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地税二分局公安局赛汉分局副局长张涛

呼和浩特回民区7名公职人员2名无业人员被公诉_国内_贵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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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回民区7名公职人员2名无业人员被公诉
摘要:11月14日,记者从呼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检察机关对回民区7名公职人员和2名无业人员涉嫌贪污罪和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呼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张涛(呼市回民区拆迁办二科科长)、王世瑞(无业,贪污共犯)、王非(无业,贪污共犯)以涉嫌贪污罪,贾政平(呼市回民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主任)、胡建平(呼市回民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工作人员)、王太(呼市回民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工作人员)、刘欣然(呼市回民区拆迁办二科工作人员)、庞耀儒(呼市回民区拆迁办二科工作人员)、倪加诺(呼市回民区拆迁办二科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向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原标题:呼市回民区7名公职人员2名无业人员被公诉
11月14日,记者从呼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检察机关对回民区7名公职人员和2名无业人员涉嫌贪污罪和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
呼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张涛(呼市回民区拆迁办二科科长)、王世瑞(无业,贪污共犯)、王非(无业,贪污共犯)以涉嫌贪污罪,贾政平(呼市回民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主任)、胡建平(呼市回民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工作人员)、王太(呼市回民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工作人员)、刘欣然(呼市回民区拆迁办二科工作人员)、庞耀儒(呼市回民区拆迁办二科工作人员)、倪加诺(呼市回民区拆迁办二科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向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记者
赵新宇 通讯员 李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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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布控误抓记者 引起风波孰是孰非?
  新华网呼和浩特11月23日电(记者吴献)11月16日中午,内蒙古晨报的一名记者在呼和浩特市满都海公园门口徘徊时,正好处于几名刑警等候涉毒嫌疑犯的布控范围,随后发生了一起警察误抓、记者受伤的不幸事件。两天后,“记者遭警察误抓殴打”的消息瞬间传遍各大网络媒体,内蒙古警察顿时成为人们指责的对象。新华网记者近两天就误抓事件进行了多方面采访,力求能较为客观地把详情经过呈现给关注此事的受众。
  内蒙古晨报:“本报记者无端遭警察抓打”
  在各大网站纷纷播发警察误抓记者新闻的同时,内蒙古晨报在19日的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本报记者无端遭警察抓打
呼市大学东路派出所称“这是误会,是一场误会”》的本报记者署名文章,以“无端遭遇飞来横祸”、“紧急搜索失踪记者”、“派出所拒绝采访”、“警方登门道歉”作为小标题,详细报道了这家都市报记者不幸遭遇的经过。
  记者两次电话采访了被误抓记者李爱平,他说晨报的这篇报道负责任、真实地记述了他的遭遇。
  11月16日12时45分左右,李爱平在呼市满都海公园东门口等待一位采访对象,等了10分钟,被采访对象未到,他有点焦急,便点了一支烟在门口来回走着。又过了5分钟,被采访者还是没来,这时两个穿黑色茄克的年轻人向他走来,其中一个撩开衣襟显示了一下证件,没容他看清,便对他说:“跟我走一趟。”就在李迷惑不解时,二人上前便将他的胳膊拧起来。
  就在李爱平挣扎申辩的时候,又过来两个年轻人,喊着把“把这家伙铐上。”李的手被反拧背后,双手被铐上。李爱平被按得弯下了腰,抬不起头,他很恐慌地大声嚷到:“你们凭什么抓我,我是记者,我没有犯罪!”这时,李爱平已被按倒在地,一个人抓住记者的头发狠狠地用脚踢了几下,又过来一个人用拳头往他头上、身上猛打。李的头被踢破,鲜血直流,流在了衣服上,洒在了地上。李不停地申辩,又一个人卡住他的脖子,捂住嘴,几个人又将记者暴打了一顿后拖到马路旁。
  被拖时,李联想起他们报纸曾报道过的“假警察”,心里遂很恐慌,不停地喊:“请快报警,我是记者。”这时他看见采访对象骑车赶来,忙喊其名字让报警。随后他被拖到路口,推上一辆出租车。
  上了出租车,李以为自己被绑架了,大脑一片空白。出租车上,那些人还殴打他。出租车一会儿开进了大学东路派出所,李被带进四楼的刑警中队室。此时,记者头部的伤口还在流血,面部伤痕累累。警察将李的钱包、腰带及衣兜里所有的东西掏出后,打开手铐,让去洗一下脸,然后接受审问。
  警察并没有作详细的询问,只是在知道李爱平记者的身份及简单情况后就决定放人。当让李签字时,他对笔录中的一条:“被捕者的头是在地上撞破的”,提出了反对意见,但在催促下还是按了手印。在此期间,记者的传呼机多次响起,警察没有让其回话。在一切结束之后,一位警察冷冷地说:“这次是误抓,没事了,你可以走了。”
  内蒙古晨报还配发了两幅照片,一幅是李爱平头上的伤痕,另一幅是衣服上的血迹。李说他的采访对象看到了他遭受警察殴打的一些情况,应该说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证据,记者因此想采访那位采访对象,但李爱平没有提供帮助,他说:“还是别再惊动人家了。”
  记者通过电话跟内蒙古晨报记者部的一位姓陈的主任了解情况,他认为从某种意义看,这个事件客观上存在误会和巧合,但这个误会和巧合却暴露出部分警察不文明执法的问题。陈主任同时对警方有关领导的道歉表示感谢和欣慰,但对四个当事警察没有露面道歉表示生气。
  当事警察:承认误抓伤害了记者 但否认殴打
  呼市大学东路刑警中队副中队长张俊民和刑警关家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也详细地介绍了误抓事件的前前后后。
  最近,呼市公安局正在开展打击抢劫犯罪的“百日行动”。大学东路刑警中队管辖区是抢劫案件的多发区域,从10月20日开始,中队的警察开始上路面巡逻。11月13日,他们抓获了一名抢劫犯罪嫌疑人,这名嫌疑人又是涉毒人员,警察顺藤摸瓜,抓获了8名涉毒人员,其中两名是贩毒人员。16日,中队刑警从一涉毒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工具传呼机上获得线索,有另一名涉毒人员要货,遂联系确定好接头地点,并让对方说明了体貌特征。16日中午12点多,4名刑警在“交货地点”满都海公园门口布控,等候涉毒犯罪嫌疑人的出现。
  过了大约半小时,一个穿着、体貌与等待的涉毒犯罪嫌疑人极为相似的青年打车过来,走进了4名刑警的布控圈。这个青年穿灰色西服,留着长发,瘦削,1米7左右,他不停地徘徊、四顾,看上去在焦急地等人,一会儿还点上了一支香烟。刑警盯了大约五六分钟后,遂包围、靠近,两名刑警上前盘查。警察关家祺一边亮出别在衣服里面的工作证胸卡,一边说:“我们是警察。”青年人一听马上掉头就想跑,被一刑警一把揪住。这位青年拼命挣扎,极力挣脱,这时另两名警察也赶过来,由一名学过散打格斗的实习警察将极力挣扎的青年摁倒在地。
  这时,青年人在地上大声呼喊“我是记者”,问“有证不?”说没证。一名警察抽出青年人携带的提包,查看发现有电话薄,没有工作证,这时青年人又起来翻腾,几名刑警为防其“脱逃”,将年青人放平,过程中将其头在地上给撞破了。
  关家祺说:“他越挣扎越想跑,咱越认为他是嫌疑犯。”
  “说实话,我们还从没碰见像他这样的,不是罪犯为什么拼命挣扎想跑,所以我们更加怀疑他,”张俊民说:“我们误抓的李爱平记者当时认为可能是绑架,他们报纸上报道过假警察的事,所以很惶恐,于是就极力挣扎,这种情形下双方都误会了。”
  为了核实身份,几名警察将青年“带离现场”,回到中队。这位青年说他是内蒙古晨报记者,他在满都海公园门口在等他的对象准备吃饭等,张俊民他们看到了李爱平的介绍信,并经询问,发现自己确实抓错了人,忙诚恳地解释,说发生了误会。
  据张俊民、关家祺介绍,当时他们在派出所问李爱平:“你为什么反抗?”李回答说:“我以为是假警察,你们要是穿制服就好了。”张俊民说当时双方都很理解,李爱平还说“你们警察也辛苦”等,并说他是搞这方面报道的,问中队有可报道的材料没有。他们忙说:“你明天来吧,把我们破的案子搞一搞,顺便你也可以把今天的事穿插写一下。”张俊民说:“我们这样做,也是委婉地表达我们的歉意。当时我们谈得挺好的。可现在他们又铺天盖地说我们殴打他了,我们确实没有殴打他。”
  记者问李爱平头上的伤从何来,衣服上的血从何来?刑警关家祺说:“当时他奋力挣扎,我们在制服过程中造成了记者受伤。”他说:“我们确实是误抓了人家,并造成人家受伤,我们当时就诚恳地表示了歉意。”
  警方:登门道歉 认真总结
  事发当天的晚上6点多,呼市公安局赛罕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马文彪、大学东路刑警中队长云建中等人闻知误抓事件,问明情况后马上赶赴内蒙古晨报社,对警察误抓李爱平记者表达了歉意。并在一位姓潘的记者带领下到医院看望慰问了受伤包扎伤口的李爱平。
  马文彪接受采访时说:“我们给李记者买了慰问品,晚上吃了饭后,又买了盒饭带回报社给已回去的李爱平。隔了一天,我们又到报社看望李记者,并想给人家医疗费、营养费,但没见到李记者。通过电话他让我们与他们的社领导联系,并留下了社领导的电话,我们打电话,社领导说有事,过了一会手机就打不通了。我们找李记者,打电话也没回,19日早上说我们警察打记者的报道就在网站上发开了。”
  据马文彪介绍,19日上午,马文彪和督察队的高队长又去了报社,找到记者部的陈主任代表公安分局表示道歉,并送医疗费。这时,他们见到了李记者。一问,李记者说花了200元医疗费,还说传呼机摔坏了,马文彪他们考虑到换药,连传呼机给李记者留下了500块钱。他们问李爱平还有啥要求,李记者说你们看我受到了惊吓,整天提心吊胆的,提出要精神赔偿费等一共5000块钱。马文彪说他们得回去请示领导。
  19日,赛汉分局刑警大队就误抓事件召开了专门总结会。会上大家就这起事件进行了认真总结,分析教训在哪儿,以后怎么办,4名当事民警还作了检查。
  21日上午,赛汉区公安分局局长成远平就误抓记者事件要求干警,一定要正确认识,要从自身找问题,这件事的发生是干警业务素质不高的体现,要通过学习、培训来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办案作风。赛汉分局的一些监督员认为,警察应从中吸取教训,在业务技术和办案艺术上下工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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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年拟命名全区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情况的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网
时间: 16:26:00
文章来源:
  关于对2015年拟命名全区公安机关&
  执法示范单位情况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认真组织申报新一轮全区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通知》(内公办〔2015〕112号)要求,为保证申报结果的公正,现对2015年拟命名全区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1个盟市级公安局、12个旗县级公安局、100个基层所队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至10月20日。公示期间,针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局署名举报、反映,匿名举报一般不予受理。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传真):。来信请寄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局。接受来电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8:30-17:30。&
  附:拟命名全区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名单&
  内蒙古公安厅法制局&
  2015年10月12日&
  拟命名全区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名单&
  一、盟市公安局(1个)&
  通辽市公安局&
  二、旗县(市区)公安(分)局(12个)&
  呼和浩特市&
  托县公安局&
  包头市&
  东河区公安分局&
  呼伦贝尔市&
  鄂温克旗公安局&
  兴安盟&
  科右前旗公安局&
  通辽市&
  扎鲁特旗公安局&
  赤峰市&
  巴林左旗公安局&
  锡林郭勒盟&
  锡林浩特市公安局&
  乌兰察布市&
  察右前旗公安局&
  鄂尔多斯市&
  准格尔旗公安局&
  巴彦淖尔市&
  五原县公安局&
  乌海市&
  乌达区公安分局&
  阿拉善盟&
  阿右旗公安局&
  三、基层所队(100个)&
  呼和浩特市&
  玉泉区分局法制大队&
  回民区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呼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驶员考试中心&
  开发区分局如意派出所&
  赛罕区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
  武川县公安局哈乐派出所&
  土左旗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
  呼市公安局信访处群众来访接待科&
  新城分局刑警大队直属一中队&
  包头市&
  土右旗公安局法制大队&
  包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青山区大队&
  达茂旗公安局百灵庙镇派出所&
  昆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
  石拐区分局后营子派出所&
  白云区公安分局矿山路派出所&
  高新开发区分局万水泉派出所&
  青山治安分局刑侦大队&
  青山区分局刑警大队刑警一中队&
  呼伦贝尔市&
  鄂温克旗公安局交巡大队&
  伊敏公安分局滨河派出所& &
  海雁分局刑警大队& &
  海拉尔公安分局正阳街派出所& &
  陈旗公安局创业派出所& &
  根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
  扎兰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
  阿荣旗公安局交警大队& &
  牙克石市公安局永兴派出所& &
  满洲里市公安局道北派出所&
  兴安盟&
  兴安盟公安局经侦支队& &
  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
  科右中旗公安局霍林郭勒派出所& &
  突泉县公安局利民派出所& &
  阿尔山市公安局阿尔山边防派出所& &
  科右前旗公安局索伦派出所& &
  扎赉特旗公安局东升派出所&
  通辽市&
  科左中旗公安局保康派出所& &
  库伦旗公安局治安大队& &
  库伦旗公安局库伦镇派出所& &
  扎鲁特旗公安局鲁北镇派出所& &
  开发区分局滨河派出所& &
  科区公安分局永清派出所& &
  科左后旗公安局甘旗卡镇派出所& &
  开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
  奈曼旗公安局经侦大队&
  赤峰市&
  翁牛特旗公安局梧桐花派出所& &
  元宝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
  红山区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 &
  克什克腾旗公安局热水开发区治安派出所& &
  巴林右旗公安局赛罕派出所& &
  宁城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
  喀喇沁旗公安局刑警大队& &
  敖汉旗公安局新州派出所& &
  新城分局玉龙派出所& &
  林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锡林郭勒盟&
  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宝力根派出所& &
  二连浩特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 &
  东乌旗公安局刑警大队& &
  正镶白旗公安局乌兰察布派出所& &
  西乌旗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
  正蓝旗看守所& &
  阿巴嘎旗看守所& &
  苏尼特右旗公安局赛汉塔拉镇派出所& &
  太仆寺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中队& &
  苏尼特左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乌兰察布市&
  乌兰察布市看守所& &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
  集宁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凉城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
  化德县公安局长顺派出所& &
  察右前旗公安局黄茂营派出所& &
  兴和县公安局新区派出所& &
  察右后旗公安局刑警大队& &
  丰镇市公安局工业区派出所&
  鄂尔多斯市&
  伊金霍洛旗公安局阿镇第一派出所& &
  准格尔旗公安局沙圪堵镇派出所& &
  杭锦旗公安局锡尼镇第一派出所& &
  乌审旗公安局刑警大队& &
  东胜区公安分局治安行动大队& &
  达拉特旗公安局树林召第三派出所& &
  鄂托克前旗公安局敖勒召其派出所& &
  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扎萨克派出所&
  巴彦淖尔市&
  临河区公安局巡逻接处警大队&& &
  五原县公安局东环派出所& &
  磴口县公安局刑警大队& &
  乌拉特前旗公安局西街派出所&
  杭锦后旗公安局经侦大队&
  乌拉特中旗公安局网安大队&
  乌拉特后旗公安局呼和温都尔镇派出所&
  乌海市&
  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区分局凤凰岭派出所&
  乌海市公安局乌达分局法制室&
  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刑警大队&
  乌海市公安局海南区分局公乌素派出所&
  乌海市公安局乌达分局刑警大队&
  阿拉善盟&
  阿拉善左旗公安局新华街派出所&
  阿拉善盟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
  大杨树森林公安局刑侦大队&
  阿里河森林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金河森林公安局森保大队&
  得耳布尔森林公安局森保大队&
  图里河森林公安局森保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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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记者受伤案:警察布控待毒犯&误抓记者惹风波
&&&&新华网呼和浩特11月23日电&11月16日中午,内蒙古晨报的一名记者在呼和浩特市满都海公园门口徘徊时,正好处于几名刑警等候涉毒嫌疑犯的布控范围,随后发生了一起警察误抓、记者受伤的不幸事件。两天后,“记者遭警察误抓殴打”的消息瞬间传遍各大网络媒体,内蒙古警察顿时成为人们指责的对象。新华网记者近两天就误抓事件进行了多方面采访,力求能较为客观地把详情经过呈现给关注此事的受众。&&&&&内蒙古晨报:“本报记者无端遭警察抓打”&&&&在各大网站纷纷播发警察误抓记者新闻的同时,内蒙古晨报在19日的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本报记者无端遭警察抓打呼市大学东路派出所称“这是误会,是一场误会”》的本报记者署名文章,以“无端遭遇飞来横祸”、“紧急搜索失踪记者”、“派出所拒绝采访”、“警方登门道歉”作为小标题,详细报道了这家都市报记者不幸遭遇的经过。&&&&记者两次电话采访了被误抓记者李爱平,他说晨报的这篇报道负责任、真实地记述了他的遭遇。&&&&11月16日12时45分左右,李爱平在呼市满都海公园东门口等待一位采访对象,等了10分钟,被采访对象未到,他有点焦急,便点了一支烟在门口来回走着。又过了5分钟,被采访者还是没来,这时两个穿黑色茄克的年轻人向他走来,其中一个撩开衣襟显示了一下证件,没容他看清,便对他说:“跟我走一趟。”就在李迷惑不解时,二人上前便将他的胳膊拧起来。&&&&就在李爱平挣扎申辩的时候,又过来两个年轻人,喊着把“把这家伙铐上。”李的手被反拧背后,双手被铐上。李爱平被按得弯下了腰,抬不起头,他很恐慌地大声嚷到:“你们凭什么抓我,我是记者,我没有犯罪!”这时,李爱平已被按倒在地,一个人抓住记者的头发狠狠地用脚踢了几下,又过来一个人用拳头往他头上、身上猛打。李的头被踢破,鲜血直流,流在了衣服上,洒在了地上。李不停地申辩,又一个人卡住他的脖子,捂住嘴,几个人又将记者暴打了一顿后拖到马路旁。&&&&被拖时,李联想起他们报纸曾报道过的“假警察”,心里遂很恐慌,不停地喊:“请快报警,我是记者。”这时他看见采访对象骑车赶来,忙喊其名字让报警。随后他被拖到路口,推上一辆出租车。&&&&上了出租车,李以为自己被绑架了,大脑一片空白。出租车上,那些人还殴打他。出租车一会儿开进了大学东路派出所,李被带进四楼的刑警中队室。此时,记者头部的伤口还在流血,面部伤痕累累。警察将李的钱包、腰带及衣兜里所有的东西掏出后,打开手铐,让去洗一下脸,然后接受审问。&&&&警察并没有作详细的询问,只是在知道李爱平记者的身份及简单情况后就决定放人。当让李签字时,他对笔录中的一条:“被捕者的头是在地上撞破的”,提出了反对意见,但在催促下还是按了手印。在此期间,记者的传呼机多次响起,警察没有让其回话。在一切结束之后,一位警察冷冷地说:“这次是误抓,没事了,你可以走了。”&&&&内蒙古晨报还配发了两幅照片,一幅是李爱平头上的伤痕,另一幅是衣服上的血迹。李说他的采访对象看到了他遭受警察殴打的一些情况,应该说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证据,记者因此想采访那位采访对象,但李爱平没有提供帮助,他说:“还是别再惊动人家了。”&&&&记者通过电话跟内蒙古晨报记者部的一位姓陈的主任了解情况,他认为从某种意义看,这个事件客观上存在误会和巧合,但这个误会和巧合却暴露出部分警察不文明执法的问题。陈主任同时对警方有关领导的道歉表示感谢和欣慰,但对四个当事警察没有露面道歉表示生气。&&&&当事警察:承认误抓伤害了记者但否认殴打&&&&呼市大学东路刑警中队副中队长张俊民和刑警关家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也详细地介绍了误抓事件的前前后后。&&&&最近,呼市公安局正在开展打击抢劫犯罪的“百日行动”。大学东路刑警中队管辖区是抢劫案件的多发区域,从10月20日开始,中队的警察开始上路面巡逻。11月13日,他们抓获了一名抢劫犯罪嫌疑人,这名嫌疑人又是涉毒人员,警察顺藤摸瓜,抓获了8名涉毒人员,其中两名是贩毒人员。16日,中队刑警从一涉毒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工具传呼机上获得线索,有另一名涉毒人员要货,遂联系确定好接头地点,并让对方说明了体貌特征。16日中午12点多,4名刑警在“交货地点”满都海公园门口布控,等候涉毒犯罪嫌疑人的出现。&&&&过了大约半小时,一个穿着、体貌与等待的涉毒犯罪嫌疑人极为相似的青年打车过来,走进了4名刑警的布控圈。这个青年穿灰色西服,留着长发,瘦削,1米7左右,他不停地徘徊、四顾,看上去在焦急地等人,一会儿还点上了一支香烟。刑警盯了大约五六分钟后,遂包围、靠近,两名刑警上前盘查。警察关家祺一边亮出别在衣服里面的工作证胸卡,一边说:“我们是警察。”青年人一听马上掉头就想跑,被一刑警一把揪住。这位青年拼命挣扎,极力挣脱,这时另两名警察也赶过来,由一名学过散打格斗的实习警察将极力挣扎的青年摁倒在地。&&&&这时,青年人在地上大声呼喊“我是记者”,问“有证不?”说没证。一名警察抽出青年人携带的提包,查看发现有电话薄,没有工作证,这时青年人又起来翻腾,几名刑警为防其“脱逃”,将年青人放平,过程中将其头在地上给撞破了。&&&&关家祺说:“他越挣扎越想跑,咱越认为他是嫌疑犯。”&&&&“说实话,我们还从没碰见像他这样的,不是罪犯为什么拼命挣扎想跑,所以我们更加怀疑他,”张俊民说:“我们误抓的李爱平记者当时认为可能是绑架,他们报纸上报道过假警察的事,所以很惶恐,于是就极力挣扎,这种情形下双方都误会了。”&&&&为了核实身份,几名警察将青年“带离现场”,回到中队。这位青年说他是内蒙古晨报记者,他在满都海公园门口在等他的对象准备吃饭等,张俊民他们看到了李爱平的介绍信,并经询问,发现自己确实抓错了人,忙诚恳地解释,说发生了误会。&&&&据张俊民、关家祺介绍,当时他们在派出所问李爱平:“你为什么反抗?”李回答说:“我以为是假警察,你们要是穿制服就好了。”张俊民说当时双方都很理解,李爱平还说“你们警察也辛苦”等,并说他是搞这方面报道的,问中队有可报道的材料没有。他们忙说:“你明天来吧,把我们破的案子搞一搞,顺便你也可以把今天的事穿插写一下。”张俊民说:“我们这样做,也是委婉地表达我们的歉意。当时我们谈得挺好的。可现在他们又铺天盖地说我们殴打他了,我们确实没有殴打他。”&&&&记者问李爱平头上的伤从何来,衣服上的血从何来?刑警关家祺说:“当时他奋力挣扎,我们在制服过程中造成了记者受伤。”他说:“我们确实是误抓了人家,并造成人家受伤,我们当时就诚恳地表示了歉意。”&&&&警方:登门道歉认真总结&&&&事发当天的晚上6点多,呼市公安局赛罕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马文彪、大学东路刑警中队长云建中等人闻知误抓事件,问明情况后马上赶赴内蒙古晨报社,对警察误抓李爱平记者表达了歉意。并在一位姓潘的记者带领下到医院看望慰问了受伤包扎伤口的李爱平。&&&&马文彪接受采访时说:“我们给李记者买了慰问品,晚上吃了饭后,又买了盒饭带回报社给已回去的李爱平。隔了一天,我们又到报社看望李记者,并想给人家医疗费、营养费,但没见到李记者。通过电话他让我们与他们的社领导联系,并留下了社领导的电话,我们打电话,社领导说有事,过了一会手机就打不通了。我们找李记者,打电话也没回,19日早上说我们警察打记者的报道就在网站上发开了。”&&&&据马文彪介绍,19日上午,马文彪和督察队的高队长又去了报社,找到记者部的陈主任代表公安分局表示道歉,并送医疗费。这时,他们见到了李记者。一问,李记者说花了200元医疗费,还说传呼机摔坏了,马文彪他们考虑到换药,连传呼机给李记者留下了500块钱。他们问李爱平还有啥要求,李记者说你们看我受到了惊吓,整天提心吊胆的,提出要精神赔偿费等一共5000块钱。马文彪说他们得回去请示领导。&&&&19日,赛汉分局刑警大队就误抓事件召开了专门总结会。会上大家就这起事件进行了认真总结,分析教训在哪儿,以后怎么办,4名当事民警还作了检查。&&&&21日上午,赛汉区公安分局局长成远平就误抓记者事件要求干警,一定要正确认识,要从自身找问题,这件事的发生是干警业务素质不高的体现,要通过学习、培训来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办案作风。赛汉分局的一些监督员认为,警察应从中吸取教训,在业务技术和办案艺术上下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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