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应届大学毕业生6月份茬一家公司面试,老板口头承诺录用并谈了工资并且加了微信,虽然口头录用并没有发offer但是微信聊天记录明确表明了录用的意思。因為我不是本地人单位也不包住宿,所以我说要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在公司附近找房搬家老板也答应了。过了一个多星期房子找好了,准备去入职老板却说最近公司忙,进来也没人有空带你要我等半个月等公司不忙了再入职。我就又等了半个多月准备入职时,老板却以学历和能力达不到岗位要求为托词拒绝我面试时和微信聊天记录都明确表示录用,不然我也不可能在公司附近把房子租了现在房子租金是付三押一,如果不租了押金800元也退不了并且他白让我等了这么长时间,这个损失该谁来承担请问该公司是否涉嫌违法?我該如何维权
: 不要盲目乐观以前,有个面试官微信应该怎么叫加我微信然后每周发演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