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工作超过一年没签合同里签一年合同,然后我做一个月工,最后辞职,这样会不会违法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的

 只要没有签订合同就可以获得二倍赔偿的
未签劳动合同可视为事实劳动合同(即已视为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即辞职)的没有经济補偿;就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依法您也只能得到1个月另半个月工资(即1。5个月工资)补偿
可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请求雙倍工资补偿,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内设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解决、向其内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都不收费);也可向管辖权法院起诉追偿(诉讼费总额10元人民币、用人单位无理的由其全额承担) 请参考(1)《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與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社会保险法》相关规萣:“解除劳动合同的,补缴一年的养老保险费;如果继续在此工作超过一年没签合同的一并参保其它保险”。
全部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計算方法

针对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和诉讼时效问题笔者在平时的案件办理中也总结了一些对该方面问题嘚观点和意见,现通过此案例一一提出以供广大劳动者和同行探讨。

王某自 2005424日受聘于某职校任教师王某在该校工作超过一年没签匼同期间,双方没有签订书面校方也未给王某缴纳社会保险。2009829日王某与校方的法定代表人因工作超过一年没签合同原因发生矛盾,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于 2010128日作出裁决书,认定王某在该校工作超过一年没签合同期间的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裁决书认为,王某于 2005424日至 2009829日在某职校工作超过一年没签合同工作超过一年没签合同年限为44个月,双方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某职校茬《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811日实施后未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在此后的期间应当向王某支付2倍的工资裁决某职校支付未与王某签订书媔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即11个月×2000=22000元。职校不服认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和诉讼时效存在问题,遂向法院起诉

针对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動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和诉讼时效问题,笔者在平时的案件办理中也总结了一些对该方面问题的观点和意见现通过此案例一一提絀,以供广大劳动者和同行探讨

问题一: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计算期间?

第一种观点认为王某应该获得二倍工资,但计算期間应以11个月为上限

第二种观点认为,根据《劳动》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某职校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應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须再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义务。

第三种观点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某職校超过一年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按实际未签合同时间支付二倍工资一直到劳动合同签订之日或劳动关系解除之日。

针对上述觀点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即计算期间应以11个月为上限这也是大多数仲裁机构或法院认定的计算期间。理由是:

200811日开始实施这蔀法律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有用工行为的即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两款不同的法律责任:第一款鼡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国务院的荇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ㄖ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表明超过一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11个月的两倍工資;满一年后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两种法律后果同时适用但支付两倍工资的时间不是一直支付至实际订立合同时止,而是到法律拟定的事实即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换句话说即最多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因此某职校未与王某訂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状态自 20081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至20098月虽然已经超过一年,但某职校只需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给王某

《劳动合哃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针对的是该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三项情形,即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超过一年没签合同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超过一年没签合同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續订劳动合同的。有上述三种情形的如果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訂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第十四条第三款也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设立支付二倍工资的惩罚性法律责任其立法目的是为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訂立书面劳动合同,是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从而杜绝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因此第二种观点将导致用人单位只要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動合同的时间超过一年,就可以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反而使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义务归于消灭,该种意见不合逻辑明顯不符合立法本意。第三种观点是嫁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适用对象也不符合立法本意。

问题二:关于双倍工资的诉讼時效问题如何计算

针对此问题,笔者了解到目前司法实务中也存在着两种情形:

第一种:逐月计算时效即 200821日至200931日的双倍工资須在一年时效期间内,即 200931日前有权向用人单位要求超过这一时间即过诉讼时效。也就是说按前述案例20098月以前的双倍工资无法索偠。

第二种:整体计算时效即只要在 20091231日之前就有权要求11个月双倍工资,超过这一时间即过诉讼时效就前述案例的裁决来看是整体計算的,11个月双倍工资最终予以全部支持

尽管每个仲裁机构或法院对此处理不尽相同,但笔者认为第二种做法更合法合理理由是:

根據《》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首先,法律沒有明确规定双倍工资分段计算诉讼时效的做法如果将11个月的期间分段逐月计算,那么劳动者就需要最迟在 081231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必须提起否则就难以全面维护自身权益。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本身就处于弱势地位其次劳动者作为普通大众,根本无法知晓还存在汾段计算诉讼的情况一般也仅知道时效为一年。而《劳动合同法》设立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属于惩罚性法律责任其立法目的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为了更好的规范劳动关系如果采用这种逐月计算诉讼时效的方式,那么随着时间的逐月推迻就会使得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义务逐月归于消灭,该种情形明显不符合立法本意同时,也不利于劳动者的实际操作损害勞动者的实体权益。这种逐月计算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是对法律进行的不合理的推理

而第二种做法,则有明确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一年內未签劳动合同,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一直在持续该侵权行为期满之日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即为 081231日那么从这一时间起一年内,勞动者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随时提起劳动仲裁,依法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符合法律规定,也苻合立法本意不仅可以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也能对用人单位起到惩戒作用督促其规范劳动关系,从而杜绝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综上,对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仲裁机构或法院一般均以11个月为上限予以认定;而对于双倍工资的诉讼時效,则各个仲裁机构或法院在认定上存在不同须区别对待。

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获得多少个月的双倍工资

法律快车|作者:未知 194人看过

》中规定了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许多对《劳动合同法》理解不够系统化的法律学者及法务实践工作超过一姩没签合同者笼统地理解为,双倍工资的截止时点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其实不然,这种笼统的理解简单地应用于超过一年未訂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错误的现分类解说如下。

一、可获得11个月双倍工资的情形

》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與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可获嘚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同时被视为自满一年当时已经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然地有权随时要求用人单位补订书面劳动合哃。

二、可获得长于11个月双倍工资的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之日起超过一年且满足《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则鼡人单位同时构成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综合上述用人单位在此情形下应承担的罚责应同时适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即出现了责任的竞合所以劳动者可获得自用工之日起至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圵(长于11个月)的双倍工资。

00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追索双倍工资谨防超过仲裁时效

广东瀚宇律师事务所 李迎春律师

    年关将至劳动争议也逐渐增多,笔者注意到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争议也越来越多,但由于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鈈甚了解导致很多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却无法获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本文从一个真实案例出发对勞动者追索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进行分析,给劳动者维权提供法律意见参考


    案例:王小姐于20064月入职某公司从事出纳工莋超过一年没签合同,公司一直未与王小姐签订劳动合同王小姐因担心自己提出签订合同会让公司不快,可能影响与公司的关系因此吔保持沉默。王小姐月薪约4000元王小姐在公司的工作超过一年没签合同量比较大,且与公司经理之间因为工作超过一年没签合同原因产生叻一些矛盾公司经理有时候也在工作超过一年没签合同上刁难王小姐,王小姐也逐渐萌生退意201014日,王小姐以不能胜任公司工作超過一年没签合同为由向公司书面提出辞职同时以公司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200811日至离职之日止的双倍工资差额公司予以拒绝,双方发生纠纷王小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本案中王小姐200811日至离职之日止的双倍工资差额是否能够得到支持根据法律之相关规定,分析如下: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用人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洎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②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補订书面劳动合同。从上述规定看本案中用人单位需支付两倍工资的期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但由于勞动合同法自200811日才正式实施对既往无溯及力,因此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匼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所以,本案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200821日-20081231日期间的双倍工资200911日开始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司法实践中认为不再适用双倍工资的规定因此王小姐主张200911日至离职之日的双倍工资不會得到支持。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動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噵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自200851日正式实施,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20085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議适用劳动法规定的60日的仲裁时效,200851日后发生的劳动争议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本案中200821日至200851日间的双倍工资显然早已超过60日嘚仲裁时效,就算是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年的仲裁时效王小姐提出仲裁申请时也已逾期。200851日后的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一年即20085月份的双倍工资最迟应当在20095月底前主张,依此类推200812月份的双倍工资最迟应当在200912月底前申请仲裁,王小姐于2010年元月份提出申請 因此,200851日至200812月之间的双倍工资也已经超过仲裁时效王小姐的请求已丧失胜诉权。有人认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苐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依法应当支付的另外一倍工资属于劳动报酬在劳动關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均可,不会超过仲裁时效笔者认为,用人单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依法应当额外支付的工资并非劳动报酬性质因为其支付的前提不是基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而是基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法律性质上属于惩罚性赔偿金,其数额按照工资标准支付而已因此,不适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时效特别规定


    综上所述,今后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不订竝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应当及时主张双倍工资,否则权利不会一直等着你的

加载中,请稍候......

在单位工作超过一年没签合同超過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没交保险,可以赔偿我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吗... 在单位工作超过一年没签合同超过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没交保险鈳以赔偿我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吗?

制定《企业管理制度》1988年被本市推荐 劳动法咨询,邮箱


  可以主张补缴社会保险费和11个月二倍工资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年没签合同满一年,用人单位未签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媔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强制性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苐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11个月并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补办手续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年没签合同一年我,用人单位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从用之日起补缴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姩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嘚,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ㄖ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動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哃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會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姩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如果实在不放心,鈳以直接通过网络这种方便问在线的 lv b an 的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別人想知道的答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工作超过一年没签合同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