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保人员什么时候办理2017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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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独生子女补贴发放政策
来源:    作者:章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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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政策 上海独生子女补贴发放政策是: (一)在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农民在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其独生子女按两个人计算分配面积; (三)在年老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公民,其独生子女在未满十六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者死亡,不愿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区、县人民政 府按照市人民政 府的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 发放标准 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每月30元,至孩子16周岁止。 持有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办理退休手续时,对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在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可按规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龄时领取1万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报销办法 1.本人凭户口簿、劳动手册(待业证)、《独生子女证》,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待业人员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申请审批表》; 2.居民(村民)委员会调查审核后,由申请人将申请表提交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    3.乡(镇)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报区、县人口计生委(计生委)审批; 4.区、县人口计生委(计生委)对于批准同意的,按有关财务规定发放。 奖励和保障 (一)在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农民在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其独生子女按两个人计算分配面积; (三)在年老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持有《光荣证》的公民,其独生子女在未满十六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者死亡,不愿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 查询编号 到当地计生委去查可以查到。或者在网上可查询到编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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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没有了1.&&&& 保障责任:
意外或疾病身故
1、被保险人自保险生效之日起90天后因病死亡,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及时续保者不受本款90天规定的限制。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实际发生并支出的符合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免赔额100元后,对其余额按8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除另有约定外,本公司继续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责任的期限,门诊治疗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十五日为限,住院治疗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九十日为限。
本公司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达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重大疾病赔偿
被保险人在保险生效30天后,初次发生并经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及时续保者或因意外伤害导致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不受本款30天限制。
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是指:1.恶性肿瘤、
2.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3.急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4.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5.良性脑肿瘤、
6.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7.双目失明、
9.严重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10.重症心肌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
11.脊髓灰质炎(瘫痪型)、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严重脑损伤、
15.严重Ⅲ度烧伤。
2.&&&& 保险对象:出生满30日&16周岁的独生子女,其父母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 投保所需材料:独生子女户口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独生子女非本市户籍,同时提交其父母任意一方《上海市居住证》
4.&&&& 保险费:每人每年60元
5.&&&& 保险生效日:本保险计划的保险生效日为该保险卡激活(包括续保激活)后的次日。序列依此调整。
6.&&&& 保险期限:一年
7.&&&& 除外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或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3)&&&&&&&&&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9)&&&&&&&&& 被保险人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但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者不受次限;
10)&&&&& 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11)&&&&&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2)&&&&&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3)&&&&&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经过日数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
1.拨打卡册背面快速理赔电话:021-899987咨询服务人员或参照一下说明整理收集理赔材料:
1)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a.&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b.&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c.&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数;
d.&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e.&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f.&&受益人所能提供的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2)意外医疗保险金的申请:
a.&投保人证明及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
b.&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c.&门诊、病历复印件,如果住院则提供出院小结复印件;
d.&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及清单的原始凭证;
e.&受益人所能提供的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申请(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a.&受益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b.&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c.&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2.将收集整理好的理赔材料交到附近的综合服务站或直接邮寄(送交)到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市江宁路212号11楼D2室独生子女保险收)并提供理赔金转入账号。
操作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父母如一方为上海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包含长期居住证)即可投保独生子女保险。
2.&&如果在投保生效以后30天内,初次患15种重大疾病,或90天内疾病身故的,则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责任并将60元保费退还给投保人,保险责任终止。
3.&如果独生子女在投保前已罹患15种重大疾病,则不可以投保。如果在投保生效以后在保险期内罹患15种重大疾病的,在保险期满后可以及时续保该独生子女保险计划,但续保以后,保险公司仅承担身故和意外医疗两项保障责任。
4.&被保险人(独生子女)当年度不可以重复投保,如发生重复投保现象,保险公司将后次投保的保费退还给对应的投保人。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作为街道或居委计生工作人员在办理过程中作&独生子女&初步审核依据,不作为保险理赔审核材料。
6.&街道或居委计生工作人员在办理独生子女保险后,可友情提示独生子女家长尽快办理保险激活,以保证被保险人的利益。
7.独生子女保险在首次投保一年保险期满后30天内办妥续保手续的,保险赔偿没有疾病身故90天等待期和重大疾病确诊30天的等待期的限制。
8.&独生子女保险卡激活方法请查看卡片背面的说明。
9.&未尽事宜由保险公司负责解释。
清明节期间窗口服务时间安排清明节期间窗口服务时间安排
[田林街道]
田林街道开展经适房申请工作
[田林街道]
沪2017城乡居保登记缴费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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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有线电视调整办理时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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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庆节窗口服务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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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秋节窗口服务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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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计划生育行政事务办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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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独生子女费
【导读】领取独生子女证后,爸爸妈妈们就可以享受单位每月发放的奖励金,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是5-10元,发放时间从宝宝出生之日起,一直到孩子满14周岁为止。然后到退休后又可以享受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即原退休金额外+5%的奖励,或以一次性发放补助代替。不过由于整个政策实施了30年,城市物价不断上升但金额却没有调整,所以遭到不少人的吐槽哦。值得一提的是最新修订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中,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原来的每月2.5元上调至30元。
独生子女费是什么呢?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独生子女也能领钱,宝妈们你们知道吗?赶紧来看看你是否具备了申领的条件,看看你能领到多少钱吧!
独生子女虽然现在的趋势是越来越多了,但是部分在部分地区还是会生多胎,为了鼓励人们实行独生子女,从而出台了独生子女费。然而,独生子女费发放政策是怎样的呢?下面来看看。按照《立法法》第84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不溯及既往原则。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的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5-10元。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不久,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政策。从1982年陆续开始,全国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针对生二胎退独生子女费的问题,在日,国家卫计委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该通知第四条载明,抓好政策衔接。其中要求包括申请再生育的夫妻此前享有的独生子女费用不再退还。具体为:1、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呢?首先是要先办理独生子女证,至于发放的标准是多少,要根据不同地区而定。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每月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5-10元。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后可以享受原退休金额外+5%的奖励,或以一次性发放补助代替。以广东省为例,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
独生子女费是不是任何生一胎的家庭都可以领取的呢?非也,下面来看看独生子女费领取条件就知道了。独生子女费领取条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申领,另外一种是单方申领。双方申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2、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3、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用各自对方小孩的名字。5、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结婚证,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2、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
领取独生子女费是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例如独生子女费发放年龄。那么独生子女费发放年龄是多少呢?这里关乎到一个独生子女的父母的年龄和独生子女的年龄问题。独生子女父母的年龄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独生子女的年龄在具备领取独生子女费的条件后并办理后, 并不是终生都可以领取此费用的。法律上有相关的规定:独生子女费是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四周岁止的。也就是说,独生子女费只发放到独生子女14周岁为止。综上所述,独生子女费发放年龄除了父母要符合年龄外,子女也要符合。
独生子女费发多少钱呢?独生子女还能享受哪些优惠呢?1、每年发给6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四周岁止;2、女职工实行独生子女政策所能享受的优惠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3、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4、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5、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6、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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