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双耳听力50分贝严重吗职业禁忌症的员工,应该在多少分贝以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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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主动为公司省钱、临下班记得关灯、维护公司形象、以在本企业工作为荣。
  致教职员工家属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属同志:
  您好!
  银蛇疾走,凯歌高奏,我们辞别了硕果累累的2001年。骏马奔驰,人心振奋,我们迎来了充
如果乙方有固定资产,和担保公司签合同.担保公司可以做
设计是针对具体项目实施标的细化。设计管理是对设计过程进行系统性的控制与把握。
1、社保是国家强制的,必须购买,对企业和员工都是义务。不由选择。
2、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若被查或员工反悔,还是要由公司承担责任的。
你当时应当自己主张权利,申请冻结账号。此项目很难说主合同无效,担保公司也不会自己主张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公司有权利要求你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担保公司以合同无效向公安
你单位需要通知他回来上班或协商调整岗位的事;经过通知还不来,可以算旷工。
真的就属于,建议你向罗庄区纪委、组织部门反映;否则就是阁下扑风捉影了。
你要看你的领导是什么人
先把关系搞好
经常说一些让他开心的话题逗她笑
这也许需要时间
要是你能做到上班的时候在那玩
文职工作不累,只要你形象气质,学历能力可以胜任你应聘的岗位就可以,另外在出口企业做文职可以接触到客户,时间长了也可以发展自己的客户,慢慢的向销售方向发展,如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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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17 列表网&琼ICP备号-1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如果检测报告上的现场环境噪声在80分贝以下,是否还有必要在职业健康体检是做听力检测??
发表于:13-08-29 21:44
变化在3分贝以内算稳态噪声源,如果78、79的可以考虑。也可以动态观察,根据每年检测资料综合分析,如果都不超过80的,可以不体检。以上纯属个人意见,不当之处,忘请指教。
发表于:13-08-30 08:29
根据GBZ/T229.4 2012中对噪声作业的定义和分级管理管理原则,80分贝以下没有强制规定要职业健康监护。但还有个问题,有些地方的噪音达到了90分贝以上,但每天实际接触时间不到1小时,按照等效声级计算也是在规定范围内。现在我向疾控中心咨询的结果是:不管接触的噪音多大,都需要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向安监局职业卫生科咨询的结果是:80分贝没错,但是只要接触到超过80分贝的噪音,那怕是1秒钟,你能说他没接触到噪音吗?所以也需要职业健康监护。按照他们的说法,基本在生产现场的人在职业健康检查时都需要接受听力检测了。
发表于:13-08-30 09:44
同意三楼意见
发表于:13-08-30 09:45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国家卫生部发布,GBZ/T224,日实施)明确规定噪声作业是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声音,且8h/d或40h/w噪声暴露等效声级R80dB(A)的作业。此范围内的人纳入噪声职业健康监护范围内。
发表于:13-08-30 21:49
&引用小熊_ni&:有些地方的噪音达到了90分贝以上,但每天实际接触时间不到1小时,按照等效声级计算也是在规定范围内。建议以上情况按照GBZT189.8-2007附录B,接触时间减半噪声接触限值增加3dB(A)的原则计算确定职业接触限值。噪声强度高、接触时间短的情况下这样计算相对8小时等效更科学。
发表于:13-09-03 09:46
如果在噪声监测报告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职工还是发生了耳聋,按照GBZ49规定是应该在噪音作业条件下才能认定噪声聋。但实际情况是检测报告上现场噪音未达到噪音作业条件,而职工的耳朵又确实是聋了,在这种情况下,对企业有多大的风险?并不是想为企业逃避风险,而是想知道我们实实在在应该怎么做?对工人对企业都合理。
发表于:13-09-03 11:10
噪声是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声音。
如果单纯按照强度来看,目前的规定是LEX,8h≥80。
舞厅的声音强度肯定超过85的,但没听说过哪个人听力有损害
1、“不管接触的噪音多大,都需要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如果说噪声都是有害的,这句话肯定没错,但如果按照80dB以上算噪声的话,那小于80的肯定是不要监护的。
有些地方的噪音达到了90分贝以上,但每天实际接触时间不到1小时,按照等效声级计算也是在规定范围内&”你如果单纯按照1小时算,当然合格了。但是一个人在工作过程中,除了这1小时,其余的7小时难道不接触声音了么?
我大声点讲话,也能超过70吧。如果算下来,没达到I度的话,那就不监护了呗。但是个体防护还是需要的。
3、“如果在噪声监测报告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职工还是发生了耳聋”,首先得认定是噪声作业岗位,一次两次的检测报告代表性不高,现在检测大家都知道,一时兴起就去了,也没管什么生产负荷。根据WHO报告,80dB以下未见职工听力损害
,所以这种情况还应该考虑其他原因引起的耳聋,炎症、药源性(链霉素)?
确实未达到噪声作业条件,职工的耳朵聋了,坚决不予诊断为职业病
发表于:13-09-03 11:14
回复 第3楼 的 @小熊_ni: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接触危害要监护
但是别忘了,里面还有个前提,就是“按照安监、卫生的规定”组织体检,可不是一接触危害就要体检。
比如厕所有氨气吧,莫非上个厕所都得体检?
个人认为,不管是噪声还是有毒物质,应该是超过限值才要监护等手段。
否则要个限值来干什么?
发表于:13-09-03 16:27
回复 第9楼 的 @cwt58:
职业卫生现在还处于混乱时期,个人感觉安监对职业卫生的态度是:“不做肯定是不行的,至于做的到不到位就不深究了”。现在基本上都是单位自己申报,想申报什么就是什么,基本上差不多就行了。然后职业健康体检也是单位说接触什么就是什么,职业健康体检机构按你申报的来安排体检项目,谁来管你实际情况到底是怎样!但是造成这种局面能全怪企业吗?有些时候不是他们不想做,而是他们不知道怎么做!首先确定职业危害接触人群就不是件容易的事。安监在职业卫生这一块还要努力啊!
至于要不要超过接触限值才需要健康监护,有几家检测报告是不符合标准的,化学品、粉尘、噪音。反正我们是从来没有超标过,难道这样我们就不需要安排职业健康体检了。
发表于:13-09-03 22:02
从我平常所经历的实际情况来看,个人认为不是超过限值以后才需安排职业体检,噪声 LEX,8h≥80dB应该安排职业体检,理由已经属于噪声作业了,毒物同样在小于限值接近限值时就应该安排职业体检,具体情况视不同毒物不同对待,如苯,在接触浓度较低的情况下同样应该安排体检,理由其危害性大,应考虑排除岗中职业禁忌症,应早发现早调离。&
&回复小熊_ni“职业卫生现在还处于混乱时期,个人感觉安监对职业卫生的态度是:“不做肯定是不行的,至于做的到不到位就不深究了”。现在基本上都是单位自己申报,想申报什么就是什么,基本上差不多就行了。&&职业健康体检也是单位说接触什么就是什么,职业健康体检机构按你申报的来安排体检项目,谁来管你实际情况到底是怎样”这个问题存在已久,不仅现在安监是这样,同样原来在卫生监督也是如此。完成一件事与完成好一件事有很大区别,这个是社会问题,作为技术人员这个不是我们能力范围,我们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自己的技术负责,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问心无愧就好了,只能是如此。至于职业体检企业说接触什么就接触什么,这个同样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问题,诚信道德问题,对员工健康负责问题等等,同样我们检测机构现场检测,接触时间问题,某些原辅料MSDS问题,如果企业提供的不是实际接触时间,MSDS不真实,同样我们没办法,只能按提供的写。如发生职业病,有劳动纠纷,我认为企业这个时候可能就要付出代价了,不发生职业病怎么都好说,没人查。
发表于:13-09-05 12:19
&&[第2版 09-05 12:19]
总结:对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来讲,不仅要在职业卫生技术方面下功夫,也需在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健康监护方面钻研,给企业提出更好的意见、建议,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让企业知道应当怎么做!至于企业能不能做,能否进行下去,那就不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责范围之内了!
发表于:13-09-05 16:40
回复 第10楼 的 @小熊_ni:
什么叫超标? 超什么标?
别忘了限值叫做“容许接触限值”
发表于:13-09-05 16:41
回复 第1楼 的 @小熊_ni:
有大样本长时间的研究明确表示,低于80dB以下,未发现听力损害
发表于:13-09-06 16:02
回复 第14楼 的 @cwt58:
对照GBT229,就噪音来说,确实80分贝以下没有强制要求职业健康监护。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又确实发生了耳聋,企业能以现场噪音符合要求来规避责任吗?这是我想知道的。另外化学品和粉尘不是简单的以职业接触限值来确定是否需要职业健康监护。
发表于:13-09-07 11:37
回复 第15楼 的 @小熊_ni:
80分贝以下会导致噪声聋么?&
根据文献显示,80分贝以下不会导致听力损害
那职工又确实发生耳聋,为什么不去找其他原因?
非要赖企业呢?
如果化学品、粉尘不是以接触限值来确定,又以什么标准?
说不好听的,我走在马路上的粉尘不要太大,汽车尾气不要太重
发表于:13-09-09 10:33
发表于:13-09-09 11:28
回复 第16楼 的 @cwt58:唉,不管了,等确实发生了再说吧。至于化学品和粉尘您可以仔细看一下GBT229,有化学品、粉尘、高温、噪音四个部分组成,里面详细规定了达到那个级别需要职业健康监护。我们目前是职业危害申报系统内我们存在的危害因素都进行了申报,包括多种化学品、粉尘、噪音,尽管检测结果都在接触限值以内。明年可能会考虑把噪音拿掉。谢谢您的讨论。
发表于:13-09-10 15:21
回复 第18楼 的 @小熊_ni:
http://www.xici.net/d.htm
这个问题,以前我也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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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85db以下,禁忌症要调岗吗?
TA的每日心情开心 09:01签到天数: 2 天[LV.1]初来乍到
本帖最后由 cenjj 于
17:12 编辑
车间噪声检查结果在80-85db,禁忌症人员需调岗吗?噪声作业定义为80db的工作岗位,但没法规明确禁忌调离噪声作业,为此纠结中。
TA的每日心情开心3&小时前签到天数: 934 天[LV.10]以坛为家III
大家理解错我的意思,我想表达的是我没找到法规条文规定禁忌症需调离噪声作业(80-85db),那是否检测小于 ...
一、关于职业禁忌证要调离的法规如下
《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六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二、关于有噪声作业职业禁忌症如何确定是否调离
有噪声作业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就看这个员工所在岗位的噪声检测结果是否为8小时等效A声级大于80分贝,也就是要判定其岗位属不属于噪声作业,如果是噪声作业岗位就调离,不是就可以不调离。
实际工作中,为了防止将来发生职业病纠纷,建议最好还是调离,换到一个没有噪声的岗位工作。
另外,在做职业健康体检计划时,对于那些8小时等效A声级小于80分贝的,因为不属于噪声作业岗位,我认为就没有必要安排进行噪声作业体检,也就不存在职业禁忌如何处理的问题。
特别提示:不要以为上年度检测报告提示该岗位8小时等效A声级小于80分贝不是噪声作业,下年度就不对这些岗位进行噪声检测了。因为随着生产环境、设备状况、生产工艺、职业病防护设施等条件的变化,岗位噪声的强度也可能随之变化,以前噪声防护效果好强度低不代表永远如此。
TA的每日心情奋斗 16:18签到天数: 363 天[LV.8]以坛为家I
本帖最后由 pxg0903 于
20:48 编辑
& & 用人单位组织的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主要目的是筛选有无从事此作业岗位的禁忌证人员。如有,那就安排劳动者从事非此类作业岗位。
& & 你上述说调离什么禁忌证人员的情况,那就说明你用人单位未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已属违法,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该打!呵呵!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font color="#11修正)》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七)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
TA的每日心情开心3&小时前签到天数: 934 天[LV.10]以坛为家III
经噪声检测,如果岗位(工作场所)8小时等效A声级大于80分贝,就属于噪声作业岗位(工作场所),并要对该岗位员工配发防噪声耳塞,每年定期安排员工进行噪声作业体检。如果体检后员工有职业禁忌证,就必须要调离噪声作业岗位。可以调到8小时等效A声级检测结果在80分贝以下的岗位(不属于噪声作业岗位)工作。
TA的每日心情奋斗 09:44签到天数: 239 天[LV.7]常住居民III
学习了,谢谢楼上各位大神
TA的每日心情难过 11:34签到天数: 97 天[LV.6]常住居民II
调离的关键是人,而不是岗位。
TA的每日心情慵懒6&小时前签到天数: 451 天[LV.9]以坛为家II
TA的每日心情开心 09:01签到天数: 2 天[LV.1]初来乍到
经噪声检测,如果岗位(工作场所)8小时等效A声级大于80分贝,就属于噪声作业岗位(工作场所),并要对该岗 ...
大家理解错我的意思,我想表达的是我没找到法规条文规定禁忌症需调离噪声作业(80-85db),那是否检测小于85db的岗位不需要调岗?
TA的每日心情开心 14:28签到天数: 12 天[LV.3]偶尔看看II
同意楼上的,法律明确规定职业禁忌证者不能从事其所禁忌的工作,那不就是调离岗位吗,你还需要什么条文呀?等到处罚了,你让安监局给你解释吧!
TA的每日心情郁闷7&天前签到天数: 748 天[LV.9]以坛为家II
一、关于职业禁忌证要调离的法规如下
《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六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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