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017关于农村土地补助六十岁退伍兵生活补助标谁多少

农村一级残疾补助标准2017
农村一级残疾补助标准2017
来源:政策编辑:1013阅读:
  2017年残疾人补贴标准 2017年残疾人补贴最新消息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
  2017年残疾人补贴标准【1】
  残疾人是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
  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这是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制定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待遇适度。
  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坚持制度衔接,全面覆盖。
  注重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公益慈善有效衔接,努力形成残疾人社会保障合力。
  做到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坚持公开公正,规范有序。
  建立和完善标准统一、便民利民的申请、审核、补贴发放机制,做到阳光透明、客观公正。
  加强政策评估和绩效考核,不断提高制度运行效率。
  坚持资源统筹,责任共担。
  积极发挥家庭、社会、政府作用,形成家庭善尽义务、社会积极扶助、政府兜底保障的责任共担格局。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二)补贴标准。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
  (三)补贴形式。
  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现金形式按月发放。
  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政策衔接。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三、申领程序和管理办法
  (一)自愿申请。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逐级审核。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
  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
  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三)补贴发放。
  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
  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
  (四)定期复核。
  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
  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民政部门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有机衔接。
  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顺利实施。
  中央财政通过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予以支持。
  残联组织要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审核工作。
  (二)加强制度落实。
  地方已经实施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补贴对象范围小于本意见要求的,要严格按本意见执行,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扩大补贴范围。
  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市场服务、鼓励慈善志愿服务等方式,健全补贴与服务相结合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体系,促进残疾人服务业发展。
  (三)加强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重点督查落实情况。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
  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组织定期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绩效评估,及时处理残疾人及其他群众的投诉建议,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要统筹建立统一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网络信息平台,加强对基本信息的实时监测、比对、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政策宣传。
  各地要及时组织学习培训,全面掌握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精神和内容,正确组织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残疾人。
  要充分考虑残疾人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了解基本申领程序和要求。
  要及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解释工作,协助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自日起全面实施。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实施办法,推进落实相关工作。
  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要根据职责,抓紧制定具体政策措施。
  国务院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2017年国家规定重度残疾人低保政策【2】
  北京市重度残疾人低保政策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加快推进本市残疾人小康进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按照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目标要求,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残疾人,促进残疾人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让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得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广大残疾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康复全覆盖、出行无障碍,积极参与和融入社会,与全市人民共创共享小康社会。
  二、扎实做好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
  (一)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
  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进一步改善纳入城市特困人员和农村&五保户&范围的残疾人供养条件,探索开设残疾人专业服务供养机构。
  逐步提高残疾人的医疗救助水平。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精神障碍患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给予适当补助。
  严格落实本市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残疾人申请社会救助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提供相应便利条件。
  (二)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
  完善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并与本市相关福利政策进行有效对接。
  落实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改善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及其家庭的护理条件。
  完善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
  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暖等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
  (三)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
  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帮助城乡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完善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贴制度。
  优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康复项目。
  完善重性精神病患者门诊免费服药药物品种目录。
  (四)优先保障城乡残疾人基本住房。
  落实严重残疾人家庭优先分配保障性住房政策,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和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基本住房需求。
  摸清全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危旧房情况,完善危旧房翻建维修分类补助政策,实施农村残疾人安居工程,彻底解决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旧房改造问题。
  三、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
  (一)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和稳定发展集中就业。
  依法推动本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落实预留岗位、定向招录制度。
  到2020年,实现所有市属党政机关、各区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
  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落实对用人单位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政策。
  严格依法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进一步完善其管理使用办法。
  完善集中就业单位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
  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购买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或服务。
  培育扶持吸纳残疾人集中就业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继续开展&爱立方&品牌设计和营销。
  搭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和服务展销平台。
  加大盲人保健按摩行业品牌建设力度,加强盲人医疗按摩的服务与管理。
  (二)加快发展残疾人支持性就业和辅助性就业。
  制定残疾人支持性就业服务办法和残疾人职业适应性训练办法,促进更多残疾人实现融合就业。
  制定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实施办法,规划建立辅助性就业机构,对其在生产设备、无障碍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
  到2016年底,各区至少建立一所示范性辅助性就业机构;到2020年,各区辅助性就业机构要满足更多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需求,培育形成残疾人新的就业增长点。
  (三)大力支持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增收。
  完善对残疾人个体就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支持政策。
  将鼓励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含失业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延伸到农村。
  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政府贴息、项目推介等方式,拓宽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渠道。
  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提供创业培训、交流、引导服务。
  支持开辟社区便民服务、居家服务、电子商务等适合残疾人就业的项目,促进残疾人社区就业和居家就业。
  开辟城乡社会管理和服务就业岗位,安置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就业。
  (四)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水平。
  健全残疾人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培训补贴政策,继续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和自主创业培训,实现培训对象广覆盖、培训类型多样化、培训等级多层次、培训载体多元化和培训管理规范化,提高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
  组织残疾人积极参加国家及本市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鼓励其与健全人同台竞技。
  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培训服务。
  (五)加大农村残疾人综合扶持力度。
  完善扶贫助残基地扶持政策,对一批综合效应明显的扶贫助残基地进行长期扶持。
  加强农村残疾人种植业、养殖业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有劳动能力、有劳动意愿的残疾人农户至少掌握一项种植或养殖技术。
  有序引导农村残疾劳动力转移就业。
  农村公益性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鼓励、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辐射带动更多残疾人及其家庭增加收入。
  到2020年,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低收入残疾人农户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六)切实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监察。
  加强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推进就业能力评估、职业培训、就业推荐和跟踪指导一体化服务。
  为残疾新生劳动力开展更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服务,努力使其中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残疾人全部实现就业,或参与到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中。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督促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严肃查处强迫残疾人劳动、不依法与残疾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依法纠正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歧视残疾人的行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
  四、着力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一)强化残疾预防、康复等服务。
  建立社会化的残疾预防和控制工作体系,形成信息准确、数据共享、方法科学、管理完善、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
  健全儿童残疾报告制度,开展儿童残疾的早期监测、发现、转诊和干预。
  完善本市社区康复服务种类、项目。
  将残疾人医疗康复工作推进情况逐步纳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范围。
  规范综合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康复专业科室设置,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康复服务规范,明确康复服务内容,理顺康复医疗价格机制,完善双向转诊制度,构建分层级、分阶段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区政府要加大对康复服务的投入,落实相关政策措施,通过定向培养、转岗培养等措施,解决康复人才短缺问题。
  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办法,建立0-6岁残疾儿童康复个案管理系统,确保每名残疾儿童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
  研究制定支持、鼓励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的激励措施。
  (二)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落实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年)》、《北京市中小学融合教育行动计划》及后续行动。
  全面建设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各区建立融合教育推行委员会,建设完善市、区特殊支持教育中心,确保每名残疾儿童能够接受1-3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有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就近进入普通学校学习。
  建设融合教育信息通报系统,建立残疾学生个人电子档案,全程记录发生、干预、教育、康复等信息,实现跟踪服务。
  完善残疾学生双重学籍制度和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管理办法。
  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标准执行。
  落实对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的各项助学政策,对在各类学前教育康复机构的残疾儿童给予普惠性资助,继续推进高中阶段残疾人免费教育,建立完善惠及学前至高等教育阶段所有残疾学生的全覆盖资助体系。
  进一步规范完善残疾人参加考试涉及的辅助器具使用、人员协助、特殊试卷等特殊服务保障措施。
  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巡回指导教师、资源教师、随班就读教师培养力度,整合医学护理师、康复训练师、社会工作者等资源,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教育学校及融合教育学校配备非教育类专业人员。
  完善特殊教育督导和评价制度,实行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制定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继续打造残疾人高等教育无障碍通道。
  做好残疾人青壮年扫盲工作,鼓励更多残疾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三)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将残疾人文化需求纳入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改善残疾人参与文化生活的环境条件,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均等的文化服务。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公园和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向残疾人免费开放,鼓励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园和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向残疾人免费开放或优惠开放。
  市、区公共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览室或盲人阅览区,配置盲文读物及相关设备。
  支持残疾人文化艺术产品生产,建立残疾人文化艺术优秀作品展示库。
  提高残疾人家庭有线电视入户率和互联网普及率。
  创建残疾人健身示范点,引导为残疾人服务的文化体育指导员进社区、入家庭,实现每名有需求的残疾人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集体组织的文化体育活动。
  (四)全面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
  充分发挥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新建项目无障碍设施竣工验收机制,不断提高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水平。
  要明确责任主体,推进既有公共设施、老旧小区和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改造。
  制定公共交通枢纽无障碍改造和无障碍交通工具配置计划,探索无障碍出租车运营管理新模式,建设公共无障碍设施信息地图导航系统,落实残疾人免费乘车、残疾人专用车免费停车政策。
  将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考核体系。
  对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个性化改造。
  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推进政府网站无障碍建设,建立手语翻译远程服务平台,制定聋人、盲人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
  (五)深入开展残疾人养护照料服务。
  建立健全居家安养、日间照料、机构托养相衔接的残疾人养护照料体系,实现残疾人基本照料制度全覆盖。
  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推进居家养老、助残服务融合发展。
  制定残疾人社区日间照料支持措施,充分利用社区助残服务中心和社区托老所等服务设施,发展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
  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满足残疾人类别化托养服务需求。
  完善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贴办法。
  探索建立残疾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六)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
  统筹城乡残疾人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实现合理布局。
  建设北京市残疾人职业康复托养服务中心和北京市盲人按摩医院。
  继续加强职业康复中心、辅助器具中心、托养中心等各级各类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完善运营管理机制。
  充实&残疾人温馨家园&综合服务内容,完善扶持政策,健全长效运行机制,推动其服务向社区延伸,努力打造具有北京特色的残疾人服务品牌。
  (七)建立残疾人服务管理新模式。
  制定本市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全面深化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
  定期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目录,畅通残疾人需求反映渠道,建设动态更新的社会服务资源库,搭建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一体&残疾人服务综合管理平台。
  开发残疾人服务管理系统,实现残疾人服务需求和服务资源有效对接,提高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细化完善残疾人&一卡通&身份识别、业务管理、社会服务和金融应用等功能,并加大推广力度,不断拓展使用范围。
  到2020年,建成&一卡在手,服务全有&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管理新模式。
  五、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
  (一)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
  积极引导各类公益慈善组织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开展爱心捐助、组织公益慈善活动。
  运用&互联网+公益&的理念,搭建公益慈善助残平台。
  规范公益慈善助残行为,培育扶残助残公益慈善项目品牌,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扶残助残公益慈善活动,共同支持首都残疾人事业发展。
  (二)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
  制定助残志愿者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整合服务资源,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教育培训、服务对接、服务记录、组织管理、评价激励、权益保障等制度,落实实名注册志愿者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把志愿者联络站建到&残疾人温馨家园&和社区,实施志愿助残服务项目管理,促进志愿助残活动向社区、服务机构和家庭延伸。
  (三)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业。
  制定本市残疾人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研究康复、辅助器具、无障碍和养护照料等服务领域的发展政策。
  制定完善辅助器具服务标准,推动经济、实用、环保、智能辅助器具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建立辅助器具研发生产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需求融合发展机制,有效保障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需求。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残疾人相关的保险产品,研究制定残疾人参保补贴政策。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就业、托养等服务机构,开展相关服务。
  建立助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扶持和培育相关社会组织;同时加强管理,规范登记审查、业务指导和清查退出等环节。
  支持建立残疾人服务行业协会,完善行业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和收费标准,加强行业自律。
  (四)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健全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体系,继续开展市、区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工作。
  以残疾人康复、托养、护理、就医、就学等服务为重点,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强化监管、规范实施,发挥政府购买服务对扩大残疾人服务供给的放大效应。
  六、加强对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各级政府要将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考核,统筹推动落实。
  市、区两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建立常态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落实责任、制定计划,将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相关工作纳入本部门重点任务,切实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
  各级残联要进一步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加强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各级财政要按照支出责任合理安排资金,大力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
  要将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纳入以社区为基础的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增强服务能力。
  健全残疾人统计调查制度,完善残疾人人口综合信息库,利用大数据技术了解和掌握残疾人需求,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三)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加快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地方立法工作。
  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将残疾人普法教育纳入全市&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普法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残疾人服务热线功能,对所反映的问题要积极予以解决,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四)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将扶残助残工作纳入首都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健全残疾人专门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机制,创新协会管理模式,提高社会动员水平,努力营造关心支持残疾人奔小康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加强督导检查。
  各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开展残疾人小康进程监测,明确可供检查的成果形式和评估验收标准,及时跟踪,加强督查,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各项任务。
  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有关结果予以通报。
  北京市人民政府
相关范文推荐
2017年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目前只有上海广东北京有最新通知,其它都还没有2017年最新农村低保补助标准政策,都是以往规定发放。 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及条件标准【1】 特克斯县最低生活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2015年城乡低保补助标准
农村残疾人这样领补助【1】 大部分来电者很关心钱从哪里领,怎么领?富阳一位姓王的读者说,她常年在杭州打工,不知道应该在杭州,还是富阳领钱。 市残联工作人员说,所有的农村残疾人应从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领取,首先必须向
残疾人城乡补助标准【1】 残联与市财政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残疾人生活补助金标准的通知,不但大幅度提高残疾人生活补助金标准,还同时消除了城乡差异,今后农村残疾人将和城镇残疾人享受相同的补贴待遇。 从今年7月1日起,我市城
2017年残疾人医保优惠政策:补贴标准【1】 一、残疾人医保优惠对象 1、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2、低收入残疾人; 3、困难残疾人。 二、残疾人医保优惠等级 1、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2、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 3
一级残疾证一个月可以补贴多少钱【1】 特困残疾人就医、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 学校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和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免收学费和杂费 补贴标准主要是依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工业、农业等综合发展水
本文精彩评论
最新范文推荐
精彩范文推荐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7年统计退伍兵干嘛 的文章

 

随机推荐