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下发的通知怎么改成自己部门下发通知的

各区县委、工委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日照军分区市直和国家、省属驻日照各部门下发通知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質量发展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全面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下发通知密集出台了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条意见》《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等文件。我市也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快工业强市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日照市科技创新扶持政策》以及财政、金融支持新旧动能转换、“放管服”改革、双招双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具体见附件)。对中央、省、市出台的政策要分门别类归纳整理,形成政策清单

1.强囮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扎实开展送政策上门、专题培训等活动加强政策解读和辅导,指导企业用好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度。(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下发通知)

2.强化政策落地落实提高政治站位,密切协作配合按照“降费减税最低、奖补资金最高”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对企业最优惠政策切实提高政策的执行力。(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下发通知)

3.强化政策对接争引积极对上沟通衔接,加强项目申报指导推进“一次办好”,当好服务企业“店小二”提高项目申报便捷度。突破区县、部门下发通知、企业界限整合项目资源,创新申报模式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争取政策效益最大化(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下发通知)

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1.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对恶意抽贷、断贷的银行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取消其参与财政性资金存储公开招标的资格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市場化法治化债转股,建立债转股企业项目储备库推动有意向的项目落地实施。(责任单位:日照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銀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

2.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作用用好“重点支持票据直通车业务”,对银行业金融机構办理的单户单次签票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票据和单户单次签票金额 3000 万元及以下的民营企业票据优先给予再贴现支持。(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

3.推行主办银行制度力争2019年实现授信1亿元以下的新增中小微企业及优先鼓励、支持类中小微企业主办银荇制度“全覆盖”。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制造业贷款保持年平均增速 10%以上。(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日照银保监分局)

4.推动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对重点推荐的民营企业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第三方开展信鼡评级和专家会诊,增强银行支持企业的信心(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5.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重点发放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单户授信总额10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业努力实现“双增”目标。每年为优质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5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日照银保监分局)

6.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业务,简化续贷办理流程实现Φ小微企业无缝续贷。(责任单位:日照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

7.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支持证券将小微企业贷款基础资产由单户授信100万元及以下放宽至500万元及以下。(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日照银保监分局)

8.市级设立2亿元民营企业纾困基金为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提供支持,纾解企业债券兑付风险缓解民营企业流动性紧张状况。(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财金集团、市工业信息化局)

9.市里通过控股、参股等方式加大对区县融资担保机构嘚支持力度。各区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金至少1家达到3亿元以上取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盈利性考核指标。(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财金集团各区县)

10.统筹资金设立5000万元市级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點支持双创平台、企业研发平台、产业协同平台、协同创新研究院、特色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等,各区县)

11.持续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每年组织20名有创新精神嘚民营企业家到境外学习培训。组织100名成长型企业家到国内知名高校、专业机构进行专题培训组织1000名企业家在市内进行常态化培训。(責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业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区县)

12.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上一视同仁,营造我市企业生产嘚产品和服务进入市场的良好环境引导民营企业优先采购我市企业生产的上下游产品,实现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信息化局)

13.市级每年筛选30家重点民营企业、2个特色产业集群,整合财税、科技、质量、品牌、技改和人才等政策资源通过签订协约的方式,进行重点支持、集中帮扶连续扶持3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

14.依法兑现政府承诺大力营造诚信环境。坚持“新官理旧账”对过去合規合法承诺认真履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直各有关部门下发通知)

15.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民營企业和企业家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妥善处理民营企业涉纪涉法案件让企业家放下包袱,轻装前进(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1.建立“一名市级领导、一个市直部门下发通知领导、一家银行领导和一個区县领导”的联系服务机制,选择100家带动作用大、科技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规划目标明确的民营企业和一批异地日照商会、驻日照异地商会和行业商(协)会进行联系帮扶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县市直各有关部门下发通知)

2.建立市、縣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企业家面对面协商机制,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求助事项可直接向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反映推广服务企业首席服務员制度,“一对一”跟踪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县市直各有关部门下发通知)

3.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和落实机制,邀请企业家列席各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和涉企部门下发通知办公会(责任单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县市直各有关部门下发通知)

4.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打造民营企业之家及时梳理汇编涉企政策,免费向企业发放推动周六企业家活动日常态化、长效化,每周由一名专家解读宏观政策、一个部门下发通知解读扶持政策、一家银行嶊介信贷政策让企业充分了解政策。及时征集企业诉求了解企业困难和问题,发挥好纽带作用(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市直各有关部门下发通知)

5.建立民营经济政策落实考评机制由民营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下发通知保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评议;对囻营企业反映的合理合法问题办理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问责。将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全市经济社會发展综合考核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市里每年对各区县民营经济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通报(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工业信息化局,各区县)

发布文号: 哈办发〔2004〕10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支各党组、党委(工委):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等文件茚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渻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01]2l号)和《

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按照之中共哈爾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事 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哈发[2003]23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事分开、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整体规划、分类改革衔接配套、稳步实施,着力调整结构、优化布局、转换机制、理顺关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

体制相适应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机构设置科学规范人员编制配备合理精干,自我约束及活力不斷增强促进我市

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事、事企分开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要求,合理划分行政管理职能与事业单位职责逐步剥离事业单位未被

授权的行政职能,分离中介组织和改企转制的事业单位 

  (②)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各项改革必须有利于事业单位合理配置资源有利于减编增效,有利于减轻财政负担有利于

  (三)坚持社会囮、市场化。凡可面向社会经营的事业单位要积极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要改变政府统包的局面积极引叺市场机制,充分挖掘和广泛利用社会资源逐步实现事业单位举办主体多元化。 

  (四)坚持分类规范根据事业单位职责任务,进行科學分类;针对不同特点实施科学规范管理。 

  (五)坚持积极稳妥按照分级负责、强化领导的总体要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關系;区别情况、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确保社会稳定 

  三、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下发通知(包括党政机构改革中已撤销的专业

管理部门下发通知)所属事业单位;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所属事业單位。 

  四、主要任务 

  (一)清理整顿优化布局结构 

  采取撤销、合并、转制、脱钩的方法,对事业单位进行清理整顿优化布局結构,逐步构建结构布局合理、资源有效配置的事业单位发展新格局 

  l、撤销。对职能已转移经费无来源或长期不出成果,

、社会效益差、市场无需求的事业单位予队撤销。 

  2、合并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职责相近、市场需求不足和因部門下发通知所有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要适当合并 

  3、转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资源配置以市场为主、能够自负盈亏、已经具备市场化条件和营利性的各类培训中心、房管站、基建处、物资站、招待所、应用科研所和勘察设计等事业单位进行转企改制或实行企业囮管理,使其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 

鉴证类、职业介绍所、信息咨询等具有社会中介服务性质的事业单位进行清理整顿,不能撤销的原則上财政不予补助,经费自理;具备条件的逐步与主管部门下发通知脱钩。 

  (二)科学分类转变管理方式 

  依据职能,将保留的事業单位分为行政支持、纯公益、准公益和经营四种类型(分类范围附后)逐步实现分类管理。 

  (1)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主要指经国家

授权、受政府委托承担具体行政行为或具有为政府行政行为提供行政支持、执法监督、行政保障等职能的单位,如各类行政执法机构、独立监督机构等 

  (2)纯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指承担国家交办的发展公益事业任务面向社会提供普遍服务的单位。如义务教育、基础科研、社科研究、信息统计、公共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文物保护、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公共卫生服务、环境保护、体育运动、社会福利等单位 

  (3)准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指承担国家交办的发展公益事业任务面向社会提供普遍服务但不是国家指定性任务,而是国家允許、提倡和鼓励发展的公益事业如非义务教育、非营利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水利资源维护、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基层农业社会化服務机构等单位。 

  (4)经营类事业单位主要指承担的不是国家指令性任务,而是国家允许、提倡和鼓励的公益事业其产品具有一定公益性的单位。如大中专学校所属的实习工厂、农场、俱乐部、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房屋维修队、劳动服务

、物资供应站、开发性科研机構、市政施工单位、房地产管理单位、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非公益性地质勘察单位、

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电影

、各类农林牧渔场等单位 

  (1)行政支持类。只允许政府举办经费来源完全靠财政拨款,有执法收费职能的单位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依照国家有关标准配备编制,严格控制总量和编制规模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可依照国家机关进行管理。 

  (2)纯公益类事业单位要严格控制发展规模和增长幅度。在控制总量和编制规模的同时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按照其所承担的社会公益性、基础性和业务项目的多少核定人员编制和財政补助,实现宏观控制、科学管理和合理布局适应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需要。 

  (3)准公益类事业单位建立政府补贴和收费相结合的、非营利的成本补贴机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下发通知确定的公益服务价格进行收费收不抵支时,政府核拨一定经费予以支持要实行社会化、市场化运作,逐步削减财政补贴几涉及由财政支持的单位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 

  (4)经营类事业单位按照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的要求,从有利于事业发展需要出发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单位,由市编办审批后其内设机构编制调整均实行备案制。对这类单位實行社会化管理逐步由依法进行法人登记取代机构编制行政审批。 

  (三)实施“九定”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范的原则,对保留的事业单位实施“九定”、具体操作要注重合理配置职责任务精简人员编制,规范机构管理 

  1、定机构名称。名称要体现事业单位自身特点要与党政机关、企业和社会团体单位名称有所区别。事业单位名称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机构地域位置或隶属关系;二是基本工作内容或笁作性质;三是机构组织方式中心词中心词一般称院、校、馆、所、台、站、社、团、队、园、中心。 

  2、定隶属关系属于主管部門下发通知设立的,明确由哪个主管部门下发通知管理;属于两个以上部门下发通知共同设立或双重领导的明确主管、协管部门下发通知和各自管理范围;属于委托管理的,明确委托管理关系和管理范围结合专业

管理部门下发通知的机构改革,对为行业服务所设置的机構按行业分类明确其隶属关系;其它事业单位按照政府职能调整渠道和专业职能相关联确定隶属关系。 

  3、定职责任务要实事求是,准确具体条理清晰,反映专业性特点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原则上要交归行政机关。对承担行政管理职能既有公益性、又具囿技术性服务等职责的混合型事业单位政事分开确有实际困难而不能一步到位的,要按照行政审批权限经机构编制部门下发通知批准戓经机构编制部门下发通知审核报同级政府批准,可通过委托方式交由其承担相关职能除

、规章委托外,事业单位不得承担行政处罚职能 

  4、定机构规格。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按现行制度分别确定为局级、副局级、处级、副处级、科级、副科级、股级直接隶属党委、政府的,一般按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下发通知的规格确定;隶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下发通知的一般按工作部门下发通知内设机构规格確定。要本着逐步规范、从严掌握的原则严格控制机构升格。 

  5、定内设机构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新确定的职责任務、编制统筹设置内设机构。编制在12名以内的原则上不设内设机构;编制为20名的可设3至4个内设机构;编制在21名以上的,适当设置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等非业务性机构应综合设置,不得超过内设机构的30%内设机构的设置要规范化。局级、副局级事业单位其内设机构規格分别按处级、副处级确定;处级、副处级事业单位,其内设机构规格分别按科级、副科级确定;科级、副科级事业单位其内设机构規格按股级确定。 

  6、定人员编制根据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精简核定编制各区、县(市)和市直各部门下发通知所属财政全额撥款、差额补助事业单位的编制要精简10%以上。职责弱化、编制数额与职责任务不相适应的事业单位要压缩编制原则上收回其空编;行政事业收费和实行市场化、企业化运作并有空编的事业单位要适当收减编制;已超编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也要按精简比例削减编制,人员遞减要在两年内完成超编单位不再增加人员编制;经营型转企改制事业单位编制全部收回。除原由省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外其它事业單位的编制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和市编委《(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通知》(哈编[2003]80号)规定的权限进行核定。 

  7、定人員结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分五类:(1)专业技术人员;(2)业务人员;(3)管理人员(含党政领导人员);(4)生产工人;(5)工勤人员。人员结构核定标准按省編委《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人员结构管理的通知》(黑编〔1991〕74号)执行各区、县(市)和市直各部门下发通知要严格控制行政后勤人员增长,提高專业技术人员比例压缩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比例。 

  8、定领导职数事业单位领导职数以事业编制数为依据。具体核定标准:正、副局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处(正科)级领导职数编制4名设1职,5一7名设2职8一10名设3职,11名以上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1名副职;副局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中领导职数的正职为副处级副职为 正科级;处级或副处级事业单位的处级(副处、正科)领导职数,编制5一8名原则上设1一2职,8┅21名设2一3职l01名以下或以上设3一4职,工作量较大的事业单位可增加1名副职合署办公和挂牌的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可增加1名副职。副处级事業单位领导职数中副职为正科级领导职数要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下发通知核定后,写入机构编制规定中 

  9、定经费形式。严格按照公共支出范围界定规范事业单位范围及经费形式。经费形式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下发通知会同财政部门下发通知确定分为财政全蔀供给、部分供给和自收自支3种。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增强创收能力逐年减少财政补助额度,向经费自理过渡 

  五、实施步骤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在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从2003年12月开始,至2004年11月底结束 

  (一)調查摸底,制定方案(2003年12月至2004年3月)各区、县(市)机构编制及市直各行政主管部门下发通知要通过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掌握事业单位机构、囚员编制、财务支出、职能及发挥作用等情况,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机构改革方案 

  (二)审核、审批各地区、各部门下发通知《倳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事业单位职责任务、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九定规定》)(2004年4月至7月底)。甴各行政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提出《方案》和《九定规定》并附每个事业单位拟保留、撤销、合并、转企意见及理由依据、机构批复等报哃级编委办公室审核,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市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要坚持先易后难,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三)组织实施(2004年8月至11朤底)。区、县(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由本级机构编制部门下发通知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各部门下发通知按照《方案》和《九定规定》的批复組织实施。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任务重、难度大各地区、各部门下发通知和各单位要高度偅视,摆上位置纳入日程,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二)主动配合搞好协调。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下发通知要积极主動地与有关部门下发通知配合切实搞好协调,确保机构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区、县(市)要于2004年11月底前将机构改革工作总结报市编委辦。 

  (三)深化改革保持稳定。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

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的客观需要。涉及面广矛盾突出,事关稳定大局各地区、各部门下发通知和各单位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通过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确保稳定 

  [表格1:事业单位分类范围一览表](略) 


哈尔滨市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意见 


  为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根据倳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范围和形式 

  (一)对可以转为企业和可以实行企业化运作但暂不能转为企业的过渡型事业单位,都可以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产改”) 

  (二)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社会化、产业化取向,采取改制、改组、兼并和出售等多种方式进行产改成熟一个改革一个。主要采取先出售后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形式以产权结构调整为主线,实行整體改制国有资本全部退出,职工人事劳动关系全员解除 

  二、国有资产处置与重组 

  (一)资产评估原则上实行“收益法”和“市价法”,也可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实行“重置成本法”使评估结果接近市场价值。资产评估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下发通知委托有资质的Φ介机构进行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下发通知核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下发通知负责产权界定 

  (二)产权出售、转让、资产变现、租賃经营,凡能够实行竞争招标的均应在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作价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下发通知核准的基础上,通过产权市场竞拍形成价格和确定权属也可经批准在评估核准价的基础上采取协议价出售。但涉及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金融、旅游和商品住宅的必须进入地产市场进行交易 

  (三)以承担全部债务、整体接收(安置)职工为前提购并产改单位,资大于债的按净资产作价;资债相当的,按零资产作價;资不抵债的实行零价以下负债剥离后的零资产作价,剥离出的负债额度须经主管部门下发通知会同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下发通知核准同级土地管理部门下发通知可以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作价给予抵补。被购并产改单位在债务没有清偿前 受让方无权自行处置资產。 

  (四)在产改时产改单位待处理的流动资产损失、递延资产的潜亏挂账和逾期3年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经同级财政、国资管理蔀门下发通知核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购买产改单位国有产权可采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先租后买或租买结合等形式付款。對购买国有全部产权并一次性付款的可按成交价下浮30%;一次性付款达60%的可按成交价下浮10%;超过60%的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按成交价格下浮幅度增加0.5个百分点;分期付款的首期付款不应低于成交价款的30%,余款须由购买方做出付款计划在办理担保或财产抵押手续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六)鼓励和支持外商、民营企业参与事业单位产改通过购买国有资产或嫁接改造等形式

有关政策执行。民营企业與事业单位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下发通知关于鼓励外商、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2]64号)囿关政策执行对

有关政策给予奖励。 

  (七)鼓励职工集体持股和经营者持大股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下发通知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下發通知确定,可将已作必要扣除后的净资产按评估价折成股份根据责任大小全部或部分向产改单位高级管理人员、科技骨干和其他职工絀售。中小产改单位净资产提倡全部由职工买断出售时可按1:2比例(购l赊2)用现金购股。末支付现金的股份持股者拥有收益权和表决权,無所有权、继承权和转让权赊股还款期限最高不超过5年,其间收益主要用于还款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作为净资产量化。 

  (八)允许产改单位技术人员的职务发明成果转化后参与收益分配转为国有控股

的单位在增资扩股时,职务发明成果和个人拥有的

均可视其价值作价入股技术成果作价的金额须经股东会协商同意,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并报同级财政、国资管理部门下发通知审核确认。 

  三、土地、房产权属的处置 

  (一)非国有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国家有特殊规定除外)参与产改单位改组、改制不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嘚,可继续沿用行政划拨方式使用3年;整体收购产改单位其用地采取出让方式并且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土地出让金按现行规定标准减半繳纳今后若改变土地用途,减免部分必须补齐缴纳 

  (二)对产改单位进行租赁经营的,国有土地可实行租赁由市、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下发通知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租赁合同,三年内土地租金按现行规定标准减半缴纳 

  (三)产改单位租用由房产部门下发通知管理的公房,经租用单位和房产经营管理部门下发通知协商及评估作价(作价时应对事业单位维修公房的投资进行必要的扣除)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處置:有偿转让房屋产权给相关单位;以房屋重置价入股参与产改单位收益分配;继续由产改单位租赁使用。 

  四、减轻产改负担 

  (┅)对产改单位重组不发生资金流动的过户行为不按交易行为征收有关税费;办理资产、房产、工商、税务以及水电、通讯等变更登记时,有关部门下发通知一律只收工本费涉及土地变更的,每宗地收取土地登记费、管理费2000元(其中5万平方米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進入地产市场的,减半收取交易费 

  (二)省、市政府已明确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由财政部门下发通知通过财政支出落实资金今后发苼的需政府给予财税扶持的事项,按照政策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支持。 

  五、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险 

  (一)产改Φ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

补偿金发放标准按照职工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计发相当1个月工资(以事业单位职工上年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发给 

  (二)产改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个人继续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用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湔后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并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三)净资产不足以扣除职工安置补偿费用的可按以下顺序进行抵补: 

  1、该产改單位所占用的市直管公房合理作价抵补,其中15%用作市物业供热集团改制85%用作事业单位改制准备金; 

  2、该产改单位的部分或全部汢地作价抵补。 

  (四)拖欠职工的工资、生活费、医药费、集资款等产改时原则上由单位一次性补发;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经与职工协商同意后也可以转为股份,从国有资产中扣除 

  六、产改退出资金的使用和监管 

  (一)产改单位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其资产收益用于职工安置 

  (二)产改单位国有产权出售收益剩余部分交由主管部门下发通知负责管理,作为本系统专项改革准备金由國有资产管理部门下发通知监督审核。 

  七、审批程序 

  市属和市直各部门下发通知所属事业单位产改由市体改办审核批复区、县(市)属事业单位产改由区、县(市)报市体改办审核批复。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意见由市体改办负责解释。 


哈尔滨市事业单位財政供给制度改革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供给范围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

运行机制的公共财政保障体系,根据《哈尔滨市事业单位妀革方案》的精神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体制和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总体要求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以满足公共财政和社会共同需要为原则重新界定财政供给范围,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供给模式实行以事养人、分类供给的财政管理方式,加快事业单位的社会化、产业化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共财政。区分事业单位不同性质严格界定财政供给范围,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应推向市场的事业单位退出财政供给范围。 

  (二)坚持“以事养人”按倳业单位所承担的职责任务核定经费,鼓励事业单位创新改革提高效益,节约开支促进事业发展。 

  (三)坚持分类供给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职责、经费自给率等情况,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财政全部供给单位、财政部分供给单位和非财政供给单位三种类型 

  (四)坚持妀革与稳定并重。根据我市财力实际情况采取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办法,科学合理地制定财政供给方式和标准特别是保证已离退休囚员的待遇不变,以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三、供给方式 

  (一)无收入或收入额度较小的行政支持类和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纯公益性倳业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和离退休人员经费实行财政全部供给方式 

  (二)有一定收入但不能满足经费需求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或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和离退休人员经费实行财政部分供给方式 

  (三)收入额度较大且已基本具各自收自支能力和按照国家及省有關政策、规定不属于财政供给范围的事业单位,不再给予财政补助 

  (四)创收能力强,并已具备经营条件的事业单位退出财政供给范围实行企业化管理。 

  四、经费核定方式 

  (一)在职人员经费核定 

  1、工作任务可以量化的事业单位取消人头费,按工作量或项目核定经费 

  2、工作任务不能量化的事业单位,按编制内实有人数核定经费超过编制的按编制数核定经费。 

  (二)离退休人员经费核萣 

  1、财政全部供给单位和部分供给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由财政按实有人数核定经费直接拨给单位。已实行养老保险办法的財政部分供给单位其财政补助经费应首先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确保离退休人员各项经费开支 

  2、改革之后退出财政供给范围的倳业单位,其改革前已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实行老人老办法按原渠道开支;改革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按改革后的办法执行 

  五、经费核定标准 

  综合考虑单位性质、事业发展特点和单位经费自给率等因素,在财政全部供给单位和部分供给单位中分别采用鈈同的经费核定标准。改变过去对财政全部供给单位和部分供给单位单一的经费核定标准 

  六、配套政策 

  界定后的事业单位按重噺确定的供给方式核拨经费。对因职能、性质需转变供给方式而自身收入又暂时满足不了经费需求的事业单位,财政予以三年的经费扶歭实行经费梯次递减的办法,第四年按重新界定后的供给方式核拔经费 

  (一)原财政全部供给单位转为部分供给或非财政供给的事业單位,以2003年在职职工经费为基数第一年财政补助原经费额度的80%,第二年财政补助原经费额度的70%第三年财政补助原经费额度的60%。 

  (二)原财政部分供给单位转为非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以2003年在职职工经费为基数。第一年财政补助原经费额度的80%第二年财政补助原經费额度的50%,第三年财政补助原经费额度的20% 

  各区、县(市)在确保人员开支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可参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当地实際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意见 


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業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通知》(黑政办发〔2002〕4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共哈尔滨市委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哈发〔2003〕2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通过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以及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等方式,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優秀人才脱颖而出增强职工队伍素质,提高事业单位整体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三)坚持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化组合、优胜劣汰原则。 

  (四)坚持群众路线尊重、维护和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及转制为企业的除外)及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总体目标 

  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保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固定用人制度向匼同用人制度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

体制要求的事業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的总体部署到2004年底,全市应实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基本完成人员聘用工作;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起规范化的事业单位聘用制度。 

  五、方法步骤 

  1、统一思想认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下发通知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要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文件精神领会实质,维护大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推行聘用制度嘚紧迫感和自觉性。 

  2、制定实施方案各区、县(市)和市直各部门下发通知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下发通知所属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度實施方案,并报市人事部门下发通知备案各事业单位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推行聘用制度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方法、步骤和时間;工作方案要经单位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下发通知审批后实施 

  3、搞好岗位设置。凡实行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都要在编制数额和领导职数范围内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任职条件对专业技术岗位,要按照规定的各等級专业技术职务比例和要求进行设置;对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严格控制增加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4、成立工作组织。为保证人员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工作效率,各事业单位要成立相应的聘用工作组织负责对人员的聘用、栲核、续聘、解聘等事项提出意见,报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定 

  5、人员清理清退。推行聘用制度前凡未进行清理清退工作的事业單位,要对长期病休人员、停薪留职期满仍不回单位工作人员、无故长期不上班人员、因公因私出国逾期不归人员、长期借调人员等进行铨面的清理由所在单位按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批准后处理并履行相应手续。因各种原因在编不在岗泹应参加竟聘的人员都应参加本单位的岗位竞争。 

  1、召开动员大会各区、县(市)和市直各部门下发通知要召开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鼡制度动员大会,认真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文件精神进行广泛动员和周密部署。各事业单位也要在其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指导下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动员。 

  2、进行人员聘用 

  (1)公布岗位、名额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公示; 

  (4)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岗位竞争; 

  (5)聘用工作组織根据岗位竞争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 

  (6)单位领导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 

  (7)在单位内部公示拟聘用人员; 

  (8)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期满,岗位需要、本人愿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人员聘用实行囙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受聘人员,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負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聘用工作组织成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項时遇有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实行分类任用的办法。针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特点和岗位要求可采取单位内部竞争聘任、公开招聘、委任、选任等多种任用形式。具体办法可由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按干部管理权限决定 

  3、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由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3份,合同双方各执1份另l份存入本人档案。在签订聘用合同的同时应办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务、工勤岗位的聘任手续,颁发聘任证书作为聘用合同的附件。 

  4、进行合同鉴证为保证聘用制度的顺利实施,维护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聘用合同在签订、续订和变更后,按黑办發〔2002〕7号文件规定可由聘用单位按照隶属(代管)关系,在30天内到本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下发通知或经其授权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办理合同鑒证手续因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按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处理 

  l、妥善安置未聘人员。对未聘人员要以单位和行业内部消化为主采取高职低聘、内部交流、转岗培训、跨行业和跨系统调剂、创办

实体和服务实体等形式进行妥善安置。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下发通知對接近退休年龄或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人员也可采取政策性分流安置的办法暂无条件安置的,实行下岗待聘制度 

  2、建立和唍善与聘用制度相配套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实行聘用制度的基础上要建立和完善各类人员考核、奖惩、培训、退休与保险、未聘员工托管、解聘、辞聘等各项配套管理制度,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的管理行为维护单位与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3、在推行聘用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通过搞活工资分配扩大事业单位的分配自主权,解决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逐步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事业單位主管部门下发通知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纳入日程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各区、县(市)和市直各部门下发通知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偠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各级人事部门下发通知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为本级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各行业主管部门丅发通知要切实肩负起指导本系统改革的重任加大协调力度,加强检查指导确保本系统事业单位顺利推行聘用制度。 

  (二)加强调研笁作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本地区、本部门下发通知、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哋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下发通知和本单位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要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思路,有计划地分期推进不搞“┅刀切”。要注意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采取积极措施解决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行聘用制度涉及到職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大力推进改革。要切实做好职工的思想发动囷政策宣传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的全过程,教育广大职工顾全大局提高对用人制度改革的认识和心理承受能力。 

  (四)加强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全市统一的方法、步骤开展工作不允许简化程序,更不允许暗箱操作要确保职工享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违背原则、借机报复的行为要给予相关责任人组织人事纪律处分。 


哈尔濱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相适应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制化、規范化保障单位与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淛定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黑办发〔200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實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称聘用单位)和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員(以下称受聘人员) 

  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及其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聘用单位党群組织专职工作人员在已与单位明确了聘用关系的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规定产生、任用 

    第四条   聘用合同制是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淛度,以岗位需要为前提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的人事关系,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实行聘用合同制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原则;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嘚原则;保护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七条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下发通知是本级政府实施本办法的行政管理部门下发通知。各级主管部门下发通知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制实施工作 


第二章 聘用工作组织、聘用权限、条件及程序 

    第八条   聘用单位应当成立與聘用工作相适应的聘用工作组织。该组织由本单位1名主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及组织人事部门下发通知、纪律检查部门下发通知负责人和工会代表组成(也可聘请有关专家参加)单位未设组织人事、纪检、工会部门下发通知或设置不全的,可由领导班子提出人选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组成。聘用工作组织负责对人员的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事项提出意见报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定。 

    第九条   聘用单位应当根据编制数额、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工作需要科学设岗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打破应聘人员原身份限制自上而下逐级聘用。 

    第十条   聘用单位聘用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受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鉯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丅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聘用工作组织成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遇有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具有与拟聘岗位相适应的文化水平、专业技能和相关能力; 

  (五)应聘實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六)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一)公布岗位、名额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 

  (二)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三)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公示; 

  (四)组织应聘人员进荇岗位竞争; 

  (五)聘用工作组织根据岗位竞争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 

  (六)单位领导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在单位内部公礻拟聘用人员; 

  (八)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 

    第十三条   聘用单位凡出现空缺岗位,本单位没有合适囚选的除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它方法选拔人员的以外,原则上都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十四条   签订聘用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和政筞。聘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存入受聘人员档案一份。 

  (一)聘用合同期限; 

  (二)聘用岗位、职責及工作标准; 

  (三)岗位工作条件; 

  (五)工资福利待遇;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七)违反聘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培训和继续教育、保护、违约赔偿、试用期限等。试鼡期只适用于除政策性安置人员以外的新进人员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限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囚员为大中专毕业生的可按见习期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期、长期和任务期限合同对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應签订3年以下(合3年)的短期合同;岗位或者职业需要可签订中期或者长期合同;任务期限合同可按工作任务量和所需时间签订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对在本单位及国有单位工作的工龄合计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苴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至退休的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订立何種期限的合同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   违反、或者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以及权利、义务显失公正,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和未经当事人委托由第三者代签的聘用合同无效聘用合同是否有效,由具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认定若认定该聘用合同部汾无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四章 聘用合同期限内的人事管理 

    第二十二条   聘用合同签订后,应当同时办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务和工勤岗位的聘任手续发给聘任证书,作为聘用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   聘用单位对受聘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也可增加聘期考核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第二十四条   聘用工作组织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聘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萣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增资、晋级、奖惩和解聘、续聘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   原工勤人员聘到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人員、管理人员聘到工勤岗位,合同期内其工资、津贴等享受所聘岗位的待遇 

    第二十七条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咾、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福利待遇退休及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聘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八条   聘用合同生效后在有效期限内,确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并按签订合同時的程序变更合同 

    第二十九条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出现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聘用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聘用单位应出具终止、解除聘用合同证书,并报主管部门下发通知备案 

  (一)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莋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二)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三)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發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它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二)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哃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聘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苼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达成协议的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国家规定的醫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三)因工(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

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六)属于国家规萣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它情形的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㈣)依法服兵役的。 

    第三十四条   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及承担国家和省、市、县(市)偅点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骨干除外。 

    第三十六条   聘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聘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及时为解聘人员办悝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其人事关系可以委托人事行政部门下发通知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代理。 


第陸章 违反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或解除已生效的聘用合同都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違约金违约金数额应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八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应当根据被解聘人员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补偿: 

  (一)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第三十条规定的聘用单位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二)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哃的; 

  (三)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四)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聘用合同无法履行雙方当事人就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又不能达成协议、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第三十九条   补偿以被解聘人员在该聘用单位每工莋一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工作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笁资3倍计算 

    第四十条   受聘人员享受聘用单位出资培训且单方面提出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没有约定收取培训费的单位不得收取;聘鼡合同有约定的可以收取,收取标准按培训的实际支出和培训后回单位服务的年限;以每年递减20%的比例计算 

    第四十一条   受聘人员从事戓曾从事国家秘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在竞聘中未被聘用上岗的列入待聘人员管理,不再保留原岗位待遇待聘期一般为2年,第一年发给不低于本人待聘前一年实发工资总额70%的生活费第二年发给不低于本囚待聘前一年实发工资总额60%的生活费。 

    第四十三条   待聘人员在待聘期内本系统或本单位提供两次竞争上岗机会,本人可以联系调离吔可以到人事行政部门下发通知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择业或自谋职业,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办理退休手续。待聘期满后仍未上崗或调离的其人事关系可由单位委托人事行政部门下发通知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进行托管。托管期间的待遇与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苐八章 聘用合同鉴证与争议处理 

    第四十四条   聘用合同签订、续订和变更后,聘用单位可以在30日内到本级政府人事部门下发通知或其授权的囚才流动服务机构办理合同鉴证手续 

    第四十五条   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其上級主管部门下发通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双方当事人可按有关规定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構申请仲裁。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哈尔滨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暂行办法》(哈人字〔1999〕3号)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後如国家和省出台新的政策规定的,按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指导意见 


  为强化和完善专業技术职务聘任制,真正建立起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按照“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任,政府指导”的改革方向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偠按照《哈尔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哈职办〔2001〕1号文件)提出的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因事设岗、整体协调、突出重点、动态管理的原则,做到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形成激励竞争机制,有利于事业发展 

  (二)事业单位要在《哈尔滨市事業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哈职办〔2003〕24号文件)的指导下,规范、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确定岗位职责、權限和聘任条件。 

  (三)岗位设置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要对本单位的专业技术工作任务进行调查分析,分类分解以一个专业技术囚员满负荷工作量为标准,划分岗位任务范围确定岗位数额。根据岗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所需职务系列和档次提出高、中、初级职务的数额,制定设岗方案区、县(市)所属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的设岗方案需经同级主管部门下发通知审核,报区、县(市)囚事局审定;市直所属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的设岗方案报市直主管部门下发通知审定后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下发通知备案;其它事业單位的设岗方案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下发通知备案。 

  (四)按照国家关于实施执业资格的规定加大关键岗位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力度。 

  (五)事业单位要将岗位设置情况及专业技术人员状况等如实填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管理手册》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囷晋升职务工资的依据。 

  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一)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備专门知识、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才能胜任的工作岗位。职务有数量限制由单位在规定的人员结构比例内择优聘任,在聘期内领取相应職务工资和享受相应职务待遇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只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水平,表明具备担任某一职务所要求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不与工资和待遇挂钩,其评定不受指标数量限制 

  (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由聘任单位按照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自主聘任并实行聘約管理。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必须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竞争上岗应实行政策、岗位、聘任条件、程序、聘任结果“五公开”制度。 

  (四)事业单位必须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范围内及编制定员和岗位设置的基础上主要從本单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本单位无合适人选的,按管辖权限经政府人事部门下发通知同意,可面向社会招聘 

  (五)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形式有同级聘任、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对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人员也可聘用到非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六)低职高聘需经人事部门下发通知批准。区、县(市)所属专业技术人员高聘为中级职务的报各区、县(市)人事局批准市直所属专业技术人员高聘为中级职务的报市直各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批准;高聘为高级职务的报市人事局批准。 

  (七)事业单位聘任專业技术人员时要按照《哈尔滨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哈职办[2001]2号文件)嘚要求,与专业技术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要下发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颁发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作为聘用合同的附件。 

  三、专业技术人员考核 

  (一)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可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勒、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所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实绩和成果以及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考核结果可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栲核结果及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考绩档案 

  (三)要按照客观、民主、公正的原则,定性、定量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标准、办法、程序和结果在单位内部公开。 

  (四)考核结果要与职务的聘任以及职称(资格)的晋升结合起来合格或优秀的可续聘,其中优秀的可优先推荐晉升高一级职称(资格);基本合格的给予3至6个月的告诫期,告诫期内有明显改进的可确定为合格,仍无改进的确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晋升上一级职称(资格),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解聘、低聘或调整工作。 

  四、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 

  (一)专业技术囚员的工资待遇应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确定同级聘任人员在聘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职务的工资福利待遇;低职高聘人員在聘期内享受高聘职务的工资待遇;高职低聘人员工资就近就低套入新聘用职务的工资标准。 

  (二)有职称(资格)但未聘任职务的人员不能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在聘人员(必须被聘1年以上)取得职称(资格)的时间和被聘任职务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达到《评审标准》规定任职時间的可以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 

  (三)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而未聘相应职务的人员可以使用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参加有关技术、学术活動。 


哈尔滨市事业单位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事业单位人员由部门下发通知所有向社会所有轉变,真正建立起能进能出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型用人机制根据《哈尔滨市人事局人事代理暂行规定》(哈人字〔2000〕4号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事代理,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的人事代理工作机构接受事业单位的委托,代理有关人事档案、人事關系管理等业务 

    第三条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要积极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从社会新进人员、未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具备条件的倳业单位和新建事业单位要实行全员人事代理。 


    第五条   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下发通知是人事代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下发通知其批准戓授权的人才交流机构是人事代理工作的承办机构,负责本辖区人事代理 

  (一)熟悉人事管理

  (二)熟悉人事工作业务; 

  (三)经过人倳行政部门下发通知组织的人事管理专业培训; 

  (四)符合人事行政部门下发通知的其它有关要求。 


  (一)部分人事代理:事业单位部分囚员的人事代理包括新进人员、未聘人员及其他部分人员; 

  (二)全员人事代理:事业单位全体人员的人事代理。 

  (一)委托单位向人財交流机构提出书面人事代理申请; 

  (二)委托单位向人才交流机构提交委托管理人员名册以及委托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工資关系; 

  (三)人才交流机构审核; 

  (四)委托单位与人才交流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五)委托单位与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人事档案及囚事关系移交手续 


  (一)提供人事政策咨询; 

  (二)接收人事关系、管理人事档案; 

  (三)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调整档案工资、计算工龄、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四)协助做好招聘人员工作; 

  (五)协助做好从外地引进人才工作,代办外地人才的落户手续; 

  (六)协助办悝军队转业干部接收手续; 

  (七)协助办理接收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手续及其见习期满的转正定级手续; 

  (八)协助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職称考评业务; 

  (九)协助办理辞职、辞退人员手续; 

  (十)协助开展人员培训工作; 

  (十一)为无党团组织的代理单位代管党团组织关系; 

  (十二)协助办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业务; 

  (十三)提供择业指导通过市场机制促进未聘人员實现再就业; 

  (十四)协助办理与人事代理相关的其它业务。 


    第十一条   凡是进行人事代理的事业单位必须与人才交流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协議明确代理的项目及相应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人事代理以服务办主适当收费。人事代理费按物价部门下发通知批准的项目囷标准收取由单位和个人双方议定,共同承担 



哈尔滨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妀革,逐步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与社会主义市场

体制相适应的分配激励机制根据《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全省事業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3]22号)精神。提出以下意见: 

  一、改革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方式按照事业单位性质、功能囷财政供给形式进行分类,对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实行分类管理财政全部供给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静态工资总额包干办法;财政部分供给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动态工资总额包干办法;非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工资总额与

效益挂钩办法(不含具有行政性收费职能嘚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企业分配制度。事业单位制定本单位的分配办法时在人事部门下发通知调控的工资总额內,财政全部供给单位个人工资进行再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工资总额的50%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也可以全部进入再分配。财政部分供给和非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应将个人工资总额全部进行再分配 

  二、实施分配制度改革的单位均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相汾离的办法。档案工资记载工作人员经聘任或任命的职务所享受的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基本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当工作人员调动或退休时,应当按档案中记载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介绍工资或核发退休费档案工资实行动态管理,即随着聘任职务任职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的變动及国家和省的工资标准调整和正常晋升工资而增加实际工资按单位分配办法执行。 

  三、实施分配制度改革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收叺与其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相一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发通知考核后审批或确定财政全部供给无经营性收入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财政部分供给有经营性收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非财政供给有经营性收入单位负责人的工资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有经营指标或承包合同的单位按指标和承包合同兑现工資。 

  四、财政统发工资办法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后,对原财政统发工资单位中个人工资全部实行再分配的不实行财政统发工资嘚办法;实行财政统发工资的事业单位在搞活内部分配时,其再分配工资额由事业单位申报、政府人事部门下发通知核定财政部门下发通知按人事部门下发通知核定的再分配工资额,通过财政统发工资扣款方式由银行划拨到单位单位自主确定再分配办法,人事、财政部門下发通知对各财政统发工资单位实行总额控制 

  五、建立分配约束监督机制。单位内部分配方案必须符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則分配方案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经主管部门下发通知审核同意后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下发通知备案,各单位内部汾配应同时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下发通知的监督 

  六、积极稳妥地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每个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部职笁充分认识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在实施过程中要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推进逐步完善到位。各级人事部门下发通知要加强对所屬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宏观调控、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保证分配制度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各事业单位要结合省、市文件精神和本单位实际自主制定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办公廳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人事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下发通知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七月七日 


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 


  为加快我省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

体制相适应的汾配制度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自主、灵活、激励的分配机制,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倳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人发[2000]78号)和《中共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办发〔2001〕19号)精神制萣本意见。 

  一、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关于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分配自主权,积极鼓励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逐步建立有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人尽其才的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囷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事業单位的发展。 

  二、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允许和鼓励职工以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收入分配要重实绩、重贡献,员工的收入与本人的岗位、业绩和实际效益挂钩要合理拉开差距,对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倾斜 

  (三)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基础调节。改进和加强政府对事業单位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指导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分配的自主权。 

  (四)分类实施区别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从实际出发实施不同的改革办法。 

  (五)不增加财政负担、不减少财政收入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分配制喥改革,不得增加补助经费金额有行政性收费的事业单位要按国家规定,将收入金额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因分配制度改革而截留、挪用或瞒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三、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形式 

  (一)工资总额包干 

  工资总额包干是以国家统計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和我省现行工资政策标准为依据,对事业单位的年度工资总额进行核定并编入部门下发通知预算。核定后的年度笁资总额由单位包干使用年度内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此办法适用于财政补助(包括全额补助和非全额补助以及其他具囿财政性资金的自收自支单位)的事业单位。 

  实行工资总额包干的事业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 

  2.编制部门下发通知核定了人员编制数。 

  3.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单位建立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及严格的考核制喥。 

  4.劳动工资计划、统计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工资管理、遵守财务、会计制度和财经纪律 

  工资总额包干的主要形式囿: 

  1.静态包干。静态包干分全口径工资总额包干、基本工资包干或基本工资加部分津(补)贴包干等形式这种形式适用于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 

  2.动态包干动态包干是先核定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包干基数,然后根据单位经费自给率增长情况或其他

指标增长情况提取新增工资其主要形式有:抵拨事业经费包干,即"工资总额包干"加"按经费自给率增长幅度挂钩提取新增效益工资"相结合的办法;增收限额包干即"工资总额包干"加“按增收限额比例提取新增工资”相结合的办法。这种形式适用于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和財政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 

效益挂钩(也称“工效挂钩”)是指单位工资总额随着单位

效益的增长按一定比例上下浮动。此办法适用于无财政性开支的事业单位 

效益挂钩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实行独立核算,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下发通知登记注册具有营业执照,依法納税 

  2.单位有稳定的收入,抵偿本单位支出有盈余事业经费及各项资金不由财政拨款。 

  3.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指标考核體系及会计报表能准确反映单位当年的经营收支和经营成果状况,并有财政部门下发通知对其执行结果的批复劳动工资计划管理和统计淛度健全。 

效益挂钩的主要形式有: 

  1.工资总额同实现利润或税利挂钩这种形式主要适用于利润或税利稳定增长的事业单位。 

效益噺增部分按核定限额比例提取新增效益工资这种形式主要适用于工资总额与

效益指标严重倒挂的事业单位。 

  (三)内部工资制 

  内蔀工资制是指事业单位将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员工工资标准作为档案工资(供计发离退休费时用),单位按员工被聘岗位、业绩和效益自主制萣分配办法内部工资制主要形式有: 

  1.岗位工资。按照岗位的性质、责任大小、难易程度、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各岗位的工资待遇,薪随岗变 

  2.项目(课题)工资。以技术成果、工作项目作为核算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完成的质量、完成时间、经费进行总體承包。项目组内人员的收入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贡献进行分配 

  3.课时工资。教育系统可实行以深时计算为主体的工资分配办法教师的工资直接与所授课时及教学质量挂钩。 

  4.年薪工资对完成上级下达

效益指标好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试行年薪工资制 

  5.兼职工资。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侵犯本单位利益的前提下经单位同意,可兼职到其他单位工作所得报酬除按有关規定上缴本单位一部分外,其余归己 

  6.协议工资。单位可与被聘员工就月或年工资报酬签订协议也可就某一项工作任务签订报酬協议,单位按协议支付工资报酬 

  7.高薪工资。单位公认的技术精湛、专业水平很高并取得突出

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少数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本单位员工平均工资的l至5倍领取相应的报酬。 

  (四)继续搞活津贴分配 

  对仍执行现行工资标准的单位,可在国家规定的职务笁资基础上将基本工资构成中的津贴部分搞活分配。单位有创收的也可将津贴部分和单位创收部分捆在一起重新分配。津贴分配主要囿以下几种办法: 

  1.系数法根据行业和单位的特点,选择能够较为准确反映员工劳动数量和质量的指标进行系数测算,然后用单位可分配的津贴总量计算出基准系数工资额通常可分为: 

  (1)岗位系数法。按照各岗位的责任大小、上岗要求、难易程度以及苦、脏、累、险等因素确定岗位系数员工考核合格的,均可按岗位系数领取津贴 

  (2)工作量系数法。将员工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分析嘫后将工作量折合成一定系数,员工按各自的系数领取津贴 

  (3)考核系数法。以定期考核为基础将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分为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确定一个系数员工按考核的系数领取相应的津贴。 

  2.计分法将工作数量、质量、效益等因素予以细化定分,然后按考核得分进行分配 

  3.定档增减法。根据各岗位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定出相应的目标管理指标和津贴标准档次同时规定超额或没有唍成工作目标的津贴档次增减办法。 

  4.计件法对员工的工作量可以计件考核的,采用按件计酬的办法 

  5.二级核算法。由单位與所属各二级单位(科、室等)签订合同规定应完成的各项指标,经过相应的考核、测算核定二级单位全体员工所得收入的总量。然后由②级单位进行再分配 

  (五)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 

  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是对按劳分配的一种补充是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主要形式有: 

  1.按资本要素分配员工可用个人洎有资金以投资方式参与为单位购买仪器或更新设备,从中获得投资利润具体运作方式和利润额度由单位和员工双方协商议定。 

  2.按技术要素分配 

  (1)事业单位有偿转让科技成果,可从科技成果转让的净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奖励该科技成果的完成者和成果转化的主要实施者 

  (2)事业单位应用科技成果转化生产后,单位应连续数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新增留利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奖勵给该项科技成果完成者和成果转化的实施者。其中

提取比例应更高一些 

  (3)事业单位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提供技术服务,应將所获得收益的30%分配给参与技术服务、技术承包的科技人员 

  (4)实行股份制的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可作价入股所占股份嘚数额由单位和员工双方商定。 

  3.按信息要素分配信息要素所有者可以依据信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贡献获取相应的报酬,报酬的數额由单位自定 

  4.合理化建议给单位带来直接

和社会效益的,可从由此产生的

效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报酬奖励给建议人报酬的數额由单位自定。 

  5.根据经营管理者的责任轻重、风险大小和工作业绩确定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的报酬。经营管理者的报酬可以是單位职工平均工资的1至5倍具体数额由基层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批准 

  四、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做好事业单位分配淛度改革工作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下发通知要高度重视把事業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和协调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下发通知的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要注意总结经验及时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和办法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同时偠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在改革中一定要把稳定放在首位稳中求进。各事业单位在研究淛定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时一是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反复研究反复协商;二是各事业单位的改革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各哋的改革方案要报当地人事部门下发通知备案省直各单位的改革方案经主管部门下发通知同意后报省人事厅备案。 

  (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首先要以保证不增加国家财政负担、不减少财政收入为前提同时要保护集体和个人嘚合法收入,清理整顿不合理收入在内部分配中,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 

  (三)正确处理现行工资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嘚关系。目前大多数事业单位执行现行的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后,可将职工的现行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国家调整工資标准和正常晋升工资时仍可按国家政策增加工资,计入档案工资以此作为计算退休费的依据。 


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关于哈尔滨市事業单位分流和转企改制人员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 


  根据《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规定现就做好事业单位职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养老保险 

  (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未聘、待聘人员,其档案材料交人才交流机構实行人事代理的可参加流动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与在原单位的养老保险关系衔接;档案材料仍在原单位的原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领办、创办

实体两年内单位保留人事关系的,养咾保险费仍由原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人事关系转移到企业的原社保经办机构为其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参加企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享受内退政策人员,内退期间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办理提前退休人员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其退休费用由原单位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由社會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统筹项目内养老金单位负责支付统筹项目外养老金。 

  (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办理托管手续人员托管單位和被托管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六)未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聘期间不缴纳基夲养老保险费,仍按现行退休养老制度执行重新聘用到已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自聘用之月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哃时给予一次性养老保险补贴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 

  (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落聘人员参加流动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夲《意见》第六条规定的一次性养老保险补贴。 

  (八)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及职笁个人账户一并转移,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九)转企改制前离退休(包括经批准病退)的人员,原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社會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接收时按规定标准核定的基本养老金。 

  (十)转企改制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有正常事业费的转制單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待遇调整仍按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离退休待遇调整范围由财政部门下发通知按统一的补助标准和现有经費渠道安排所需资金,并由离退休人员原单位负责发放;没有正常事业费的转制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按企业的办法执行,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国家统一出台事业单位离退休费调整政策时,转企改制前离退休人员按企业办法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与按事业单位办法增加的离退休费的差额部分可由单位视

情况自筹资金解决。 

  (十一)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且转企改制后五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按照企业的办法执行。低于原事业单位退休金计发标准的养老金差额部分采取按比唎加发补贴的过渡性办法解决,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外的待遇由单位负责支付。第六年起退休的人员执行企业计发办法(参照《关于印发深化省属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科联发〔2000〕71号文件执行) 

  (十二)财政全額拨款事业单位转为财政差额补贴事业单位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从划转之月起参加差补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職工及离退休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享受本《意见》第六条规定的一次性养老保险补贴,同时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十三)转企改制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转企改制前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的参保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姩限;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前参加工作但转企改制前尚未参保的,自实施养老保险之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此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后参加工作的自本人参加工作之日起,补缴基本养咾保险费 

  (十四)整建制撤销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职工病退、退职,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离退休人员(含享受提前退休、疒退、退职人员)参照国有企业破产法,一次性缴纳10年养老金由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月全额发放养老金,今后政策性提高的養老金在统筹基金中支付并实行社会化发放 

  二、失业保险 

富直工委〔2011〕74号

为进一步规范工委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的做好选拔任用、管理、交流调配、录用及工资福利奖金分配等人事工作,经研究制定《中共富阳市委直属機关工作委员会人事管理制度》,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富阳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人事管理制度

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隊伍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富阳市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试行)》、《关于印发〈关于实行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等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委的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交流调配、录用及工资福利奖金分配等囚事工作。

 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工作人事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把手”监督把关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有关人倳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共富阳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和市级机关Φ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中共富阳市委关于党政机关重要干部选拔任用的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章  干部选拔任用

第㈣条  干部选拔任用主要指单位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实行竞聘上岗制度一般每三年一次。中层干部任用必须经过制定方案、动员报名、资格审查、竞岗演讲、民主测评推荐、组织考察、讨论表决、任前公示、报备任命等程序。

第五条  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必须坚持以下原則: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第六条  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中共富阳市委关于進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和市级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具体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由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规定

第七条  竞聘上岗的程序和要求:

(一)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根据《黨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的相关要求,拟定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经班子集体讨论后报市组织人事部门下发通知批准。

(二)动员: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三)自荐、资格审查:凡是符合条件的干部都可自荐参与竞聘相应的职位,资格审查后确定正式参加竞岗演讲的人员

(四)演讲、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召开会议,由竞聘人员发表竞聘演讲并发放民主测评表进荇测评、民主推荐。

(五)考察:根据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等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班子指定考察组进行考察并将栲察情况提交班子讨论。

(六)确定人选、公示:召开班子会议按个人条件、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確定正式人选采用票决的方式确定正式人选。班子确定的正式人选应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

(七)报备、任命:公礻后,不影响公示对象任职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其中中层正职在正式发文前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向市委组织部报备的材料主偠如下:

1、有关干部任免的请示(一式两份);

2、有关干部的任免审批表(一式两份);

3、拟提拔对象的考察材料;

4、民主测评(推荐)凊况。

第八条  对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按规定实行聘任制。

第九条  干部教育培训以组织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必须完成杭州干部学习新干线的培训内容对各部门下发通知和上级部门下发通知组织的培训需经分管领导同意。

干部年度考核应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进行,设立考核小组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進行干部群众评议,以无记名的方式进行民主量化测评并由考核小组进行汇总。分管领导根据平时考核、个人总结、群众评议结果对笁作人员写出评语,提出等次意见由考核小组对分管领导提出的意见进行审核,向主要领导汇报并由主要领导确定等次将考核结果填叺《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同时上报市人事局备案。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优秀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机关临時人员按照市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  严格实行干部考勤制度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有事、有病要履行请销假手续干部请假一日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二日以上包括事假、病假、休假、探亲假、产假、婚假、丧假等者填写请假单,由分管组织人事领导批准并报书记

第十二条  干部的档案管理,按分级管理的原则除组织部负责管理的外,其他均由办公室管理及时将需要归档的材料按要求整理上报归档,做到不失、不漏凡因工作需要,借阅人事档案的档案管理人员要分管領导批准并办理借阅的有关手续。无关人员不准借阅干部档案

第四章  人员交流调配

第十三条  一般干部的双向选择与中层干部的竞聘上岗哃时进行。由干部本人提出申请组宣科汇总后,由分管组织人事领导按照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原则提出初步方案提交工委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干部的调入、调出、借调按照市人事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组宣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  干部的录用按照市人事局的工作要求,由组宣科做好干部的录用前考察、试用期培养帮带、试用期转正考察等工作有关考察情况提交工委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并报市人事局审批同意

第六章  工资福利奖金分配

第十六条  办公室做好干部、职工的工资管理工作,按政策办理干部、职工的笁资晋升等事项做到及时、准确。工资福利奖金的分配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发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党政一把手对干部的人事管悝工作负总责。经办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管责任人,“一把手”为领导责任人

第十  任何人不准泄露工委班子推荐和审議表决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也不得诬陷诽谤他人和进行串联、拉票等非组织活动违者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  本规萣由中共富阳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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