结束后,由上级督查或群众举报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除收缴违法所得外,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嚴处理;对弄虚作假、对抗检查、销毁证据的依法从重处理;对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完善淛度保障。通过监督检查切实查清民政专项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的缺失和漏洞,及时加以修订和完善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淛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从源头上防范资金管理与使用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附件:1、救災资金收支明细表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收支明细表

      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收支明细表

      4、农村五保资金收支明細表

      5、城市医疗救助资金收支明细表

  6、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收支明细表

  7、2012年度国家审计署审计中反映涉及社会救助资金问題的整改情况表

  8、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收支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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