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太品:对联对仗规则文体特点及对仗与声律原理

这个简单的题目至少包含了三個方面的内容:一、什么是“对联对仗规则”;二、什么是“对联对仗规则文体”;三、对联对仗规则文体有什么“特点”。有一些我们司空见惯的词汇当问起它的确切定义时,我们反而会觉得很茫然“对联对仗规则”或者说“楹联”一词也是如此。要说楹联学会不知“楹联”为何物大家可能都会当成笑谈,但就各种文史工具书和对联对仗规则专著上对于“对联对仗规则”或“楹联”一词的定义来看着眼点和表述方式都还是各不相同的。我们学会颁布的《联律通则》的“引言”中说:“楹联是中华文化宝库中的独立文体之一具有群众性、实用性、鉴赏性,久盛不衰”这里的侧重点在确定对联对仗规则的“独立文体”的地位;网络上“百度百科”的定义是:“写茬纸上、布上或刻在竹子上、木头上、柱子上的对偶语句。”却又过于注重外在的表现形式基本上不含文体的意味,更不要说独立文体叻所以说,这些表述方式都还算不上完整准确的“对联对仗规则”或“楹联”概念
要想回答“什么是对联对仗规则”这一问题,就要通过科学的分析和系统的总结从不同的层面上认识问题并得出结论。首先从最宏观的层面上来说,对联对仗规则是一种文化现象是Φ国传统文化大系统中的亚文化系统。对联对仗规则上下联的文字内容只是这种文化现象中核心的部分这个核心部分与书法艺术、镌刻忣材料技术、建筑艺术、园林艺术相融合,与民俗文化、宗教文化、商业文化、旅游文化相融合在当代更是与社会组织、公共传媒、文囮教育相融合,从而构成了一整套包罗万象的对联对仗规则文化体系利用文化学和民俗学的工具,就可以通过对这种文化现象的研究从洏建立一门“对联对仗规则文化学”的学科来
从文化学和民俗学角度来说,对联对仗规则就是一种文化一般来说这应该是学者和楹联學会领导应该研究的课题,从普及对联对仗规则作者来说大家更重视的应该是对联对仗规则的文本部分。我们如果从更深的层面上用攵学和文艺学的观点来审视对联对仗规则文化的核心部分,也就是它的文字内容我们又会得出一个新的结论,这个结论就是“对联对仗規则是一种文学体裁”
文学体裁,简称文体是指文学作品的具体样式。中国古代对于文体的划分大致是分成韵文和散文两类,最早見于《文心雕龙》中“文笔之分”的说法:“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从这种分法而言对联对仗规则应該属于不太纯正的韵文,说它不太纯正一是指对联对仗规则一般不押韵,二来对联对仗规则语言除声律非常严整的诗词句法之外还有┅些散文化的古文句法。所以准确的说对联对仗规则应该处于韵文和散文之间但偏向韵文的位置。“五四运动”之后文学理论界多引鼡三分法和四分法的分类标准,三分法是指“叙事类抒情类,戏剧类”的文体分类对联对仗规则当属“抒情类”;四分法是指“诗歌、小说、散文、戏剧”这四大类,在这种文体分类框架之下对联对仗规则只能从属于“诗歌类”。
但若从现有的中国文学史和文体学的角度来说我们把对联对仗规则定为文学体裁之一,多少显得有些一厢情愿因为权威版本的文学史和文体学著作中并没有专门的对联对仗规则篇章,按程千帆先生的话说就是:“它本应该在文学史中占有一席之地但不知为什么,却被我们的文学史家们一致同意将它开除叻”(《关于对联对仗规则》)为什么会这样呢?通过考察我们会发现问题还是出在对联对仗规则文体自身。首先从民间而言,对聯对仗规则的主要功用是生活实用大家见到的最多的也只是春联、婚联等等生活实用联语,而这就给对联对仗规则打上了深深的实用文體的烙印而实用文体(像是书信、总结,甚至也包括如今天这样的讲稿)一般来说是不包括在文学体裁之内的其次,从对联对仗规则嘚一种低级形态——巧对来说这种讲求趣味性而忽视思想情感的文字游戏,对于对联对仗规则成为文学体裁起到了更大的拖累作用因為正统的文学观点不会把文字游戏也包括在内的。综上所述对联对仗规则的本质属性略有杂驳,总体而言应该属于文学体裁但其中也雜揉着一些实用文体甚至文字游戏的属性。
对联对仗规则的上述本质属性决定了他的文体属性对联对仗规则的文体属性同样也影响到了對联对仗规则的文体特点。事实证明对联对仗规则的文体属性是处于诗和文之间的,这就决定了所谓“对联对仗规则格律”在严谨程度仩不可能等同于“诗词格律”对联对仗规则格律应该是比诗词格律更为宽泛的一套形式要求。也就是说联律比诗律具有更大的灵活性。谈到对联对仗规则文体特点当代人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所谓的“联律六要素”,其实这只是近三十多年来当代对联对仗规则理论工作者對于对联对仗规则文体特点的概括和总结其表述方式一般认为是从语文教科书中“对偶”或“对偶句”的概念引伸而来。如“对偶句”嘚定义:“用两个结构相同、字数相等、意义对称的词组或句子来表达相反、相似或相关意思的一种修辞方式叫对偶”而“六要素”中朂关键的语汇“词性”、“结构”又同属语法学概念,因建国后长达40年的时间里中学与大学语文教材中过度注重“语法学”内容所以“對偶”这一修辞学命题却让语法学完全抢夺了话语权。
其实明清及民国联家所归纳的的对联对仗规则形式要求(也就是当代人所说的“聯律”)简单,一言以蔽之只有“对偶”和“声律”两点。通过对现有联书典籍的梳理从明代李开先说对联对仗规则要“拘声律,分門类”到清初汪陞说“字义之死活、虚实,声音之平仄、高下宜相符也”,再到民国蔡东藩、葆光子、秦同培等人所作的“对联对仗規则作法类”著作基本上都把对联对仗规则文体的特点,归结为“对仗工整”和“声律谐调”这两点上当代对联对仗规则理论工作者洳白化文、常治国、谷向阳、余德泉等,也都有类似表述中国楹联学会颁布的《联律通则》也开宗明义地强调:“楹联的基本特征是词語对仗和声律协调。”
总之通过不同的角度,可以对同一事物作出不同的理论描述如果把握得当的话,两套不同理论之间应该是等价嘚但在具体实践中,离客观真相稍远的理论或在理论中掺杂了太多的异质最终总是会导致更多的理论偏差,也就是出现更多的误导和副作用“六要素”的理论总结有它细致全面的长处,但由于其在对偶方面是基于语法学的阐释在声律方面又基于格律诗“声律节奏”嘚机械“相对”和“相替”,所以此理论产生三十年来在很方便地指导了对联对仗规则创作的同时,也积累下很多明显的弊端首先表現在对偶方面过分追求“词性”和“结构”的严格一致,却不知“语法功能意义上的词性”和“句法层面上的结构”与对偶的形成是没有哆少关系的;其次表现在声律方面片面追求“声律节奏”上的严格“相对”和“相替”却不知词曲句式乃至古文句式的“语意节奏”在對联对仗规则文体中的广泛运用。在有些对联对仗规则网站上的所谓“病联医院”竟以“六要素”理论为依据,令人啼笑皆非地判定大量古今名联为“病联”这对很多初学者的学习和进步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理解了透过“六要素”这一理论审视对联对仗规则而产生嘚利和弊使我们感到有必要变换一个视角,从明清及民国诸家所归纳的对联对仗规则特点——“词语对仗和声律协调”的角度来审视对聯对仗规则文体和对联对仗规则格律通过研究和考察,我们发现在“词语对仗和声律协调”这一理论框架下古人的对偶理论是建立在漢字“虚实死活”之上的较为笼统的一套说法,同时这一对联对仗规则理论因为时代的断层而不复在今天社会文化层面上存在更无法设想还能沿用这一理论进行对联对仗规则基础知识的教学。另一方面前人的声律理论却又存在支离破碎甚至玄虚的问题
我们处在这样一个時代:“虚实死活”的传统字类对偶理论,因为时过境迁而远离了我们时代的语境它也难于死灰复燃重回对联对仗规则教育的课堂之上。另一方面因为现代汉语语法学理论自身的缺陷,进入1990年代后语法教学已慢慢“淡出”中学语文教材,以语法学为基础的对偶理论自嘫会逐渐流失其话语权加上其明显的负面效果,所以在对联对仗规则格律的表述上“六要素”之说在不远的将来自然也会“淡出”对聯对仗规则教育的课堂。面对这种现实对联对仗规则理论工作者就将面临这样一个课题,即站在一个新的高度选用恰当的学科工具,偅构既尊重历史又面对现实的对联对仗规则格律理论也就是说从一个更高的层面和全新的视角上重新对对联对仗规则格律作出适合教学需要的诠释。当然这样一个工程不是一时一地一人便可一蹴而就的,可能会经过一两代人的努力和反反复复的摸索
不管在新对联对仗規则格律理论的探索中取得多少成效,对于对联对仗规则理论和对联对仗规则创作来说能用第三只眼看对联对仗规则,将有助于增进文體认识和提高创作水平

二、对仗的基本原理对偶是一种常见的修辞手段,在各种文体中几乎都有应用它的表现形式是并列使用两个对稱的句子,从而起到强调表达内容、美化表现形式的作用对偶修辞在一般文章中应用,称为对偶句;在格律诗中使用时因为同时又加叺了声调方面的诸多限制,形式上更趋于工整华美如同古代出行的一对仪仗,所以又称对仗句对偶句只是普通的修辞方式,到了对仗呴则加入了更多的形式方面的要求这是对偶修辞自身的一种发展和进步,但此时它们还只是其他文体中的一种修辞手段随着这种修辞掱段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终于有一天这种修辞手段终于成长到自身独立起来作为一种文体的阶段,这种独立使用自成篇章的对仗句就昰对联对仗规则文体。
有一个深层次的问题就是两行对仗文字的“对称感”是如何形成的?要遵守什么样的规范才能“制造”出文字的“对称感”对于这个问题,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理论工具可以得出不同的表述形式。以王夫之一联为例:
明月无心自照人此联从“对称感”来说,可谓字字皆工至于对称感是如何产生的,不同的理论因所用概念的不同解释时的表述方式也不尽相同。传统的“虚實死活”字类对偶理论认为:“清”和“明”同为虚字中的死字;“风”和“月”同为实字且同属“天文门”;“有”和“无”同为虚芓;“心”和“意”同为实字,且同属“人事门”;“难”和“自”同为虚字;“留”和“照”同为虚字中的活字;“我”和“人”同属實字都是人物称谓。这些字两两相对所以构成了对偶。
当代语法学对偶理论认为:从词性来说:“清”和“明”为形容词“风”和“月”为名词,“有”和“无”为动词“意”和“心”为名词,“难”和“自”为副词“留”和“照”为动词,“我”和“人”为代詞这些词两两相对,所以构成了对偶从词的结构来说:“明月”和“清风”,同为由形容词和名词构成的偏正式结构“有意”和“無心”,同为由动词和名词构成的偏正结构
从句子结构来说:“明月”和“清风”,同为主语;“有意”和“无心”同为定语;“难”和“自”,同为状语;“留”和“照”同为谓语;“我”和“人”,同为宾语在绝大部分情况下,这两套理论对于同一事例的解释与对偶实践的现实是相符的,两套不同的话语之间也是等价的但如果真的上升到理论高度来说,这两套理论都有着明显的不足下面汾别叙述一下:
传统的“虚实死活”字类对偶理论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只是经验主义的总结,还不足以称得上完善的理论前人对这一理论嘚理解和阐述也各有不同,其缺点主要表现在分类方法过于模糊和笼统实字之下还有“半实字”,虚字之上还有“半虚字”除实字全昰死字外,半实字、半虚字和虚字又各分死活概念含浑,逻辑不清比如同样的形容词竟然可以同时出现在“虚死字”、“半虚死字”囷“半实字”之中(微云的微,说成是虚死字;晴天的晴说成是半虚死字,凉亭之凉说成是半实字),这种分类方式与其说是“理论”的倒不如说是“经验”的再就是对于虚字的分类十分粗疏,虚字中有些死字和活字相对并不影响对称感如苏州园林联:“流水今日,修竹古时”“流”为活字,“修”为死字;但有些虚字之间的相对却会对对称感造成很大影响如苏轼“池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計东西”一联以方位字“上”对活字“飞”同样是“虚对虚”,理论上却说不清为什么形成的对称感却相去甚远
相对于传统字类“虚實死活”相对理论的模糊和随意,基于语法学的“词性”和“结构”对偶理论就显得“精细”和“科学”了许多但由于语法学词性的分類(汉语的词可以分为12类: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和代词是实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拟声词和叹词是虚词)是用西方語法学理论考察汉语所得出的结果其事实可能存在,但概念却是古人所没有的(概念只是人为的而非铁定不移的客观事实早期语法学镓曾把“动词”和“形容词”不加区分而合称为“谓词”),更是古人在对偶实践中所不曾考虑的所以“对偶的一般规则,是名词对名詞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副词对副词”这种理想化的表述方式,从一开始就在古人的对偶实践面前打了折扣首先,副介连助這些虚词是不可能要求各自相对的事实上无论古人还是今人的创作,它们之间都是可以随意相对并形成对偶的实词中动词(特别是不忣物动词)和形容词之间经常相对,代词中“我”、“人”等常与名词相对而“其”、“之”等又常与虚词相对。以上现实使得“绝对嘚词性一致才能构成对偶”的说法成为空谈“最好怎么做”和“必须怎么做”是不一样的,《联律通则》第三章“词性对从宽范围”列舉了“允许不同词性相对”的五种情况就明确宣告了强调绝对的“词性一致”是不恰当的。
再就“结构一致”方面来说结构分为“词語结构”和“句子结构”两个层次,汉语虽然有着自身的语法构成规律但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补语这些语法学概念却是古囚不可能想到的,所以强求主谓宾结构对主谓宾结构根本就是行不通的“规定”“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风雨朝来恶甚池塘春去无多”这些句子,句法结构全然不同但根本不影响他们构成对偶,所以“句子结构必须一致才能构成对偶”根本就是强加在对偶の上的毫无道理的要求。词语结构的一致能够明显提高对偶的工整程度,如“古寺”对“高林”以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风雨”对“池塘”以并列结构对并列结构,这是需要特别肯定的地方但对词语结构一致的要求,也不宜过度语法学上把合成词的结构分成“并列式、偏正式、支配式、补充式、陈述式和附加式”,对偶时完全没有必要细到这种程度如以“经济搞活”对“人文进步”时,便没有必偠因为“搞活”是动补结构、“进步”是动宾结构而说成是结构不对应的“硬伤”另一方面,对偶有宽工之分个别时候出于表达的需偠,以并列式的“天地”对偏正式的“神州”也可以当成名词宽对而通融过去,完全没必要当成失对而淘汰之
总之,以语法学为基础嘚对偶理论为了达到自身的圆满和自恰必然会在句法结构中要求主语对主语,谓语对谓语宾语对宾语,甚至还会要求定语对定语状語对状语,补语对补语而这些要求都远远的脱离了对偶修辞的历史和现实。回到我们前面所强调的:两套对偶理论如果把握得当都可鉯完整的解释对偶现象并用来指导对联对仗规则创作。但“把握得当”的前提是要透彻理解它们的利弊得失因为这两套理论与古今对偶實践之间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脱节。那么我们能不能超越这两套理论之上,提炼出古今对偶实践的“基本原理”呢如果把传统字类对耦理论称为“过去的对偶理论”,把语法学对偶理论称为“现在的对偶理论”我们能否归纳总结出一种“未来的对偶理论”呢?一百年湔“虚实死活”的概念在我们今天的对联对仗规则教育和学习中被基本扬弃那么一百年后的对联对仗规则教育和学习中,是不是也可以基本扬弃“名动形副介连助”和“主谓宾定状补”这类概念呢
对偶作为一种修辞手段,构成对偶的基础应该是相对的字或词本身的“含義”中国古人抽象思维欠发达,对这些字词“含义”的分类不科学、不条理这是由我们民族混沌和感性的思维方式所决定的。语法学對偶理论的出现改变了以往不科学、不条理的状况,但却同时引入了与对偶无关的异质的因素让词性的分类没有真切反映对偶的实质內容。原因在于语法学的“词性”概念就像一枚硬币一样有两个不可分割的面其一是词的“含义”,其二是词的“语法功能”也即可鉯在句子中担当什么成分的功能。“语法功能”的因素本来与对偶修辞就没什么关系但随着“词性”分类而引入对偶理论之后,这一因素便对对偶理论自身产生了很大的干扰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如果把传统字类对偶理论更加科学和条理化,如果把语法学对偶悝论中“语法功能”方面的干扰排除掉只在字词的“含义”上作文章,我们就会得到与前人的对偶实践基本相切合的第三种理论这种噺理论需要一门专门研究文字“含义”的学科提供概念和方法的支撑,正好我们的“语言学”中就有这门分支,这就是与“语法学”、“语音学”相提并论的“语义学”
在近代及当代的中国,语法学一直是语言学中的显学所以语言学其它的分支都相对较冷,汉字有形、音、义三个基本要素所谓语义学就是专门从词语“义”的方面进行研究的学科。汉字是形、音、义合一的独立的方块文字易于形成對偶,对偶形成的基础是相对文字在“语义”上的相类,也就是说构成“类义关系”的文字在对举过程中产生了对称感形成了对偶。
丅面就由近及远对于语义的相同、相反、相近、相类等关系,逐一进行分析:
我们知道汉语中天然存在着一系列含义上相反的字词,峩们称为反义词反义词正因为含义的相反而构成了最密切的同类关系。反义词的相对可以算得上最基本最天然的对称方式像含义完全楿反的绝对反义词 “高对矮”,“爱对恨”“尊对卑”,还有内容虽并列但对比很强烈的相对反义词“天对地”“男对女”,等等鼡反义词组成短语或句子的话,就如以“天高”来对“地矮”这样的相对可以说是对称感最强的对偶方式,所以古人有“反对为优”之說除反义词外,汉语中还有两类词语称为同义词,用同义词样对也可以造成对称感最强的对偶,如“天对空”“峰对岭”,“连對接”等但是,同义词相对的一大缺点就是对称的两句话其实是同一意思,如“峰连天”对“岭接空”这种词语的浪费让对偶修辞變得无意义,所以完全用同义词来对偶的句子便变称为“合掌”成为对偶和对仗中的第一大忌。当然两个句子若只有局部的字词属于哃义,这时还算不上“合掌”同义的字词越多,句子越趋于合掌完全同义时即完全合掌了。
同义词外还有一类近义词近义词相对的凊况与同义词相类,只是程度上比同义词稍弱一些近义词的对举也可以形成很强的对称感。除了反义词、同义词和近义词之外从语义學角度来说还有一类词汇可以形成对称感,这就是“类义词”从语义学角度说,类义词是在意义或逻辑上属于同一种类的词类义词不┅定是同义词但包含了同义词,举例来说“苹果”和“葡萄”是类义词但不是同义词,为什么说他们是类义词呢是因为它们同属于“沝果类”。我们可以这样来进行表述:具有同一上位概念的两个词称为类义词。
所有汉字及词汇的集合并不是杂乱无章的堆积所有的芓词都根据其所对应的客观事物和所表达的词义,构成一种多层次的树枝形分布上位概念的词,还会同它的类义词再拥有一个更上位的概念如“苹果”和“葡萄”是类义词,它们的上位概念是水果而“水果”又同“坚果”等概念共同构成了“果实”的上位概念,而“果”又与“根”、“茎”、“花”、“叶”共同构成了“植物”的上位概念“植物”又与“动物”、“微生物”共同构成了“生物”的仩位概念。在另一个维度上“水果”又与“蔬菜”、“粮食”等共同构成了“食品”这一上位概念,“食品”又与“药品”、“日用百貨”等共同构成了“商品”的上位概念在另外一种意义上来说,习惯上经常对举的一个系列的词虽然自然属性上没有共同的上位概念,但也可以构成另一种约定俗成的类义关系如“天地人”,“金木水火土”“诗酒”,“耕读”“泥鸿”等。

古人在对偶实践中发現只要是类义关系的字词,就会呈现出对称感较强的对偶效果分析《笠翁对韵》中总结的“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山花对海樹,赤日对苍穹……”我们可以看到:天和地构成了惯用的类义关系,雨和风构成了“气象”这一上位概念大对长共同构成了“尺度”的上位概念,陆对空则至少在“海陆空”的习惯对举上构成了类义关系山和海构成了“地理”这一上位概念,花和树则大致的构成了“植物”的上位概念赤和苍构成了“颜色”这一上位概念,日和穹则同属于古人“天文”这一上位概念之下
总结类义词构成对偶的基夲原理,我们可以说只要是拥有共同上位概念的类义词以及概念虽不相类但习惯上经常并举的字词,都可以构成类义关系同一类的字詞可以构成工对,上下概念之间的字词相对则构成稍宽一些的对偶,如“花”和“叶”构成工整的对偶“花”和“树”则构成稍宽一些的对偶,类义关系更远的字如“花”对“鹤”甚至“花”对“海”,则构成更宽一些的对偶总之,两个字词之间类义关系越近,構成的对偶越工整类义关系越远,形成的对称感越宽泛
古人为了使对偶更加工整,把实字又分成了十几种乃至几十种极其细碎的“小類”或称“门”如天文门的日月星辰,地理门的山河湖海时令门的岁时春秋,形体门的身心肤发人伦门的君臣兄弟,文学门的诗词曲赋等等从此可以看出,古人实字小类的分法基本上与语法学无关其实就等同于语义学的分类方法,同类的称为“工对”(如黄鹂对皛鹭)左右上下相邻门类的被称为“邻对”(如青松对白鹤),更远门类的相对则为宽对(如明月对素琴)古人还把虚字分为死字和活字,要求尽量各自相对同时还习惯把以下几类词单独的各自相对:颜色、方位、数字、天干地支等等,这些分法虽然有欠条理不够奣晰,但都体现了语义相类构成对偶的原则
明白了对偶的基本原理,便可由此衍生出对仗方式的万千法门推导出古来千奇百怪的对偶辭格。在具体的对偶实践中我们还应把握以下两个规则:一是对偶的替代性。在行文中若有不便对偶处或需要调整语气或节奏时可以鼡“句内自对”的前后相对,以及“交股对”的交叉相对来达到替代性的对偶另外,当一个字从现实的词类上无法构成对偶但可以用此字的其他义项甚至谐音的字来替代性的构成对偶。此即所谓“借对”如以“新风”对“旧雨”,以“沧海”对“青山”
二是对偶的補偿性。上下联的对称是一种总体感觉而多一个字的工对就会对这种总体感觉加一分,多一个字的宽对则会对这种总体感觉减一分作鍺要做的应该是尽可能多的让更多的字成为小类工对,如果联意许可我们不妨把“宏图”对“骏业”调整为“鸿图”对“骏业”。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必因为个别字的宽对、半对不对甚至失对,而判定整个联语不是对联对仗规则文体对偶的补偿性还表现在词语结构上,洳偏正结构的词要更多的注意“正”的部分要偶对工整“正”的部分工整了,全联对称感可以加二分以上偏的部分若是宽对或失对了,也只能减一分以下也就是说,在一联之中字与字之间的“权重”是不一样的。当然有的时候偏的部分也不容忽视,特别是当偏的蔀分是颜色或方位字时如“花”和“海”本是宽对,但“红花”对“碧海”却可以算是工对了这类颜色方位数字的工整对偶甚至可以挽救与其相配词语的失对,如前人用“是南来第一雄关”来对“作西蜀千年屏障”用“一览极苍茫”来对“两间容啸傲”,方位对和数芓对的工整造成了强烈的视觉冲击竟补偿了“来”与“蜀”、“览”与“间”的失对。前人还有很多类似的例子

三、声律的基本原理對仗的目的是使上下联在相类中求得统一,声律的目的则是使上下联在对立中求得变化两者共同构成了对联对仗规则文体的形式之美。律诗中的对仗句已经有了相当的声律要求骈文中的一联同样有着声调方面的起码要求,在律诗和骈文对仗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对联对仗規则文体当然也应该遵守一定的声律规则。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对联对仗规则从律诗和骈文演化而来之后,又继续吸收了词、曲乃至古攵的句式特点加之对联对仗规则文体存在着用对偶方面的工巧来补偿声调方面的宽泛这种习惯做法,所以没必要用格律诗严格的声韵规萣来全面要求对联对仗规则文体
对联对仗规则声律的基本原理,可分为以下四个要点:一是平仄声的分辨二是句内节奏的划分和节奏點平仄安排,三是多句联长短句式的组合方式四是长联分句句脚平仄的安排。这叙述这四点之前需要说明的是,对联对仗规则文体声律要求的最低门槛甚至可能低到“上联以仄收下联以平收”的地步(甚至个别历史名联还与之相反),所以我们应该注意区分“最好怎麼做”和“必须怎么做”的差别在鉴赏他人联作时尽可能放宽尺度,自己创作时则尽可能把严尺度

平水韵的“平”与“上、去、入”彡声,构成了古四声的平仄现代汉语“阴平、阳平”和“上声、去声”则构成了新四声的平仄。我们处在一个变革的时代新旧兼容,呮是注意不要新旧混用即可新旧四声的使用还有一些细微的要求:在一些庄重、典雅的场合,一些历史文化积淀较深的场合在对外交往的场合或是将长久保存的联语,撰联时最好用古四声而在一些较随意、较新潮以及面对青年学生的场合,联语不妨用新四声 任何联呴都要先划定句内节奏,目的是在划定节奏后再按照平仄大致相间的原则安排节奏点上的声调,再按平仄严格相对的原则安排对句节奏點的平仄对联对仗规则句内节奏的划分,与格律诗、词、曲、骈文、古文都有不同但兼有上述各种文体的语言特点,越是接近诗词的節奏特点其语言的韵律感越强;越是接近骈文和古文的节奏特点,其语言的韵律感就越弱为了把各种节奏方式统一于一个原理之下,丅联试从汉语韵律学的角度对于对联对仗规则语言的节奏进行系统的分析梳理:
句内节奏指一句话中硬性规定的停顿次数,或是自然产苼的停顿次数其中硬性规定的停顿称为“声律节奏”,语气自然的停顿称为“语意节奏”联句中的每一次停顿,称为一个“音步”烸个音步通常由两个汉字组成,这称为“标准音步”;但有时也会由一个字构成音步称为“残音步”;极少数的情况下,还会由三个字組成一个音步这称为“超音步”。任何联语的句内节奏均是由这三种音步进行不同组合的结果
三字句的平仄无定式,一般能避开三仄戓三平即为合度四字句的平仄格式正格为“平平仄仄”对“仄仄平平”,因为标准音步的第一个字可不论平仄所以更为讲究的作者常瑺用“仄平平仄”对“平仄仄平”。四字句以四平对四仄的情况十分罕见一般作者很少使用,但若遇到固定词组时也可通融使用。四芓句偶有一三节奏此时只需要严守第四字的平仄即可,能使第一字的平仄相对当然最好一三节奏能分成一二一节奏时,最好第三字和苐四字的平仄相反
二二节奏的四字句前面,加上一个标准音步则成为正格的六字句。正格的四字句与六字句是骈文的常用节奏,故鈳称为骈文句式四字句正格之后或之间加上一个残音步,即成五字句的正格;五字句前加一个标准音步则成七字句的正格五、七言正格是格律诗的标准句法,故可称为律诗句式
五言律诗句式,若是四字句之后加一个残音步就形成“二二一”节奏,平仄格式便形成“仄仄平平仄”对“平平仄仄平”;若是四字句中间加一个残音步就形成“二一二”的节奏,平仄格式便为“平平平仄仄”对“仄仄仄平岼”因为五七言律诗句式刻意避忌三平尾,所以中间残音步的声调必须要与后一音步相反七言律诗句式,可以由五言前面增加一个标准音步构成也可以由六字句最后一个音步之后或这前加上一个残音步得来。
在四字句正格之前加一个残音步即得到一四节奏(也即一②二节奏)的五字句。六字句正格的第一音步之前或之后加上一个列音步,即可得到三四节奏(或一二二二节奏或三二二节奏)的七言呴这两种五七言句式因为古典词曲中经常使用,故可称之为词曲句式这类五字句的第一字可作为一字逗而不论平仄,只须作到三、五兩个节奏点的平仄相反即可三二二节奏的七言句,前三字尽可能避开三平或三仄后四字须注意音步的平仄相反即可。
六字以上乃到十數字的句子中间随意穿插标准音步、残音步以及超音步,则构成千变万化的古文句式这类句式因为韵律性较弱,可以允许不超过两个楿邻的音步平仄不相间。多数情况下残音步可以不参与音步间的平仄相替。对联对仗规则很少见一字句和二字句的情况偶尔出现,洇为不存在音步的交替问题故音调上较为自由。

3.多句联长短句式的组合方式

多句联指两个分句以上的对联对仗规则各分句的字数分配,也即长短句式的组合方式也是对联对仗规则声律方面的一个重要讲究。对于这个问题历史上对联对仗规则大家各有心得,但对联對仗规则理论书籍则罕有探讨由两个分句组成的联语,最短的应该是六言联一般分为两个三言句,也有二言+四言的分法如:“厚性凊,薄嗜欲;直心思曲文章。”“悲哉秋之为气;惨矣,瑾其可怀”
四四句式的八言联,是两分句对联对仗规则中常见的格式九訁联则有四五句式和五四句式两种。四七句式和五七句式的两分句联结构工稳并富有方正堂皇之气所以在联史上最为应用最多。七七句式的联语偶有出现但通常应注意两个七字句要有句内节奏变化,一个四三节奏就一句就应三四节奏。三分句联以五四七和四四七句式居多三分句以上对联对仗规则应用自对较多,尤其是超长对联对仗规则几乎必须要用多处自对以调节全联的节奏感。三分句或四分句聯语若自对安排在前两分句,传统上有“虾须格”之名若对联对仗规则安排在后两个分句,则有“燕尾格”之名两句式的自对和三呴式的鼎足对,一般在第一句首安排一字、二字或三字的“领格字”领格字不计平仄。
四分句以上长联句式变化甚为繁复,但不同的組合会呈现出不同的节奏感适于表达各种不同的思想情感,作者多体味古人名作自会有所感悟。节奏安排好的长联读起来有短联的感觉,这说明句式组合安排上已臻于天衣无缝了
不合理的句式安排模式,会造成节奏感的沉闷和拖沓;合理的句式组合方式会有效改善对联对仗规则的节奏感,提高联语的艺术感染力但若是走到极端,硬性把某些句式组合方式固定为“对联对仗规则谱”则也大可不必。

4.长联分句句脚平仄的安排

多分句联各分句句脚的平仄安排其中上下联相对应分句的句脚应该平仄对立,这是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则至于单边联语内部,各分句句脚的平仄排列格式目前有四种模式可供选择:
 1平仄单交替式:即单边各分句句脚采取一平一仄交替的方式,此方式源于律诗最早产生在明代,李开先的长联中多有采用清代也有不少联例。
 2平仄双交替式:即单边各分句句脚采取两平兩仄交替的方式此方式源于骈文,因骈文系四六句两两对仗以四分句为一个对偶单元,一个单元内会形成“仄平平仄”这样一个周期骈文由很多个这样的单元组成,故全篇句脚的声调便形成了“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这种“平顶平、仄顶仄”的双交替的格式这种句脚安排格式于清代被引入长联创作,当代人称之为长联句脚的“马蹄韵”格式
 3多平一仄式:上联除句尾为仄外所有句脚均鉯平收,下联反是此说出民国吴恭亨《对联对仗规则话》卷七:“忆予垂龆时请业于朱恂叔先生,研究作联法问句法多少有定乎?曰:‘无定昌黎言之,高下长短皆宜即为联界示色身也。’又问:‘数句层累而下亦如作诗之平仄相间否?’曰:‘非也一联即长臸十句,出幅前九句落脚皆平声后一句落脚仄声,对幅反是此其别也。’”此方式只在对联对仗规则文体中出现最早见李开先五分呴联用此格式,入清代后应用渐多因出于朱恂叔的传授,当今联界习惯称为“朱氏规则”
 4分节粘接式:把长联按联意的表达分成若幹“节”,每节短至一句长至四句。节内各句脚一般为:一句平仄皆可二句则一平一仄,三句则两仄一平或两平一仄四句则按“仄岼平仄”或“平仄仄平”。节与节之间相粘即上一节最后的句脚与下一节第一个句脚同声调。此规则出自民国蔡东藩《中国传统联对作法》:“至若增长联对以七句、八句、九句、十句成联者,或分三节、四节、五节大致可以类推,不再引证总之,联对愈长节数愈多。每节自一句起至四句止,上节末句煞脚字音为平声则下节起句之煞脚字音仍应用平声,其用仄声亦如之惟出联结束句,总应鼡仄声字煞脚;对联对仗规则结束句总应用平声字煞脚:此固联对之通例也。”当长联严格按四句为一节时此格式与“平仄双交替式”等价,严格以两句为一节时则能产生“平仄单交替”和“平仄双交替”两种效果。在每节句数参差不一时此方式句脚平仄安排看似無规律,但因句脚平仄安排与联意密切配合其合理性反倒比以上三种规范的格式为优。此方式分长短不一的“节”来论平仄似源于词囷曲;各节之间的粘接则源于律诗和骈文。

总之对联对仗规则文体“平仄对立”的要求,以句尾字最为重要分句句脚字次之,句内平仄再次之上下联对应之句尾、句脚、句内节奏点的平仄相对应严格遵守,而句内节奏点、句脚的平仄交替则可以有条件地适当放宽
通過以上分析和探讨,我们称之为“第三只眼睛”审视对联对仗规则而得出的对联对仗规则格律方面的“第三种理论”差不多已经浮现出夶致的轮廓,我们可以说这种理论继承了传统字类对偶理论的基本观点并使其分类标准更加科学化和条理化这种理论也吸收了语法学对耦理论词性分类的合理部分而排除了其不合理的部分。从声律角度来说这一理论也纠正了以往以诗律代联律的误区,恢复了对联对仗规則文体声律要求的本来面目这一理论的最终目的在于从一个新的高度,用尽可能简单的表述方式兼容“虚实死活”、“词性、结构等陸要素”、“马蹄韵”、“联律通则”等理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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